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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好久没回信
之一
“你为什么没回信呢?是不是上一封信里我说了什么冒犯你的话?如果是,请你原谅我……”然后,是满篇的忏悔集锦。
这位朋友,你真的是太不了解我了。不回信是我的风格,要是意外回了,那是我脑筋突然短路的结果,归类为不正常的状况。
之二
“这是一封遗书……”原来遗书通常是这么写的。
当作者这么多年,什么怪信没收过?瞧,现下又多了一种。
这位朋友,不管你是当真,还是一时情绪低宕想不开,我都要说一句:结束自己生命的理由有千百个,而他们共同的名字叫懦夫。
之三
“我开始找夏宇的诗看,真的不错!”许多来信这么说。
“很高兴你也喜欢夏宇,我也是!”很多。
“这是,送你。”天呀!地啊!是市面上根本没有的诗集呀!就是这个光,就是这个光!怎么也找不到的一本!太感谢了!
“找不到书,上网整理出夏宇的生平资料与诗作,请私下收藏就好。”呵呵呵!这几个也很棒。真好。有知音的感觉真好,以为没几个人喜欢新诗的,没想到回响居然比我预料的更多呢!于是,我决定回信。
想了一想,好像真的很久没在书中回信了,几乎忘了这回事。当然,如果要仔细追究原因,不外乎懒,没其它的了。
来信里各式各样问题都有,但重复的占了一半以上,有不少还是以前早就回过的。
当然,也有更多我没记住的。不过无妨啦!我努力回,你们将就看喽。
读友:我看你的书十二年了,这么多年来……
请问……我已经写十二年了吗?等一等,待我去翻我第一本书的版权页看一下日期先。你呢,也去翻一下如何?
读友:你曾经厌烦过写作吗?
这问题我深思了很久。
我非常喜爱写作。
厌烦的是写作时常常发现自己才学不足、词不达意的困窘;厌烦的是满脑子故事跳来跳去,却无法让它们更完美的呈现。
可是,我爱写作。一辈子爱。
以后当我的故事已经没知音了、没机会出书了,我还是会写,写到我手再也不能动的那一天。这是瘾,比吸毒更可怕。
读友:席绢,我太喜欢你了!看了你的“阎王且留人”之后非常感动……
我也很给它感动。呃……需不需要我用立可白涂掉“席绢”二字,改填“于晴”,然后转寄给她,让于晴小姐也一起来感动一下呢?
读友:常常看到别家作者在书中写着“编编打电话来催稿……”然后写出自己的懒惰怠工状况以娱乐读者,你咧?有没有这种好笑的事?说来听听吧!
没……没有耶。进万盛九年多,一通编辑的电话也没接过。
可能是,我不怠工;可能是,我不是大卡:更可能是,不必我家编编催稿,稿件就自动会交来。
本来嘛!交稿件不比交作业,交稿件作者有稿费,交作业是学生义务。老实说我真不懂别家编辑与作者的互动何以这般诡异,弄到后来活似交稿是无偿的义务,所以编编才天天对作者晨昏定省、风雨无阻。
说到这个,顺便请教一下,如果诚如每一位作者所言,她们的编辑常对她们来个绝命连环call,那编辑们哪来时间做编务的正事呢?加班吗?有没有人可以回答我一下?
谢谢。
读友:我喜欢你写的“相思”那本,可是我真想掐死你,结局有点虎头蛇尾耶,我都还没感动完就结东了,真过分!
可是我感动完了呀,所以才会结束这故事嘛。
读友:你有没有觉得“别让相思染上身”这本,跟“未曾相识”的架构有点像?
你有没有觉得你是最后知后觉的那一个?
读友:席绢,你到底什么时候要写孟红歌的故事啦!
我写了啦。
什么?你不知道我写了?消息如此不灵通还敢写来跟我要故事看?!呜……万里长城在哪里,借我哭一下……趁我哭的时候,你就从五十三本书里去一本一本翻翻找找吧!
记住唷,要从第一本开始找喔。
读友:为什么不走回头路?想要等待遇见或永恒吗?
这个问题……她研究了很久,不像别人问完就算,常常来信探讨更多,就是不想放过,即使我已经简单回过她信了。这家伙……真服了她。
为什么要走回头路?因为很多人怀念?怀念是一种心情,而这心情跟期待不一样;你不会想看第二本“交错时光的爱恋”、你不会为第二本“罂粟的情人”而不由自主战栗、“抢来的新娘”如今看来已流俗……
小陈,我可以说出一百条理由来满足你,但如果你了解我,就会知道我只是傲。没有伟大的理由,只是任性而已。
读友:猛然看到你的书序,才发现你已让我着迷九年了,突然有点担心你会像其他老作家一样消失……
猛然一看书柜上那一排书,才发现自己好老了,熊熊想到怎还会有老读友在这里?
这么久了啊!从我没没无闻时开始看我书的那些人,应都走开了吧?
我以为,最老的那一批都离开了呢。
原来还有你在,真好。
读友:打个商量,席绢。你写完湛蓝之后,就把丰步雍解决掉好不好?
那有什么问题!来人!狗头铡伺候,把丰步雍拖到菜市口斩首示众去。
嘿嘿,本来就觉得他跟妻子曹汐桢的故事太甜太流俗,对我来说太高难度,现下可好,你替我省了事。谢喽。
你知道的嘛!我擅长写的是闷死人的说教,而非棉花糖似的甜腻轻快呀。
读友:你回信是不是看电风扇把哪一封信吹得比较远就回啊?
那多麻烦!我都嘛是在大叫“回信了!”时,看哪一封信有乖乖过来排队就给他回。
很公平吧?
读友:我发现,其实这么多年来,你的许多思想都有改变了。
可不是吗?以前我超爱吃牛肉面的,但现在不爱了,喜欢清淡的阳春面以及汤头不错的拉面。以前以为自己是0型血,去捐血之后才发现是B型。以前是怎么猛吃都不会胖,现在是怎么节食都不会瘦……
变了,我变了。啊啊啊啊……
最后,想在秋天里说说对今年夏天的几点感受。
之一,老天爷很厚爱,让台湾解除缺水的痛苦。感谢老天爷。
之二,写了一本小品散文,给自己当纪念,很好。
之三,再见,佩谕(moko),一路好走。
第一章
哽咽却依然娇柔的声音,哀怨地从电话线那头传来:
“……我只能过一天算一天,这样的日子……月升星落……”
是“日升月落”!小姐。她忍不住在心里偷偷纠正,但是聪明的没脱口说出。
“……我的青春……沉沦在这金玉满堂的豪宅里……一切都是那么金玉其外……”
第N次翻白眼,继续在心里回道:那你不就是“败絮其中”了?她数不清自己是第几次翻白眼了,所有不耐烦的情绪非常高竿的没有在语气里泄漏些许。
依然保持温婉的声音劝慰著:
“你一定是多虑了,他那么辛苦的工作,不就是为了让你过更舒适的生活吗?由此证明他很爱你的,你不要动不动就怀疑他出轨啦。”
那方似是需要更多的保证:
“小衣,你说说,他为什么不会出轨呢?”好爱娇的声音,并且充满期待。
好正经诚恳到不行的语气,已经接近宣誓的规格:
“因——为,你是如此这般的集美媚风情万种於一身妖娆娇艳正是上天为你造出的形容词如此这般的你还抓不住男人的心那么全天下的女人都不必混了。”以上,不必标点符号也不必喘气的长串阿谀谄媚,够了吗?
那头——
“唉哟,讨厌!小衣你最讨厌了啦,吃人家豆腐。”无比娇羞也。
眼光瞄到时钟,发现上司快回来了。不行,得速战速决。
“好了,你赶快去美容沙龙俱乐部,去花你老公的钱,把你自己打扮得美美的——”
完了,口误!她警觉的住口,生怕功亏一篑。
果然——
“啊……你是说,我平常不美吗?”那头的娇柔声再度转为忧郁欲泣。
“千万!千万不要有如此恐怖的误会!不是你平常不美,而是——平日你是如此这般的娇弱清雅高洁似林黛玉不染半丝人间烟火庸脂俗粉但是即使是天人仙女一般的你也要偶尔入世以期让那些涂红抹绿还自以为美女并企图去勾引你老公的人自惭形秽一下。”
火力全开,还怕不轰得你晕头转向!
那头晕陶陶兼凤心大悦的女子终於决定放过这边不断以狗腿求生的人:
“讨厌讨厌啦!小衣最坏了,不跟你说了,人家要去找美容师了。啊,天色都好晚了,都是你一直跟人家讲话,等一下不知道来不来得及回来给弓藏和遥遥做晚餐呢。不说了,要认真上班喔,不要摸鱼喔。”终——於,结束通话。
是谁害她上班偷摸鱼?又是谁害她不能认真上班的呀?还真好意思说呢!挂上电话,梁霞衣像打完一场战役般的浑身无力摊在办公桌上。
可是又能怎么办呢?谁教她刚好不幸是这些家伙的家人呢?
这些?没错,这样的麻烦人物不是单数,而是复数。唉……
用三分钟来自怜後,很快振作起来,她没忘记上司差不多要进办公室了。想到上司,不免又叹出一口气,几乎要再趴回桌子上自怜起第二次。她知道职场上的女性主管一向要比男性付出更多心力才有机会出头天,如果一男一女两人的能力不相上下,那么被升迁的那一个通常都是男人。如果女性想高升,就必须证明她比其他男性对手更强上一倍、更吃苦耐劳才行。所以她一点也不敢抱怨上司是个工作狂,目前的工作量对她来说也还不到吃不消的地步——至少她不常加班赶工。但是呀,她就不能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