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人不解地望着元唐,元唐只是转过身去,缓缓地走出了铜绿洞。
他走出洞口,走过山谷,我一直跟在他的身后,只是这样默默跟随着他,我知道他心中的焦急和惶惑。
☆、第113章 青铜(下)
已经十多天了,试验了好几批,铸造出来的青铜不是质地太软,就是质地太硬,没有一批青铜器是能够合用的成品。
不断的回炉,不断地调整铜、锡的比例,仍然没有摸索出青铜器中金属的比例。
元唐颓丧地坐在山坡上,从怀中掏出那张破旧的羊皮卷来,再次揣摩青铜铸造工艺。
“这上面只记载了铸造青铜的工艺和步骤,却没有青铜的金属配比。没有金属比例,要想在短时间内铸造出硬度和柔韧度适合的青铜器是不容易的。”我挨着他坐了下来,从他的手中拿过那卷满是大篆字体的羊皮卷。
“是啊,我看来是低估了这青铜工艺了,以为没有青铜配比也不太要紧,只需多试验几次就可以试出来适合的比例。照这样的进度下来,看来这个冬天都会一无所获。”元唐叹了口气。
“我记得在《周礼?考工记》就有关于青铜比例的记载,要是当时能够记下就好了。”我笑着说。
“傻瓜,又胡思乱想了。”元唐笑我。
“要是能胡思乱想出来就好了,好像是什么‘金有六齐’之类的话,唉!真的想不出来啊。”我沮丧地说,一面无意识地用手搓着羊皮卷的边角。
让我没想到的是,这羊皮卷的边角居然是夹层,裂开成了两层薄薄的褐黄色的皮子,“咦!元唐,你看这羊皮卷居然是两层呢!”我用肩膀撞了撞身边的元唐。
“真是呢,让我看看。”元唐也饶有兴致地凑了过来,从我的手中将那羊皮卷拿了过去。“妹土,你看,这里面还有字!”他急急地说道。
果然如他所说的那样。在羊皮卷的里层有几行淡淡的字迹。元唐小心翼翼地剥开羊皮卷,藏在羊皮卷中的字迹在我们眼前呈现出来。
“金有六齐:六分其金,而锡居一,谓之钟鼎之齐;五分其金,而锡居一,谓之斧斤之齐;四分其金。而锡居一。谓之戈戟之齐;三分其金,而锡居一,谓之大刃之齐;五分其金,而锡居二。谓之削杀矢之齐:金锡半,谓之鉴燧之齐。”
老天!这不就是《周礼?考工记》中的那段关于青铜金属配比的话吗?它居然呈现在了这样的时代。我们欣喜万分,难道这真是老天冥冥中的安排。要让我们改变这里的一切吗?
为什么那些死去的铜绿洞中的匠人们要将这个秘密藏得如此之深?如果不是偶然的机缘,我们也根本看不到这段关键的话语。
身边的元唐告诉了我答案,“看来。这青铜配比才是青铜冶炼的核心技术,只有制作工艺,没有青铜金属配比是铸造不出合用的青铜器来的。”
出乎我意料之外的是,当有唐部落的匠人们终于制作出了第一批合格的青铜器后,在深夜的炉火边,当众人都已经安然入睡,元唐掏出腰间的青铜小刀。将这一小片薄薄的羊皮割了下来,只留下残缺的羊皮卷。
那一片薄薄的羊皮如同树叶一般飘入了熔炉的火焰之中。熔炉边,是元唐安静的脸。
“为什么要这么做?”我问他。
“如果有一天这些字迹落入他人的手中,我不敢保证这些青铜带给人们的只是好的方面,这些内容只要记在我你的心中就够了。”元唐说道。
我望着元唐,果然是个心机复杂的现代人,后来的事实证明,这样的心机是必要的,就这样的一个小小举动,在若干年后挽救了上万人的生命。
“其实,你大可不必这么小心谨慎,这个年代,除了你我勉强认得几个大篆,这里的人有谁会认识这些两千年后的战国文字?”我轻松一笑。
“是吗?看来我倒是忘记了时空了。”元唐耸耸肩,示意我朝着盐成的方向望了过去。
只见盐成正怀抱着那卷破旧的羊皮卷甜甜地入睡了,我不解地望望元唐。
“现在认识这些文字的不仅仅只是你和我了,还有你那个聪明的弟弟。”元唐笑着说道。
“你教给盐成了所有的技术?”
“嗯!除了青铜配比只有我和你知道。我需要一个得力的帮手。盐成虽然还小,但是用不了几年,他将会是个优秀的部落头领。”元唐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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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铜绿洞中呆了整整一个冬天,铸造除了许多生产生活用品,包括青铜工具、农具、可以用来煮饭的青铜鼎和一些大小不一的青铜容器。
有唐族的匠人们熄灭了铜绿洞熔炉的炉火,背上了自己制作出来的青铜器,满怀喜悦地离开了铜绿洞,朝着有唐部落的方向列队而行。
元唐、盐成和我落在最后面,待众人都已经离开了很久,元唐这才从石缝中取出巨石的石栓,将它重新安装在巨石门上。元唐将手按在巨石门上的那个凸起的机关上,只听见轰然的声响,巨石门在我们的面前又缓缓地合上。
一切都像没有发生过一样,除了我们这群有唐人背走了众多的青铜器。
“盐成,记住这个机关,只有它才能打开这个铜绿洞。”元唐嘱咐盐成说道。
盐成点点头,小小的脸上满是肃穆的神情。我的这个弟弟真的可以说是少年老成,勤奋好学,是个责任感极强的少年,也许,他是上天派来的一个杰出的部落领袖。
我们带回的青铜器彻底地改变了有唐族人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有了锋利的青铜工具,有唐族的人们可以砍伐大量的树木,搭建结实坚固的房子,制作各种生活用品。我们在有唐湖畔建设了彼此相连的六七个村寨。
春天到了,有唐族的人凭借着青铜工具,在这一带迅速地开垦出了方圆几十里的肥沃的良田,元唐带领这大家开挖水渠,将湖水引入到阡陌纵横的田间,在田间的大小田垄上,元唐将野生的桑树移栽到了这里,试着种植了第一批人工桑树。
桑树还不太多,我只孵化出了不多的蚕儿,用野藤编织的藤筐,试着养殖了第一批蚕。
这个春天很忙很忙,要改变的东西很多很多,我们日夜忙碌着,收获了一个让人惊叹的新天新地。
茹毛饮血的蛮荒生活已经离有唐人越来越遥远,尽管这只是我穿越到这里的第三年时光。
☆、第114章 部落联盟(上)
时间过得真快,春去秋来,有唐湖畔的青草青了又黄,黄了又青,转眼一年的时间就过去了。
这是我来到这里的第四年了。这四年时间,短暂又漫长,我眼前的一切都已经在这短短的四年的时间里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我已经不再是那个身上只挂着几片树叶的原始小女人,我的身上的那几片树叶早已换成了粗麻布衣裳,并且还用天然的植物染料染成鲜艳的绛红色。我那条蓬乱的麻花辫也不再了,用一把算不上精致的骨梳将发丝绾在头上,顺滑闪亮的披散下来。我能够在一块磨得粗糙的铜镜中看到自己模模糊糊的美丽样子。
按照现代的记年方式算来,我今年已经二十一岁了,这样的年龄,在我们这样的时代,绝对算得上是部落中的主要劳动力。
我的住所已经不再是阴暗潮湿的洞穴,而是真正的木头搭建的房子,尽管屋顶还是茅草,墙壁也只是用泥土和竹子木头之类的植物混合而成,但这毕竟是真正的房子。有简易的门窗,简单的矮桌,可以席地而坐的竹席,最重要的是,我们已经有了最简易的床,尽管远远比不上后世那些精雕细琢的雕花木床,但毕竟那是真正的床铺。夜晚,我再也不用蜷缩在地上一块黑乎乎的兽皮上渡过了。现在我可以睡在铺了厚厚的茅草的床褥上,闻着身下茅草所散发出来的香甜的太阳气息,温暖舒适地进入梦乡了。
其实,现在,不只是我,在我的周围。几百个原先和我一样住着洞穴,过着蛮荒生活的原始男女也都过上了和我一样的生活。住在简陋但是坚固的房子中,在这方圆几十里的有唐湖畔,过上了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农耕生活。
这一切翻天覆地的变化,都是在短短四年中完成的。青峰山的那个从时空缝隙中滑落的铜绿洞带给了我们最宝贵的金属工具。加速了我们的文明进程。其实。人类追求文明的脚步永远不会停止,也许一个重大的发现能够加速这种进程,但是没有这些,人类还是会朝着前面不停地走下去的。
我和元唐的努力。只是加速了这种脚步而已。我们不来,该变的终究都会发生改变,只是不会只在这短短四年之间而已。
春天的田野散发出清新的香味儿。春风柔柔地吹拂着我的发丝,我提着黑陶罐两耳上的麻绳,拎着一罐水从有唐湖畔朝着村中走去。罐中的水几乎要被在村中嬉闹的孩子撞翻在地。我含着笑,小心翼翼地在飞跑的孩子中穿行。
“小心点儿跑!别摔着了。”我朝着一个飞跑嬉闹壮实的小家伙叫道。
“妹土阿妈,我要吃你煮的山芋粥。”几张脏兮兮地吵吵嚷嚷地围了上来,仰着小脸儿叫着闹着。
“还有蘸着野蜂蜜的黍米糕!”
“好啊!你们待会过来,我会给你们一人一块黍米糕。”我爱怜地戳着那些小馋猫的鼻子说道。
“太好啦!”
“阿妈!我帮你提水,你待会要给一个大的我。”好一个鬼机灵。
“你们要乖乖回自己家中帮着你们的阿妈做饭,我待会才会给你们黍米糕。”我大声下了自己的命令。
“噢!回家啰!——”孩子们一哄而散。
我这才得以脱身。将绳索换了一边,缓解一下手的疼痛。朝着我的茅草屋中走去……
村寨中散发着柴禾燃烧的香味儿,还有食物煮熟后的香甜气息,我们已经开始分灶吃饭,不再是几十个人围在一起吃大锅饭了。当然,这要得益于燧石的大量发现,当每家每户都有了随时可以点燃的火种时,分灶吃饭就成了必然的要求。
为了以防万一,我们这个已经是几百人的聚集区,还是要有专人来保存火种,所以,不论什么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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