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与她不亲近,虽然灵魂深处排斥着她,但不能否认这具身体与她有着血缘联系,这生养之恩岂能忘?可我还是无法感受丧母之痛的感觉,淡淡的忧伤是源自对她的怜悯。攀龙附凤不算错,只是遇人不淑,为情出走不算罪,只是于世不容。
难道我真是天性凉薄?可每当忆起前世的父母兄嫂,我还是偶尔会在午夜泪流
我把剩下的冥币都放到了火里,“泪水没法给你,想来你也不会希罕,还是多烧些钱给你吧,在下面好好打点一番,求来世投个好人家,找个知你疼你的夫君,养个亲你爱你的孩子。”
这何尝不是我的愿望。是怪我在下面没有好好打点吗?
也许是烟熏得厉害,我的眼里有泪水流出。
抹了抹脸上的泪水,拍了拍身上的烟灰,再把地上还在一闪一闪的火星一个个踩灭。
抬头看看天,月色如水,星光闪烁,想想若是在那个世界,正是一家人聚在电视机前,看极其煽情的韩国电视剧或是无聊之极的国产电视剧的时候吧,嘴角又不禁浮出一个微笑。
爸爸、妈妈、哥哥、嫂子,还有我没见过面的小侄子(女),你们一定要好好的,别让我牵挂。我也会好好的,即使真的只有我一个人了,我也会好好的。
“姐,你刚才那曲《雁南飞》真是弹得太好了!”
我对着坐在我对面,面容清丽,神情冷漠的少女,献出谄媚的笑。
宋书云,女,凌国礼部尚书的大女儿,嫡出,时年十六岁(天宝二十九年),自三年前在皇家举办的诗会上一举成名之后,便成为才貌双全的代名词,着实为“五好家庭”添了一回彩,更不用说随之而来的求亲大军。
“哼,你又听得出来!”
“我的琴技那能跟姐姐比,只不过能勉强弹出个调来,这其中的意境就体会不出,倒是让小妹笑话了。”
一转身,我又对着那个娇巧可爱,却从不肯叫我一声二姐的小丫头献出了谄媚的笑。
宋书秀,女,凌国礼部尚书的三女儿,三房刘氏所出(我娘不在了,她也就升级了),时年十三岁(只比我小六个月),是目前家中最小的孩子,生得可爱,小嘴又甜(除了对我),深受父母兄姐的宠爱(除了我),是以有些骄纵。
“那当然,大姐琴弹得好,诗做得好,京城第一才女的名号可是太后亲封的。”看看,比我谄媚得还厉害。
“书凡,有时间就多练练,姐妹之间说笑也就罢了,切莫让外人笑了去。”书云不愧是王氏所出,也擅长做总结发言。
“姐姐说的极是。”我立马低头受教。
书云虽然极力维持淡漠的神情,嘴角还是止不住得意地往上翘。果然,千穿万穿,马屁不穿。
我谄媚的功夫又提升了。
觉得我很小人吗?宾果!这正是我想要的效果。
自从娘去世之后,我又进行深思熟虑。觉得不能再采取过去那种隐忍于世的态度,时间一长,可能真要被人忘了还有个宋二小姐(都开始真当我是傻子了,呜……)。大树底下好乘凉,礼部尚书府二小姐的身份是个有利条件,为啥要放弃呢?所以我决定——浮出水面。
原打算采用穿越同仁们常用的手法,在才学或技艺上来个绝地大反攻,一鸣惊人,成为宋府这棵大树顶上最璀璨的那颗明珠!但转念一想,不成!现在我势单力薄,一个不小心,树大招风,反害了卿卿性命。再说,上有大才女,下有小美女,一鸣惊人也不那么容易。
好人不能做,坏人不愿做,那只好,做个小人!
从那以后,我不再是那个躲在墙角的灰姑娘。我不停地出没在众位娘亲身边,不断地献殷勤,戴高帽;我与姐妹们一起读书练琴,充分发挥绿叶的精神;我敢于对家中仆役指手画脚,做出小人得志更猖狂应有的表现。
宋府再没人不记得我了,也没人离得开我了。他们既需要我的谄媚去满足他们的虚荣心,又需要通过鄙视我的言行去满足他们的道德观。
没关系,这真的是我想要的结果。我并不打算与他们做一家亲,我只是想保住我的生活。就好像现代职场,在一个公司里感觉不好,又暂时没去处,那就想办法和老板、同事搞好关系,保证自己不会下岗,争取提高福利待遇,利用现有资源积累经验、扩充人脉,等到有一天,找到了更好的公司,那就——跳槽!
是的,我现在就是在等待,等待那个跳槽的机会。
让我有这样的想法,不是我的悲哀,是他们的。
扮猪吃老虎,才是人生的最高境界。
第五章 小人得志
从宋府跳槽的方法有两个,一是找个男人嫁了。
我曾经羡慕过古代女子由父母包办婚姻,不用自己操心。但依着目前的状况,我不认为父亲他们会在这上面对我上心,即使有好男人估计也轮不到我。
看来只能走另一条路了——自力更生,艰苦奋斗。
还真是得了我娘的遗传,不过我不会走深夜私奔、离家出走的套路,我要公开地离开,而且还要公开地活在这个世上,和他们一样地活着。呵呵,到时候,有了金子、房子、铺子,还愁没有美男子吗!更重要的是,我有自由和自尊,拥有自由和自尊的米虫才是真正幸福快乐的米虫。
插上最后一支金簪,看看铜镜里的我,虽然不是很清晰,但仍然可以看到一张白白的脸(粉太厚),红红的嘴唇和双颊(胭脂太浓),和周星星的如花有得一拼。再看看头上,想起了席大小说里的一句话:“珠珠翠翠绕满头,只差没把梳妆台嵌在里面。”
这几年,我可没少从几位娘亲那里A东西,谁让她们要标榜母慈子孝、一视同仁呢。这就是做小人的好处。
我现在的打扮用一个字形容是“俗”,用两个字形容是“艳俗”,用四个字形容是“俗不可耐”。
这就是我,一个小人的标准扮相。刚好延续了我娘的一贯风格。拜她所赐,我小时候也常是这副德行,现在倒也没人怀疑我的动机,大概也没人记得我的真面目了。
我抖了抖衣服,甩甩头,确保不会有东西掉下来。
“翠微,好看吗?”
“好看!”十二岁的小丫头声音里已没有了当初的那丝怀疑。
翠微是我新收的丫环,是一年前在大街上卖身葬父时被我遇上的。这样一个收买人心的大好机会我岂能放过,便拿了自己的私房钱买下了她。因着这件事,我还难得地被父亲大人赞了一句,还让我报销了所花费的费用,真是一箭双雕。
翠微年纪虽小,但勤劳肯干,而且思想单纯、忠心耿耿,深合我意。就像现在,我这如花似的扮相在她眼里也是好看的,只因为我觉得好看。
翠微的名字是让书云给取的,因为她原本的名字里也有个“云”字,犯了宋大小姐的名讳,要改,我就乘机推说自己才疏学浅,请宋大小姐给取个雅致些的。
只见宋大小姐想了想,故作不经意地张开樱唇,吐出一个字“微!”,“就叫翠微吧,微微轻风的‘微’。看她小巧玲珑的,到也挺衬。那蔷薇的‘薇’用得太多了。”
“好雅致的名字!妹妹我真是俗了,只想得到那蔷薇的‘薇’,断不知这微微轻风的‘微’竟也是可以入名的。”
靠!真以为是你的原创啊,看过《射雕》的都知道,“经年尘土满征衣,特特寻芳上翠微。”(岳飞《池州翠微亭》)
你问翠花上哪儿去了。还能去哪儿?当然是厨房!每次吃饭时,我都用东北口音对着她说:“翠花,上酸菜!”别人当我口齿不清,我心里却乐开了怀。
我顶着满头珠翠,颤颤微微地走出平凡居。
没错,我的居所叫平凡居,就像书云的挽云楼、书秀的藏秀阁一样,中间都含有名里的一个字。我这儿原本不叫这个名,是在我翻身做了小人之后要求改的。
这名是书秀取的。本来是央着云大才女(体现我才疏学浅嘛),这丫头却在旁边冒了一句:“就叫平凡居吧。这‘平凡’二字倒也挺衬二姐(读音加重)的。”说完,还得意地朝我一仰头。
书云没支声,想是默认了。
哼,嘴巴里说我“平凡”,心里面是想说我“俗”吧。“人”加“谷”为俗,是人都要吃饭,住在山里的人才叫仙,等哪天你没饭吃了,我看你是想做俗人还是想做仙人。
我笑眯眯地接下了这个地雷。
养在深闺的少女们,你们哪里明白,这“平凡”二字才是世间最真实的东西。
我走出了平凡居,开始了我小人得志的又一天。
第一件事是去给父亲大人及其妻妾请安。到了屋内,书云和书秀都已来了。
书云仍是一袭白衣,头上只簪了一支式样简单的金钗,更显得气质高雅。书秀一身鹅黄,两颊粉粉的,透露着青春的光彩,决不是我这两抹艳红可以比的。我想起外人对她们的比喻,一个白玉兰,一个黄杜鹃,到也相得益彰,我心中竟也有了几分欢喜。
至于我的扮相,除了“如花”还真想不起可用什么花名比拟。不过大家对此都已习以为常,就像我对书秀的那一声“哼”和那个仰头的动作习以为常了一样,不会有多余的表情。
父亲大人刚上完朝回来,只简单地问了一下学业方面的情况,当然是针对那两朵花,毕竟她们才是重点培养对象。之后,父亲大人便回书房处理公务,三大巨头回听风轩继续三堂会审,我们这三朵花则挪到闻雨轩接受封建文化的荼毒。
我前世是中文系毕业,古代汉语学得不错,对于古代历史文化也相当着迷,比起某些穿越同仁是要强一些。目前的学习目的就是巩固基本知识,了解社会文化,顺便练练毛笔。至于诗词歌赋,吟风弄月本就不是我的喜好,也就倦怠了。
先生不知是察觉了我的倦怠,还是愧对于我的“如花”妆,也不会过于督促我,也许他的工作任务本就是帮宋二小姐脱掉文盲的帽子而已。
读完书,已到了午饭时间。因为今天父亲大人在家,就在主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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