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有气无力地应答着。
“男人都他妈的犯贱。”是刘亚菲的声音。
“天!”我一边嘟囔着一边睁开了眼睛,“大半夜的,谁又招惹你了?”
“24孝,他要我嫁给他,他说我和他同居了两个月,必须对他的感情负责。”她的嗓门比刚才高了八度。
“那你就踢他的屁股,让他去死。”我的语气中浮现出显而易见的漫不经心,打发这种死缠烂打的男人,她向来有一套,根本不必一本正经地请教我。
“我操,”她骂得很难听,“你能不能说点有用的?我真有点头大了。”
她的烦躁让我恍然大悟,原来她想找我求助,我刚刚却没听出来。我坐起身来,并把厚厚的枕头垫在腰后,“跟你开玩笑呢,你说吧,我听着就是。”
“三句两句说不明白,我得当面跟你说。在家没?”
“在。”
“你爸妈呢?”
“还在康城玩呢。”
“那赶快开门,我都在门口站半天了。”她说。
我披上睡衣走到门前,从猫眼里看到了攥着电话一脸不耐烦的她。她身上穿着紧身裙,光着脚,手里拎着一只高跟鞋,狼狈得好像一个准备跑路的偷渡客。
我刚把门欠开一条缝,她就怒气冲冲地拽开了门,随后径直冲到饮水机旁边打了一大杯冰水一饮而尽,之后仿佛觉得不过瘾,又接二连三地灌了两大杯下去,方才转身坐到沙发上。
“你……火大?”我一直目瞪口呆地看着她喝凉水,直到她坐下了,才怯生生地问了一句。
“你家有什么能泄愤的东西,统统拿来”她的小手攥着拳头,眼睛在四处寻觅着。
“没……没有。”我下意识收紧双臂,把怀里的泰迪熊抱得很紧。
“熊给我。”她命令道。
“好贵的!上周才买的!”我企图避免破财的厄运。
“靠!大不了赔你一个!”她抢过我的小熊,先是像掐着杀父仇人的脖子那样掐着它,随后又把它扔到地上用脚一顿狂踩,边踩还边嘟囔着“变态变态!都去死吧!!”
这并不是我第一次看她发疯,加上之前的被拽掉了胳膊的史努比和被顺着窗户扔出去的企鹅公仔,这已经是我第三件遇难的玩具了。我眼巴巴地看着那个棕色的小熊被她踩得嘴歪眼斜,等她踩够本以后,又拎着惨兮兮的它跑到阳台上,打开窗户顺手扔了下去……这套动作一气呵成,野蛮而简练。
“舒服多啦!”她伸了个懒腰,随即走回客厅,又坐在沙发上,“哎,别心疼了,以后赔你一个就是。”
“哦,”我无比眷恋地朝阳台方向看了一眼,随后对她说,“说吧,谁本是这么大,把你气成这样?”
“我操,真他妈中邪了。”她顿了顿,然后才说出了事情的原委。
原来那个“24孝”也姓肖,是个事业有成的中年男子。自从上次在洗浴中心“戴套1万,不戴套2万”以后,她就搬到了他的家里。她在小甜甜那丢掉的骄傲统统被24孝加倍补偿了回来,她像是一个被捧在手心里的公主,他总是微笑着表示赞同她所有稀奇古怪的想法,从没说过“不”。
两个月的同居生活和谐而充实,他们经常去骑马或者打球,偶尔也会去温泉乡钓钓鱼。她和他都喜欢日本菜,还喜欢王家卫的电影和村上春树的书。这样的生活虽不刺激却安逸舒服,像是走时准确的瑞士古董钟一样,从容平淡,按部就班。
然而安稳的另一个名字就是“一成不变”。他们的恋爱史已经超过了三个月。就在刚才,他们又一次去光顾了那家日本菜馆,回家的路上,他第9次跟她讨论起《重庆森林》,他突然感到毛骨悚然。她觉得自己正在朝着家庭妇女的方向大踏步迈进着,而车载CD机中又恰巧放着《花样年华》中的四重奏,仿佛在为她的落寞伴奏。
她突然号啕大哭,她觉得自己像是被阉割了。她想要的是一种激情,一种不容置疑,一种类似法西斯似的征服,她再也无法忍受这种循规蹈矩毫无新意的生活,尽管对方是一个安稳体贴难得一见的好男人,尽管他永远称她为“宝贝”或“小公主”。他问她怎么了,她说她要分手。他连忙停车,像是面对歌德巴赫猜想一样面对着她的要求。他想知道自己究竟做错了什么,他觉得自己已经尽全力去爱了,他努力培养自己去热爱原本最不喜欢的日本菜,看一直都看不明白的王家卫,甚至天天捧着倭寇作家村上春树的作品认真研读……他不明白自己究竟哪里不好,更不明白她为什么又一次要跟他分手。
“我终于明白了什么叫对牛弹琴。原本我看他那么可怜,还真有点心软,可谁知道他突然冒出来一句‘同居了两个月,你必须对我的感情负责,你有义务嫁给我’。他以为现在还是旧社会吗?跟谁睡了就要嫁谁,那样我岂不是要嫁一百次了!我不甩他甩谁?”她满脸愤怒地说着,显然回忆都能勾起她的怒火。
“他只是个略微古板的男人,其实也蛮可怜的。”我有些同情那个24孝,他爱得那么用心,甚至爱得卑微,却依旧无法感动上帝,至少他没感动刘亚菲。
第十三章 你要的爱(2)
“可怜?可怕才是真的!他威胁我,说如果我下车他就割腕,天知道他从哪里变出来了一把修眉刀!”
“什么?自杀?”我倒吸了一口凉气,“那然后怎么样了?他割腕了么?你又是怎么离开的?”
“我告诉他自杀不能解决问题,况且拿那么小的刀割腕恐怕也死不了,结果他大叫一声就在自己的手背上画了一道口子,然后一见到血就昏倒了。我打了120,看着他上了救护车才离开。”
我紧紧抱着枕头,听她讲这段奇遇,仿佛自己亲历了那惊心动魄的一暮般紧张,“那你怎么办,还要回去他那里么,他会不会拿刀逼你嫁给他?”
“天亮以后再说吧,今天我睡你这,不回去了。”
“哦。”我回答说。
刘亚菲拒绝睡客房,她说不习惯一个人,还说要跟我共享一床被子,“读书的时候我们经常这样的”,她搬出我不记得的旧事,让我想不出任何拒绝的借口。
我并不是很习惯跟别人挤在一张床上睡觉,因为不熟悉的味道会让我失眠。不过常欢是个例外,我可以很安稳地在他身边熟睡,因为他身上永远有我最熟悉的Dior华氏的味道。
刘亚菲则酷爱CK,她就差没泡在装满CK的木桶里了,所以她身上的每一个毛孔每一个汗腺都有CK的味道,这种味道就算用肥皂洗100次也无法彻底清除。她穿着我的睡衣,热乎乎地躺在我身边,像是一盏温软的香薰炉,综合了体味的香气一波波袭向我的嗅觉神经,我先前浓重的睡意很快就被驱赶得分毫不剩。
“小爱,你说我是不是太不知足了,其实想想,24孝也算是个好男人,体贴周到,我到现在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不爱他,我找不出理由,你知道为什么吗?”她突然打开窗头灯,背对着我嘟囔出这么一句。
还没等我搭腔,她就转过身来,像是对我说,又像是自言自语:“女人就是喜欢犯贱,太轻而易举就得到的东西永远不值得珍惜,非得是拼尽全力搞得遍体鳞伤还得不到的,才是好的……不用看我,你也一样,贱人。”她翘起嘴角,幽幽地骂着。
“我从来不想拚尽全力,更没打算让自己遍体鳞伤,无欲则刚。”我不喜欢她刚刚的表情,脸上像是写满了“我看穿你”这四个字,虽然我很清楚她大半是在说自己,并不是在针对我。但我就是想解释一下,不管是说给自己听,还是说给她听。
“你和常欢呢,怎么想的?”她话锋一转,转到了我身上。
“不知道。”我实话实说。其实我真的搞不清楚自己究竟是怎么想的,包括交往伊始就互相承诺互不干涉的“君子协定”,以及后来双方家长督促下的订婚……车祸让我丢失了“过去”,而理智又提醒我不要过早地设想“未来”,于是我永远只有“现在”。一个只有“现在”的人是不会想那么多的。
“说良心话,我有的时候很羡慕你,有个不赖的男人跟你搅和在一起,一搅和就是这么多年,其实你不觉得这样挺幸福么?”
“我从没觉得什么幸福,当然更没觉得不幸,一切都自然而然……就是最正常的不正常,对,就是这样。”我们是未婚夫妇,不仅经常出双入对地出现在一些需要“携伴前往”的场合,而且还有着和谐的性生活。我们从没吵过架,哪怕一次,即使他和那个女人去开房,或者我跟哪个男人出去过夜。
将近3年的时间里,我们小心翼翼地遵守着一个无形的法则,我们亲密却不无间,相对独立却又心照不宣……这种披着“正常”外衣的“不正常”已经变成了我生活中的一部分,我习惯了它,甚至不愿意费神去讨论“如果失去会怎样”。
“你从前不是这样的,我真怀疑你是借尸还魂的妖怪。”她瞪大眼睛仔细打量着我,像是在审视。“为什么把自己弄成现在这样,你究竟想要忘记什么,过去的一切,你真的都不愿意记起来么?”
“你又不是不知道,我是被脑震荡搞的,车祸,谁有办法?”
“你失忆……算了,这话不该我说,睡觉吧,我困了。”她转身关上了床头灯,鼻息渐渐粗重,她睡着了。
我却睡不着,不只因为她的香味,还有她的问题。她问我会不会觉得挺幸福,我思来想去,到现在仍然没有答案。
我拿起手机,用按键书写着短消息:睡着了吗?写好以后,我犹豫再三才按下了“发送”键。而这条短消息的接收人,名叫“常欢”。
我把电话攥在手里,像是盼着它赶快震动,又像是希望它不要震动。我终于在这种矛盾中恍惚了起来,似睡非睡,半梦半醒。
我看见常欢,他说香水用光了,想要我陪他去买一瓶。我说有没有什么好处,他说请我吃鸡翅膀,于是我们钻进了他的汽车。马路上空无一人,所以他开得飞快,坐在副驾驶位置上的我吓得心惊肉跳,几乎喊着让他慢一些慢一些,他转过头看到我的狼狈样子,笑着说我没出息,还伸出右手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