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小学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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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小学姊- 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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耳里听着这个女孩的话,唐任群的心思却已经飘得老远。
这味道是很熟悉没错,但是他想念的那个人,却不在这里。
同样的保养品,同样的味道,但是,在这个女孩身上,却一点也引不起他想要咬几口的冲动。
他只想咬那个老是会用娇嫩的声音喊疼的小女人。
只有她,才会让他有这种欲望。
其他人都无法构成这个条件。
这是不是就是康家诚曾经说过的,「若且唯若」式的爱情前提?
只有存在于那个人身上的事物,才会让你产生渴望,不管那种渴望是什么。
当这种前提成立的时候,就表示你已经爱上了那个人,所以在你的心里,有关她的一切,都是无可取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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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大,你要去英国?」阿七吓得差点从床上跌下来。
「我……我是去玩啦。」唐任群还是不太想承认自己终于也落入一直抗拒着的爱情火坑。
「骗谁,一天到晚哭穷的人不是你吗?怎么会突然想当凯子到英国去玩?是去找你的女人吧?是不是就是上次白沙湾那个?」
「你很烦耶,一句话,到底要不要送我去机场?」
「机场接送一次五百。」
唐任群抄起球棒,「你再说一次。」
「呃,那个……好朋友就免费了,哈哈!」阿七干笑起来,「不过记得帮我带点纪念品回来,什么红茶、巧克力或是果酱都可以。」
「我记得再说。」
「老大,你到底是不是去找你的女人啊?」
「你想死的话就再问一次。」唐任群的手一直没有离开那根球棒。
阿七犹豫了一会儿,但因为他实在太好奇了,到底是哪个女人能让唐任群一路追到英国去,所以他决定拿出冒死的精神继续穷追不舍。
「老大,那在我死之前,你能不能让我知道到底是哪个女人能让你这样念念不忘,还肯花大钱坐飞机追到英国去啊?」
唐任群瞪了他一眼,「懒得告诉你。」
「哎哟,别这样不够意思嘛!好歹我们是好兄弟啊。」
「好兄弟?我可不承认。」
「老大……」阿七决定硬的不行来软的,双手合十做出少女祈祷的模样,装出可怜兮兮的样子。「求求你告诉我嘛……」
可惜这招对唐任群完全没效。
「阿七,你别理他了,他现在正在作垂死的挣扎。」康家诚放下手里厚重的原文书,推了推眼镜,「他这一趟去,如果没把那个女人带回来,大概就没戏唱了。」
「你……谁说我想把她带回来的?」唐任群差点被他的话呛着。
「喔—;—;」
「承认了、承认了喔!」
阿七和康家诚很有默契地一起从床上跳了起来,开始左一句右一句地夹杀唐任群。
「把『她』带回来耶,果然是为了女人!」
「是啊,我们的唐老大终于不小心说溜嘴了。」
「呵呵,到底是什么样的女人,能让唐老大丢下魔兽和实验,宁愿冒着被教授当掉的危险,也要出国一趟呢?」
「来来来,我们来分析一下唐老大最近这半年的交友情况。」
接下来,两个人煞有其事地分析着。
唐任群的生活习惯,他们早就摸得一清二楚,这小子每天不是念书、写报告就是打电动,在实验室里做实验,或者去游泳、打棒球,不然就是窝在寝室里睡上一整天,以这种生活习惯,再加上他们的推论,能遇到女人并且认真的谈起恋爱的机会实在微乎其微,除非对方也是学校的研究生,这样作息才能和他配合,或是……
阿七的脑袋里突然浮出一个人选。
「老大,你要去英国找的那个女人,该不会是那次从天而降,落在你手里的笨女人吧?」
「谁准你说她笨?」唐任群狠狠地瞪过去,「还有,不要再猜了!有时间在这里乱猜测,不如去做生意还实在点。」他接着转头对康家诚说:「你也是,好好的读康德,别再和阿七瞎起哄,小心被他带坏,一样变成神经病。」
「大家都有病啦。」康家诚耸耸肩。只要一谈起恋爱,大家都生了病,只是病情轻重不同而已。
「老大、老大!」阿七兴奋地问:「真的是那个从天上掉下来的女人?你真的那么喜欢她?你是什么时候开始和她在一起的,怎么这么保密,我都不知道耶……哇!」
由于一根球棒毫无预警的挥了过来,阿七终于闭上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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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千千突然打了个喷嚏。
唔,奇怪,房间里有暖气,她并不觉得冷,怎么会突然打喷嚏?
是不是有人在说她坏话?
这时候,电脑萤幕上的MSN响了一下,她一看,心跳马上跟着加快。
是他。
到英国之后,蓝千千暂时借住在学姊的宿舍里,只能趁学姊出门的时候偶尔借用她的电脑上上网。
由于英国和台湾有八个小时的时差,所以她很少能在线上遇到唐任群,可是,她今天才一上线就遇到了他。
蓝千千看看电脑上的时间,现在是下午五点,台湾可是凌晨一点呢,怎么他这么晚了还没有睡?
你还没睡吗?她快速地在键盘上敲下这行字。
没,在收拾行李。那一端快速地回应她。
收拾行李?你要去哪里?
英国。
他要来英国?蓝千千吓了一跳。
你不是在开玩笑吧?
我看起来像是会乱开玩笑的人吗?
那你来英国做什么?
笨蛋,去看你啊!
蓝千千愣住了。
他……要来英国看她耶……
你……是说真的?
笨女人,你是不是怀疑我啊?
蓝千千的脸上扬起微笑,心口有一种暖暖的感觉。
他说,他要来看她。
你想我了是吗?她笑得好开心。
她可以想像,唐任群现在一定有些不好意思,说不定还把视线从电脑萤幕前移开。
你要来看我,我真的好高兴喔。
你住在哪里?把电话和地址告诉我,还有,告诉我从机场要怎么过去。
要不要我去接你?
不用了,你乖乖等我就好。
万一你迷路怎么办?
我才不像你,别小看我。如果真的迷路了,我可以问路啊,好歹也念到研究所,我的英文要拿来问路应该还可以吧?
好,我等你。
看到这行字从萤幕上出现的时候,唐任群巴不得马上就坐上飞机,飞到那个小女人的身边。
她说她会等他。
光是这句话,就值回那昂贵的飞机票价了。
地球的另一端,蓝千千激动的直盯着电脑萤幕,无法移开目光。
唐任群要来了。
作梦都没想到,他居然真的会来……
好吧,其实也不是没有这么想过啦。蓝千千不禁吐吐舌头。
她当然也曾经盼望过,说不定唐任群会因为很想她,突然杀来英国看她。
只是那种事情怎么想都不太可能发生,所以她也就只是想想,从没认真过。
可是现在,在地球遥远的那一端,电脑萤幕前的那个男人,真的说了他要飘洋过海来看她耶。
她整个人喜悦得几乎要炸开来,甚至高兴的想要从椅子上跳起来大叫大喊。
他要来了,他真的要来了!
兴奋之情稍稍减退之后,蓝千千才发现,原来自己竟这么想念他,这么盼望能见到他。
想要听到他的声音,想要感觉他的温暖,想要依偎在他的胸膛里,让他宠溺地揉乱她的头发,听他低声说她是个笨笨的小女人。
然后,他会轻轻吻她,咬她的脖子,说她身上的味道真好闻,让他好想多咬几口……
想着想着,她的脸又红了。
她抬手捂着脸,神经质地左右看了看。
呵,好险,现在房间里只有她一个人,没人见到她这副蠢样。
第八章
    三天后,蓝千千带着期盼又有些焦急的心情,在火车站等着。
她现在住的地方,是离伦敦西方约有一个多小时火车车程的城市,巴斯。
这儿邻近美丽的丘陵地区,是座历史古城,因为有全英国唯一的温泉而发迹,罗马人还在这里建了一座三温暖,现在成了温泉博物馆,每年都有许多人潮来观光。除此之外,这座小城的建筑物都是漂亮的蜂蜜色,市中心还有一座运河,感觉起来古色古香,也是英国许多有钱人喜欢养老的好地方。
巴斯大学就在市中心不远的山腰上,坐公车可以抵达。
蓝千千先到英格兰中部的里兹大学面试,之后再来这儿与教授面试。两间学校面试的结果都还不错,她几乎可以笃定会有学校录取她了。
她站在月台上,又看了看火车时刻表。
火车又误点了。
看来学姊说得没错,在英国,火车误点根本是常态,要是哪一天火车准时到了,那天一定要去买乐透。
又等了半个多小时,她才看见期盼的那班火车徐徐进站。
火车停下之后,乘客纷纷下车,她一眼就在人群中认出了唐任群。
即使在一群身材高大的欧洲人之中,他也那么的显眼。他穿着轻便的牛仔裤与深咖啡色休闲鞋,上半身是一件浅蓝色的衬衫和一件黑色的风衣,看起来有一种难以言喻的成熟感,一点都不像那个常穿着破T恤、运动裤和凉鞋,在校园里乱晃的邋遢研究生。
蓝千千眨眨眼,怀疑自己是不是认错了人。
咦,真的是他耶。
没想到他稍微打扮一下,整个人的感觉就完全不一样了。
果然是人要衣装,佛要金装。
唐任群一下车,就见到蓝千千双眼发直地盯着他瞧,好像不认识他一样。
都是那个死阿七,说什么难得出国,至少要穿得整齐一点,不能老是穿着运动衫和短裤,免得丢台湾的脸。他还没来得及争辩,就被阿七带到他家去,然后从他哥哥的衣橱里挖出一堆名牌衣服塞给他。
阿七说,反正他哥哥正在当兵,每天穿军装,就算放假回家,顶着一颗大平头穿起这些衣服也很好笑,不如让他穿去英国见女友,看来也体面些。
唐任群本来不想理会阿七的馊主意,但是转念一想,穿得整整齐齐地去见蓝千千,也是重视她的一种表现吧?
虽然他知道蓝千千不是那种以貌取人的女人,不然,以他在学校里不是穿实验白袍就是破旧运动服的模样,她哪会看得上他?
不过,看到这个小女人对他如此「惊艳」的模样,他这会儿倒是很庆幸听了阿七的主意。
「看呆了?」他提着行李走到她面前。
「你好帅喔。」蓝千千仰起头看着他,一点也不掩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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