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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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务- 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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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盯着她,很怕失去她,此时的她无疑是他的救命稻草,他别无选择了。突然,他狠狠地冲她点了点头道:我愿意。 
    李大脚先是张大了嘴巴,然后猛地抱住他,眼泪又一次流了下来,她喜极而泣地说:老天爷呀,俺的苦日子奔到头了。 
    那天晚上,她把他的头抱在怀里,像对待孩子似的抚着他,说了许多的体贴话。她说:于老师、老于啊,你放心,小莲不在了,我以后就是小莲,我保证比小莲还疼你,我用我的后半辈子照顾你,谁敢动一你根指头,我就和他拼命。 
    他靠在她的怀里,一边流泪,一边听她叙叨着。他想到了小莲,也想到那份委任,还有代号037的特务身份,一时间想了很多,却从未感到这么踏实过。很快,他竟在温软的怀里睡去了。 
    新生活 
    李大脚果然是风风火火的,两天之后,她把自己的铺盖搬了过来。当然,也没有忘记把那块烈属的牌子带了过来。她找来凳子,亲手把那块牌子钉在了于守业的家门前。从凳子上跳下来,望了眼那块牌子,拍拍手说:好了,看以后谁还敢来闹事。然后,她牵着于守业的手,揣着两个人的户口本,风风火火地去街道登了记,又请副食店的同事到家里吃了顿饭。她和于守业的新生活就此名正言顺地拉开了序幕。 
    于守业就这么稀里糊涂地和李大脚结婚了。婚后的很长时间里,小莲的阴影仍在他的眼前挥之不去。他看到风风火火的李大脚,就想到了温婉的小莲,如果不是惧怕胆战心惊的日子,他不可能这么快就投入李大脚的怀抱,他会伴着小莲的阴影,孤独、寂寞地挨着岁月。然而,李大脚毕竟势如破竹地走进了他的生活,他只能被动地接纳了。 
    自从和烈士的遗孀李大脚结婚后,果然没有了麻烦,工宣队再也没有纠缠过他。学校墙上写着他名字的大字报,又被新的大字报遮盖了,他的名字终于在大字报上销声匿迹了。从此,于守业过上了踏实、稳定的日子,但这种踏实和稳定只是表面现象,他时不时地还会冷不丁想起自己的身份。报纸和广播里隔三差五地就会播报文化大革命的最新战果,那些战果中就包括又挖出了国民党特务若干名,都有名有姓的,而且人赃俱获。他走在陆城的大街上,经常可以看到一些弯腰躬背的人,胸前挂了牌子,上面写着特务某某某。看着那些“特务”,他总觉得与常人无异,怎么就是特务了呢。于守业暗自有些吃惊,当年他接受委任状时,原以为陆城就潜伏了他一个,没想到会有这么多的特务被挖了出来。他有些后怕,万一自己被这些特务咬出来,下场就和眼前的这些特务一样,腰躬背弯地接受人民的审判。他浑身冒了层冷汗,又一层冷汗后,他庆幸自己的命好,没有被人民挖出来,还找李大脚当了老婆。毕竟根红苗正的李大脚让他从此过上了表面平静的日子。 
    李大脚是个能干的女人,家里家外一把好手。她一回到家,这个家就热闹起来。她院里院外地忙活,把日子弄得风生水起。闲了一天无事可干的于守业,想过去帮帮她,被她又按回到椅子上:当家的,你是识文断字的人,这粗活哪里是你干的?我粗手大脚干惯了,你读书写字吧。 
    自从结婚后,她就不再称呼老于或于老师了,而是亲切地喊他“当家的”。于守业第一次听到这样的称呼时还红了脸。虽然喊起来粗俗,却也准确,把他当成了家里的顶梁柱,他心里热乎乎的。不像小莲,人前喊他先生,私下里叫他的名字,让他有一种客人的感觉。李大脚一下子就把他拉近了,粗糙的生活,却让他感受到了人间烟火的味道。 
    李大脚从心里往外地尊重他,道理只有一个,就因为他是知识分子,是为人师表的老师。她大字不识几个,结婚后给女儿写信的任务就落到了于守业的头上,她在一边说着,他在纸上写着。 
    李大脚婚后给女儿的第一封信是这么写的: 
    闺女,俺和于老师结婚了,于老师就是教过你的那个于老师,你小时候说喜欢于老师,想让他给你当爸爸。你这个梦,妈替你圆了,闺女,高兴不? 
    她是这么口述的,于守业自然不会这么写,而是把她的意思消化了,理解了,变成了文字通顺的书面语言,娓娓地传递给李大脚的女儿马媛媛。 
    媛媛的回信,自然也都是于守业来读。媛媛字里行间地祝贺母亲的新生活,并一次次地向昔日的于老师(信里称呼的于叔叔)问好,并汇报了自己的生活和学习。 
    于守业读着媛媛的信,就想起了媛媛小时候趴在他耳边说过的话,那种感觉至今仍挥之不去。 
    李大脚似乎从来没有闲着的时候,忙了这儿,又去忙那儿,还没忙活完,天就黑了。 
    于守业在灯下看书,“哗啦”一页翻过去,又“哗啦”翻过去一页,李大脚有时就会走神,把一缕温暖的目光投向他。于守业感受到了,抬起头说:你看我干啥? 
    她有些羞怯地笑了,然后低下头,喃喃道:你们读书人真好,会认那么多字,知道那么多的事。 
    说完这些,她就一脸幸福的样子。 
    这时,他会猛不丁地想起小莲来。在和小莲生活的日子里,小莲从来不忙活李大脚眼前的这些事,缝缝补补之事小莲从来不干,她可以绣花,把一朵玫瑰或牡丹绣得玲珑有致、楚楚动人,然后就是弹起丝弦,清吟一曲,院子里就高山流水般充满诗意。他的思绪也会随了琴音,一飘一荡。 
    眼前的李大脚是那么的实实在在,周到体贴。有时候,他竟觉得自己就是眼前这个女人的儿子,生活起居间早已习惯了她的呵护,就连她宽厚、温暖的怀抱都让他兴奋不已,仿佛又回到了母亲的身边,甜丝丝的,让他有一种想哭的欲望。 
    她的身子一挨向他,就火一样的热了,她急煎煎地说:当家的,俺都要被烧死了呢。 
    此时的她,在他心目中的角色又一次被颠覆了。她动情地揽紧他,眼里甚至流下泪来,她娇喘着说:这些年俺都快苦死了,当家的,你以后可要好好待俺啊。 
    稍事休息后,她会爬起来,给他冲上一碗红糖水,热热地端过来,疼爱地说一声:当家的,来,喝碗红糖水,好补补身子。 
    每当这个时候,恍惚间,他又觉得自己成了她的孩子。 
    在他们结婚后,那位姓牛的军长曾坐着小车来过一趟。牛军长是念旧情的人,从马媛媛嘴里知道李大脚结婚的消息,就驱车来了,还带了贺喜的礼物——一对印了鸳鸯的脸盆和暖水瓶。 
    牛军长一下车就说:好哇,小李子,你早该再成个家了。 
    说着,牛军长一抬头,又看到了门口那块写着烈属的牌子,眼睛就湿润了。然后,他把于守业的手抓过来,乱摇一气道:小李子是烈属,这么多年吃了不少苦,你们以后要相互帮助,共同进步,把生活搞好。 
    于守业第一次如此近距离地和解放军的高官打交道,他心里一阵乱跳,话都不会说了,只觉得口干舌燥。半晌,他才心平气静下来。他望着眼前的牛军长,觉得这军官身上有着一股咄咄逼人的英武之气,他就想,怪不得国军在解放军面前总打败仗,他似乎在牛军长的身上找到了答案。 
    牛军长来看望李大脚时,吉普车就停在胡同里,司机和警卫员分别站在门的两旁,两个士兵的身上都挎着短枪,雄赳赳的。人们一看到这种情景,就知道牛军长来了。 
    牛军长坐一会儿,聊一会儿家常,就风风火火地走了。 
    牛军长不知道,他隔三差五的出现,如张开了一把巨伞把于守业和李大脚严严实实地罩在了里面。各造反派在这把巨伞面前,都是望而止步。牛军长的出现,让于守业渡过了那段风雨飘摇的日子。 
    父亲 
    女兵马媛媛在当满三年兵后,风风光光地回家探亲了。马媛媛的回来,在这条胡同里成了一件大事。那个年代,当兵是热闹话题,普通人家能有人去当女兵,那是鸡窝里飞出了金凤凰。马媛媛重新出现在胡同里时,一下子就把窄窄的胡同照亮了。马媛媛今年已经二十岁了,青春、朝气,穿着军装的马媛媛已是今非昔比,吸引了胡同里的众多目光。邻居们一窝蜂似的来看她,落落大方的媛媛,冲所有人一律的微笑,叔叔阿姨亲热地叫着,还拿出糖果和香烟给大家。 
    母亲李大脚更是容光焕发,招待了一拨,又送走了一批,她大喊小叫地招呼着:孩子她姨,有空再来啊。她还说:孩子他叔,快里面请,桌上有糖有烟,随便用。 
    终于安静下来了,马媛媛第一次面对这个新家,虽然在这之前,她多次地来过于老师的家,但那会儿自己的身份毕竟是客人,也从没有认真打量过这个家。现在不一样了,母亲嫁给了于老师,这儿就是自己的家了。虽说同住一个胡同里,但她和母亲原来住的房子与这间小院不可同日而语。 
    马媛媛显然对这个新家感觉很好,而对母亲嫁的于老师也更是满意。她小的时候,于老师一家就是她心目中的偶像,特别是小莲身上与众不同的气质,常常迷惑着还是小女孩的媛媛。更为特别的是,于老师一家总喜欢站在院子里刷牙,这在当时的胡同里成了一道新奇的风景。在那样的年代,许多胡同里的人,为了节省牙膏,有时候十天半月才刷上一回牙,而于老师一家则不同,每天都要刷上两次。 
    于老师毕竟是文化人,不只是胡同里唯一戴眼镜的人,穿着也总是干干净净。偶尔,衣角或袖口沾着些粉笔末儿,也显得卓尔不群,与众不同。 
    最为吸引媛媛往于老师家跑的原因是,于老师的小院里总会传来琴声,合着小莲的浅唱,不知醉倒了胡同里的多少男女老少。那会儿,媛媛就愿意和于定山玩,于定山比她大一岁,每次约于定山出来玩,总能出其不意地见到许多新奇的小玩意儿。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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