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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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性(1)- 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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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普遍的不满意,好比塞翁失马,不一定是十足的祸患。它表示从事婚姻的人大都有一种很高的理想,并且都忠于实现这种理想,因这种理想不容易实现,才产生不满与失望。    
    这是一个好现象,事实上婚姻是一个造诣的历程,一个需不断努力攀登的历程。在西洋文明里,也许在任何文明里,真正的婚姻关系,即十足配得上叫婚姻的婚姻关系决不是那么简单,这原在我们意料之中,不足为奇。加入婚姻的人,对自己,对对方,十有八九没有充分的认识,甚至全不认识,只是盲人骑瞎马似地去做,一下子又怎么会到达真正圆满的婚姻关系呢?就个人而言,婚姻至少有三个方面,一是身体的关系,二是精神的关系,三是一种建筑在共同生活上的人事关系。    
    关系如此复杂,而准备功夫欠缺,自然有一定的困难。未来困难如何才能克服,如何才能到达真正圆满的境界,是势在必行的事了。如始终达不到这种境界,婚姻关系多少总有一些缺憾。如再加仔细地观察,在大多数例子里,可以发现种种弥补的办法,不圆满的婚姻关系在所难免,这种补偿的办法也就不足为奇。


第三部分:渴望幸福神圣的职责(2)

    要看清楚婚姻的事实,范围很广的调查是不可少的。即使有了这种调查,可能得到的,也不过是大概的结果。许多人不愿承认他们的婚姻是一个失败,对自己不肯承认,对别人更是讳莫如深。    
    有一些人态度刚好相反,婚姻生活总有一大堆不可避免的小烦恼和小冲突,当其在烦恼和冲突之中时,他们很容易把婚姻的大纲或婚姻的中心事实完全忘却,承认他们的婚姻是失败了。    
    当烦恼和冲突的情景过去后,他们有机会超然地观察到生活的好处,婚姻大体的情形又复呈露在他们眼前,这时,他们又会承认,他们的婚姻生活是一大成功。这其间还有一个产生困难的基本原因,就是很少有人了解,他们所希望的婚姻生活的满足属于什么性质,他们不了解婚姻是人生的一个缩影,太容易和太舒服的婚姻生活就不成其为一个缩影;而对于人生真有阅历和真已备尝甘苦的人,这种太容易和太舒服的婚姻生活事实上也不能给予什么满足。    
    一样是婚姻,对女性,它的意义比男性要深长得多,因为既要关心丈夫,又要生育子女,又要管理家务,身兼数职,她必然要把更大的一部分精力交付出来。如果在她那方面有失望的感觉,那失望一定是更严重的。    
    男人生活大部分在家庭以外,他的家庭生活和家人的关系,所处的是一个比较超然的地位。在他的活动范围里,家庭只占比较小的一角。在这一小角里,他用不着活动,只需休息。反过来,女性时常要感到婚姻就是她生命的全部,因此她时刻要顾虑到这种比较严重的问题。这就让我们回想到狄更生的很有意义的观察,就是“适应得当”与“不善适应”的两组妻子之间,主要的区别是前者比较客观,不受内心冲突的骚扰。这种比较客观和不受内心冲突骚扰的妻子,在生活态度上,和普通的丈夫就有几分相像。    
    我们经常遇见一些妻子对于婚姻的失望,虽然是表面的或离表面不远,却是一个现象。这种失望当然是和近代妇女生活的变迁有联带关系的。    
    近代的妇女对于生命已有更大的展望,因此也就有更大的要求。男性的优势,她们自己比较委屈的地位,在她们的母辈认为很自然而不可避免的,在她们看来却是很不满意的。    
    有人把婚姻描写成“一种两极间的张力。”    
    婚姻是一元的,这一元是由两个焦点组成的,焦点之所以能彼此维系,是由于其间有一种紧张的引力——他在别处说,张力也许是很悲惨的张力。如这焦点的关系必须维持不败,这张力是不能取消的。这种焦点间的关系事实上也是一般生命的一个象征,自有其增加生存的愉快的价值,在婚姻里是这样,一般的生命里也是这样。


第三部分:渴望幸福合法的同居关系(1)

    人们对婚姻有许多看法,就它的基本方式而下一个定义的话,婚姻就是合法的同居关系。    
    在文明状况下,婚姻是一国风俗或道德习惯的一部分,从而成为一种契约关系。克里斯欣认为:“婚姻之所以为一种契约,不只是为了性关系的运用与维持,而是为了经营一个真正的共同生活。所谓真正,指的是一方面有经济与精神的条件做基础,另一方面更有道德的责任与义务做基础。”    
    如果从进入婚姻关系的人的生活来看,婚姻也是两个人自由选择的一个结合,其目的是恋爱的表现。    
    恋爱是个悦耳的词汇,提到恋爱,可能会把性冲动的任何方式的表现包括在内。我们必须把“欲”和“爱”分别来看,欲是生理的性冲动,而爱是性冲动和其它冲动之和。欲和爱的区分,是不容易用言辞来表述的。许多专家所提出的定义,我们可以接受,因为它们多少可以把这种区别的一部分指出来。    
    恋爱是欲望和友谊的一个综合,或者完全从生理的立场看,可以跟着沃瑞尔说,恋爱是经由大脑中枢表现出的性的本能。    
    我们也可以信奉哲学家康德的说法,他认为性冲动是有周期性的一种东西,所谓恋爱,就是我们借了想象的力量,把它从周期性里解放出来,成为一种有连续性的东西。发展到极至的恋爱方式会成为一种完全无我而利他的冲动,这只是表面的看法,它的出发点还是一个有我的冲动,即使利他到一个程度以至于牺牲自我,中间还是有自我满足的成分存在。有些专家,特别是弗洛伊德,对于有我的出发点曾再三指出,但他同时也承认,恋爱到了后来,便和这出发点脱离。    
    不去谈性的成分,弗洛伊德和其他作家都认为母亲是儿童的第一个真正恋爱对象,长大以后,除了那些有神经病态的人外,这最早的对象会退隐到背景里去,别的恋爱对象会取而代之。    
    性冲动中占优势的成分是“有我的”,或“为我的”。但在发展成恋爱的过程里,也变为自觉的无我与利他的了。在正常情况下,这种利他的成分,即在性发育最初阶段里,就已经存在。在动物中,如果一个动物只知有己而不知有对象,但知利己而不识体贴对方,求爱的努力不免归于失败,性交的行为便无法实现。    
    当性发育有了进展以后,这利他的成分就成为意识的一部分而可以发展到很高的程度,也可以把利己的成分完全克制过去。    
    恋爱的发展过程可以说是双重的。第一种的发展是由于性本能地向全身放射,经过宛转曲折的神经脉络,甚至绕了些远路,为的是要使性领域以外的全身都得到放射影响,平常性冲动一经激发,如果可以不受阻碍地达到目的,其过程大概如此,否则又另当别论。第二种的发展是由于性的冲动和其他性质多少相连于心理因素发生了混合。    
    性发育成熟后,恋爱的发展便添上一些相连的情绪的成分,就是从亲子关系中所产生出来的种种情绪。    
    女性到这时,其性爱便与因子女而唤起的恋爱与忍耐心理相连;而在男性,性爱中也会添上亲子之爱的成分,有一种防护的情绪作用。婚姻制度成立之后,性爱也就成为社会结构的一部分。    
    这种性爱的表现,就其最崇高的例子而言,可以和创设宗教与创造艺术的各种冲动联系在一起。在这一点上,女性往往成为男性的先驱。法国人类学家勒图尔诺告诉我们,在许多民族里,关于性爱的诗歌创作,女性往往占领导地位,有时对性爱的表示,不但处领导地位,并有称霸趋势。    
    关于这一点,还有一些可供参证的事实,那就是因性爱的动机而自杀,在原始民族里,也是女性最多。    
    在许多文明的民族里,性欲的发展成为恋爱是很迟缓的,文明社会中,对很大一部分人,这种演变也是粗浅的。天下到处都有“性欲”的概念,也到处都有表示这概念的词汇。但“恋爱”的概念并不普遍,许多词汇里就没有这个词。不过恋爱的出现,也不一定完全随着文明的程度而变化。有时你满心指望着可以找到它,结果却总是失望。有的地方你认为决不会找到它,结果却找到了。    
    在动物中,性欲也很有几分“理想化”的程度,特别是在鸟类,因为失偶的缘故,伤感到自我毁灭的情境,这其间所牵涉到的决不止是单纯的性的本能,而是这种本能与其他生命要素的一个组合,一个有密切联系的组合,其密切程度,在人类中,也是可遇而不可求的。在有的未开化民族中,好像找不到基本的恋爱概念,如美洲印第安人中的纳化族人,就找不到什么基本的字眼。    
    希腊人,性爱的理想也发展得相当迟。


第三部分:渴望幸福合法的同居关系(2)

    在希腊人看来,真正的恋爱几乎总是同性的恋爱。希腊早年的伊奥尼亚籍的抒情诗人们认为,女性只不过是男性享乐和生男育女的工具。    
    诗人泰奥格尼斯把婚姻的功能和牛类的繁殖等量齐观。另一个作家阿尔克曼,对斯巴达的健美女性,想说几句称赞的话时,就说她们很像他自己所结交的那一班美艳男朋友。悲剧家埃斯库罗斯在他的剧本里,借一个父亲的口气说,如果他不管他的几个女儿,她们就会为非作歹,闹出笑话。只有女性才会发生恋爱的行为,男性是不屑一顾的。    
    在希腊文化的一个时期里,性爱是人们看不起的,是不值得在公众面前提出或表演的一个题目。从广义的希腊文化范围,即从大希腊的范围,而不从希腊的本部来看,才可以找到男性对女性真有一番性爱的兴趣。不过性爱受人推崇,认为是生死予之的一种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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