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B
【解析】应纳税额=(8500+700)×(1-20%)×14%=1030。4(元)。
14。B
【解析】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在同一地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在营业地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15。B
【解析】参见教材465页。
二、多项选择题
1。BD
【解析】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就是权利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所应承担的义务,这是税收法律关系中最实质的东西,也是税法的灵魂。
2。BD
【解析】参见教材36页。
3。AD
【解析】应税消费品生产后未销售不需要缴纳消费税,进口应税消费品在进口环节缴纳消费税而不论其进口后是否销售,金、银首饰已改在零售环节征税,护肤护发品在生产销售环节征税而不在零售环节征税。
4。ABD
【解析】转让土地使用权属于转让无形资产不属于销售不动产。
5。ACD
【解析】城建税按纳税人所在地的不同,设置了三档地区差别比例税率:7%、5%、1%。
6。ACD
【解析】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其经费来源实行自收自支后,从事业单位实行自收自支的年度起,免征房产税3年。
7。ABCD
【解析】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华侨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投资兴办的企业、外籍人员、香港、澳门、台湾同胞等适用《车船使用牌照税暂行条例》,不是车船使用税的纳税人。
8。ABD
【解析】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合同不属于印花税中借款合同的应税范围。
9。AD
【解析】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共有住房,免征契税。。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视同房屋买卖,由产权承受方按契税税率计算缴纳契税。
10。AB
【解析】选项C、D选项属于减免税。
11。BD
【解析】对社会力量,包括企业单位(不含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和个体工商户,资助非关联的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研究开发经费,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定,其资助支出可以全额在当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12。AC
【解析】外商投资企业兼营投资业务,从投资的企业取得的利润(股息),可以不计入本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外国企业转让不是其设在中国境内的机构、场所所持有的海外股取得的净收益暂免缴纳所得税。
13。AD
【解析】个体工商户对外投资取得的股息所得应按照“股息、利息、红利所得”征税;个体工商户购买彩票的中奖所得按照“偶然所得”征税。
14。ACD
【解析】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欠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追究刑事责任是属于司法机关的职责,税务机关滞纳决定行政处罚。
15。ACD
【解析】国家税务总局可以通过规章的形式设定警告和罚款。税务行政规章对非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设定罚款不得超过1000元;对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有违法所得的,设定罚款不得超过违法所得的3倍,且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没有违法所得的,设定罚款不得超过10000元。
三、判断题
1。×
【解析】对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原则上由中央税务机构负责征收。参见教材P21。
2。×
【解析】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所支付的运输费用,也可以根据运费结算单据(普通发票)所列运费金额依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准予扣除,不能并入销售额计算销项税额,只有收取的运费才存在并入销售额计算销项税额的可能。
3。×
【解析】纳税人将委托加工收回的和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发放给本企业职工,因在前一环节已缴纳过消费税,所以不再视同销售征收消费税。
4。×
【解析】应先进入辅导期,实行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管理。辅导期结束后,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可转为正式一般纳税人,按照正常的一般纳税人管理。
5。×
【解析】只有对冶金联合企业(含独立矿山)的铁矿石资源税的才减征。
6。√
【解析】参见教材143页。
7。×
【解析】对纳税单位可按其占用的建筑面积占建筑总面积的比例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免税单位不需要按其占用的建筑面积占建筑总面积的比例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8。√
【解析】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可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9。×
【解析】企业的车船上了外省的车船牌照,仍应在企业经营所在地纳税,而不在领取牌照所在地纳税。
10。×
【解析】修改后所载金额增加的,其增加部分应当补贴印花税票。不修改不补税。
11。×
【解析】纳税人转让的房地产坐落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地区的,应按房地产所在地分别申报纳税。
12。×
【解析】契税是从价计征,其计税依据与土地、房屋的面积大小无关。
13。√
【解析】参见教材163页。
14。×
【解析】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按年计算,分月或者分季预缴。月份或者季度终了后15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4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15。√
【解析】参见教材356页之(五)。
16。×
【解析】超过规定的,也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17。×
【解析】征管法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或者摊派税款的,由其上级机关或者行政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18。×
【解析】罚款额在2000元以下的,可以由税务所决定。
19。×
【解析】不需要“逾期不改正”的前提,可以直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
20。√
【解析】参见教材451~452页。
四、计算
1答案:
(1)棉花税率为13%,支付加工费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2)从小规模纳税人手中收购棉花的进项税额按13%计算,被盗棉花的进项税额不能抵扣;
(3)销售棉布支付运费可以抵扣7%的进项税额;
(4)将自产的棉布用于继续生产加工高档棉布不需要缴纳增值税,用于招待所要视同销售征收增值税。
因此:
当月销项税额=120000×13%+(50000+10000)×10×17%=117600(元)
当月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110000×13%+25000×17%+100000×13%+(10000+5000)×7%-(20000-1500)×13%-1500÷(1-7%)×7%=30082。1(元)
当月应纳增值税额=117600-30032。1=87517。9(元)
2。答案:
(1)营业税
销售已居住10年的唯一的家庭居住用房、转让已居住2年的二居室住房和无偿赠送三居室住房均免征营业税;
出租三居室住房取得的租金收入应按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所以:
应纳营业税=1500×3%×3=45×3=135(元)
(2)房产税
个人拥有以上房产均免征房产税,但出租三居室住房取得的租金应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所以:
应纳房产税=1500×4%×3=60×3=180(元)
(3)个人所得税
销售已居住10年的唯一的家庭居住用房和无偿赠送三居室住房均免征个人所得税;
转让已居住2年的二居室住房取得的所得应按财产转让所得减除财产原值后征收个人所得税;但由于同时购入的房屋价值已超过所售出房屋的价值,因此,也不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
出租三居室住房取得的租金收入应按财产租赁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所以:
应纳个人所得税=(1500-45―60―800)×10%×3
=178。5(元)
注:财产租赁所得,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3。答案:
(1)化工厂:
①应纳营业税=(800—500)×5%=15(万元)
②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15×(7%+3%)=1。5(万元)
③应纳印花税=800×0。5‰+1000×0。5‰=0。4+0。5=0。9(万元)
④房屋交换以差价作为计算契税的依据,由于在交换中化工厂多承受了房屋,所以要缴纳契税,而房地产开发公司不需要缴纳。
应纳契税=(1000-800)×4%=8(万元)
⑤化工厂不是房地产开发企业,所以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金额时,其转让土地的印花税0。4万元可以单独扣除(但0。5万元的印花税因与土地转让无关,所以不可以扣除),非房地产开发企业不能加计扣除20%,契税是因为承受房屋而缴纳,因与土地转让无关也不能扣除。所以
扣除项目金额=500+100+50+15+1。5+0。4=666。9(万元)
土地增值额=800-666。9=133。1(万元)
由于土地增值率小于50%,所以
应纳土地增值税=133。1×30%=39。93(万元)
⑥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企业缴纳的土地增值税可以据实扣除,0。5万元的印花税和8万元的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