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幻血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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幻血江湖- 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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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惊鸿、婉若游龙、气质若仙,原来就是大名鼎鼎,江湖上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女侠‘赛娥皇’呀!失敬!失敬!”学着古装武侠剧的模样抱拳拱手,一副鼎礼模拜的样子。

    一番恭维令毛芳喜笑颜开,洋洋得意。

    丁宁又说:“不知道江湖上有没有‘赛女英’和‘赛家敏’呢?”

    众所周知:尧帝的两个女儿娥皇、女英同嫁给舜帝为妻;而周家的两个女儿周娥皇和周家敏也先后嫁给南唐后主李煜,称为“大周后”和“小周后”,两个故事都是两姊妹共侍一夫的千古佳话。

    丁宁这招笑里藏刀简直把讽刺挖苦提升至巅峰,毛芳气得五脏俱焚,“咔嘣”崩簧一响,寒光耀眼,佩刀出鞘,云奇见势不好顺势一推刀柄,收刀入鞘,惊叫一声:

    “师妹……?!”

    毛芳气得一跺脚。

    丁宁却不以为然,,心想:跟姑奶奶耍大牌,哼哼……

    “云大哥,刚才沙英提及‘武林四尊’,那是什么东西呀?”丁宁问。

    “‘武林四尊’是指武林中四个最具实力的门派家族,分别是侠义山庄、弥勒府、玄天教以及云刀门。”然后对这四大名门一一解释,“侠义山庄庄主沈坤,江湖人称‘侠义剑叟’……”

    丁宁连忙叫道:“我听过他的名字。”在她的那个莫名其妙的梦里沈坤率领天下群雄攻打宁芳居。

    云奇接着介绍:“弥勒府府主是‘笑面弥勒佛’淳于文峰……”

    “他的武功很高的。”丁宁又惊讶地叫道,回想梦里淳于文峰那招“滴水穿石”——两滴茶水珠射瞎人的双眼,其武功叹为观止!

    “还有玄天教教主‘虎威赛元霸’楚天成,对了,张风雷就是他座下天雷堂堂主……”

    丁宁又想起与张风雷的初次相遇,惊险、浪漫、尴尬、羞涩……多种感觉溶为一体,刻骨铭心。

    怎么才三大派,为什么在她的梦里没有一点儿“云刀门”的痕迹?她喃喃自语,“‘云刀门’是什么,怎么从没听说过?”

    这回毛芳再也按纳不住,怒道:“辱我师门。”手起刀落劈向丁宁。

    丁宁吓得一缩脖,反问:“你有毛病呀?”

    云奇连忙摆刀磕开毛芳的进攻,说:“师妹,她不是江湖中人,何必和她计较?”

    “她说得像斑马的脑袋——头头是道,还说不是故意侮辱我爹和云刀门?”毛芳一边辩驳一边又砍来一刀。

    云奇再了次摆刀相拦,惊呼:“师妹……”

    毛芳见云奇挡在丁宁前面,气得一跺脚,收刀入鞘。

    云奇解释道:“家师‘霹雳斩云刀’毛跃龙武功、声望都不在其他三人之下,师妹是师父的独生女儿。”

    丁宁早就吓得手足无措,战战兢兢地点点头。暗自思忖:江湖就是江湖,一句话说得不对就会招来杀身之祸。

    “丁姑娘是乎与‘白玉剑客’有些渊源?”云奇问。

    丁宁一时不知如何回答,反问:“你也认识他?”

    毛芳嗤之以鼻,冷哼道:“张风雷有什么了不起?不就是靠女人的小白脸吗?别说他了,就是楚天成也要管我爹叫声‘义兄’。”

    丁宁听到“靠女人的小白脸”几字心头一怔,其它什么也没听清,疑惑地问:“‘靠女人的小白脸’是什么意思?”

    毛芳见她神情凝重,情绪激动,不免得意。大声说:“张风雷能够做到天雷堂堂主还不是因为楚天成的女儿——楚依云的垂青。”

    她说的是真的吗?自己穿越了千年来寻觅的人竟然……两滴无声的泪夺眶而出。

    毛芳见状又补了一句:“楚依云又矮又胖,张风雷若不是为了权势怎么会和她相好?”

    丁宁的泪化作水线慢慢滑落。

    “师妹,‘白玉剑客’的名号并非浪得虚名,这几年他东争西讨,玄天教有今天的兴盛,张风雷功不可没。”

    毛芳又冷哼一声,她不想为了无关紧要的人和他辩驳,想想说:“师兄,太阳都快下山了,我们早点儿回去吧?”

    云奇点头称是,掏出一锭银子塞进丁宁手中,此时,她还失魂落魄地杵在那里暗然神伤。

    云奇道了声:“告辞!”转身离开,刚走两步,转身又道,“丁姑娘,下月初十乃家师五十大寿,各方豪杰聚集,‘白玉剑客’张风雷也会到场。”说完,脚尖一点,施展轻功与毛芳飞身而去。

    丁宁方才回过神来,张风雷有女朋友又怎样?在古代很多人都订了娃娃亲,只要没结婚,她就有机会。自己费了这么大的劲,穿越了千年,不就是为了找他吗?即使他结婚了,只要没有孩子,,她就会去争取。她可以容许自己抢别人的丈夫,因为爱;但不会容许抢孩子的父亲,因为责任,这是她做人的底线。

    想到这里她收拾好心情,方才惊呼:“我怎么下山呀?!”

正文 第六章 稀世奇珍

    丁宁又仔细观察一遍岳明山的地形,终于在靠近山洞口附近找到了一条毛草路,蜿蜒曲折,杂草丛生,勉强可以行走。于是,她扶着两旁的怪石树木艰难地挪动脚步,山势陡峭险峻,一不小心就会跌进万丈深渊,尸骨无存。待她小心翼翼如履薄冰地走下山,长吁口气,此时,日落西山。

    天空显现出暗淡的蓝色,由浅入深,夜幕降临了。

    古代和现代不同,每到入夜时分各个城池都会关闭城门,禁止通行,待太阳初升才会开城。

    丁宁远远地看见两扇大铁门往一起并拢,待完全合上,她就要在荒郊野外度过她初涉江湖的第一夜,这个时代治安很不好,别说会遇到土匪强盗,就是飞禽走兽也可能把她叼去做夜宵。为了安全起见,她必须进城找一家宾馆…——不,是“客栈”,这个年代叫客栈,先住一宿,再计划一下。

    想到此,她拿出百米冲刺的速度,奋不顾身地向城门冲去,像一阵妖风刮过,两扇重达千斤的大铁门与她擦肩而过,险些就变成“肉夹馍”。

    入了城,四周黑漆漆的。古代人因为条件限制,没有什么娱乐活动,所以秉承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习惯,唯有花街柳巷的莺声燕语是入夜后唯一的喧嚣。

    丁宁一按脖间的钻石,念道:“时空转移:手电筒。”黑暗中的虚拟屏幕尤其光亮,取出所需,关闭屏幕,一道刺眼的光柱直射而出,使周围明亮了许多,光柱打在一块匾额上——贵宾楼客栈。

    丁宁上前叩打门环,好一会儿里面才传来慵懒的问声:“谁呀?”语气有些厌烦,显然,她吵了人家的美梦。

    “投宿。”

    “等一会儿。”

    里面传来杂乱的声音,听得出那人正在穿衣服,不一会儿,门“吱呀”开了,一个店小二揉着朦朦睡眼,当他看见丁宁那一刻的刹那,眼睛瞪得像灯泡似的,睡意全无,直勾勾地盯着她。

    丁宁暗自窃喜:天生丽质难自弃,瞧,又迷倒一个,红颜祸水哟!不过,这感觉真爽!

    “有客房吗?”丁宁巧笑嫣然问。

    小二这才回过神来,迭忙说:“有,姑娘请跟我来。”事实上他是在惊艳丁宁手上的稀世之宝——手电筒。他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见到这样的宝物,光听说夜明珠光芒万丈,想必也没有这么亮。

    小二领她进了客房,屋子不大却很洁净,在狭小的空间手电筒更显光亮,把小屋照得如同白昼。

    “有吃的吗?”丁宁饿得前腔贴后腔,事实上,她今天只吃了一顿饭,怎能不饿?

    “有。”小二应了一声,迭忙出去准备。

    他唤醒老板,说明情况,又领着他来到丁宁窗外,皎洁的光辉透过窗子洒满大地,连月光都黯然失色,划破窗纸偷偷窥视,那宝物放在桌子上光芒夺目,看得他们垂涎三尺,把心一横,计上心来……

    一会儿,小二端着一碗热气腾腾的阳葱面走进客房,笑眯眯地说:“姑娘,太晚了,厨房里只有面条,您凑合一下吧。”

    对挨饿的人来说吃康咽菜也胜过山珍海味,她接过面条,打发小二出去,三下五除二,肚子里总算有了底,这是她平生吃的最美味的食物。奇怪?怎么会天旋地转?她感到头晕目眩,或许是太累了,想早些安寝,站起身还没走到床边,忽觉头重脚轻,载倒在地呼呼睡去。

    原来,她中了传说中的蒙汗药。

    两个歹人鬼鬼祟祟地张望许久,确定丁宁已中招,才蹑手蹑脚地走进客房,老板如获至宝捧起手电筒轻轻抚摸,仔细端详,频频赞叹。

    “这小妮子该怎么处置?干脆卖到妓院。”小二提议。

    老板仔细打量躺在地上的人儿,连连摇头,说:“不妥,不妥,凭这副尊容也卖不了几个钱,再说了,拥有这种稀世珍宝的不是官宦小姐,就是武林大派子弟,我可不愿招惹麻烦。”略沉思一下,咬咬嘴唇,眼中杀气一闪而过,说,“一不做二不休,干脆弄死一了百了,真要有人追究下来,我们早就隐姓埋名逃到天涯海角了。”

    打定主意,把门板卸下来做担架,将丁宁平躺在上面,再将被子盖好,屋子一下子冷森森得像停尸间。说实话,这种伤天害理的事两人也是第一次干,心里毛毛的。

    将手电筒用衣服包裹好和铁镐一起藏在被子里,抬着门板溜出客栈。

    夜里是不允许出城的,城门把守一向森严,远远的守城军兵便大声喝斥:“干什么的?”

    老板满面陪笑走到一名首领长官面前,身施一礼:“军爷,贱内抱恙,我们赶着出城找大夫。”

    那长官上一眼下一眼打量面前的俩人,心生疑虑,正欲仔细盘问,老板知情识趣地掏出一锭银子塞进他手中,两人心领神会,相顾一笑,发号司令:“开城门!”

    有钱能使鬼推磨,这是亘古不变的定律。

    出城后两人长出了口气,冷汗泠泠早已浸透衣衫,轻掸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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