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他已经是球队的一部分了。 同球队“老爷子”阿历克斯·弗格森爵士的第一次正式会面对小贝来说不仅难忘,而且意义重大。除了这个传奇教练,没有人对他的未来命运更有决定权。曼联队到伦敦参加客场比赛,在赛前贝克汉姆和父母受邀与球队一道共进晚餐,因为弗格森决定同他们谈谈。小贝激动得几乎无法自持,一向就有些内向的他见了弗格森更是腼腆得说不出话来。面对这个有些瘦弱;但却有着无可限量的发展前途的孩子,球场上向来以严厉著称的弗格森此时表现得和蔼可亲,他接过小贝的见面礼——一支笔,只用一句话就让孩子的情绪平静下来—— “谢谢你,大卫。我打算用这支笔和你签约。” 后来的事实证明这句话真实有效。 在那次晚餐中还有一个有趣的插曲。小贝像大人一样优雅地点菜,他要了一份金枪鱼排,他认为那只是一份普通的鱼排。但当一份巨大的、超过一个成人食量的鱼排摆在他前面时,小贝傻眼了。之后,在弗格森的注视下,未来的曼联队长硬着头皮吃完了那份鱼排。 曼联送给他的礼物是一件成人款式的队服,小贝穿着看起来就像猴子穿龙袍一样滑稽,但他穿了它整整一个星期。热刺还在等着他的答复,但他更愿意穿着曼联红色的队服,一辈子也不脱下来。 这次令小贝终身难忘的晚餐后一周,小贝的父亲接到了这样一个电话。 直到今天,贝克汉姆还能回忆起当时父亲脸上洋溢着的微笑—— “他打电话来说他很高兴和你见了一面,你有天赋,正是曼联队需要的那种球员。宝贝,你将永远与‘红魔’同在!”
第三部分:激情燃烧的红色之旅The fantasia in Red Devil红魔,十年的寂寞(图)
在接到弗格森的电话之前,小贝克汉姆差一点儿就进了托特纳姆热刺队。 热刺队的条件很优厚,提供了一份长达6年的合同:两年上学,两年在青年队训练,两年成为职业球员。这意味着,到18岁的时候,小贝就能开一辆保时捷了。在热刺看来,抓住这个天才少年应该不成问题,因为他们本身也不失为英格兰足坛的一支历史悠久的劲旅,而且小贝的家就在白鹿巷附近,只有15分钟的路程。看来,至少在表面上,小贝没有理由再去别的俱乐部。 小贝最终没有同热刺签约,除了曼联队的影响外,还有一个原因。当时的热刺主教练恰好是刚从西班牙回来的特里·维纳布尔斯,尽管他后来任教英格兰国家队时相当成功,但当时他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态度最终决定了小贝的走向。他同小贝父子见了面,但他并没有认出小贝来,只过了不到两年的时间,他就已经把这个曾经在诺坎普同他照过相的小球员给忘得一干二净。这给小贝留下了极差的印象:他已经在热刺训练好几年了,但主教练却根本不知道他是谁,而这在曼联是无法想象的。弗格森能够记住每一位年轻球员,对他们的一切了如指掌。年轻球员很容易就能切实地感受到他们是曼联大家庭中的一员,这对他们的成长是极其重要的。 因此,当维纳布尔斯问他是否愿意签合同时,小贝答复道:“我想先考虑考虑,维纳布尔斯先生。” 实际上,他已经下定决心到曼联了。 在这件事情上,父母把决定权完全交给了他,父亲当然希望儿子去曼联,而母亲更有可能希望儿子留在伦敦,因为外祖父是热刺的球迷。但他们都尊重儿子的意愿,没有给他施加压力。 他们还得赴约,到老特拉福德走一趟,看看曼联的态度。那天是1988年5月2日,恰好是贝克汉姆的13岁生日。在到曼彻斯特之前,小贝父子俩达成了统一的意见:如果曼联提供的也是一份6年的合同,那么薪水倒不是最重要的。他需要的是一种真正的归属感,一个在伟大的球队中证明自己的机会。 当天曼联在主场迎战温布尔登队。比赛结束后,他们来到弗格森的办公室。在漫长的等待之后,最后的过程很简单,弗格森给出了条件:“贝克汉姆先生,我们打算和你签两年,两年,再加两年。” 也是6年!正是他们所需要的。 简单的算术题过后,不需要再听什么细节了。在父亲还没有回过神来之前,小贝已经脱口而出:“我想签约。” 弗格兰拿出了小贝送给他的那支笔。签约大概只用了几分钟的时间,而父子俩为等待这一刻的到来,却用了整整10年的时间!
第三部分:激情燃烧的红色之旅The fantasia in Red Devil老特拉福德的第二父亲(图)
2003年,在一场重要的比赛中,曼联输给了老冤家阿森纳,赛后弗格森教练冲着球员们狠发了一通脾气。不幸的是,在老头子盛怒之下,他不慎一脚将面前的一只足球鞋踢到了小贝的脸上。小贝的脸顿时挂彩。愤怒的贝克汉姆冲向教练,如果不是队友及时劝阻,二人差点发生暴力冲突。这一突发的“飞鞋事件”在新闻界所引起的轰动似乎并不比美伊战争差多少,这一事件成为贝克汉姆和弗格森关系迅速恶化的转折点。事情的发展正如后来我们所看到的,分手是最终的结局。小贝黯然离开了深爱的曼联,出走伯纳乌。但不管怎样,每一部有关贝克汉姆的传记都不可能绕开曼联的传奇教练弗格森爵士。这位曼联队的老爵爷在贝克汉姆的生命中曾经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他无疑是小贝的“第二父亲”,正是他把一个13年的少年带进了老特拉福德,把他培养成一个国际超级巨星。如果说是巅峰时期的曼联成就了贝克汉姆的话,那么其中居功至伟的人物正是阿历克斯·弗格森。 弗格森是苏格兰人,在到曼联之前,他曾在苏格兰的一个小球会阿伯丁队执教8年,并使这支曾经在苏格兰甲级联赛中垫底的球队成为苏格兰足坛的霸主,打破了凯尔特人队和格拉斯哥流浪者队在苏格兰轮流称雄的历史。这段辉煌的经历,充分展示了他化腐朽为神奇的执教天赋。 弗格森最初来到曼联队时,面对的也是一个烂摊子。自从“巴斯比的孩子”那一代人退役后,球队长期在低谷徘徊,已经近20年没有尝过联赛冠军的滋味了。弗格森的起步是艰难的。在他上任的头4年里,球队战绩一如既住地不尽如人意,曼联没有取得任何一项冠军,球队起伏不定的表现几度让弗格森走到下课的边缘。但他依然坚定地执行着自己的重建计划。他以独到的眼光在转会市场上购买了不少有价值的球员,并对队伍的战术打法进行调整,给他的队伍融入了更多的技术成份,使其打法变得细腻而富有层次,而不再一味地踢长传冲吊的传统英式足球。在他的苦心经营下,曼联队在1990年获得了足总杯冠军,1991年获得了欧洲优胜者杯和欧洲超级杯冠军,结束了曼联长达23年与欧洲三大杯冠军无缘的历史。1992年,“国王”坎通纳的到来更加使弗格森的球队拥有了完整的阵型,英超也从此进入曼联时代。 可以说,在现代足球史上,从没有一个教练能像弗格森那样,在同一家俱乐部连续执教这么长时间,取得那么巨大的成功。18年来,正是由于弗格森的殚精竭虑,曼联才从平庸的废墟中崛起,直至登上世界足坛的巅峰。 弗格森在俱乐部中树立了主教练的绝对权威,至今无人可以撼动。从某种意义上说,无论是从前的“国王”坎通纳,还是后来的贝克汉姆,都无法代表曼联队,曼联的真正标志应该是,也只能是弗格森。他的很多决断在旁人看来不可思议,最后都被证明是对的。他曾经不顾俱乐部董事会反对,坚持引入当时人见人厌的“坏小子”坎通纳,而后者在当年便为他们赢得26年来的第一个联赛冠军。 弗格森的冷酷无情和他的慧眼识才一样出名。当他在发现吉格斯、贝克汉姆、内维尔等新人已经成熟后,便果断地将功勋卓著的老臣坎切尔斯基、因斯和马克·休斯卖掉。当时这个决定很不得人心,许多球迷云集老特拉福德抗议弗格森的“无情”和“荒谬”。 但后来的事实证明,他的决断是对的。 弗格森极为重视对年轻球员的培养,这也是曼联多年来一直保持称雄足坛的后继力的关键所在。他一上任就表露出热衷培养年轻人的倾向,示意让所有年轻球员享有和一线球员同样的食宿待遇。他几乎每周都要到青年队去转转,随时了解年轻球员的情况,让他们感受到大家庭的温暖。为了发掘人才,他和助手诺克斯两人跑遍了英格兰的大小赛场,一旦找到合适的人选便不惜代价把握住。弗格森曾经登门恳求吉格斯的母亲将孩子托付给他,至今仍是一段佳话。有弗格森在,曼联总是能给年轻人提供发展的空间,他从没有把培养年轻人看作是别人的责任。从这一方面看,贝克汉姆当初投向曼联可以说是得其所好。当他还是个小男孩的时候,促使他离开伦敦而加盟曼联队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弗格森教练。 现在,即便两人关系已经破裂,离开了曼联的贝克汉姆仍然在自传中这样写道:“在我的事业上,老头子是为我带来一切的人,如果说曼联队是我的第二个家的话,他就是我的第二个父亲。在我离开父母之后,我就已经把老特拉福德当成了自己的家了。无论老头子怎么对待我,无论我怎么生他的气,我还是能理解他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球队能取得好成绩。从我还是少年时,来到老特拉福德之后,无论在球场上还是球场下我都受到了他巨大的影响。我确信弗格森能认识到我将来的生活是什么样子。我永远不会在曼联队碌碌无为地过日子。总之,我是一名曼联队的球员。自从我来到老特拉福德的那一天起,我就理所当然地为弗格森工作。”
第三部分:激情燃烧的红色之旅The fantasia in Red Devil“黄金一代”崭露头角(图)
与曼联正式签约只是一个新的开始,要成为一个真正的职业球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