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染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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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染大明- 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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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领,我这有几十人,你觉得你拿得下吗?”

这时在余芥身后走出一个汉子,长相跟余芥又几分的相似。他手里拿着剑跟余芥说:“爹不要根他废话,待我杀将出去,取他的狗命。”

“义儿,不可以冲动。”

哈大全在对面说:“余先生是不打算出钱了。”

余芥忙说:“等等,我愿意出白银一百两,大家都在逃难以和为贵,各退一步怎么样。”

哈大全说:“一百两银子?你打要饭的?说一半就是一半。”

“哈领,你不要太过分,我给你钱并不代表我怕你。”余芥退了一步,拍了下身边的一个汉子。“余虎,去杀了这些狂妄的家伙。”

看来余芥是不打算出钱的。

余虎是余家的家丁,武功了得,也是余芥手中最大的砝码。一路从辽阳逃出来,余虎打退了数次流民的袭击。一把钢刀在手十几个人近不得身。

当余虎蹦出来时,王张氏走上前说:“少爷,此人是练家子,交给我吧。”

“不用了,我来。”哈大全大步上前,突然拔出火枪。

“呯。”的一枪,余虎摔倒在地,子弹正中徐虎的大腿。

当时的火枪没有膛线,球形弹射出之后没有弹道。过五十步就打不到人,只有大批火枪一起射才有作用。

余虎离哈大全只有几步,哈大全原本对准了他的身上,结果子弹乱飞打到了余虎的腿上。

大腿中枪,在高的武功也废了。

王八一从哈大全身边冲出来,顺手一刀砍开了余虎的咽喉。

跟着是赵士和王寡妇也冲了上去。

赵卫弯弓搭箭,连续三箭,把余家三个弓箭手射倒在地。

手下冲上前,哈大全很耐心的装好火枪子弹,大步走到余芥面前。

当面前出现黑洞洞的枪口时,余芥都吓傻了。连说:“哈领饶命。哈领饶命啊。”

“叫他们停止抵抗,不然我就杀了你。”

余芥大喊:“都住手,都住手。”

家主都投降了,家丁也没法在打下去了。从战斗开始到战斗结束,只用了不到一炷香的时间。余家的家丁就被打散了,许多人夺路而逃,剩下的人都成了哈大全的俘虏。

哈大全也不客气,在余家的车里翻腾一下。

找出四百余两银子,还有许多的粮食和财物。银子哈大全全部接受了,粮食抢走一半,财物分给了手下的兄弟。

一下子,余家只剩下六辆空空的大车。

余芥眼泪巴巴的看着,心里在不停的流血。他原以为女眷会遭到污辱,没想到哈大全很礼貌的善待了女眷。

在沈阳,袁三一家的惨剧,让哈大全心有余悸。他对欺负女人的事情很反感,加上队伍里有一个王寡妇。在哈大全的要求下,男人们都不敢做出过格的事情。

如果私下里用食物银钱买乐子,哈大全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妇女的事情要是被哈大全抓到,先砍小脑袋,在砍上面的脑袋,绝不手软。

花钱买乐子就无所谓了,难民为了活命啥都愿意干,用身体换一顿饭吃,是许多女人无奈的选择。

余芥原本的气势都没有,他苦苦的哀求。“哈领饶命啊。小老儿有眼不识泰山,触怒了哈领的虎威。求领给小老儿一家留一条活路。”

哈大全清点了战利品之后,也没有继续为难余芥。

“余先生,你当初老老实实把东西交出来,我也不会为难你。”

“小老儿知道错了。哈领饶命啊。”

“你放心好了。我拿了你的银子,就不要取你的性命。你的家丁都被杀散了,独自走太危险,就跟着我走吧。”

余芥卡巴着眼睛,不知道该做何选择。

哈大全说:“我们要一路进关,你如果不愿意,也没关系。”

余芥想了想,他的家丁都被杀散了,单独行走必然还会遇到抢匪。余芥一家也只好跟着哈大全走,希望哈大全不要再起歹心。

他们心中怀恨着,想着找机会报仇。

特别是余芥,他已经盘算好了。等进关之后,马上到衙门报官把哈大全一伙都抓起来。宁可花银子,也要把哈大全等人弄死。

哈大全也不在意余家的坏心,在他看来余家不过是一群肥羊。在哈大全的手下中只有强盗出身的赵士反对带上余家。

“少爷,有钱人没有好东西,不如把他们杀了了事。”

哈大全摇摇头说:“做事要给人留活路,我们拿到了钱粮,就不要为难他们了。”

“少爷,余家是辽阳的富户,为富不仁是结交不得的。”

“这事,我自有分寸。”

        第9章 难民生活。做人要厚道。

难民生活 第9章 难民生活。做人要厚道。

哈大全抢走了余家的财富,也解决了队伍的钱粮问题。

接着哈大全又壮大了一下队伍,沿途招揽了一些青壮男子入伙。滥竽充数哈大全是不要的,他招人有三个标准。

第一个标准是必须是辽东本地人。南人胆子太小,还是辽东本地人实在,给些好吃就死心塌地的拼命。

第二个标准是必须有家属跟在身边。队伍保护他们家人的安全,供给他们家人食物,这些人才能够忠于团队,忠于哈大全。

第三个标准是必须作战勇敢。

有了以上三条标准,哈大全招的人数不多只有一百多人,却有着很强的战斗力。

几次与别的流氓群体生摩擦,这一百多人都能打敌人杀退,抢夺更多的粮食财物。很快队伍就增加到了一千多人,队伍分工明确井然有序,不像其他的流民群体那样混乱。

不过其中也有不安定的因素。

就是强盗出身的赵士,一直看余家不顺眼。他在观察了许久之后,终于找到机会到哈大全面前告。

“少爷,姓余的不是什么好东西,在辽阳的时候作威作福惯了,金兵一来这个驴*的比谁跑的都快。他带着六大车东西一看就是个贪官,您看第三辆车的车轮印子有四指深,上面装的肯定是硬货。”

哈大全最近也看出了端倪。便问:“当真如此。”

赵士压低声音说:“我们当时搜索的不仔细,余家的硬货一定藏在车的夹层中。我们不如杀了姓余的,把货都吞了。”

赵士不愧是干过强盗的,不管什么时候,都不忘本职工作。

余家的户主余芥是沈阳附近的地主。余家祖辈是商人,专门和辽东的蒙古人女真人做茶马生意。有了本钱后在沈阳附近买房子置地做起了地主,到了余芥这一代已经不太像商人了。

人有了钱,生活水平得到了提高,就会想提到自己的品味。在明朝的时候,提高品味最好的方法就是读书。

余芥显然没有读书的天分,三十多岁就考了一个童生。最后本人花钱捐了个举人的出身。

余家的生意是祖业一直经营的很好。可是建州女真造反建立了后金之后,生意就没办法做下去了。原来的主顾变成了土匪强盗,正常一点的人,都不会再想着去冒险。

当金军打到沈阳城外的时候,余芥做好了逃跑的准备。努尔哈赤还没到辽阳城下,余芥就买通城门官,全家逃出了辽阳城。

由此可见,余芥很有先见之明。

余芥虽然不是当官的,可在赵士眼里有钱的大概都是当官的,只有当官的有钱有文凭。赵士要抢劫,却没有保密意识,他这边和哈大全说话,感觉自己声音不大,可另一边的余芥全都听到了,所以赵士当初做强盗做的很失败。

保密工作很重要啊。

哈大全往余芥那边看了一眼,见余芥也在看这边,便露出了和善的笑容。

这一笑没关系,余芥差点紧张的心脏停止跳动。

余芥本来想用钱稳住哈大全,跟着哈大全等人一路逃到广宁去。在广宁停歇一段时候之后,在全家进关返回山东老家。顺便到官府告哈大全一状,把损失挽回一部分,心思不可谓不歹毒。

如果哈大全动了歹心,他们全家二十几口子就全完了。车里存的五千两翻本用的银子也都得成了别人的,余芥怎么可能不害怕。

五千两银子在当时可是一笔巨款,在明朝末年市面上最缺的就是银子。

中国不是个盛产金银的国家,就连铜矿都很少。当时明朝商业物流十分的达,物资丰富,可银子就这么点根本不够流通。在加上中国人有攒家底的习惯,喜欢把钱埋在地窖里不拿出来花。

很快问题出来了,换现在的说法就是通货紧缩。

对一个高度达的市场经济体系来说,通货紧缩是灾难性的,会对市场造成毁灭性的打击。

朝廷也考虑过行纸币。但当时没有规范的准备金制度,朝廷的公信度又不高。纸币都是胡乱印刷的,根本不值钱,明朝行的宝钞和烧纸也没啥区别。

当时银子是很贵,是很实在的硬通货。不像现代社会的纸币,通货膨胀几十倍上百倍。行货币的银行,在无形中剥夺着所有人的财富。

现在市面上什么都贵就钱贱,1oo元拿出来眨巴眼的功夫就花没了。

银子不一样,银子是很贵的。

按照明朝户部的规定一银子能买二石米,接近4oo斤,按一斤2。3元算,一两银子的购买力等于92o元,五千两银子就相当于一笔46o万的巨款。

这还是朝廷的规定,明朝末年银贵钱贱,抵个七八百万不成问题。

现在哈大全没钱,赵士一提,他还真有点动心了。

可是往周围看了眼,哈大全也不敢动手。现在余家算是自己人,余家要是对自己人动手,这人心肯定就散了。

到时候有命拿,没命花就惨了。

哈大全摇摇头说了一句。

“做事留后路,做人要厚道,我可是个厚道人。”

赵士翻了翻白眼嘟囔道:“你还是厚道人?”

“你说什么?”

“没什么,没什么,我啥都没说。”

“量你也不敢。”哈大全抬头看了眼天色,已经快要入夜了。“叫大家找地方宿营,这次轮到你和王八一去找吃的了,赶紧去吧。吃饱了再回来。”

“俺马上去。”

赵士叫上王八一带着十几个人走了。他们要怎么弄吃的,哈大全不管是抢劫是打猎,随便怎么干都可以,吃饱了带着东西回来就行。在抢劫过程中抢到的财物归个人所有,但吃的绝对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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