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都有许多著名刊物来北京组稿,他们一般都要设饭局与京城的作家们见见面。有一阵子常常去的酒楼是“玫瑰坊”,里面经营着正宗地道的上海菜。文人对上海菜似乎情有独钟,那种清丽温婉的环境很适合谈论文学艺术这类有点清高的话题。
“玫瑰坊”的疙瘩汤(是上海菜的改良品种?)每回都是饭局的高潮,受欢迎程度如同一台歌手演唱会上,周杰伦突然出场,赢得的欢呼声叫好声无人能比。疙瘩汤是北京饭馆的一大特色,老北京特色的餐馆里有它,烤鸭店里有它,上海菜馆里也有它的身影。听老一辈的人讲,疙瘩汤是“困难时期”的吃食,因为它太简朴了,稀汤寡水不说,还有许多不值钱的蔬菜在里面晃荡。
在鱼虾螃蟹都吃烦了的今天,“困难时期”的食物又重新成为宝贝,这可能是过去的人所没想到的。在物质丰富的今天,人们重新又回归简洁。北京的饭局,重要的不是“吃”,而是“谈”,由于这个重点跟别的城市不同,吃法也跟别的城市不同。
北京的饭局最大的特点就是:说得多,吃得少。在北京的饭局上,常常看见一堆人面对一大桌子美味佳肴侃侃而谈,谈兴正浓,相比之下吃的兴趣就要寡淡得多。不是饭菜不好吃,而是要谈的事情太重要,因为饭局就是江湖,在江湖上不显山、不露水,那怎么成?
近来谈事情又多改在茶馆,“哪天请你一道喝个茶”差不多成了“约你写本书”的另一种说法,具体条件要在茶馆里慢慢谈,然后才能敲定。茶馆最适合谈事,也最容易成事。在北京泡酒吧过于稀松平常,酒吧又太吵,娱乐可以,谈事的话容易听错一个小数点。
北京的茶馆都有一股风雅、幽静的味道。很静,有鸟叫,听得见流水的声音,隔着薄薄一层玻璃,外面是滚滚车流,里面却天外有天,仿佛生命的旋钮被调慢了,没有什么事需要紧赶慢赶去做,只需要捧一杯绿茶,说着话,隔5分钟品上一口即可。
茶馆还很适合签合同,因为桌上没那么多油腻,在咕嘟咕嘟的红油火锅旁签订出版合同,将来做出来的书,也一定透着股涮羊肉味儿吧?
北京的饭局比前两年少多了,是文人已厌倦了吃喝,还是电脑网络的普及,使文人变得越来越“自闭”?坐在家里,除了不能印刷人民币,别的事情统统可以在网上完成,可以用收发电子邮件的方式传稿子、传照片、传新书封面,与朋友互致问候,也可发邮件。发个邮件只需要轻轻一点,而要去赶个饭局得穿过偌大一个北京城,饱受堵车之苦。六点半吃饭,四五点钟就得从家里出来,所以很不划算。
在北京,有一个很奇怪的现象,就是过去没有私家车,人们却很爱聚会,现在有车了,聚会倒少多了。北京的饭局,就快成为历史了吧?
我们怀念在“玫瑰坊”喝疙瘩汤的日子;
怀念98年“孔乙己酒馆”的女儿红;
怀念99年“蜀味浓”的火锅;
怀念“丑鸟酒吧”里无数次的文学聚会,我们吃掉的爆米花比我们写过的字还要多。没有爱情发生,所有的爱情都给了文学。北京的湘菜〖〗00〖〗那种风情〖〗北京的湘菜
去年夏天,德国汉学家樊克先生到北京,因为他要翻译我的小说,我们约好在保利大厦门口见面。保利对面有一家湘菜馆,我问樊克怕不怕辣,他说不怕。于是我就带他去吃湖南菜。
北京的湘菜馆很多,菜色各有不同,但米饭像是全北京统一的一样,都是用薄薄的小木碗蒸的香米,非常好吃。我的德国朋友的中文很棒,看着菜单一眼就看中了“土匪鸭”这道菜,后来我们发现,“土匪鸭”很硬,看来只有土匪的牙齿才能咬得动。倒是素菜每一道都很好吃,辣是辣了些,但很香。
在北大南门附近也有一家湘菜馆,据说那儿的菜是“毛式湘菜”,红烧肉出了名的好吃。有天,我们几个朋友正好路过那儿,就一起进去尝尝。只见店面很小,只能容得下不多的桌椅,但红烧肉端上来体积却很大,味道烧得的确不一般,肉的颜色深色透着微黄,肉皮油汪汪的,看上去就像玻璃做的一般。里面的吉祥蛋上也都划了十字,这样好入味。
我叫他们上了一碗米饭,红烧肉的汤汁拌米饭,是我从小就喜欢的吃法。那家店里还有一道菜,我忘记叫什么了,就是把很多小鱼炒成一盘菜,据说这种小鱼是专门从湖南运过来的,北京没有。鱼很小,只有手指头那么大,炒的时候要用辣椒,但不放一滴水,就那么干干地干炒,直到炒出香味来。真正的湖南人很喜欢吃那道菜,而我们却吃不出什么好来,除了辣,还是辣。
我还知道一道菜,叫“剁椒鱼头”,因为它在北京很流行,但我忘了那是不是湖南菜。我一直记得它的样子:鱼扁扁地趴在盘子上,上面堆砌着漂亮的红辣椒。颜色之美使人不太愿意下筷子,如果下了,就破坏了一幅美的图画。
任何菜来到北京,都要经过改良。北京的湘菜,与湖南真正的湘菜,是一个味道吗?也许该坐飞机去尝尝吧。
第8节 水果
水果中我比较偏爱苹果,我知道这个爱好比较平庸,因为水果中有许多精灵古怪的家伙,多刺的菠萝,罕见的芒果,还有形状让人看上去不那么舒服的猕猴桃,据说这东西好得很,维生素ABCD多得要命,但它那不太舒展的外表总让人产生疙里疙瘩的感觉,吃它的欲望就小了许多。芒果是种亚热带水果,以前在北方并不多见。我第一次看见这种明黄的漂亮的水果,是在一个方方正正的玻璃盒子里,这玻璃盒子大约有我现在的电脑屏幕那么大,形状微扁,玻璃与玻璃的粘合处是用无色透明胶水粘住的,看上去粘合得非常牢固,盒子底下用一块深色的红绒布垫着,显得十分庄严,后来从大人们嘴里得知芒果是毛主席送给工人宣传队的礼物,因此人们就把芒果装在玻璃盒子里,当然大多数芒果是塑料的,不可能是真的,水果是最娇气的食物,放不了几天就会蔫、会烂。
水果中最平常、最好储藏、样子也最舒服的应属苹果。苹果大大方方的样子让人放心。苹果不做作,苹果那种方头大脑的样子甚至显得有点傻气,但我喜欢这类傻乎乎的东西,和人一样,太精灵、太会算计的人你往往不能和他成为朋友,苹果正是具有真正朋友的品格的水果,不太稀奇古怪,平和,自然,大度,从容。苹果的口味居中,不太酸也不太甜,很多水果在酸或甜的方面走了极端,让人无法爱它爱到底。
我不喜欢把水果晾晒成干或制作成果脯类的吃食,认为那是去精华留糟粕的一种做法。水果不同于粮食,水果吃的是水气,水果虽滋养人却不能当饭吃。有天我在超市看到几种我从未见过的水果,它们包在玻璃纸里,一盒一盒就像西装鸡那样在卖。在未来的某一天我们也许会看到西瓜大小的杏子或者杏子大小的西瓜吧?我已做好心理准备,看到怎样的水果也不再大惊小怪。
生活中最平实的东西往往是最好的东西。
第9节 醉酒
在蒙古包里喝酒没法儿不醉,那是醉酒氛围和歌唱的氛围,坐在蒙古包里想象办公室里的勾心斗角和用一大堆电器制造出来的音响效果,你会把你平时的日子对比得很不堪,很没劲,很假,很做作。在蒙古包里喝酒并不像我们平常所想象的那样,是大碗大碗地拼碰。相反,蒙古人喝酒用的是极小极斯文的盅(或许是照顾我们汉族人的原故?)。他们喝酒的气氛很宽松,用很小的盅给你倒酒,并不逼迫你喝,只是不停地说:
“满上满上,喝不喝在你呀。”
这话让人听着舒服,也觉得在理,于是就任人一次一次地加满酒杯。直到现在我才明白越是小酒杯越容易让人喝醉,不知不觉就喝了许多,到后来多一杯少一杯已经无所谓了,甚至自己人跟自己人对着干起来,我们还主动挑衅向人敬酒,反客为主地大包大揽,忘了自己平时是几斤几两了。
蒙古人喝酒,酒桌上是歌声不断的。蒙古女孩的嗓子极为高亢,声音里有一种尖而有力的东西,穿透力极强,她来到蒙古包里给每一位客人唱歌,她站着,我们坐着,虽是她给我们敬酒,但我们全都得集体仰脸看着她,好像学生在听老师讲课,需仰视才见。
那女孩穿着深红色蒙古袍,腰带和滚边是金黄色的,刺目而且灿烂,有一种纯朴与辉煌浑然一体的感觉。她的嗓音很高,是“刺破青天”的唱法,她唱歌的时候给周围空气一种无形的压力,让人不知不觉进入她的磁场当中,目光和心思全都跟着她转。她唱的是蒙语歌,我们一句也听不懂,但她的声音在高音区徘徊,久久不肯离去。
草原的歌声是非常具有表现力的,而且我惊奇地发现,草原男人的歌声比女人更缠绵,是那种柔柔的绕在舌尖的唱法,男人的柔情比女人的柔情更容易打动人。
唱一支歌就得喝一杯酒,这是规矩。不知不觉,我已喝到了脸色煞白、喝倒了算的程度,那时候,胆量也上来了,豪情也上来了,连自己是个女的都给忘了,吆五喝六,大声挑衅,让别人舔一下酒杯我就能干一杯,我听到自己的声音越来越遥远,仿佛不是从我体内发出来的,而是来自一个别的什么地方。后来我知道,那就是醉了。
第10节 遵义蒋三米粉
那次旅行路过遵义,遵义的“蒋三米粉”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那也许是一种不起眼的小吃,也许没有兰州拉面、桂林米粉那么有名,但它确实很好吃,以至于过了好几年,想起遵义那座城市来,我总是想起它早点摊上的“蒋三米粉”。
如果我们总是呆在大饭店里吃早餐,我们永远不会和“蒋三米粉”这样好吃的东西相遇。一大早,是当地的朋友带我们去的,步行穿过坑洼不平的街市,来到一处吃早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