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指责一个不愿意被指责的人,是没有多大作用的。
目前职业阶层中的未婚女子,只要她聪明和姿色出众,在不想要孩子之前,她便可以享受惬意的生活。一旦生儿育女的欲望占了上风,她就非得结婚不可,而且会失去工作,她的生活也就不会像她已习惯的那样舒适了。因为其丈夫的收入很可能还不如她原先挣的多,况且那收入还得维持一个家庭,而不像她从前那样,只需要养活自己一个人。
作为尝过独立生活甜头的人,她发现为了必需支出的每一分钱向另一个人索要有伤自尊心。正是出于这种原因,这种女人才裹足不前,不敢做母亲。
当一个女子不顾一切而做了母亲,那么她会遇上前几代女人不曾遇到过的问题,即难以找到称心合意的家庭仆人。她不得不将自己拴在家里,亲自去做那些与其能力和所受的训练不相称的活,如果她不亲自动手,会因为呵责那些偷懒的仆人而坏了情绪。如果她花精力去了解这方面的事,她便觉得把孩子交给保姆,是在冒最大的危险,像清洁与卫生这些最简单的事也不能如愿,除非她有钱雇佣一个受过严格训练的保姆。
由于忙于亲自操持家务,这样的女人变得让丈夫厌烦,让孩子憎恶。
丈夫下班回来,她会不停地唠叨。她和孩子的关系,必然会为自己做出的种种牺牲而向孩子索要回报。
为家所累,反而失去了一家之爱。要是她不问家务,而保持着欢乐和温情,他们或许倒会爱着她。这是她不得不承受的不公正损害。
现在,英国的城市居民,远远多于乡村居民。在美国,这一情形还不严重,但城市人口在迅猛增长。像伦敦、纽约这样的城市,占地辽阔,出城要花很长时间。那些居住在城里的人只得满足于一套房子,那是不带一寸泥地的小屋。收入微薄的人也只能满足于得到极有限的狭小空间,如有孩子,日子就更不好过,没有房间供他们嬉闹。职业界的人渐渐都住到近郊去了。对孩子来说,无疑是好事,却给大人的生活平添了许多辛苦。
过去有主人和奴隶之分,主人决定要做什么,奴隶就做什么,主人总是喜欢他们的奴隶,因为奴隶给他们幸福。奴隶们可能憎恨主人,不过这并不像民主理论所推测的那样普遍。即使他们恨主人,主人也一无所知。
一旦民主理论被接受,所有这一切都会改变:一贯顺服的奴隶不再顺服,一贯深信其权利的主人变得优柔寡断。摩擦发生,给双方都造成了不幸。
我说这些并不是要攻击民主,因为动乱在重大的过渡时期都是免不了的。我们不应该因为在过渡时期,对损害人们幸福的事实视若无睹,不管不问。
父母与孩子之间关系的变化,是民主思想广泛传播的一个特例。父母再也不清楚,自己是否有权利反对孩子们;孩子们也不再感到他们应该尊敬父母。原先服从的美德现在变了。精神分析使受过教育的父母深感不安,唯恐在不知不觉中伤害了孩子。他们亲吻孩子,会造成恋母情结;不亲吻,可能会让孩子生气。
他们命令孩子去做事情,可能产生犯罪感;孩子又会染上不良习惯。比如他们看见婴儿在吮吸大拇指,便想出无数骇人的解释,但又惊慌失措,不知该怎样去阻止他。
威风凛凛的父母,变得畏惧软弱,充满疑惑。古老而又单纯的欢乐一去不复返了。因为单身女子要做母亲,要比从前做出更多的牺牲。在这种情况下,谨小慎微的母亲对孩子要求太少,而唐突的母亲则要求太多。
前者压抑着自然的情爱而变得羞羞答答;后者想在孩子身上为那些割弃的欢乐寻得补偿。前者,使孩子的情爱得不到满足;后者,其情爱则受到过度刺激。
第三部分:渴望幸福家庭生活的意义(2)
上述两种情况,都不存在最完美的家庭,都得不到纯朴的幸福。
白人的文明有一个奇异的特征,就是男女吸收这种文明的程度,与其生育率成反比。最文明的人生育孩子最少,最不文明的人生育孩子最多,两者之间还有一系列等级。如今,在西方一些国家,最聪明的那些人正在渐渐死去。要不了几年,西方民族将会减少,而由文明程度较低的地区的移民来补充。
如果移民接受了所在国的文明,他们也会相应地缩减生育数。因此,具有这一特征的文明是不稳定的,除非这一文明能在数量上增加繁殖,要不然它早晚会灭亡,让位给另一种文明,在后一种文明里,父母的行为有一定的力量,能阻止人口的减退。
在西方国家,道学家们都竭力规劝。他们认为,每对夫妻都应该按照上帝的意志生育孩子,不必考虑这孩子日后是否健康和幸福。身为男性的教士们,大谈母性圣洁的欢乐,称一个尽是贫困的大家庭是幸福之源。政府游说什么,相当数量的炮灰是必不可少的,如果没有足够的人留着给毁灭,所有这些奇特的武器又能派上什么用场?奇怪的是,做父母的即使承认这些论据能用于旁人,可一旦要用到自己身上时便不出声了。
教士和爱国主义者的心理学走了歪门邪道。教士只有在用地狱之火来威吓人们时才会获得成功,现在只有少数人相信这种威吓。任何威吓,如果不达到这个程度,那么它们决不可能左右人们的行为。政府的说法也太凶狠残酷了。人们也许会赞同由别人去当炮灰,但自己是不会去的。政府能采用的唯一对策,是尽力使穷人处于愚昧之中,这种努力,据统计,除了西方国家最落后的地区外,并无作用。
即使真有公共责任存在,男女出于这种责任感而生育的也不会多。他们生孩子,也许是相信孩子会增添他们的乐趣,也许是对如何避免孩子的出生全然不知。后一种情形至今仍很普遍,然而却在慢慢地减退。
如果一个人只考虑人类天性,而不考虑当时的情形,他一定会清楚地看到,做父母能从心理上给人以最大的幸福。这对女人来说更为真实,这对男人来说,这种幸福感是不好推测的。赫古巴对孩子的关心,远甚过对丈夫的关切;麦克德夫对儿女,也比对妻子更关爱一些。《旧约》里,男女双方都热衷于留下后裔。
在中国和日本,这一精神延续至今。有人认为这种欲望来自祖先崇拜。我认为恰恰相反,即祖先崇拜是人类重视家族延续的反映,与我们过去所说的职业妇女截然不同,除非生育的行动非常强烈,不然不会有人愿作牺牲。
对我而言,我认为做父母的幸福感,大于我所经历过的任何幸福。我相信,当环境诱使男人或女人舍弃这种幸福时,必定会留下遗憾。
如想一生幸福,在青春年华流逝之后,必须把自己当作是生命之河的一部分,发源于最初的细胞,不停地流向遥远而无人知晓的未来。作为一种有意识的情感,如用固定的词句来表述,它自然是极其文明的世界观。作为一种模糊的本能情感,它是原始的自然的,与高度文明不合谐。
一个能取得非凡成就的人会名垂青史,他能以其工作来满足生命延续。平凡人,只有借孩子来聊以自慰。
那些不愿生育的人,已将自己与生命之河分离,并冒着生命枯竭的危险。对他们来说,死亡就是结束一切,除非特别超脱。他们的所作所为在他们看来是微不足道的。
对于拥有子孙,并且爱着他们的男男女女,未来尤其重要,这种感觉不仅出于道义,也出于自然和本能。如果一个人能这样将其兴趣扩展到个人生活之外也能将其扩展到更远的地方。像亚伯拉罕那样,当他想到其后代将去承受福地时,便感到无比快慰,有了这种感觉,他才摆脱了空虚,否则他会变得麻木不仁。
家庭的基础,无疑是父母对其亲生儿女所具有的特殊情感,它有别于父母之间的感觉,也不同于对他人孩子的感觉。有些父母毫无慈爱之心,有些女人能对他人的孩子产生如同对自己孩子的慈爱。尽管如此,父母之爱,是正常人给予自己的孩子的特殊情感,这种情感是我们祖先的传世之宝。
弗洛伊德在这方面,似乎没有充分地考虑到生物的因素。不管任何人,只要观察过母性动物是怎样对待其幼仔的,就会发现这种行为,与它对雄性伙伴的行为截然不同。人类也存在这种差别,不过不那么显著。
如果不是为了各种特殊的情感,那么家庭作为一种制度便无需赞扬了,孩子可以让专家们去照看。只要他们的本能不曾衰退,那么父母对孩子的这种特殊情爱,对孩子,对父母本身都有重大意义。
对孩子来说,父母慈爱的价值,在于它比任何别的情感都值得信赖。朋友爱你是看中了你的优点,情人爱你是欣赏你的魅力,如魅力消失,朋友和情人或许会悄然离去。但父母却是在患难中最值得信赖的人,无论是在病中,还是在蒙受耻辱。
别人称赞我们的优点,我们都会感到快乐,虽说这样的称赞并不可靠。父母爱我们,是因为我们是他们的孩子,这是无法改变的事实,感到他们比谁都可靠。
第三部分:渴望幸福家庭生活的意义(3)
在男人青云直上之时,这或许不重要,但在他潦倒落魄之际,那就是你的宽慰和庇护。
在人类关系中,单方面的幸福往往很多,但双方都感到幸福就来之不易。狱卒可能以看守囚犯为乐;雇主或许以威胁雇员为乐。统治者以统治臣民为乐,而老式的父亲会以棍棒教子为乐。这些都是单方面的快乐,我们相信良好的人际关系会使双方都感到快乐。
父母应该从孩子身上得到更多的乐趣,父母也应该增添孩子们的幸福。
如同现代社会所追求的所有平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