《谁是谁的伤 作者:nele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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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是谁的伤 作者:neleta- 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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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啦,系统啦,某个电脑白痴的电脑啦,他绝对要玩个尽兴。而且以他现在的功力,搬回来住他怕露馅。“陆小破”的中文造诣很强,可他,他……伪陆不破欲哭无泪,他连唐诗宋词都还没背完呢,更别说什麽四大名著了。(为了方便区分,今後前陆不破就叫“陆小破”)

“不行,没得商量。滚一边去,我码字呢。”陆唐芳芳软硬不吃,推开儿子继续写她的激情戏。
“好,算你狠。”搬回来就搬回来。气急地走开,陆不破决定今晚玩通宵的游戏,以表示对某位女暴君的严重抗议。

瞟了离去的儿子一眼,陆唐芳芳在电脑里打下:
“还走不走了?”
“不,不走了。”
“今後再私自离开,我就让你一个月下不了床!”
“唔……嗯啊……”




谁是谁的伤:第三章 陆小破的悲惨生活

周一一早,陆不破就到了学校。刚走进学校,他就被一位女生堵了。对方二话不说地把他朝女生宿舍拽。
“喂,郝佳,你淑女点行不行?”陆不破想哭啊,为什麽他重生後遇到的女生都如此野蛮?脑中浮现出一位温柔淑女,陆不破立刻甩开,忽视心脏在那一刻的疼痛。
“我电脑坏了,下午伯母要发文,你赶快给我修好,我要看文。”郝佳,比陆不破高一个年级,港大中文系二年级有名的才女兼校花,陆不破的名誉女友,陆唐芳芳女士的忠实读者,超级腐女一枚。郝家和陆家是世交,为了摆脱那些追逐的苍蝇,陆不破不幸地成为了郝佳的男朋友。

陆不破放弃挣扎地跟著郝佳去她的单人宿舍,一路上各种暧昧羡慕的眼神投在两人的身上。郝佳,犹如郝思嘉般美丽“邪恶”,陆不破,瘦是瘦了点(拜车祸所至),187公分的他只有70公斤,可也是港大有名的帅哥。没办法,他老妈的基因太强大了。帅哥美女的组合,一向是引人注目的焦点。郝佳满脑子今天的更新,陆不破满脑子遇人不淑的哀叹,两人到也没太注意别人的眼神。

很快来到郝佳的宿舍,陆不破苦命地当起了电脑修理工。让他郁闷的是,前世的他遇到一个对电脑天生弱智的西门竹音,这辈子又碰到一个有过之而无不及的郝佳,真真是……S…T
分分锺搞定,陆不破赞叹:“佩服佩服,电脑休眠而不会启动电脑的人,陆某真是佩服得五体投地。”拜这一年多的中文恶补,以及老妈不太正常的熏陶,陆不破可以算得上是三分之一个纯正中国人了。
“切,那又怎麽样。我是学中文的,没必要懂电脑。我什麽都懂了,要你这个男朋友做什麽,你不就是学计算机的嘛。”毫不感激地推开陆不破,郝佳快速打开网页,“没事了,你可以走了。”
“我走了。”拿起篮球,陆不破头也不回地离开了郝佳的宿舍。这女人一向用过就甩,他不会有半点的生气。

“不破。”
刚离开郝佳的宿舍,陆不破就被人从背後偷袭了。扯开对方快把他勒死的两只细胳膊,陆不破怒瞪笑得一脸白痴的人。
“咳咳,君瑞,我差点死在你手里了。”
陈君瑞,港大一年级生物系学生,陆不破篮球队的队友。
“可是你还活著。”陈君瑞毫无悔改之意地嘿嘿傻笑。陆不破很想学老妈那样一巴掌拍过去,但怕把本来就迷糊的人拍得更傻,他忍住了。
“我187公分,你175公分,我比你高了12公分。你觉得你可以像商澈他们那样趴到我背上吗?你只会勒死我。”
“下次我会跳到你背上。”
“不要!”
陈君瑞是队里“瘦弱”程度唯一可以和陆不破媲美的人,也是全队中最迷糊的人。他很喜欢从背後偷袭陆不破,每次都差点把对方勒死,而且是属於屡教不改的那种人。陆不破不止一次怀疑这家夥是怎麽考上的大学,而且还是生物系。不过训练的时候,陆不破的这个念头会稍微动摇。

“不破,你去上课?”还没吃早饭的陈君瑞啃著面包问。把对方刚才掉到他肩膀上的面包屑拍开,陆不破大人不记小人过地从背包里掏出一个香蕉,陈君瑞二话不说地抢过来。
叹口气,又奉献出自己的水瓶,救这个快噎死的人,陆不破边走边说:“上午我有两节英语课,下午两节专业课。你呢。”他们两个是篮球队正式球员中唯二的两个一年级生。当然,陆不破有严重的“作弊”嫌疑,只是没有人知道罢了。

一口气喝下半瓶水,陈君瑞把面包塞给陆不破,先吃香蕉。“我上午有四节课,下午没课。我下午去练球,不破,你去吗?”
陆不破忍著翻白眼的冲动,他刚刚不是说了下午有两节课嘛。
“哦,你好像说下午有课。”某个迷糊的人慢两拍地反应过来,再大口把剩下的半瓶水一饮而尽。“不破,你的水壶太小了,不够我喝。”
“你自己买去。”把空水瓶抢过,陆不破心疼自己还未来得及喝一口的老妈牌特制橘子水,这可是他的最爱。
“不破,你还有没有香蕉了,我还想吃。”
没听见没听见。

课堂上,坐在最後一排的陆不破在英语书的掩饰下练习钢笔字。虽然他的中文口语暂时没什麽大问题了,但他的书写能力却连小学生都比不过。在美国长大的他会说中文已经是难得。为什麽要练钢笔字呢。像陆不破这种厚脸皮的人才不会在乎自己的字写得好不好看,但陆小破写得一手好钢笔字和毛笔字啊。而且要命的是,英语书写并不限制左右手,陆不破是用左手写字的,现在不仅要用右手写字,还要写汉字,简直是要他的第二条命啊。今天就要搬回家住了,万一被女暴君发现一丝端倪,那可不是闹著玩的。你想啊,除非他的右手残了,不然他根本无法解释为什麽“睡”了一觉起来书法家变成了幼稚园儿童。那只会让人联想到一种可能──借尸还魂!
 
搓搓僵硬的双手,陆不破打了个激灵。如果让某位女人“猜到”他是借尸还魂……他从头凉到脚。不要胡思乱想了,努力练字吧。
哀叹自己的悲惨命运,陆不破想起了陆小破的日记。

Xxxx年3月2日,星期天,天气:晴转阴
今天的天就像我今天的心情。当我因我们队战胜“明华附小”而兴高采烈地回到家时,我的篮球还没来得及放下,就被老妈喊到了书房。
老妈无情地对我说:“从今天开始,你要在两个月的时间内把《红楼梦》背下来。” 
“为什麽!”为什麽要背《红楼梦》!那本可以砸死我的书。
老妈的回答让我欲哭无泪。
“因为某个人就是因为熟背《红楼梦》,穿越之後凭借此项特殊才能获得了众多女子的芳心,而且扬名立万。所以你要把《红楼梦》背下来,将来如果你不小心穿越了,你就是曹雪芹。”
“你又看什麽小说啦!”我愤怒,我怒吼。这个女人又被荼毒了。
“《xxx》。记住了,两个月内你要背下来。”
老妈根本不给我拒绝的机会,从她的脸上我看出,如果我不同意,接下来的两个月我和可怜的老爸每天只能吃馒头稀饭。
我高傲的头颅慢慢低了下来,我只能迫於老妈的淫威敢怒而不敢言,从此之後,我恨上了《xxx》的作者,每天睡觉前诅咒他再也写不出小说。

那一年,陆小破只有10岁。

Xxxx年6月8日,星期三,天气:晴
今天万里无云的天空让我觉得刺眼,它应该是阴天!今天,我的“都市妖怪”终於过了最後一关,还来不及庆祝,老妈就拿著一份毛笔字帖如幽灵般出现在了我的面前,那一刻,我感觉到了杀气。
“从今天开始,你要练毛笔字。”
“为什麽!为什麽要练毛笔字,不是刚练完钢笔字吗!”
“钢笔是现代,如果你穿越了到了古代,那里可没有钢笔给你用。”
“谁说我要穿越了!世界上根本就没有穿越!”
“我说有穿就有穿。”
老妈当场把毛笔字帖压在了我的脸上,阴仄仄地说:“你练不练。”
不练!正当我准备英勇反抗时,我的肚子不争气地叫了几声。胜利的天平偏向了我面前的那个邪恶阴险的女人。
“练不练,嗯?”
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
“练,我练……”
总有一天,我要变成神厨,从此脱离女暴君的魔掌!
 
那一年,陆小破12岁。遗憾的是,他的厨艺就像郝佳的电脑,天生白痴。

Xxxx年12月25日,星期一,晴
今天是圣诞节,可我一点都不圣诞,原因无他,因为一周前老爸很过分地带老妈出国玩了,狠心地丢下了唯一的我,难道就因为我要上学吗?!为什麽不能等到我放寒假一起带我去!从来没有见过这麽无良的父母,今天是圣诞节,怎麽说也该赶回来陪他们唯一的儿子过节才对吧。想到这里,我不禁悲从心来,对那两个恩爱到令人牙酸的男女来说,我不过是他们恩爱的附加物而已!从我的名字就可以看出这一点。不破,不破,别人叫我要不是“破哥哥”,要不是“小破”,某位女人更狠,直接叫我“小破孩儿”……再次为自己掬一把辛酸泪。
婉言谢绝了郝佳来陪我过圣诞的要求(那女人若来,我会陷入更加痛苦的泥沼),我一个人在孤独的圣诞夜默默流泪。俗语称:男儿有泪不轻弹,可那只是未到伤心处。我已经整整八天没有吃老妈做的饭了,他们再不回来,就会见到一具因饥饿而死的幽怨尸体。
左手摆著《本草纲目》,我一个字都看不进去;右手摆著笛子,我一个孔也吹不进去。为什麽,为什麽,为什麽在圣诞节这样美好的日子里,我要背《本草纲目》,我要练习吹笛子!是谁发明了穿越!我一定要杀了他(她/它)!!!我杀,我杀,我杀!做个草人诅咒他。
神啊,救救我吧,我宁愿抛却男子汉的尊严忍辱负重地做受,我也不要再为了莫须有的穿越忍受非人的折磨。老妈,求求你了,不要再迷恋穿越文了,你都迷恋了五年啦!哪怕是NP,让我做总受,我都甘愿,只要不穿越!老妈~~

那一年,陆小破14岁。

“唉……”
叹口气,陆不破放下钢笔,麽指按按眉心,这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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