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见无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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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见无忧-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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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咦?难道是跟包子有关的那个故人?”女人接上话。
柳烟芸听得津津有味,吃饭的动作跟着慢了许多。抬眼看过去,发现大多数客人都歪着脑袋听那一桌人闲扯,看来,这见离忧的名声的确不小。
“这就不得而知了。”包头巾的男人耸肩,笑了笑,“不过他要是来北方能杀了几个贪官污吏,就是百姓的福气了。”
这些人将杀人风轻云淡的挂在嘴边,令柳烟芸有种“啊,这就是江湖”的感觉。
“你个小兔崽子!怎么给大爷上酒的!?”柳烟芸正听得起劲,隔着她两张桌子的坐着的男人突然猛地拍桌,震得桌上的盘子都跟着往上抛了一寸,面色狰狞的叱喝着店小二。
这个男人有武功。这是柳烟芸第一个映入脑海的想法。
店小二吓得浑身发颤,弯着腰拼命鞠躬:“对不起,客官,小的不是故意的,对不起!”
“不是故意的?!不是故意的怎么没看见你给其他人上酒撒一身?!”男人长着大胡子,五大三粗的一个人,发起怒来,眼睛瞪得溜圆。粗壮的臂膀稍稍用力就能看到鼓出来的肌肉,恶狠狠的抓住店小二胸前的衣襟,一只手就把他给提了起来。店小二这下可吓得连话都说不出来了。
男人的举动将客栈里人们的目光都引了过去。
“大爷,大爷,您大人有大量,这小崽子做事不牢靠,我亲自给您倒酒如何?这酒钱一文不收,就当是我请您喝的。”掌柜的见情况不妙,也赶紧小跑着过来赔不是,讨好的笑。
“丫丫个呸!谁要你请了?!当大爷我没钱付不成?!”没想到这大胡子脾气还不小,看来这店小二今儿个怕是要遭罪了。
其他客人都坐在自己的位置上看着热闹,丝毫没有要出言相劝的意思,更别说出手相救了。
这一点也不符合江湖的定义,柳烟芸想。
抓紧身侧的佩剑,柳烟芸几欲冲上去“惩奸除恶”,被柳凌风一把按住。他对她摇了摇头,示意她不要冲动。
大胡子男一只手将店小二举过头顶,眼看着就要把他往地下摔。柳烟芸赶紧用手遮住眼睛,只留下一条缝。柳凌风从桌上的竹筒里抽出一根筷子,捏在手中随时准备着。
就在大家屏息着等着店小二倒霉时,一道红色的身影从客栈外跃了进来,一把细软利剑绞上大胡子男的胳膊,脚轻轻点地,人就跳了起来,从大胡子男手中夺过店小二,将他平稳带到地上。
脚刚一着地,店小二就连忙躲到柜台后面。红衣男子没有给大胡子男反击的机会,剑绞着他的胳膊松开,将袖子给削了个稀烂。飞起一脚踹中他的胸口,大胡子这么厚实的一个人也被一脚给踹出去好几米。红衣男子并不打算这么放过他,跑过去在他胸口狠踩几脚,外人看着好似没怎么用力,但柳烟芸知道,他这是把内力给汇聚到了脚上,这一脚踩下去,啧啧……
果然,大胡子面色扭曲,倒在地上喊疼。
红衣男子又补上几脚,面色凶狠:“还敢不敢欺压良民了?!”
“不敢了不敢了……”大胡子求饶,“公子你放过我吧,我再也不敢了。”
柳烟芸看到这儿就没了兴趣,哎呀,这大胡子的战斗力也太弱了。红衣男子闻言松开脚,踹了大胡子一脚让他滚,大胡子便屁滚尿流的跑了。客栈里的人都鼓掌叫起好来。
红衣男子抬起头,冲着客栈里的人看了一眼,眼里充满着不屑。
柳烟芸这才打量起红衣男子来。
细眉,丹凤眼,头发高高的束在脑后,着一袭绛红色长袍,不算太高,身子骨骼偏纤细。
“嗯,长得还凑活。”柳烟芸瞟了一眼,发表了这句感慨就没了下文。
以为这件事就这么结束了的店小二连忙从柜台后钻出来对着红衣男子连连道谢,却不料人家不买他的账,只斜着眼看他,口气不太好:
“谢谢光说有什么用?给我包十个灌汤包带走!”
店小二一愣,掌柜的倒是先反应了过来,一手擦着额头上的汗,一手推了店小二一把,让他赶紧进厨房拿包子。谄媚的对着红衣男点头哈腰,请他先在厅内坐着等一会。红衣男子鄙夷的扫了客栈里的人一圈,摇着头表示不愿意和粗俗之人坐在一块。
柳烟芸对这个男人的印象顿时就比那大胡子好不了多少。
拿了包子,红衣男子便头也不回的出了客栈。
过了好一会,客栈里不知谁惊呼了一声:
“红衣,包子……是见离忧!”
这句话就像扔入池塘的石头,哗啦一下,如水波般一圈一圈往外散。客栈里瞬间热闹起来,你一言我一语,都大肆谈论起见离忧来。
刚才那人是见离忧?柳烟芸皱眉,一时间心里百感交集。
柳凌风见状轻笑一声,抿了一口桂花酿:“那人不是见离忧。”
扭头,看着柳凌风的侧脸,问:“你怎么知道?”
“且不说长相打扮,光是管闲事这一点……”柳凌风呵了一声,瞥眼看着自己“一无所知”的师妹,“见离忧从来不会在吃饭时间多管闲事。”
远在某地,正在路上啃着包子的见离忧,莫名的打了好几个喷嚏。
柳烟芸右手撑着下巴,感叹:“师兄,我觉得,这个江湖跟我期待的好像不太一样。”
笑了笑,柳凌风伸手摸了摸她的脑袋:
“师妹,要知道,江湖之所以为江湖,就是因为意外总是多于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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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人生苦短,及时寻乐
天才蒙蒙亮,柳烟芸就被柳凌风从睡梦中揪了起来。
现已入秋,早晨的空气里透着较重的寒露。柳烟芸冷不丁打了个喷嚏,抖了抖,将加在长袍外绣着仙鹤的黑色长袍裹紧了些,跟着师兄下了楼。
客栈里的伙计已经忙活起来,擦桌,给客人的坐骑喂食,折菜,和面……见柳烟芸二人从楼下走下,掌柜放下手中的算盘迎了上去。
“两位客官要吃点什么?”
“给我们包几个馒头带路上。”柳凌风掏出钱袋,递给掌柜几粒碎银子,“这是房钱。”
掌柜接过银子,皱纹纹路更深了,笑得跟朵菊花似的,柳烟芸看得有意思,莞尔出声。店小二从后院将他们俩的马牵到客栈前方,柳凌风接过包子,用黄色的糙纸包好,放入包袱里背在背上。
两人一同跃上马背,随着两声“驾”,马儿驮着他们奔出去好远。
掌柜站在客栈门口,看着两人的背影,不禁感慨:自古风流人物出少年啊。

马跑了好几个时辰,从繁荣的小镇跑到了毫无人烟的郊野荒地。天空却没什么变化,依旧灰蒙蒙的,好似一口大灰锅从头顶罩下来,压的人胸口沉闷。
等看到了河流,两人一同下马休憩片刻。
柳凌风走到河边将牛皮水袋灌满水,递给柳烟芸。结果水袋,柳烟芸咕噜咕噜喝了大半袋子,柳凌风宠溺的看着她笑,接过她递过来的水袋,又蹲下灌满,这才给自己喝了两口。
“诶,师兄。你说,我爹这次让咱们去我姥爷家干嘛呢?”柳烟芸从柳凌风的包袱里扒拉出馒头,天冷,加上过了这么长时间,馒头已经又冷又硬了,跟石头似的。不过她已经顾不上这么多,肚子饿不是病,饿起来要她命啊!
就这样一口冷馒头就一口水,柳烟芸也吃得有滋有味。
“不知道。”柳凌风选了一块稍显干净的草地坐下,摇着头回答,“师父没有告诉我,只说我们到了便知道了。”
柳烟芸切了一声,嚼着馒头不屑的说道:“我爹他就是喜欢没事卖关子,吊着我们胃口,好让我们拼命往姥爷家赶。”
柳凌风想着自家师父的性子,对柳烟芸的话付之一笑,不做回应。他这个师妹什么都好,长得好,又招长辈喜欢,就是性子野了点,时常口无遮拦。
“算了,管他关子卖几个钱呢!咱们还是着紧赶路吧,我可不想把时间总浪费在路上,风餐露宿的。”柳烟芸将馒头的最后一口塞进嘴里,“到了姥爷家,我让厨子给我做泼油鸡吃!啧啧……”
拍了拍手,柳烟芸用脚轻踢柳凌风的脚,嘟囔:“走啦走啦!”
紧赶慢赶,好歹也在天黑前到达了下一个镇子。
这个镇子叫天华镇,比月华镇要小上许多,街道窄了三分之一,房屋也稍显陈旧,但是却意外的比月华镇要热闹十倍。街上到处都是小贩,叫卖声声声入耳。人也挺多,一眼望去,看不到尽头。
一打听,哟,不得了,这儿竟然是在举办花魁节!已经到了最后一轮的比试,时间定在明日下午寅时。柳烟芸打她记忆里是第一次踏入江湖,对什么都好奇得紧,又怎肯错过这种盛会?此刻早已把自己先前说的着紧赶路给忘得一干二净,吵着要多留一天,还振振有词:
“师兄,人生苦短,需及时寻乐。你这么大个人了,连花魁都没见过,不嫌丢人么?”
柳凌风闹不过她,只得点头答应。

到了第二日,柳烟芸匆匆吃过午膳就拉着柳凌风来到事先打听好的地点——天华镇乃至整个北方最闻名的青楼牡丹阁。
人已经来了不少,柳烟芸见缝插针,左挤右掐的硬是让她挤到了第一排,被她扯着的柳凌风平白无故遭了无数个白眼。
天华镇的花魁节三年举办一次,由牡丹阁承办,北方各地青楼自由选送一名花魁报名参加,在此次花魁节取胜的花魁将获得花魁仙子的称号,身价突飞猛增十倍以上,而她所待的青楼的生意接下来的一年一定会远远超过其他青楼。
为此,各大青楼的老鸨绞尽脑汁培养最优花魁,为的就是夺一次花魁仙子。
往届的花魁仙子全是牡丹阁选送的花魁所得,只有上一届赛出一匹黑马,由一个名不见经传的青楼花魁夺得,一时间那所青楼名声大噪,生意满盆。不过,那花魁后来被牡丹阁高价给纳到了自己楼中,由此,牡丹阁的财力势力,可见一斑。
天气似乎也很给花魁节面子,昨天还阴沉沉的,今天就放了晴。太阳挂在天空中,照射着这片热血大地。
越接近比试的时间,人就越多。柳烟芸不过无意中往后看了一眼,顿时倒吸一口气,黑压压的一片,全是人!
时间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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