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流行歌曲,这种演奏演唱方法通俗易懂,耐人寻味。
回过头来说,六年前,他就接触了流行歌曲,那时,社会上称之为“黄色音乐”。为唱歌,他遭受过非议——来自社会、单位、邻里;现在一切都变了,流行音乐,流行歌曲普及了,没人非议了。
他去了一趟乐器商店,买了几根“吉它”弦。他瞧见一把美国产“枫达”牌电吉它和音箱,标价——2500元,他不由伸了一下舌头,凝望了好一阵子。
“魏老师,你买吗?这是一把最新的琴。”女营业员认识他。
“不,不,我买不起。”
“你们乐团可以买啊?”
“我回去请示请示。”他抬头看了看挂钟——11点10分:“不早那。”他和营业员打了声招呼,离去。
街上车水马龙,人群熙熙攘攘,像过节似的。
“魏老师,你……”
魏思林猛然一怔,脸孔顿生怒容:“程雨达,你很了不起,耍花样耍到我头上来了。”
“魏老师,你误会了。”程雨达急忙解释道:“那天不凑巧,单位要我出差,我身上钱又不多……正好芮晓峰来,我把借钱的事告诉了他,让他帮个忙。”
“好了,我没时间听你唠叨。从此以后,你是你,我是我。我没你这个学生,你也没我这个老师,我俩各不相干。”
“魏老师,你听我说……”
“我为何要听你说?”
“我是诚心实意的,有些人不怀好意,歪曲事实。”
“你说芮晓峰?不!你知不知道,你坏了我的大事。”
“那我对不起你,请原谅!”这么一说,魏思林那满腔的怒火顿时消下去不少。
实际上,程雨达说的全是谎言。打心儿里,他不想借钱给魏思林。虽说魏思林是他的老师,钱借给他,什么时间还?自己又不好撕破脸皮催要。再说钱是个好东西,人人少不了它。你有钱“门庭若市”,你没钱“门可罗雀”,最重要的一点,魏思林对他已无多大的作用,自己目的已经达到何苦还要受到他的控制和指责?虽然魏思林真挚、善良、为人诚恳,但是,傲慢、固执、目中无人,对待学生非常的严厉,样样事情都要管,工作、学习……包括谈恋爱,比父母关心自己还要关心自己。学生与父母发生冲突,他不分青红皂白地把你痛骂一顿,着实让你受不了。过去为了学琴,自己不得不忍受这严厉的教诲,现在时代变了,人的思想也在变,不能再像过去那样已别人为中心!以老师为中心!而以我为中心。魏思林不就是动不动以我为中心吗?学琴只是学技术,也只是学技术,不是学习老师的优秀品德和人生哲理,这些品德和哲理在现今的时代已经过时了。人不至于被社会所淘汰,或被人愚弄和摧残,就必须学会自我保护。他就是这样想,这么做的。他认为:学生与老师交往,首先与老师保持良好的关系,赢得老师的信任和好感,吃苦耐劳,事成之后尽快脱离。过去有句古话,“远香近臭。”平时只要时不时用言语去关心老师,就能够收获预想不到的效果。帮助人,关心人,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求人难,帮人更难!”是一句很有哲理的话。任何事不可感情用事,免得后悔莫及,遗恨终身。
这一瞬间,魏思林糊涂了,他弄不清程雨达说的话是否属实。有一点,他敢肯定,芮晓峰并没有恶意,他不是那种搬弄是非的人。他了解程雨达,同样也了解芮晓峰,他认为他们对他都是一片忠心。他时常为有这样衷心耿耿的学生而感到骄傲。熟不知,现今的程雨达他根本就不了解?就像他不了解自己,不了解人生,不了解这个世界一样。
“魏老师,你搬家怎么不告诉我一声?”
“噢,太突然了。”
“你现在住在什么地方?”程雨达表现出一副关心的样子。
魏思林把新地址告诉他。
告别了程雨达,魏思林心情舒畅多了,似乎所有的灾难、麻烦事都是因为误会,一旦误会解开,烦恼就像被拴住的气球,瞬间飘逝的无影无踪。忽然,他不由紧张起来:婉琼爸爸找我干吗?他思索?到了花园酒家也没理出个所以然。干脆,他不再想了,一口气上了楼,在二楼的入口处停下,两眼搜索,没瞧见婉琼爸爸,他疑惑了:这是不是一个玩笑、恶作剧?正琢磨着,婉琼父亲上楼来。
“你是魏老师吧?”态度凛然。
“伯父您好!”魏思林勉强打了声招呼。
“你跟我来。”岑史峰傲慢地朝餐厅里面的小包间走去。
花园酒家是市商业局下属“饮食公司”开设的一座集饮食、住宿为一体的饭店。饭店虽说不大,但颇有名气,主要以“广东粤菜”为主。厨师大多是广东“潮州”人。
楼上包间装饰华丽,别具一格,里面摆放了两张餐桌。
“你喜欢吃什么菜?”
“随便。”魏思林答道。
岑父和服务员嘀咕了几句,服务员走了。
“你知道我为什么找你吗?”岑史峰身子向后一仰。
“不知道。”
“你今年多大岁数?”
“三十岁。”
“也不小喽。……你和婉琼是什么关系?”
“师生。”魏思林答道。
“师生?”岑史峰手指轻敲桌子:“今天请你来,是向你阐明一件事……希望你不要再与我女儿往来,我不喜欢她拜什么老师,学什么吉它。男女之间是非多,谗言也多。为了你,也为了我女儿,我们不得不慎重一些。”
魏思林明白了,什么话也没说。
“婉琼还是一个孩子,没经历过人生的坎坷,对你只是一种盲目崇拜。再说你比她大十多岁,经历的事比她多,考虑事情比她成熟,周全。我说的对吗?”
此刻,魏思林的心正炽烈地骚动,这种骚动不是不由自主产生的,而是被激怒的,只不过一直被遏制了,如果喷发出来后果将不堪设想。他直起腰,一声没吭。
岑史峰把魏思林的酒杯斟满:“来,来,我们一边吃一边谈,不能亏待了肚子。”
魏思林端起酒杯一口气将杯中白酒喝光:“你爱你的女儿吗?”
“爱!”
“那为何不相信她?”
“话可不能这么说,年轻人喜好想入非非……到时候,发生了什么,大家都很难堪。”
“我喜欢直来直去,有话最好明说。”魏思林说。
“好,我就喜欢这种个性。来,先吃口菜。”岑史峰用筷子夹了一块红烧鳝鱼段搁在魏思林面前的碟子里:“我们不管做什么事应该顾全到别人。”他偷觑了魏思林一眼,说:“说心里话,我希望你和婉琼断绝这是非不清,不明不白的师生关系。”岑史峰终于说出了其真实意图。
魏思林原以为岑史峰是怕女儿年幼无知,上当受骗,这种想法对于每一个做父母亲的来说都是天经地义的,从而他谅解了他过激的言语和态度。熟不知,他并不是那意思,言语中好像针对他,似乎他的原故,婉琼开始学坏了。他那本来就炽烈燃烧的怒火顷刻间喷发了出来。
“谢谢你的盛情款待,我告辞了。”魏思林起身离去。
“小魏,小魏……”望着远去的魏思林,岑史峰冷笑了笑。
愤懑的情绪笼罩着魏思林,就像顶头上司莫明其妙地煽了他一耳光,他想抗拒,但却无从下手,只能忍气吞声。他想找婉琼谈一谈,就此断绝这师生关系,免得谁是谁非说不清。他不怪罪岑史峰,也不怪罪婉琼,他怨自己太草率,“吃一堑,长一智!”自己不知吃了多少堑,少说吃了八堑十堑的,而一智也没长。他不明白,为何这么多事情都发生在自己身上?是上帝在惩罚他,还是自己应该遭受这种磨难?
困扰像乱麻堵塞着魏思林思维的脉管,血液顿时滞留了。他找了一家冷饮店要了一杯“冰镇酸酶汤”一气喝干,心情顿时舒畅多了。他又要了一杯,坐在那里慢条斯理地喝着。他把近些日子发生的事在脑海里过了一遍。他觉得自己顾虑重重,三十岁的人做起事来像四、五十岁,小心谨慎,忧心忡忡,没一点儿年轻人的活力和男子汉魄力,确确实实像一个妇道人家。过去的魏思林在哪儿?自己为何不把自己当成二十岁?干吗要想那么多,考虑那么周全?我应该用三十岁、四十岁成熟的思想当作二十岁来过,这样岂不是更好。二十岁,我过得是那样的无忧无虑,什么样的艰难困苦都经受过,还不是坦然、潇洒地度过来了吗?面对现实,无需烦恼,超脱一切,展望未来。
下午,他去了一趟夏健荣家。夏健荣不在家,听何薇颖说,去许兴雄家帮忙装修房子了。他顿时恼羞成怒,觉得这些老朋友也没把他放在眼里,也没把他当作好朋友,这么大的事情也不通知他一声。他气冲冲地来到许兴雄家,一进门,劈头盖脸地把许兴雄和夏健荣痛骂了一顿。
“魏思林,你听我解释。”许兴雄递上一支烟。
“我为何听你解释?”
“其实也没什么,只是把墙刷一刷。”夏健荣打了一个圆场。
“为什么不叫我来帮忙?你说啊?”
“你身体不大好。”许兴雄一脸尴尬的样子。
“现在我来了,怎么办?”
“那就干活吧。”
“这还差不多。其实,我刷墙很内行,不信粉刷给你们看。”说着,魏思林从夏健荣手中接过刷子沾上涂料粉刷起来,动作熟练,像一个行家。
许兴雄耸了一下肩,摇摇头。
许兴雄家——三室一厅,两间15平米,一间10平米,外加一个18平米的厅;一间厨房;一间卫生间。许兴雄原先住小房间,大房间是书房兼客厅,另一间是许兴雄父母的卧室。现在书房腾出来做新房,小房间改为书房。房间格式与婉琼家差不多,只是客厅较为宽敞。
“下半部用哪种颜色?还用淡黄色?”魏思林问。
“不,改成浅蓝色。你看行吗?”
“行。所有房间都粉刷吗?”
“只粉刷这间和客厅。”
魏思林一会儿爬到高处,一会儿站在低处,一会儿仰头,一会儿弯腰,干得可欢了。
一小时下来,房间基本粉刷完毕。
“休息一会儿吧。”许兴雄端来一盆清水走进屋:“昨晚演出怎么样?没出差错吧?”
“不错。”魏思林脸上露出一丝笑意。
“教授女儿怎么样?还有那个叫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