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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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热- 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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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靳琰尊只是愣愣看著,忘了身在何方。
  「把口水擦一擦。」
  「喔……」靳琰尊应了声,还真的举起手背抹抹嘴。
  「嘻!我是随便讲讲的!」孟誉臣见他一副愣头愣脑的呆样,终於忍不住笑出声来。他绝对是空前绝後,看自己会看到失神发呆的「怪胎」!
  被他取笑,靳琰尊顿时「清醒」过来,腼腆地撇过脸,搔搔额头道:「呃,你穿便服的模样很……很好看。」老实说,简直令他惊艳不已!
  孟誉臣好笑地挑挑眉,真不晓得自己一身「简单朴素」的打扮哪里好看了?也许这就是所谓的「情人眼底出西施」吧!
  耸肩一笑道:「多谢夸奖,走吧,该出门了!」
第六章
    两人双双出了门,理所当然,为了避免碰见同校的熟人而惹出不必要的麻烦,孟誉臣带著他到车站搭公车,往离北星中校区大约四十五分钟公车路程远的陌生城镇去。那一带他逛的很熟了,可说是识途老马。
  坐在公车里的一路上,靳琰尊一直反常地低著头,沉默不语,过了十分钟,孟誉臣终於忍不住出声询问:「你怎么了?晕车吗?」
  「没事。」靳琰尊闷闷地回答。
  「没事就好。」孟誉臣耸耸肩,继续看著窗外景色。
  才晚上六点多,天色尚未太昏暗,但或许是接近冬季,已有一轮明月高挂天际,暗橘色的天空令见者莫不幽幽犯起思乡愁来。
  孟誉臣看著窗外似熟悉又陌生的街道景象及遥远星空,不自觉恍然陷入过往的回忆中……
  「呃,孟、孟誉臣……」靳琰尊突然怯怯低唤。
  「嗯?」孟誉臣回过头来。
  「那个……等一下下车后,我可以牵著你的手走路吗?」靳琰尊红著睑,鼓起最大勇气询问。
  从他身上传来的沐浴乳香味及发香味一整晚都弄得他心神荡漾、坐立不安,心底有股冲动,令他好想亲他、吻他、摸他……不管做什么,只要能碰触到他就行了!
  牵手?孟誉臣闻言一愣,仿佛看到什么稀有动物似的瞪大眼盯著他,考虑了整整十秒,开口回答:
  「不行!」
  「喔……」他果然拒绝了!靳琰尊掩不住满脸失望,垂头丧气的低下头,继续保持沉默。
  孟誉臣继续转过头去看著窗外,但不一会儿又转过头来瞥他一眼,或许是看不过去他一副死气沉沉的颓丧模样,忍不住出声解释道:「难道你不觉得两个大男生『手牵著手』走在大马路上是一件很奇怪的事吗?」
  基本上,他的请求可说是非常大胆!
  靳琰尊摇摇头,拾眼看著他,语气非常真心地道:「如果是牵著别的男生的手,我是会觉得有点怪怪的吧,但是,你是我很喜欢的人,如果是牵你的手我就不会这么觉得,而且,我不怕别人怎么想我。」如果不是一直勉力克制住自己的话,他早就回身狠狠抱住坐在一旁的他了!
  啧!这小子讲的这么白,却一点都不觉得不好意思吗?反而是听的人都快要睑红了!一股像要融化他整个人般的异样情绪霎时缓缓流窜孟誉臣心中,尽管他表面闷不作响,心底却已经掀起一阵滔天波澜了!沉默半晌,他忽地伸出左手,轻轻握住靳琰尊搁在椅垫上的右手。
  「呃!」靳琰尊起初一愣,脑袋空白整整三秒後才意识到这不是在作梦!情绪激动地飞快反手紧紧抓住他的手掌,深怕他突然反悔缩回去。
  孟誉臣修长的手指摸起来冰冰凉凉的,像是一碰触到热气便会蒸发消失,这让靳琰尊更是下意识地以像是要捏碎他的手骨似的力气牢牢握住。
  仿佛看穿了他的不安,孟誉臣压低声道:「你别抓得这么紧……放心,我不会收回手的。」
  「嗯……」靳琰尊应了声,耳朵似乎听进去他说的话,但掌心仍是将他的手指握得牢紧。
  晓得拿他没辄,孟誉臣偏头睨着他:「等下了车,你就不能再抓著我的手!」
  「嗯!」靳琰尊听话地点点头,脸庞朝他绽放一抹心满意足至极的笑容。
  孟誉臣莫名地感到—;阵别扭,偏过头不看他的笑脸。
  啧!总觉得他似乎越来越默许这小子对自己得寸进尺了!
  ……不晓得,引诱一名心智尚未成熟的未成年少男走上同志这条不归路,会被法官大人判什么重刑?
  茫然看著窗外,孟誉臣突然疑惑。
  #  #  #
  「你其实不必坚持陪我来的。」孟誉臣曾很困惑地对他说。
  虽然有一个人作陪的滋味满不错的,但是,他应该也有自己的事情要做吧,整夜陪着他,而且还是去生鲜市场采购食物这种无聊事,不嫌太浪费时间或是觉得无趣吗?
  靳琰尊是这么回答他的问题的,而且带著一睑渴望。
  「我想吃你煮的宵夜!」
  原来他的最终目的是食物!闻言孟誉臣又好气又好笑,就不再反对他跟著了。
  由於孟誉臣荷包里头没什么钱了,所以必须等超市过八点时全面打六五折的时候再去抢购食物,两个人便先随便在路边摊解决晚餐,然後进入一家在超市附近的诺贝尔书局里头逗留,打发等待的时间。
  靳琰尊从小到大只爱打架,不爱念书,光是一看到书皮封面就开始头晕,还没翻开内页就开始头痛,尤其一看到四面都是书柜就更加头大了。
  果然,才刚踏进书局不到一分钟,他就觉得一阵眼花撩乱,外加头晕目眩。
  而孟誉臣不傀是北星中赫赫有名的书呆子,一踏入这里,立刻像进入宝山一样的紧捧著某某书本不放,害他有股备受冷落的孤单凄凉感,但是他又舍不得离开他身边半步,索性就以他为中心点,像卫星绕著恒星一般,直绕著他转圈子。
  反正,能在他身边打转,可是一个月前他梦都梦不到的幸福事呢!
  他一定不常晒太阳吧……靳琰尊目不转睛地盯著孟誉臣白皙的侧脸,仔细—;看,才发现孟誉臣的头发不是纯然的黑色而是微褐色,像松软的咖啡色羽毛般披散在他耳後,发梢随著他的动作不断来回轻拂他的白皙颈项,也跟著撩得自己心头痒痒的。
  他觉得,孟誉臣的脖子好性感喔……
  「你在看什么?我脖子上有沾到什么脏东西吗?」意识到他充满异样而且专注的视线,孟誉臣抬起头,不解地伸手摸摸脖子。
  靳琰尊脸一红,慌忙摇摇头,「没有!没有!」
  他为什么突然脸红?孟誉臣挑眉疑问道:「你干嘛—;直跟在我旁边?你可以去找—;本书来看啊!」
  「呃,」靳琰尊尴尬地耙耙头发,支支吾吾道:「我不知道要找什么书来看耶,而且,我从小就最不喜欢看书了……」
  孟誉臣沉默了下,突然想到一个疑点,「你说你从小不喜欢看书,那你是怎么考上北星中的?」北星中虽然比不上一般升学名校,但也不是随便考就可以考得上的特烂学校。
  靳琰尊诚实道:「那是因为我从小就对数学很拿手,所以虽然中文考的奇差无比,英文又烂到不行,但是幸亏我的数学分数拿了满分,会上北星中,全都是靠数学拉我一把才考上的。」
  死党傅廷云还曾经拿他这项「特长」狠狠取笑过一番!坏心眼地调侃他或许是时常在心中计算该施几分力气可以一拳打断对手一根骨头或下巴,该离开多远可以险险躲开敌人突袭,或是一目扫去就可以立即清楚来了几名打手,所以数学才会特别棒……之类欠扁话云云。
  而靳琰尊当时也立刻反讽回去,讥讽他国文造诣不错,是因为时常对女人甜言蜜语,口才磨尖磨利了,所以对著国文老师也可以睁眼说瞎话,大谈风花雪月、伤古悲秋犹可滔滔不绝地连篇废言。又因为写情书的功力—;把罩,所以不论什么形式的作文都掰的出一堆恶心巴啦的表面词句……总之,不过是个没内涵的色狼一只!
  两个人,算是彼此彼此!
  「原来是这样啊……」果然,人虽笨也会有一项优点!
  孟誉臣将手中书本合上,沉思了会,突然蹲下身体从右侧书柜抽出一本书递给他,
  「这本书的字少,大部分以图画为主,作者是知名绘本作家几米,内容很感人,你应该看的下去。」
  绘本作家?靳琰尊瞪大眼,不知该觉不觉得智商受到他的侮辱……
  将书塞给他後,孟誉臣继续埋首尼采奥妙的哲理世界,不再理睬他是否会感到无聊。
  靳琰尊忿忿地看一眼奇怪书名—;—;「向左走,向右走」。眼睛不经心地扫过封面,见封面图画的颜色色调温暖,人物古朴可爱,顿时起了好奇心,便打开书,勉强打起精神看了。
  一开始还觉得颇不耐烦,但过了一会儿,他的注意力便完全陷入其中了。
  故事大意是在描写一对主人翁在初次见面时便互相对对方有好感,可是因为阴错阳差之下,失去了联络彼此的方法,这两人明明是住在隔壁的邻居,却因为一个出入习惯走右边,一个习惯走左边,所以这两人即使同住一层楼,却始终碰不到面。
  两个人活像二条平行线似的,当女方走天桥时,男方就会走地下道;男方走天桥时,女方就会走地下道,完全没有办法产生交集,所以过了好久好久,彼此爱慕的两人始终擦身而过,无法见到面。
  明明思念的对方就住在相邻隔壁,身躯近如咫尺,心灵却隔如天涯,无法将思念之情传达到彼此心中。
  明明相爱,却总是无奈地错过彼此……跟自己的遭遇好像啊!
  二个月前,自己也是拼命地想找他、想见他,却总是擦身而过,没办法对他传达自己的心意,就像书中二位主角那般的满心无奈。而一个月前,知道他住哪里了,眼巴巴地去找他,他却老是避不相见,甚至冷脸相对……心灵隔阂之深,甚至比见不到面时还苦……
  靳琰尊内心一时受到强烈冲击,与书本主角的无奈心情起了共鸣,下由得眼眶泛红,险些掉下泪来,怕当众出糗丢脸,便慌忙将只看到一半的书合上,然後拿到柜台去结帐,打算回家後再好好将结局看完。
  希望,结局是美好的。
  「钦!八点到了,差不多该过去超市那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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