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14-巴族迷魂·刑官黑匣子大型悬恐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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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14-巴族迷魂·刑官黑匣子大型悬恐书系- 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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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梅接下来的话,打消了他的顾虑。


《巴族迷魂·刑官》 第三幕第17章(3)

    “其实,我知道你为什么不愿意面对我。”杨梅抬起头,目光里竟有种让杨铮不敢正视的东西,“你病了,病得很重。你发现在你的身体里,还潜伏着另外一个你。他是邪恶的,时刻觊觎着你,试图冲破牢笼,完全控制你的身体。你天天都在小心谨慎地提防它,但仍然有些时候,它会像匹脱缰的野马,让你无法控制。那时,你就变成了它,你会做出些连你自己都意识不到的事。”    
    “可是你不知道那些事究竟是什么!”杨铮重重地打断杨梅的话,“你知道我为什么会一个人来到这座城市,我为什么从不跟别人说起我的过去?如果你想知道,我现在就告诉你!”    
    杨梅忽然抓住了他的手,那么用力:“如果你不想说,没有人会勉强你。”    
    “我要说,我必须让你知道,其实,我第一次见到你,就喜欢上了你。但是,我不能,不能像其他人那样,坦然地向你表露自己的心意。你说的没错,我病了,病得很重。我的病症就是无论我如何努力,终有一天,我都会伤害到那些爱我的人。”    
    杨梅脸上的忧伤又浓了几分,她把杨铮的手抓得更紧了些。    
    “一年前,我生活在另一座城市,在那里,我有一个女朋友。我们是高中同学,彼此非常了解。后来我们相爱了,我们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那时的回忆离杨铮已经很远了,远到他似乎已经将它们遗忘。但是,蓦然回首,原来它们仍然那么清晰地烙印在他的生命里——    
    那时的杨铮感觉很幸福,除了那些自小便不断骚扰他的噩梦。    
    噩梦固执地停留在温暖的海洋里,黑暗且明亮。杨铮那时蜷缩着身子,无限慵懒惬意。就算在梦里,他也知道那是孕育他的地方,它在母亲身体的某一处。这样的梦境其实根本算不上噩梦,如果不是后来,他发现在那片海洋里,除了他,还存在着别的生命。    
    黑暗吞噬了他,他汗涔涔地从梦中醒来。    
    这样的场景他已经经历了很多回,所以,那个冬夜,当他再次从梦中惊醒,似乎并没有意识到,他的噩梦,已经变成现实。    
    他伸手摸去,女友仍然睡在身边。但在黑暗里,却听不到她熟悉的呼吸。杨铮发觉自己的手脚变得冰冷,好像有些让他惊惧的力量,环伺在他的周围。在拧亮台灯之前,他的身子就已经变得僵硬,而当灯光亮起,他立刻发出一声凄厉的哀号,随即就忍不住呕吐起来,甚至来不及去卫生间。    
    呕吐持续了很长时间,直到他觉得自己的身体变得轻飘飘的,像一具掏去了五脏六腑的躯壳。    
    女朋友被鲜血环绕,那是她自己的血。    
    一把刀,直直地插在她的胸膛上。正是这把刀,夺去了她的生命。    
    但在此之前,女友显然还受到过其他伤害,她的身上伤痕累累,原本一张美丽的面孔,如今都已经扭曲变形,明显可以看到多处肿胀淤青。    
    梦境此刻重新变得清晰起来,温暖的海洋里,存在着另外的生命体。它是来自地狱的恶魔,终于在黑暗来临的时候,吞噬了他。但杨铮却没有料到,它居然会从梦境中走出,杀死了他的女朋友。    
    杨铮的手上沾满鲜血,无论如何懊丧与愤怒,都已经改变不了现实。    
    他像个疯子,胡乱摔打着屋里的家具。他抱着女朋友的尸体痛哭流涕,像个迷路的孩子。不知道过了多久,他躺在女友的身边,全身虚脱了般无力。他清醒地意识到,真正杀死女友的,正是他自己而不是别的什么人。    
    他在梦境里,变成了那个他提防的恶魔。    
    真相比女朋友的死更让他恐惧,他知道从此自己将背负更重的枷锁,并且,永远没有放下的机会。    
    而且,现实中,他成了一个杀人犯,等待他的,将是漫长的铁窗生涯。或者,那对他都是种奢望,一颗冰冷的子弹将射穿他的头颅,他的死亡与他近在咫尺。    
    杨铮选择了逃亡。    
    他离开生活了二十多年的小城,开始在中国广阔的大地上四处流浪。后来,似乎受到冥冥中神秘力量的召唤,他来到了这座城市,在背街巷里安定下来。    
    这时候,他知道了自己的症状在精神医学上,叫做双重人格症候群,即使全面接受治疗,治愈的过程也会非常漫长。他是个杀人犯,他根本不可能像其他患者那样,坦然走到医生面前。所以,他必须用自己的所有心力,来与内心的魔鬼对抗。    
    这样的生活对人是种折磨,因为你永远无法从内心的痛苦中解脱出来。    
    这时候的杨铮,又怎么敢爱上别的什么女孩?爱了,于他是更深的不幸,他必须把这份爱深埋在心里。所以,他给了自己取了“螳螂”的网名,螳螂在交配之后,母螳螂总会吃掉自己的配偶。他不是母螳螂,但却像它一样,伤害的是自己最亲近的人。    
    如果不是身处这样的困境,也许,他宁愿杨梅把他当成无情的男人,也不会对她说起自己的过去。让一个女孩伤心,总比让她去死要好。    
    


《巴族迷魂·刑官》 第三幕第18章(1)

    第18章    
    有个小伙子,大老远从外省来到这个城市,因为有个老乡告诉他,这里可以发大财。小伙子高考落了榜,在家呆了一年后,做点小生意,结果赔了,正犯愁怎么还借来的两万块钱,接到老乡的电话,立刻毫不犹豫带着仅有的几千块钱,到这城市淘金来了。    
    刚下火车,那老乡就来接他,下了馆子,喝了点酒,他就被老乡带到一幢老楼的一套民房里。房子不大,老式的两室一厅,里面却住了十多个人,有男有女,全挤一块儿。见小伙子来,大家都很热情,跟亲人似的。    
    小伙子有点懵,觉得这一切有点眼熟。后来,老乡带他到楼下的房间里上了堂课,他这才彻底明白过来,自己上了贼船——老乡跟他说的发财机会,其实就是搞传销。    
    明白过来已经晚了,历来贼船都是上得下不得,当他跟老乡刚表露出一点想走的意思时,那老乡就翻了脸。很快,小伙子发现自己失去了自由。    
    晚上,跟一窝人挤在地板上睡,白天,集体吃饭,那帮人轮班来教育他,让他加入传销大军,给他绘制光明灿烂的前景。小伙子是明白人,传销是什么玩意儿,他心知肚明。本想着假意答应他们,换得自由后再想办法脱身,但答应了就得掏钱,三千多块,那可是他全部家当——幸亏他来之前,将钱存在了银行里,身上只带着一张卡,否则,那帮人肯定得把他抢了。    
    小伙子被关了半个月,眼瞅着就要过年了,他好不容易等来了脱身的机会。    
    搞传销的人过年也得回家,本来热热闹闹的一屋子人,忽然有一天就冷清下来,只剩下这小伙子和另外两个人。那两人没打算回家,所以看守小伙子的任务就落他俩头上。这两人挺细心,不管什么时候,总得留一个人看着小伙子,不给小伙子开溜的机会。这天傍晚,两人终于犯了个大错,就是一块儿出门去喝点小酒——大过年的,总得犒劳一下自己,要知道,这些搞传销的人群居在一块儿,每天尽上菜市场去捡白菜梆子,个个肚里都严重缺油水。    
    两人去喝酒,不能带上小伙子,想了半天,还是决定把他锁在屋里。    
    小伙子等他们走后,就从阳台上往下翻。但没想到,电影电视上看挺简单的事,到自己身上竟然那么难。小伙子从四楼翻到了三楼,阳台窗户刚好有道缝,他费力推开窗户,人就落三楼阳台里去了。往楼下看,三楼,不算高,但这小伙子还是彻底晕了。他不知道自己是不是有恐高症,但这会儿,他宁愿被传销者抓回去,也不敢再往下翻了。    
    小伙子知道这三楼其实也是那帮传销者的地盘,而且住的是这帮人的头,也就是上线,是个挺漂亮的女人。女上线非常忙,除了楼上这一帮人,她外面好像还有几条线,所以平时总是乱窜,小伙子来这里半个月,也只见过她三回。    
    房间里静悄悄的,而且还没开灯,小伙子胆子大了点,猜到这会儿家里肯定没人。他慢慢从阳台往屋里去,到了客厅,见到卧室的门关着,也没在意,只想着赶快开门逃走。    
    拉开门,小伙子傻眼了,外面还有防盗门,还从外面给锁上了。    
    小伙子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呆这里时间久了,等到那女人回来,就麻烦了。但防盗门反锁着,他也没办法。他呆了一会儿,先想到能不能在屋里找到钥匙,胡乱翻了一会儿,没找着,最后目光落在卧室那扇门上。    
    那扇门锁上了,小伙子推了两下,没推开,只能放弃。    
    最后,他看到客厅的茶几上,有一部电话。小伙子喜上眉梢,有了电话,就能报警,警察来了,还怕那些搞传销的吗?    
    打了110,他虽然说不清楚自己在哪儿,但有了电话,那边没一会儿就查到了他的地址,说很快会派人过来。小伙子放心了,也有心情在屋里遛达了,没过一会儿,他心里“格登”一下,盯着那扇紧闭的卧室房门,身子下意识地就往后退了退。    
    警察很快来了,巡警。打开防盗门没花多少时间,几分钟,这就算顺利地把小伙子给解救出来。终于得到自由的小伙子脸色煞白,他犹豫了一下,还是把自己的发现说给警察听。    
    这套房子的装潢显然有些年头,所以里面房间的门锁现在已经不多见了。那种锁俗称“穿堂锁”,现在有些人家还在用,但大多用在厨房和卫生间。穿堂锁没有钥匙,只在里面有一个可旋转的钮,转一下,就能把门给锁上。也就是说,这种锁只有在里面才能锁上,锁上了,外面的人根本打不开。    
    卧室门现在被锁上了,但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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