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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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隐全- 第1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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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克和伊斯特一脸黯然。

“你有什么想法?”

路克问道,他有些想接收尼斯的建议,不过他要知道尼斯为什么会想多处下注?

“圣殿骑士团靠借贷起家,沿海那些城邦靠贸易发财,佛兰德尔靠工业繁荣,他们都是很好的榜样。”

尼斯说道:“你们还没有发现吗?和以前比起来,土地已经没有那么重要了。关键是要有人有钱,再有一块属于自己的地盘。这样就可以养活一支军队。如果你们觉得没有领地不保险的话,那么就去申请一份‘黄金诏书’,然后和异教徒开战,从异教徒那里夺来的土地,总是属于自己的。”

他点出其中的关键。

“黄金诏书”的存在,是为了保证上帝控制的势力范围会不停往外扩张,而不是像古代那些庞大帝国一样,经历一段辉煌的扩张之后,就渐渐开始萎缩,最终衰亡没落。

只要是从异教徒那里夺取的土地,教会就会承认他们的归属权,任何人想要抢那片土地,都会被认为是对上帝的挑战。

路克和伊斯特全都听懂尼斯的意思,不过两个人心里充满犹豫,这就是骑士和牧师的最大区别。

骑士的眼里永远都盯着现成的东西,因为那样才能够为他们带来利益,而牧师则不同,没什么比开辟新的教区、将异教徒感化为上帝的信徒更有意义。

对于那些真正虔诚的牧师来说,这是应尽的职责,而对于像尼斯这样的人来说,这可以给予他实力,让他拥有属于自己的教区。

苦修士想要成为圣职者、想要拥有自己的教区,只有为数甚少的几种办法。这就是其中一种。

整个晚上都没有发生任何事,第二天也一样。

和之前的紧张忙碌完全相反,现在是闲得让人发慌。偏偏此刻他们是在敌国界内,不能发出声音,也不能露出行踪,除了站岗放哨,就只能躲着睡觉。

到了第三天,众人原本以为还会在悠闲中度过,没想到天刚亮,魔法师哈兰就有了反应,之前他朝着远处看了一眼,然后手一招。

片刻之后,风精之羽飞射而来,悬停在头顶上。

这玩意有两种用法,一种是自己催发,另外一种就像现在这样,由一个魔法师负责收发。前者运用起来灵活,后者则更为方便,不过后者那种方式有许多限制。那边的人必须待在原地,不能乱动。

随手捻起那根羽毛,魔法师哈兰倾听着上面携带的消息,片刻之后他抬起头来,向路克报告道:“那位勋爵已经到了,不过仓库里的人却没有做好准备,勋爵和几个随从不想等待,所以选择先走,另外一部分则等到物资装好之后再赶上。那边问我们要不要下手?如果决定下手的话,他就撤回来,如果不下手的话,他仍旧会潜伏在小镇里。”

“你们怎么想?”

路克转头问尼斯和伊斯特。

“靠,前面那批人肯定是硬骨头,后面那群人的实力应该不怎么样。”

伊斯特的赌性又上来了。

尼斯犹豫了一下。如果是以前的话,他或许会反对,但是这两天等待实在太枯燥乏味了。如果放弃这个机会,他不知道下一个机会什么时候才会到来?

再说,那支队伍的人本来就不多,兵分两路之后,力量更加分散,而且后面那批人十之八九是随从。

他们的目标就是那些随从。

大贵族身边的随从可不简单,很多都是某个家族的孩子,路克他们当年如果被送往大贵族家,想得到这样的位子,说不定还要经历一番竞争。

对于路克他们来说,这种等级的俘虏最合适,因为这些人的实力不会太强,也因为战斗中难免会失手,万一杀死对方,路克他们也扛得起这样的仇恨,要不然换成某位伯爵的爱子丧命在他们的手里,绝对是一场灾难。

伯爵以上的贵族已经不用顾及教会的面子,完全可以派出刺客要他们的性命,而教会绝对不会介入。

“不过,有一个前提,两批人必须离得够远。”

尼斯虽然赞成动手,但是他的打算更趋向稳妥。

三个人里有两个人的意见一致,而路克原本也不打算反对,所以最终的结果就出来了。

他们立即开始准备。

尼斯和魔法师哈兰负责放哨。因为前面那批人的实力会很强,绝对不能用眼睛探查,不然的话肯定被发现,所以他们只能用耳朵听。前面那批人经过的时候会传来马蹄声,而后面那批人经过的时候,除了马蹄声,还会有车轮碾压得声音。他们两个必须确定这两批人离得够远。

“让梅特洛回来,顺便让他想些办法,让那两队人之间的距离尽可能地拉远。”

路克遥控指挥着。

魔法师哈兰立刻发出风精之羽,而风精之羽很快就又回来了。

“他已经得到命令了。”

魔法师哈兰报告道。

几分钟之后,一张耙犁摇摇摆摆出了小镇,耙犁上放着一堆农肥。弥漫开来的臭味让镇口的士兵们全都躲得远远的。

几辆已经装好军械的马车正准备离开小镇,可惜他们慢了一步,梅特洛的耙犁在他们之前出了小镇。

闻到那股浓郁的臭味,几个骑着马的人立刻命令驾车的士兵停下来,他们可不想一路上闻着臭味前进。

“真是晦气,现在是冬天,怎么会有人往外运肥料?”

为首的是一个十一、二岁的小孩,一头金发,白皙的脸蛋,灵动的眼睛,看上去十分可爱。

他的身份肯定不简单,因为其他人都只穿着一身锁链甲,行军的时候很少有人全副披挂,像铁甲衣,盾牌,长枪这类东西全都有专门的马匹驮着。只有这个小孩全副武装,甚至连马匹都披上马铠。

全套的马铠最轻也有四十几公斤,再加上人的重量和全套的铠甲,总重量绝对恐怖。

上阵厮杀还好,这样的长途行军,一般的马根本吃不消,但是那个小孩胯下的战马,却像是一点感觉都没有。

如果路克他们在这里,肯定会一眼认出,那是一匹血统纯正的安蒂尔马。

“大概是收肥的,粪便这东西只有在人多地地方才容易取得,所以很多住在偏远乡村的人,会赶着没有农务的时候,到镇上运一些肥料回去。”

说话的是一个身材瘦长的随从。

这些人全都是贵族出身。

贵族出身并不意味着高高在上,整天风花雪月。相反的,他们必须学习怎么打仗,怎么管理领地,而农务就是领地管理之中最重要的一件事。

一个合格的贵族可以不谙农务,可以不会养马,但是这些知识都要知道。

事实上,被送往大贵族家的孩子,一开始必须和下人们住在一起,但并不像路克和伊斯特他们所说那样,是一种屈辱的事。

和下人们住在一起,大多是为了让他们学习底层的工作,学习如何管理一个家,如何管理一片领地。所以这种出身的骑士,在领地管理方面确实比教会出身的骑士要强得多。

耙犁在前面不疾不徐地走着,那队人也只好跟在后面,用同样的速度前进。

梅特洛确实挺精明,他的速度不是很快,却又不至于让后面的人跟得不耐烦,恰好踩在他们能够忍耐的底限上。

从小镇到伏击点只有十几公里的路程。

转过一个山坳,后面的人看不到他的身影,梅特洛立刻加快速度,他赶着马往斜坡上跑,耙犁上的农肥早已被他扫落,这玩意儿熏了他老半天,他也感觉快受不了了。

“辛苦你了。”

在山坡上,路克朝着梅特洛挥了挥手,在他身后,波尔布早已为老爷准备好了盔甲和武器。

车轮碾压路面的声音愈来愈近,那支车队终于进入山坳。

“吁!”

那队人马全都拉紧缰绳,让马停了下来。

只见两侧的山坡上全都站着人,前面的大道上更是停着四匹马,紧接着又有几个人从身后的山背拐出来,掐断退路。

“你们是土匪还是骑士?”

那个小孩非常不满的喊到。

“我们当然是骑士,要不然也不会这么光明正大地站在你们面前。”

路克显得理直气壮:“用不着担心,我们会堂堂正正的把你们击败,你们现在可以穿上铠甲,拿上你们的武器,不过别想拖延时间。”

他嘴上说得慷慨激昂,心里却在滴血,这样的伏击在他看来,绝对傻透了,对方两边都有强援。不管是刚才过去的那批人调头回来,还是驻守小镇的那队人马杀过来,都够他们受的。

但是为了不破坏规则,他不得不这样做。

让他庆幸的是,对面的那群人全都血气方刚,居然也想堂堂正正的打一场,根本没有托延时间的意思。

那群人的平均年龄也是十七、八岁,他们迅速披上马镫,穿上铁甲衣,戴上头盔。

从顶级战力的数量来说,路克这边还要少一些,他们四个见习骑士、一个蛮族扈从、两个牧师、再加上一个魔法师,而另一边则是十二个见习骑士。

说到士兵的数量,路克这边占优势,总共二十二个士兵,再加三个随从,那边却只有二十个士兵。

高高举起长枪,两边的人马开始列队,路克他们早已占据有利位置,对面那群人需要同时兼顾前后两面,不得不背靠着那几辆马车而分成两队。

从头到尾,路克这方没有做任何小动作,在那群人穿戴铠甲的时候,他这方甚至没有准备魔法和神术,走到对方列阵,他才举起右手。

这是它们向对手致意,同时也是战斗的信号。

几乎在一瞬间,魔法师哈兰和那个牧师开始各自吟诵。——他们没有魔法师和牧师,除此之外还有一个致命的弱点,他们没有指挥官。

此刻,他们唯一的选择就是赶快冲过去,趁对方的魔法和神术还没有准备完成,杀掉这两个人,最不济也应该打断他们的魔法,可惜,那十二个见习骑士面面相觑,没有一个人站出来发号施令。

战场上的机会稍纵即逝,当青濛濛的羽毛虚影升起,当金色流光在路克和他们的战马身上流转起来,对于另外一方的人来说,一切都已经晚了。

正面,路克、帕尔姆和尼斯三个人骑着马冲了过去,尼斯的马最慢,但是他的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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