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摸了摸自己的脸颊。是吗?我已经这么久没笑过了吗?
一九九八年还发生了一件不算十分特别的事。
我的上司,加拿大人Mike爱上了我。
我家门前每日都有他送的一大篮玫瑰。
Mike调职来中国两年。他是个很有生活品位的人,从他的衣着打扮和他送的玫瑰,我可以看出这一点。
我并不抵制与Mike出去约会。因为除了森,别的男人对我来说并没有太大的分别。Mike出现在适当的时候,在我想借一些事,忘掉另一些事的时候。
然而,当Mike手捧玫瑰,单腿跪地向我求婚的时候,我还是被吓到了。除了笑着婉拒,我不知还能做何反应。
我说我或许可以学会对森不在乎,不代表我会爱上其它男人。事实上,爱一个人,需要勇气,需要付出,需要不怕受伤害。我不确定自己有没有再去爱一个人的能力。
一九九八年的最后一天,终于发生了一件特别的事。
我得知我的广告作品在日本举行的一个亚洲广告大赛中得?了。这并不是一件多特别的事。特别的是,我在得?名单上看见了森的名字。
我知道,森也将会出席那个颁?酒会。
一九九九年情人节前夕,飞机降落东京。
东京的天气并不好。大雾,阴沉沉的天空。
酒店房间的落地镜前,我静静地打量略施淡妆,身着黑色晚装的自己。
我真的准备好去见森了吗?
嗨,森,好久不见!
是这样吗?
曾经那样亲密相爱的两个人,再见面也不过如此吗?
我缓缓褪下晚装。
我知道,森对于我,除了是情人,再也不可能是别的什么。我无法想象与森象普通朋友般闲话家常。
请同来的同事代我领?。不理会同事怪异的表情,我一个人步出酒店。
租来一辆车,我游荡在东京夜晚绚烂的街道。
雾渐渐退了,却下起雨来。从车窗望出去,湿润的街道映照着迷离的东京。
我漫无目的地转着,直到彻底迷失方向。
我将车停在路边。
在这样的夜晚,这样的陌生都市,人似乎特别容易变得脆弱。
和森分开两年了。森不在的日子里,我拼命地工作,拼命地做着别人眼中正常的程珊应该做的事。但在内心深处,我还是一个病人。森的影子,在任何我意志薄弱的时候,潜入我的身体;象条小虫,在我的血液里爬行,时刻宣誓着他的存在。
车里很静,只有雨水敲打车窗的声音。那一刻,我忽然觉得前所未有的孤独。
我哭了。蜷缩在座椅里,我用尽全身力气哭泣。我从来没有放纵自己如此哭泣。哭泣让人软弱。我怕自己不够坚强,无法面对没有森的世界。可是此时此刻,为什么
我还要假装坚强呢?又或许,我一早失策。如果我也象纪璇那般软弱,森或许无法那样轻易地抛下我。
有人在拍打车窗。我抬头向外望去。
森!竟然是森!隔着满布雨滴的车窗,我一下子认出森的面孔。两年的时间太长,但在梦里,森从未离我远去。
我的心脏倏忽之间停止跳动。
我分不清自己是在梦境抑或现实。我怀疑自己是不是因为哭得太伤心而出现幻觉。
森已急急地打开车门,钻进车里。
我目不转睛地盯着森,生怕一眨眼,森便从我面前蒸发,仍独留我一人,在这样静,这样深的夜里。
森抚着我的脸颊,一脸急切。
“程珊!你没事吧?我到处找你!为什么不去酒会?为什么这么晚还不回酒店?你知不知道我差点报警!你真是……急死我了!”
我望着森,傻傻地笑了。眼泪迅速盈满我的眼眶,森的脸变得一片模糊。
“森……真的是你。”
森一声叹息,深深将我拥入怀里。
我们疯狂地吻着对方,象在世界末日的前夜。所有有关爱情的怀疑,猜忌,痛苦,犹豫,都消逝在我与森唇舌交缠的那一刻。
清晨,我在森的怀中醒来。
森没有察觉,仍旧在我耳边低语。“程珊,对不起,对不起……”
我没有挪动身体。
在东京发生的事应该在东京结尾。那些挣脱道德与责任的吻,就当做我们两人的道别好了。
不是有一首歌的歌词是“用接吻来道别”吗?
傍晚的机场难得的少了往日的喧嚣。
国际通道外站着个一身白衣的女子。她那么安静,一脸笃定。仿佛丝毫也不担心会等不到那个叫她日思夜想的男人。果然,男人朝她迎上去,轻轻牵起她的手。
男人回头望来。
我避开那个目光,从他们身边经过。
我知道,我不会再为他等待。
第十二章
夜里,我打电话给Mike,答应了他的求婚。
Mike以为自己听错,结结巴巴跟我求证了几次,兴奋得语无伦次。
虽然我并不爱Mike,但对于嫁给他这件事,却并不感到担心。我迟早要嫁人。Mike是个好好先生,已是最佳人选。
接下来的日子里,我从公司辞了职,一边收拾行李,申请签证,准备与Mike一起到加拿大生活。
徐佳铭知道这件事的时候,已经是两个星期以后了。我太清楚徐佳铭知道这件事后会有的反应,于是在一切差不多尘埃落定的时候才敢告诉他。
徐佳铭疯狂地与我大吵数次,不再理我。
我乐得清闲,逛遍N城的大街小巷,因为知道以后也许难得回来。
森曾来找过我,在知道我要嫁人后。
“程珊!如果是因为我,可不可以不这么做?如果你不幸福,我会内疚一辈子!”
森的嘴唇痛苦地颤抖。
我知道,森的心里有我。或许那样已经足够。
我硬下心肠,打开门。
“我不确定嫁给Mike会不会幸福。但有一件事我很确定,那就是如果不忘记你,我这辈子都不可能幸福。”
“你走吧。不要再来找我。”
我一直以为森是坚强的。但那夜,森离去的背影却脆弱不堪。
森找过我后的第二夜,徐佳铭敲开我的门。
徐佳铭已喝得半醉,手里还拎着大半瓶红酒。
“昨晚我与森喝了一夜酒。程珊!你知不知道,森已在联络美国医院帮纪璇动手术!等纪璇眼睛好了……”
“佳铭!不要说了”
“还有。森让我告诉你,纪璇那时候之所以会知道你,是因为一次森喝醉了,一直喊你的名字。”
“佳铭!不要说了,不要说了。你希望我以后幸福吧?那就不要再说了……我已经决定了。”
徐佳铭静静灌着红酒,眼里满是血丝。
忽然,象是鼓起很大勇气,徐佳铭抬眼望向我。
“程珊,不要走好不好?”
我避开徐佳铭的眼睛。“不可能。”
别转身,我不敢看徐佳铭脸上失望的表情。
我一向不敢太深究佳铭对我的心意。他是我最珍视的好朋友,我不想失去他,更不想伤害他。
徐佳铭竟趴在桌上“呜呜”地哭了。一个男人落泪,是真的到了太伤心的时刻吧。
我将哭得象孩子似的佳铭拥入自己的怀里。
第十三章
一九九九年五月,我嫁给了Mike。加拿大的天气冷得令人不可思议。不过正好适合喜欢冬天的我。
我在温哥华当地一家时尚杂志社工作,闲时还在家边一所中文学校教教中文。
日子过得平淡充实。
一日在温哥华一家书店竟意外地碰见文若。文若是徐佳铭以前的女友,后来随丈夫移民加拿大。
文若的嗓音还是低低柔柔的。
“你知道佳铭其实……”
我对文若抱歉地笑笑。
文若开怀地拍拍手中的书本。“没关系,我早已想开。千百年来,人类的爱情总是不断重复我爱他,他爱她这样老套的情节。或许没经历过痛苦的爱情就不会显得珍贵吧。”
我与文若相视一笑。
人迟早都会忘却一段旧的感情,而去重新接纳一段新的。这是人的生存本性,亘古不变。什么时候,我也能做到象文若这样呢?
二零零一年情人节,我与Mike离婚了。
离婚由Mike提出。我并不怪他,反而觉得很抱歉。
任何一个男人都不可能容忍一个不爱自己的妻子。我们在一起努力了两年,最后以失败告终。
离婚后,我还是照常工作,生活。
我最喜欢做的一件事,就是穿着厚厚的棉衣,坐在温哥华冬日海边的木椅上,看灰色的天空与大海。我喜欢那样的宁静与安祥。
那一天有些特别。
因为我看到远处的海滩静静站着个穿黑色风衣的男人。我看不清他的脸。
手机响起,徐佳铭的声音从大洋彼岸传来。
“嘿!程珊!我刚出差回来,听见林森的电话留言。他去温哥华找你了!纪璇的眼睛已经治好,森已经和她分手!哈哈!怎么样!大团圆结局吧!……”
徐佳铭还说了些什么,我已经听不清楚。
因为那个穿黑色风衣的男人已向我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