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了改变,这让我很不适应,可又想不出事哪个环节不对劲,这真让人头疼。
我拨通了刘亚菲的电话,好久才接通。电话另一端听起来乱糟糟的,她正大呼小叫着“小心我的像框”。我问她在干什么,她说整天跑来跑去太麻烦,她决定搬到赵小帅家去住了。话刚说到一半,她又尖见叫一声“小心我的钢琴”,吓得我赶忙对她说“你先忙,回头联系”,她说“那先不跟你聊了,明天打电话”,随后就匆匆挂线了。
放下电话,我走到窗前,看着玻璃外面的世界。天灰蒙蒙的,细密的雪花漫天飞舞,从20楼看下去,路边的行人就像一个个小小的甲壳虫,小心翼翼地向左走或向右蠕动着。由于不是高峰时段,路上的车并不是很多,每一辆都平稳而舒缓地移动着,不同于平时的奔忙与局促。此时此刻,仿佛整个泰城都缓慢下来,平和下来了。其实我蛮喜欢下雪天,即使天会变得灰灰的,即使要像个小木偶般步履艰难。因为下雪的时候,我总能体会到一种“如在梦中”的感觉:眼前的景物模糊不清扑朔迷离,一切的一切看起来都是那么得不真实,可又能伸手摸得到。我喜欢这种做白日梦的感觉,用常欢的话讲,叫“very nice very nice”。
我终于知道是哪个环节不对了。从那次圣诞party以后,我和常欢每天至少要通一次电话。可他已经两天没给我打电话了,这有点反常。
我飞快拨通了他的号码。他的鼻音很重,有些不对劲。我问他是不是敢冒了,他说只是有点伤风,不用大惊小怪的。我又问他有没有吃过饭,他说还不饿,等会可以打电话到楼下叫外卖。
“不行,”我对他说,“楼下的东西又贵又难吃,你等我一下,我马上过去。”他这次很听话,只是轻轻地“哦”了一声,再没反驳。
放下电话,我飞快地冲向厨房找出了两个保温桶。出门时刚好被妈妈看见,她问我下雪天出去做什么,我说有点事情,大概要回来得晚一些,我不想让他们跟着着急。
我像个路标般在雪中站立着,大概过了10分钟,才等到了一辆空车。“先去北塔大街的妈妈家”,我对司机说。感冒发烧的时候,一锅热乎乎的鸡汤应该是最好的选择。
20分钟后,我拎着两个保温桶出现在常欢家门口。帮我开门的是一个傻笑的病号:面色憔悴,嘴唇干裂,头发乱蓬蓬的,笑得比哭还难看。我走进客厅,看到桌子上有一份几乎没动过的便当,从米饭的干硬程度来看,应该是昨天剩下的。也许他昨天就已经生病了,或者更早。
“生病了怎么不告诉我?”我扭开保温桶,又把一个勺子递到他手上,“去看医生了吗?吃药了吗?”
“没什么大不了的,就是伤风了。”他努力说得轻松加愉快。
“伤风?”我将信将疑地把手伸到他的额头上,烫得吓人,“伤风能伤成你这个样子吗?赶快吃,吃完了跟我去医院!”
“不用去医院,一点小病,没关系。”他一边吃着,一边嘟囔。
“我给你两条路走,一条是老老实实跟我去医院,另一条是我打120叫辆救护车过来,你选吧。”
“你叫110也没用,我说不去就不去。我最受不了医院的那股味,没病也薰出病来了。”
我们俩像菜市场上的小贩和顾客一样讨价还价,我态度坚决,他寸土不让,直到我扬言要打电话到北京去跟他父母告状,他才乖乖就范。不过他还是一边穿衣服一边嘟囔着“一点都不听话,也不温柔,看将来谁敢娶你。”
他想自己开车去医院,被我拦下了。幸好刚出楼门口就遇到了一辆到站的出租车,前一位顾客下车了,我们随后钻了进去。我对司机说出了医院的名字,离得并不远,很快就到了。
挂号,排队,终于轮到我们了。一直以来,我都认定了医院总是个让人压抑的所在,医生的表情严肃得就像是他们身上穿的白大褂。不过,严肃的确是最适合医生的表情之一,如果在医院里看到了“宾至如归”的微笑,还真是不伦不类。
检查,验血。医生冷冰冰地得出结论:上呼吸道感染,需要点滴。两瓶,一口气滴完。
年轻的小护士用橡皮筋紧紧勒住常欢的手腕,随后又毫不怜惜地刺入一针,又粘上橡皮膏,就算大功告成了。
观察室里的病人并不多,床铺看起来也还算干净。他躺在上面,先是有一句没一句地跟我聊天,后来居然睡着了。在此期间,他的右手一直抓着我的右手,即使是睡着了也没有松开。我静静地坐在床边,先把电话打成震动,随后开始观察这个熟睡着的男人。他的身体轻轻蜷着,喉咙随着呼吸轻轻地起伏着,抓住我右手的那只大手也是轻轻地握着。他一脸安详,和平日里那个巧舌如簧的男人简直判若两人。此时的他就像个单纯洁白的婴儿,这幅睡相,居然是那么的可爱而无辜。
第二十二章 来来往往(2)
就这样看着,直到护士来换药。一瓶打完了,还要再来一瓶。我做了个手势,示意护士轻一点,小姑娘会意地笑了笑,飞快地换好药离开了。
两瓶药统统打完之后,已经是深夜。护士来拔枕头的时候,他才睡醒。
“打完了?”他问我。
“恩。”
“那赶快回家,我受不了这的怪味。”大概是各种抗生素和退烧药发挥了作用,他的脸色比之前好了很多,额头上也有了细密的汗珠。
“等一会,把汗擦干了再走。”我用左手掏出一包纸巾,又拽出一张,轻轻在他额头上擦着。
这时他才发现我的右手一直被他攥在手里。“我一直都……这个姿势?”他抓起我的右手,满脸的不可思议。
“你说呢!”我抽回了自己的手,轻轻地揉着。长时间保持同一个姿势,早就麻了。
“你又不是250……麻了吧?”
“没麻!”我恶狠狠地瞪了他一眼,“赶快把外套穿上,然后回家,这的药味简直太难闻了!”
“我说我不来,你非逼着我来!你说你是不是自讨苦吃……”前两句是他一贯的腔调,后一句却柔和了许多。
“我吃饱了撑的,行了吧?”我围上披肩,转头对他说:“别腻歪了,赶快走吧!”
医院门口停着一大排出租车,其中一辆飞快地将我们带回了他的家。
换上干净的睡衣,又用消毒湿巾擦干净了手和脸以后,他终于躺到了床上。我也脱下在医院穿过的衣服,并且飞快地洗了个澡,还换上了他的睡衣,大的明显不止一码。我问他想吃什么,他说还没饿。我说那就煮点粥给你吧,再拌点小菜,清清肠胃排排毒,他说好的。
等我端着稀粥和咸菜走进卧室的时候,他又一次睡着了。
我把吃的放到一旁,再一次坐在床边。我伸出右手,轻轻试了试他额头的温度,凉凉的,大概是退烧针起了作用。我长吁了一口气,直悬着的心终于略微放下了。
“别走”,他说。
“傻瓜,我没说要走。”我说完这句才发现,他刚刚是在说梦话,那句话并不是讲给我听的。
我笑了笑,轻声说了句几乎连自己都听不清楚的话:“常欢,你在梦中挽留的那个人,会是我么?”
第二十三章 欲的重量(1)
不知道是哪位伟大的哲学家总结出了那句经典的“婚姻是爱情的坟墓”,结了婚的人很有可能选择离婚,这就像一场大规模的社会流行病,很多人都不能幸免。常欢的学妹兼同事宁宁上周跟大学老师赵英俊离婚,圣诞节那天认识的贤妻良母林慧也提出要跟李维离婚,不仅我身边的朋友们,就连我的读者也在离婚,一时间,仿佛离婚成了天底下最时髦的事情,否则人们怎么可能趋之若鹜奋不顾身。
星期一的下午,我和一个漂亮的少妇面对面地坐在报社会客室的长椅上,她自称“阿媛”,强烈要求在报社见我一面,我的确很久没有去报社了,想想就答应了她。
这个女人没有化妆,淡淡的脸上有着淡淡的疲惫,一开口就是:“谢天谢地,我终于走出来了。”她用双手捂着水杯,像是在努力取暖,同时也放慢语速,讲了一个故事给我听。
泰城师范大学有个著名的“情人角”,那里一到春天就会开起铺天盖地的桃花。大学二年级的那场春风吹来了一个高大英俊的男孩,他那一口流利的美式英语打动了一向心高气傲的她,在那片桃花林里,他吻了她,从此,她成了他的女朋友。
跟别的男生不同,他从不会把脏兮兮的内衣裤丢给她来洗,也不会在一起出去旅行的时候对她毛手毛脚,在别的女生忙着洗衣服或者吃避孕药的时候,她总带着一种优越感冷眼旁观着,仿佛全世界懂得怜香惜玉的男人只有一个,而那个人心里唯一的女人是她。
毕业后,他留校,她也找到了体面的工作,不久之后他们结婚了,婚礼办得很壮观。新婚之夜,她娇羞地等待着那个完美时刻的到来,他像个猴急的新郎官一样扑到她身上,可是还没来得及进入,他就射在了她的睡衣上。她听说很多人的新婚之夜都不成功,是因为兴奋的缘故,所以也没介意,可是一连七天都是如此,她才意识到一切不仅仅是“紧张”这么简单。
她问他今后的日子该怎么办,结果他跪在地上搂住她的腿号啕大哭,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样,如果她想离婚,他也没意见。
她决定离婚,因为没有性爱的婚姻注定是畸形的,他们草拟了一份协议,房子归她所有,汽车及礼金归他所有,他们说好了在第二天痛痛快快地玩一次,然后路归路桥归桥,从此再不相干。
他们第二天去了北部山区,那天雾很大,他们的小车从盘山公路上掉了下去,尽管不是很高,可他们还是受了重伤,他断了几根肋骨,而她的两个肾统统都报废了。
“我能够活下来,是因为他捐了一个肾给我。我醒来以后才得知了这一切,那一刹那我意识到,自己再也不能和他分开了。”她拿起一张纸巾轻轻地擦去脸上的泪珠,“结婚周年那一天,我买来了一跟健卫器,他就是用那玩意把我变成了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