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以笙把头点了一点,“走吧。”
“医生都不吃这种垃圾食品吧?”到了麦当劳门口,凌芊停下来说,“我进去买一下就出来。”
古以笙双手插进裤子口袋里,淡淡地说了一句:“去吧。”
凌芊便走了进去。因为过了饭点,又不是周末,里面的人不是很多,凌芊找个地方排队,她的前面只有一个人。在等对方点餐的时候,凌芊不禁回过头去看玻璃窗外的古以笙,他高瘦的身材穿着那套黑色的修身西装十分合适,在霓虹灯的闪烁下,风吹了吹他额前的流海,他微转身,迎风站着,用手拨了拨头发。如果以他为主角拍一副照片,该是很不错的一张海报。凌芊发现,当他微垂下眼睫,就会显出一副很忧郁的姿态,忧郁得很深情,如同湛蓝的大海一般深情。
她很喜欢看他微笑的样子,宁静得很舒服。
凌芊你在想什么?!她忽然提醒自己,发现服务生正朝她微笑,问她要点什么。
“板烧鸡腿汉堡一个……不,两个……中可两杯。”她一边说,一边拿钱包,然后补充道:“还要一个甜筒。”
提了两个袋子在手里,另一只手握着一个甜筒,凌芊边用舌头舔着手上的甜筒边走出了麦当劳。
“冬天吃冰淇凌真有意思啊。”她冲古以笙笑了一下,一屁股坐在街道边的长椅子上,深吸了一口气,慢慢吐出,尽量使自己忘记今天看见的一切,也驱赶着脑中那些不好的回忆。她拿出一个汉堡和一杯可乐放在身边,剩下的交给走过来的古以笙,“给你的,一起吃吧!”
“贿赂我?”古以笙接过,在她身边坐下。
“你见过用麦当劳贿赂人的么?”凌芊承认自己今天很失常,很想找一个人说一大堆废话,克制自己不要去想以前的事情。“陪我坐一会儿吧……”她低声说,显得很落寞。
古以笙望了她一眼,拿出可乐,打开上面的盖子,察看里面有没有加冰,“你等我会儿。”说着,他就起身离开。凌芊好奇地目光追着他的身影,见他走进麦当劳又买了两杯饮料,随后出来,然后给她一杯。
“热巧克力?”凌芊眨眨眼。
“冬天别吃冰的东西,对胃不好。”他看着她手中的甜筒,“尤其是那个。”
“是,是,古医生——”凌芊对着甜筒一阵狼吞虎咽,以飞快的速度吃掉它,免得自己受不了古以笙的话语而把这么好吃的东西扔掉,就好像那两杯加满冰的可乐,下场就是被扔掉。“我下次一定注意。”
古以笙微叹口气,找出塑料袋里的纸巾,在她嘴角边抹了一下,又把纸巾塞进她手里。
凌芊微红了脸,偷看他一下,他拆着汉堡的包装,看来并不排斥那所谓的垃圾食品。凌芊清清嗓子,故作严肃。
古以笙刚要把汉堡送到嘴边,忽然停下来,“我有个问题一直想问你。”
“什、什么问题?”该不是要问她今天那个男的和自己是什么关系吧?
“你为什么叫‘牵着猫逃跑’?”
“哦,这个啊。”这并不是什么秘密,凌芊很愿意跟他说,“我初二下学期的时候,养了一只很漂亮的猫,三个月大,黑色的,只有四个爪子和颈上一圈是白色的,我叫它‘喵咪’。”
古以笙点了下头,表示在听。
“它跟我非常要好,每天放学都等在门后,我一开门就跳过来蹭我的腿。它胆子很小,怕生,也怕体积大的东西。估计放一只老鼠在它面前,它也会吓跑,呵呵。”一说起原来那只猫,凌芊的脸上就浮现出温柔的笑意,“初二暑假,我去外婆家住了一个月,我妈打电话来说,我家喵咪发现我不见了之后,开始不吃饭不喝水了,天天趴在我床边等我,除了去上厕所之外,都窝在那里一动不动。坚持了三天,我妈看不下去了,硬是喂它吃了一点鸡肝,它才慢慢肯吃东西,大概是接受了我已经离开的事实吧。”
“后来呢?”
凌芊忽然自嘲得笑了笑,想起这么多年,竟然从来没有人有耐心听她讲喵咪的故事和笔名的由来,现在坐在一边听她讲的居然是古以笙……“我回去以后,它一开始还没有认出我,后来我倒牛奶给它喝,慢慢它就认出我来了。只是我没有想到,我很快就会失去它……没几天,我爸买了一套房子,然后就开始嫌喵咪的爪子尖利,会刮坏新沙发。我没在意……”凌芊长长叹了一声,“终于有一天,9月23日,我中午上学的时候抱它摸她,心想会不会哪一天再也见不到它,下午回家的时候,妈妈就告诉我它不见了。”
古以笙的眉毛一挑,然后又微皱起来。
“我像死了一样过了三天,不说话,一直哭。”凌芊顿了顿,声音变得有点沙哑,“每每想起喵咪,就会想,如果当时带着它逃跑了,也许现在还和它在一起呢。”
“它没再回来?”
“后来我妈才对我承认,是她把喵咪送到它原来的主人那里,因为怕我爸搬家以后就抛弃它。我心想,也许这是个好归宿,就没再想着要把它弄回来。可是没几个月我就听说,我的喵咪自己从那个主人家跑掉了,再没回来。”凌芊沉下眼睫,“它终究是不再回来了。”
最后一句话,是鲁迅式的语法。
凌芊咬了一大口汉堡,发出赞叹,“真好吃啊,要不是吃了会发胖,我每天都买一个!”她偏头看着古以笙,“你呢?怎么就看起我那低俗的书来?”
“一天晚上值班,特别无聊,在抽屉里发现一本书,也许是护士留下的,就拿来翻翻。”古以笙勾勾唇角,看着凌芊,“挺好看的。”
“真的呀?”凌芊得意地昂着头笑。
真疯狂,和一个医生坐在路边的椅子上吃垃圾食品,也算是一种刺激的体验吧!凌芊看着古以笙一口口咬着汉堡,心里有一种很有趣的感觉。
“你呢?为什么会当医生呢?我也听过校董事的一些事情,是从医药方面起家的,然后才投资办了学校,你是为了继承家业吗?”
古以笙往靠背上一靠,手搭在靠背上,“我……从没有想过从商,对于父亲的企业,丝毫没有过觊觎。人在商场,难免沾染一些俗气和虚伪,甚至阴险,为利益不择手段,渐渐也将人心一并失去。”他望着远方闪烁的车灯,像流水一样不断划过他的眼瞳,深沉的目光中透露出他的某种执著,也许是对人性的一种执著,“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人,踩着失败者的尸体向上爬,最后站在金字塔的最顶端向周围的人炫耀自己的虚荣,践踏那些曾对他付出的人——我不愿意以那样的方式成为一个看上去很成功的男人。因此,父亲常说我‘胸无大志’。”他无所谓地一笑,“上大学的时候选择了医学院,因为医学这东西是除文学以外唯一值得深究的东西——我这么认为。比起商人、政客,医生似乎更干净一些。”
凌芊认真听着他说话,心中有一种强烈的认同感。她不禁想起那个人来,她当初也不过就是他的一个棋子,而且也许是类似于象棋中的卒这样随时可以抛弃的棋子,她死在了他前进的道路上,他浑然不觉惋惜。他如同将帅,有着自己的规划,知道如何利用每一个棋子来达到成功的目的,而他成功的手段就是让每一个棋子去死,自己稳坐军中,最后扬起胜利的旗帜。
“不过,当初是我幼稚了。”古以笙忽然将话题一转。
听见“幼稚”一词的凌芊很是敏感,她瞪大眼睛盯着古以笙,想听他到底想说什么。
“医院也不如我当初想像得那么干净,内部肮脏的勾当很多,是外人难以理解的。我唯一能做的就只有坚持。”
“因此就先收下红包,再还给家属?”如果可以,凌芊很想摸摸他的头。
古以笙愣了一下,显然不明白为什么她会知道这件事。半晌,他说:“那只是一小部分,更多的东西我很难表达出来……我觉得应该淡然一点,对利益,对人等等。有一句话,‘有淡泊之人,如陶子者,一尘不染,一片冰心。’但是,可能由于自己从小物质生活优越,对金钱、地位上的渴望不及其他人那么强烈,于是养成了这么‘胸无大志’的性格。”
“而这样‘胸无大志’的人却不多。”凌芊总算可以接上一句话,“野心勃勃的人让我觉得可怕,不知道他什么时候会在背后捅你一刀。有的时候我想,如果我们都活在童话里就好了,行恶之人必有恶报,善人也终有好结果。”她长长呼一口气,眨眨眼,“你知道吗?我一直很喜欢医生。”
“说下去。”
“看了一本书,《白色巨塔》……”
古以笙坐直身子,“你也看过?”
“恩!”这么说他好像也看过呀!“我喜欢里见修二,他的坚持和你的似乎是一样的。那时候觉得,他好像就是我一直在等待的男人哪!”
“呵呵……”
不知从哪家店里飘过来的音乐声,贝多芬的《庄严的弥撒》,那正是《白色巨塔》最后一页里提到的古典乐曲。凌芊闭上眼睛欣赏了一会儿,回想着古以笙刚才的话,觉得自己获得了一次前所未有的心灵倾诉。
但是,古以笙的话是发自内心吗?回家的路上,凌芊一直在想这个问题。她觉得自己不能再随便相信一个男人了,她仍旧觉得男人的每一句话都是谎言,目的就是赢取女性的好感,然后达到自己利用她们的目的——这该死的心理障碍!记得小琼评价自己是“缺乏安全感”,或许她说对了吧。但是古以笙说那些话实在不像是有什么目的,因为从她身上,他并不能得到什么好处。
到五楼的时候,凌芊对他说再见,他点点头。凌芊继续上楼,还没有踏几级台阶,古以笙忽然叫住她,“凌芊——”
“恩?”她回过头。
“我……”
凌芊忽然打了个喷嚏,吸吸鼻子,很不好意思地问他:“你刚才说什么?”
古以笙沉默了几秒,“别受凉,再见。”
“哦,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