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是其他的东西;它是一件作品,一件完整的作品。
她热爱写作,这种热爱程度几乎没有多少作家能够企及。大多数作家写作时,半只眼睛盯着版税,半只眼睛盯着挑他们毛病的人,那第三个半只眼睛则关注着改良世界的问题,这么一来,他们就只剩下半只眼睛去关注自己的工作了,而她对工作是全神贯注的。她不会左顾右盼,她的条件与性情结合起来,使她能够做到专心致志。钱,她是不用考虑的,因为她有着一笔私密的收入,虽然经济的独立并不总能保护人们免受商业社会的冲击,但是在她来说,那是富有成效的。对挑毛病的人,她在写作时从来不加考虑,尽管事后她可以非常专心地听取他们的意见,甚至表现得温顺谦卑。改良世界她也从不考虑,既然世界是男人创造的,那么她,一个女子,对这个烂摊子就不应承担任何责任。她的最后这种观点比较古怪,等一下我将回过头来继续探讨这个问题;她仍旧坚信这一点,这也使她的防卫圈构筑得更加完整,所以,无论是求功求名的欲望还是悲天悯人的情怀,都无法左右她。她拥有专一的目标,像她那种情况许多年后在这个国家都不会重现,而且像她那样喜爱写作的作家,无论在哪个时代也都是非同寻常的。
现在,摆在这样一位作家面前的陷阱也就一清二楚了。它便是艺术之宫,便是假装成具有回廊拱顶、金碧辉煌模样的无底深渊,但它实际上却是一个可怕的洞穴,粗心的美学家可能会坠落其中,从此不见天日。她有着美学家的一切特点:善于挑选并操纵所获得的各种印象;不是那种创造性格的大师;喜欢把形式强加给自己的著作;心中也没有什么伟大的动机。那么,她是怎样做到避开相应的圈套,而能依然屹立在清新的空气之中,屹立在我们听得见的马童的靴子声中,或是船只的相撞声中,或是大笨钟的钟声中(也就是这个活生生的世界里)的呢?她是依靠什么挺立在这个我们可以亲口品尝新出炉的面包,可以亲手触摸真正的大丽花的世界之上的呢?
她有幽默感,这一点是千真万确的,不过我们的回答还必须比这个老掉牙的秘方更加深刻些。我认为,她之所以能够超脱,是由于喜欢把写作当做游戏。手中拿着笔使她感到快乐,用笔书写到比较严肃的阶段时,另一种欢愉也会迸发出来。她有一篇题为“论生病”(OnBeingIll)的随笔便是例证。文章开头提出论题,说文学中的病症,几乎从来没有得到过适当的处理(德昆西[deQuincey]和普鲁斯特属于例外),小说家们对待主题的态度,是仿佛把它当做一块望得穿灵魂的透明玻璃,而这与经验是恰恰相反的。要使这个论题成立,应该具有各种各样的前提,可是她很快便对继续探究产生了厌倦,放弃了论证的努力。她转而自娱自乐起来,写满六页之后,就变得纯粹为了好玩而写下去了。她用讽刺的笔调描述那些到病房来探视病号的人士,强调奥古斯塔斯•;海尔(AugustusHare)奥古斯塔斯•;海尔(1834~1903),英国贵族,作家。的《两条高贵的生命》(TwoNobleLives)乃病人最需要的书籍,诸如此类,不一而足。如果愿意,她也可以描写一下生病的情状——譬如在《出航》(TheVoyageOut)中就是这样——不过写《论生病》时,她高兴地把这一点给忘记了。这篇随笔无足轻重,并不是为了公开发表而创作的,但是它仍然清晰地表现了她的思维习惯。文学既是令她忙得不可开交的娱乐,也是她的学习内容。这使她乐于阅读,而且也令她免于陷入艺术之宫。如果你总是时不时地想干些蠢事,那就一定无法进入艺术之宫,因为在那里只会停滞不前。当然,丁尼生(AlfredTennyson)丁尼生(1809~1892),英国诗人,重视诗的形式完美、音韵和谐、辞藻华丽,被封为桂冠诗人(1850),主要诗作有《夏洛特小姐》、《尤利西斯》、组诗《悼念》、《国王叙事诗》等,称号为LordTennyson。男爵并不这么认为。你们应该记得,他的药方是,当艺术之宫住满所有的人,当他们立刻整肃自己的举止时,宫殿自然便会被净化。很明显,弗吉尼亚•;伍尔夫找到了一个更加简单、更加合理的对策。
当然,也存在危险——危险是无处不在的。她可能会变成一个所谓的女独白艺术家,把自己更为宽广的感受,浪费在淘气的行为之中,而且她确实给那些见过她本人的客人留下了这样的印象。有时,她几乎看不到自己笔下所描绘的半身像面部的胡须,当这半身像属于某个现代人的肖像之时,不论它是头戴大礼帽的绅士,还是站立于铁塔之上的青年,它便不可能保持原应具有的崇高性了。不过,在她的作品里,即便在她较为轻松的文章中,控制全局的意图却是无所不在的。以这种复杂的才能来说,她确实是个大师。虽然我们大部分人喜欢一会儿用严肃的态度进行写作,一会儿用娱乐的心情进行写作,但是几乎没有哪个作家能够像她那样同时操控这两种冲动,以致能让它们相互鞭策,实现良性互动。
《岁月与海浪》第二部分弗吉尼亚•;伍尔夫/摩根•;福斯特(2)
上面这些话,多多少少还只是导言。现在看来可以比较方便地对她真正创作过的作品进行一番回顾,并且略微谈谈她的成长道路了。早在1915年,她以《出航》——一本奇怪的、受到悲剧启发而写成的小说,叙述关于一群住在难以忍受的南美洲某家饭店里的英国游客的故事——开始了自己的文学生涯,她对真理和智慧的热情在这里已经可见一斑:对于前者,主要凭借无神论的形式;对于后者,则凭借音乐的形式。这本书让看过它的少数读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而它的续篇《夜与日》(NightandDay)却令他们大失所望。它是关于经典现实主义的一次练习,并且不论是好是坏,都包含了过去两百年来英国小说的一切特点:对于人际关系的信念,对于幽默小插曲的依赖,对于地理概念的精确体认,对于社会现象细微差异的突出强调;当然,她在后来的《贝内特先生和布朗太太》(MrBennettandMrsBrown)里,又曾欢快地嘲弄上面所说的多数技巧。《夜与日》的风格已被规范化了,十分索然无味。不过与此同时,她还发表了两篇短篇小说——《邱园记事》和《墙上的斑点》(TheMarkontheWall)。这两篇小说既不枯燥也不落窠臼,它们是很可爱的小东西;她的风格尾随着她的步伐和语言而发展,皱褶之间粘着尘土和青草,在这里我们没有发现她早期作品中的精确性,反而感觉到了一些在英语中前所未有的、难以捕捉的东西。这两个短篇虽是可爱的小东西,但却似乎无法将我们引领到什么地方,有的只是一些细小的点和色彩斑斓的团块,它们是灵感启发下的屏息凝神,是信赖运气的悦耳的嗡嗡声或喘息声。就其自身而言,它们是完美绝伦的,不过那并没有带来什么发展,我们之中也没有人认为从那些花朵的花粉里会长出未来的参天大树。因此,1922年《雅各的房间》(JacobsRoom)出现时,我们全都大为惊讶。在这部作品中,《邱园记事》的风格和敏感性都得到了保留,不过这些都被运用到人际关系和社会结构里去了。色彩的团块依旧飘移不定,可是其中却挺立着某位年轻人魁梧的身影,犹如一个密封的坛子般隔断了所有的飘移。原来不可能发生的事已经发生了;一种纯乎诗情画意的并且显然微不足道的方法,已被运用于小说创作之中了。对于新鲜手法所蕴藏的各种能量,她仍无法肯定。《雅各的房间》仍是一本不太稳定的小书,但是它却象征着她那伟大的开始,象征着对《夜与日》之错误开端的决然摒弃。它引领她将自己的天赋发挥到了极致,直至创作出《达洛卫夫人》(1925)、《到灯塔去》(TotheLighthouse,1927)和《海浪》(1931)。这些成功的作品都充满了诗的特征,并为诗意所环绕。《达洛卫夫人》以伦敦的某个夏日作为故事结构的核心,由此发展出两种螺旋式交叠着的命运:一种是敏感而市侩的女主人的命运,另一种是神经质而身份卑微的精神病患者的命运;他们两人虽然从未有过接触,却被紧密地联系在了一起,同时又在我们面前消失得无影无踪。这是一部温文尔雅的著作,其构思来源于作者的个人经历。在她的作品中,正如对待私人问题一样,对于疯狂这一主题,她总是表现得温文尔雅而且清醒睿智。她将这种特殊病症的狂热和极端加以削弱,使之仅仅限制在疾病的范畴里,并且剥夺了让它凭借胆怯或粗心而发展为邪恶的魔力;这是一种天分,为此我们必须感谢她。然而,《到灯塔去》的成功要伟大得多,部分原因在于它的主人公拉姆齐(Ramsay)先生及其夫人,都是十分有趣的人物。他们深深地吸引住了读者,即使脱离了那个环境,我们还是会想起这两个人物,而且他们与全书的语境即诗的结构,是相当协调的。《到灯塔去》的故事在三重情节推动下展开,它被称为奏鸣曲式的小说,它的中心部分描绘时光的流逝,节奏舒缓,确实需要用有旋律的音乐来作比拟。当阅读这部作品的时候,我们感觉到了突然置身于两个世界的罕见的快乐,那种唯有艺术才能赋予的快乐:在一个世界里,那位小男孩一直想到灯塔上去,却总不能如愿,直到长成小伙子,感情发生了变化,他才得以到达灯塔;另一个是有着形式的世界,作者让无数观感滤过画家莉丽•;布里斯科(LilyBriscoe)的头脑,使这个世界得到了强调。接着是《海浪》的问世。在这部作品里,形式占据着至高无上的地位——它确实被突出了。作品以太阳和海水的律动为每个部分的序曲,在其间展开不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