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起了她和她……
爱过我的人与我爱过的人……
4
…………
也许谁也无心伤害对方
只是注定要以悲剧收场
明白自己无论如何感动
终需忘了过去的时光
…………
她,苏琳。
那时候的她娇柔又可爱。
认识她,极大程度上是基于她那颗孩童间小小的同情之心而已。
还记得;那是1992年的深秋时分,我是小学三年级。
幼小的我当然不曾学过哲学中那所谓的适度原则,竟让顽皮给玩过了度。想来,我那野蛮而又粗暴的老师,也不懂的什么是适度。竟觉得理所当然又义不容辞地亲自把我头上仅有的那几根黄毛给瓜了个干干净净。
做了光头和尚的我,想起家里老爸看到我将会是怎样一副狰狞的表情,竟是怎么也不敢回家!
是她,用那双幼嫩的小手,陪我在野外挖地瓜、烧土豆,……
记忆中,好象还烤焦了她的一只绣花鞋……
那以后,我们就手拉着手一起去上学、做作业、过家家……
虽免不了一些好事者无事生非的描述与夸大,但那时的我们,确不曾把对方看作是与自己不同的异性……
小学毕业后,因为她爸爸的工作调动,她全家都要搬到市里去住。那时的我们,天真的以为,以后再也没有机会相见了。
她哭了;我也哭了……
直到……
初中三年,三年的时间并不长,但却足够我慢慢磨去心灵中苏琳刻下的那重沉沉的似爱却又非爱的痕迹……
日子平平静静,好象所有的过去的与我没有丝毫关系。没有追求、没有欲望间,一不小心,我竟在进入高中的第一次考试中独占鳌头,一炮打响……
那时候,我成了一个传奇……
自然,我天才般的脑瓜吸引了不少异性的目光,其中不乏绝色……
我想,前生,我是欠她的。否则,我不会选择了她,李雯,一个并不漂亮的女孩。那时,我就想,上天注定,我是要嫁给她的。我一定要嫁给她,……
从此,我习惯了她的背影代替黑板的位置,习惯了她的笑容占据我的梦境,也习惯了快乐的时候和她分享,难过的时候找她诉说。然而那时的我,始终没有勇气说出,我要爱她一万年……
但是,我知道,她是懂我的,就象我懂她一样……
没有承诺、没有誓言,我们默默守护了对方三年。那年、高考结束,我们班只有一个上榜,不是我、也不是她……
就在那段时间,苏琳回老家来办手续。考上了名牌大学的她,除了还是那么的可爱之外,更凭添了几分城市人的妩媚与迷人……
一直到现在,我都觉得她是我见过最美的女孩!
我请她吃饭,陪她逛街,带她办理各种手续,和她一起回忆小时的一切一切。有一天,看着身份证上她大大的头,我说,“照片上的你难看多了!”
只见她,“哼!”的娇嗔一声,双眉微微上翘,双眼中似有那么一点点的什么。我的内心猛的一荡,看的出来,她还记得我,一直一直……
那瞬间,她美极了。人世间所有的一切,在她那自然的一哼一翘间都是那么做作,那么苍白……
那瞬间,我爱极了她……
那时候,有个混帐王八旦,叫理智的家伙找上了我。提醒我,我终要嫁给我默默守护了三年的李雯的……
过了几天,我送走了苏琳,也伤了她的心……
又过了两月,李雯甩了我,义无返顾……
…………
原想与你爱到白发苍苍
现在知道只是痴心妄想
所有过去均已从此埋葬
伤心事;不必再讲
…………
5
据说,那天晚上我们走了以后,牛粪居然还Niu了一把,竟然和我们班几近绝迹的单身美女之一王佩佩合唱了一首“知心爱人”。
真NB!
果然,不几天,牛粪就展开了对王佩佩的的追求攻坚战。用的是最古老的方式,为此,牛粪不惜用每天一个小炒、一杯可乐的代价贿赂奋青代为操盘书写情书。
于是,便有了一封一封的情书狂轰乱炸般的飞向了美女王佩佩。
终于,王佩佩答应与牛粪暂时做朋友了。
我这里,‘暂时’的意思就是所谓的陪她逛街,干苦力活的那种。是否升级为女朋友吗?则要看牛粪以后表现及美女心情而定了。
但,这已经足够牛粪兴高采烈了。这不,生意来了。
“咱们老百姓,今儿个真高兴。”牛粪抑制不住自己的兴奋,看了我们一眼,接道:“兄弟们,今晚我请客!”
这是我们寝室的第一次聚餐。我们334寝室第一次浩浩荡荡的集体开向学校南门。吃的是成都的特产,串串香……
吃饭之间,小鸟悲叹一声,说道,“我们班又少一美女了!”
“肥水不流外人田嘛!”牛粪笑嘻嘻接道。
“鲜花插在牛粪上!绝配啊!”我也插口了。
“以后谁再喊我牛粪,我跟谁急!”牛粪这时也觉这个名字好像有点感觉不吉利似的。
“看你Y那副德行,这下我造孽可就造大了,给你Y写了那么多情书,没想到真毁了人家这么一个纯情少女!”奋青慢条斯理;语气有点特别;有些居功的自豪又有些说不上来的酸气。
“呵呵,我发现班里还有一块璞玉啊,等着你们三去开发呢!”牛粪显是想转移话题。
“谁?”我们三人几乎异口同声。
“齐思思!”
“我日哦!”,小鸟习惯性的一句,接着说道:“你B就这点水准啊?”
“日!虽说没有我家佩佩好看点,但配你B还是足足有余啊!”
说实话,对齐思思我感觉倒还不是很差,但对他们这种无聊的争论,我并不想说什么。现在流行一种很‘酷’的说法,那就是不管什么样的女孩,除了绝到那种大家一看就会公认的那种美女以外,一概论之为恐龙。这样才显的你欣赏水平不至于低到幼稚园的地步。即使,有时明明知道自己是违心之言。
听着他们争着这个似乎永远不会有答案的问题;,我咧开嘴,无声的笑着,傻傻的……
我不知道以后的自己是否还有能力再爱一个人?但我知道,那时的自己心像一池平静的湖水,很难泛起半点涟漪……
终于,我没再听清他们说什么了,自己喝着自己的酒……
一瓶一瓶的啤酒罐了下去,我又一次感觉脚步轻飘飘的,像踩在棉花堆里,头上有一种眩晕的感觉……
那天以后,我就喜欢上了这种感觉,轻飘飘的,腾云驾雾般……
我知道,又一次,我喝大了……
…………
所有过去均已从此埋葬
伤心事;不必再讲
不必再讲……
…………
6
黑夜,在大多数的学生之间是相似的。
为了升学、为了求职、为了在别人的眼里活的更体面、更光彩,他们不得不坐在自习室、坐在台灯下一页一页的翻看着那些无聊与枯燥的书本,翻看着各种各样的复习大纲、考试资料……
岳勇不一样。
他的黑夜,挥霍的是大把大把的金钱,消费的是各种各样的酒精、饮料与音乐。
那次酒醉,岳勇便成了我除寝室那三个叛徒以外大学期间认识的第一个哥们。
跟着他,我第一次走入了那个似乎完全不属于我却又非常令我迷恋着的地方,迪厅。我不知道岳勇来此,究竟是为了寻找那么一份喧嚣的刺激,还是为了安抚那颗不太安份的灵魂,抑或为了发泄他那青春期分泌过剩的雄性荷尔蒙,……
但我,则只是喜欢那份嘈杂中的宁静。于是,便有了、在那么一个昏暗的灯光下,在那么一个没有人注意的角落里,我喝着成打成打的酒,听着周遭那强劲的足以令人血脉贲张的音乐,然后视若无睹……
还是忘不了……
所有的过去,有着我一切一切开心与痛苦的过去……
我想,我不是一个洒脱的人,一直都不是。
因此,才会有一个一个的白天都被尼古丁麻醉,一个一个的黑夜都被酒精所湮没,大把大把的青春都在不经意间沉沦……
那是一个黑漆漆的夜里,我和岳勇一如既往醉汹汹的从酒吧里走了出来,摇摇又摆摆的向学校走去。
“站住!还我的手机!”前面传来一个女生尖历的叫嚣声。
顺着声音跑来的是一个流里流气的青年,后面有那么三四个女生气喘吁吁的追着。
“TMD,你个杂种,连女人的东西都忍心抢?”岳勇想都没想,截了过去,抡拳便砸。可是,原本就遥遥摆摆的他那经的起抢人贼的两下左勾拳,右勾拳……
只听“砰”一声,岳勇踉踉跄跄的倒了在地。接着,那杂种竟又不失时机凶猛的飞起一脚,狠狠的踏向岳勇那肥肥胖胖的大肚子……
惊慌失措的,我扬起那尚未喝尽的半瓶啤酒,朝那个杂种后脑直砸下去。“砰”的一声中,他也昏倒了过去。
“我杀了人了!我杀了人了”我脸色惨白,喃喃不已……
几分钟后,我们就被理所当然的请到了警察局。
幸运的是,这次不是要把我收监,而且还直夸我俩见义勇为呢!
嘿嘿,闲来没事,弄个英雄当当,感觉还是可以,巴适的很!
唯一的遗憾就是,那个杂种竟然没有死。
后来才知道,比起我来,岳勇赚的大多了。他竟再次演绎了传说中英雄救美的奇迹。那名美女居然爱上他了。
说到这里,岳勇也算够贱。他为了赢的那美女的同情,竟然干脆赖在了医院,不肯出来。
没有了岳勇,我的世界变的更加无聊。也就在那时,我迷上了网络。
不经意间,我认识了她,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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