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夫记:皇商相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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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夫记:皇商相公- 第14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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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嘴巴上喊要出门,要蜜月,实际上,出门远行的准备工作却是很多的。

并不是一句出发,就可以驾着马车离开的。

从衣服到被褥铺盖;从可携带的小干粮到一些可以路上简易烹调的用具和菜品;从干净的泉水,到煮茶用的专用小炉子;从休闲的游记类书本,到两人最喜欢的围棋棋子,等等。

总之,方方面面都要俱到,事无巨细,都要一一的打点好。

所以虽说是江暮烟和裴羽钦两个人出去度蜜月,但是真正都出行时的队伍,却整整壮大到了3辆马车,外加十个随从和下人。

这其中包括一个大夫,(然不是那个神棍大夫林大夫)、两个厨娘(裴羽钦怕江暮烟吃不惯一路上的东西),两个粗使丫头(专门配合厨娘们做点粗活),两个可随时传唤专门跑腿的小厮(主要体现在每到一个地方就要负责去采购一些食材和日用品),再就是三个马车夫(有3辆马车,总不能没有车夫)。

这里就10个下人了。

而青书和红月是不可能不带的,他们自然是要跟着走的。

展夕和迎风两个自然更是不可或缺的,他们本来的职司就是专门保护裴羽钦的,裴羽钦出门,他们怎么可能不在其中?

更别提这些都还是明里要跟着出门的人了,暗里江暮烟也知道‘羽’里面的成员,肯定也会有不低于10个以上的人,在暗中随行保护。

这么一算来的话,她和裴羽钦的这顿蜜月,当真是可以用‘劳师动众’四个字来形容了。

皇帝微服出巡估计也就这样的排场了!

然而江暮烟却没有办法反对这样的安排,因为她比谁都知道裴羽钦的重要-性,也比谁重视他是生命安全。

如果可以,她甚至情愿不出门。

但是现在既然是要出门,那她就不会有任何的一句抱怨。

所有的东西都准备妥当,可以出发的时候,日头已经过了正午了。

就算出了翡翠城,估计行不到百里,就要露营了,青书和红月是建议今天不要走了,待第二天一大早出发比较合适和安全,且还不用露宿野外。

但是江暮烟却无意中说了一句,“露营好啊,我还从来没有在野外过过夜呢!不知道野外的晚上能不能看到星空!”

就这一番话,顿时让裴羽钦下了决心,“不等明天了,今天难得天气好,若是我们行进速度快的话,晚上可以在八里铺过夜了!”

“是,老爷!”

于是,全部载满了人和物的三辆马车,终于从裴家的侧门秘密的驶了出去,很快的就远离了这青色的宽大胡同内。

裴家家里的人,没有一个人来相送。

江暮烟不知道她们是压根不清楚她和羽钦出了门呢,还是知道他们出门去度假了,却被羽钦命令过不许来相送的缘故。

总之,在临走前,不用见到二夫人和三夫人他们,江暮烟的心里还是很感到愉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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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晃荡着出了翡翠城的城门,虽然这3辆马车都很素雅,但是做工考究毕竟是放在眼前的,加上出城的时候青书探头给了看守城门的守卫一个锦布口袋的‘东西’。

自然根本没有所谓的例行检查,马车就出了城了。

看来无论在什么年代,钱永远是最好的打通路子的工具。

江暮烟从出城之后,就兴奋的趴在了马车车厢的窗口,开始-贪-婪-的看着外面的风景,看着那天高云淡的自由天地。

虽然已经是深秋了,但是毕竟还没有到冬天,所以入目看去,视线里还是浓郁的绿色比较多,偶尔有早凋的野花,和已经枯萎发黄了的野草。

大部分的植被还是很有生命力的。

江暮烟从前从来没有这么大面积的,这么自由的看到外面的天地,因为上一辈子的她一直活动的空间都局限在了房间之内,便是房间造的再大,待了二十八年,也无法满足她那颗向往外面和自由的心了。

而重生后,在裴家,虽然身体比原来的自己好,可以自由活动了,但是活动的范围究竟也是有限的。

哪比得上此刻,可以亲自接触和看到这无垠的天和广袤的地?

因此,江暮烟的兴奋之情,任何人都是可以想象得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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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304】无价夜光石

裴羽钦看着她兴奋的样子,就知道这次决定出行的选择是绝对没有做错的。

能看到她这么开心,他的心里也是极度的快乐的。

不由从身后拥住她,“烟儿,是不是看到外面的天地觉得很开心,很自由?”

“嗯,我从来没有这么近距离的看到过这么广袤的天地,觉得世界万物都好伟大。羽钦,谢谢你,真的,若非是你,我真的体会不到这样美好的感觉。”

“傻烟儿,本是因为我才束缚住了你的自由,你如今却还说谢我,你当真是在打我的耳光了,你知道吗?若非是我,这天地如此广阔,什么地方你不能去得?”

“这话可不对,没有你的地方,纵然是用整个自由的天地交换,我也不愿意,因为是和你坐在一起,看着这高高的天和碧绿的地,才会显得这么的有意义,若是没有你,这天地如此之大,我估计只会感觉到无尽的寂寞和空虚了。”

“烟儿,你呀!我当真都不知道该怎么心疼你,更爱你才好了,你这么的以我为你的世界,我真想回报你我的全部,只是我这一生需要我承担责任和义务的事情太多了,以至于注定我用在你身上的时间,不会是全部的全部,而只是其中的一部分!”

“羽钦,我不要你的全部,我给你全部就够了,我只要你给我的那一部分纯净无暇,百分百专属于我便够了!”

裴羽钦这回没有再说什么,只是把头凑过去,在江暮烟的头顶上落下了一个吻,作为了他的回答和保证。

马车依旧在较快的速度中行驶着,因为是刚出翡翠城,这一路过去,都是官道,铺的是又宽又平。

马车走起来,除了有些惯-性-的微晃之外,倒是没有大的颠簸的。

江暮烟自然也没有感觉半点不舒服,反而很是享受在马车摇晃中,趴在窗口看景色的情景。

每当她看累了,想要休息一下的时候,只要往后靠,身后紧贴和环抱住她的,一定是那带着淡淡茉莉花香的温暖怀抱。

令她眷恋不已。

连续看了好几个时辰,天终于黑了,而马车的速度也逐渐的慢了下来。

作为照明用,马车里没有点上蜡烛。

而是羽钦从车厢旁边的一个小暗匣里,取出了一个用黑丝绒布做外层,厚实而弹-性-的鹿皮为里子,而缝制成的一个黑色的口袋。

打开袋口的绳子,东西还没拿出来,江暮烟就见到了一团柔和色的黄|色光芒从那口袋内透射-出来。

江暮烟顿时失声叫道,“是夜明珠?”

“没错,烟儿果然不愧是烟儿,这东西,我自拥有了之后,还没叫别的人看见过呢,一般人还真不知道他叫什么,烟儿你倒是一口就知道了它的名称,当真是很有见识的。”

裴羽钦有些讶异的点头,然后就缓缓地把那口袋颠倒过来,轻轻倒了一下,果然,出现在裴羽钦掌心中的就是一颗会发光的半椭圆形物品。

只是江暮烟也同样发现,这个夜明珠的样子,与她在现代曾经见过的夜明珠的样子并不相同。

当然,对古董和珍贵的物品,有着绝高鉴赏力和欣赏力的江暮烟来说,她并没有无知的认为,夜明珠就应该是浑圆莹润的模样。

需知,之所以有‘夜明珠’之称,不过是因为这东西实在是非常的稀有和珍贵,加上很多后天得了这东西的人,便刻意的把它们雕琢成浑圆形状,以使之可以全面的发光。

说到底,这夜明珠就一种含有非常稀有的发光元素的矿石中的一种。

只是它聚集到的光元素比一般的其他矿石要更多的多,所以它们才会能发光较长时间。

事实上,钻石,金刚石之类的,也能发光,只是相对,光要比夜明珠弱的多。

而如今裴羽钦手中的这块椭圆形的夜明珠,与其叫它夜明珠,其实更应该叫它夜光石比较妥帖。

不过尽管它不曾经过人工的雕琢,但是先天形成了这样椭圆的形状,外加以这么小的一块矿石,竟然能放-射-出这样明亮的光芒来看,这块夜光石显然是属于夜光石中最珍贵的那种永久-性-的发光石类型。

若是到了现代,以这样一块原石的亮度和大小来估算的话,简直无法用确切数额来限定它的价格,用‘价值连城’‘堪称无价’来形容,并不为过。

比起这一块夜光石的明亮程度,她曾经见过的其他经过精心雕琢和加工过的夜明珠,就全部都成了庸品了。

“羽钦,你是从何处得来这东西的?”

“说起来也算是机缘巧合,这是十多年前的事情了,那个时候我四处奔波,为裴家破落的生意,和逐渐倾颓的门庭为之努力着,我记得那一日正好是收完最后一批货款,赶着踏上归程,却发现天黑了,城门已关,出不去了。”

“但是,我又不能等到第二天,因为实在耽误不起时间,便决定带着伙计和商队,翻过城后的一座寸草不生,也陡峭不已的白岩山。只要能翻过它,我们起码可以提前半个月到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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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305】今就两更了

“为什么?”

江暮烟一愣,那是一座什么样的山,居然能让人缩短这么多天的归程?

“是啊,老爷,为什么啊?”

青书和红月也听得津津有味,因为这毕竟是发生在十多年之前的事情了,那个时候青书还没有开始跟着裴羽钦呢,所以对于这一段往事,他也一无所知。

“青书,烟儿和红月不明白,那是因为她们是女子,从未出过远门,但是你跟了我这么几年,对我们裴家的商路还不熟悉吗?”

裴羽钦不无几分无奈的看了看青书,青书脸一红,低下了头。

江暮烟却忍不住催促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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