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约男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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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约男友- 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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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不知道他从哪找到的黄色小说,难不成是我两年以前偷偷买的,随着失忆而被束之高搁了?不能白白便宜常欢,我自己还没看过呢,我铿锵有力地喊了一句:“我也要看!”紧接着飞奔过去,一脚踹开了他,我的电脑,我的光盘,我说了算。 
“我有急事,先走了”,他突然起身告辞。 
“你不吃饭啦?”我被他弄得莫名其妙。 
“刚接了个电话,让我赶紧过去一趟。” 
“那你小心开车。”我习惯性地叮咛了一句,对于他,我还是有一丝牵挂的,至少为了昨夜的情意。 
“知道了。” 
常欢走后,我躺回了圆形的大床上。枕头边那张刻录光碟就是常欢刚刚看过的黄色小说,这只色猪,贼性不改,我倒要见识一下他的格调品位,看他究竟适合《金瓶梅》还是《查泰莱夫人的情人》。 
打开电脑,插入光盘,以阿拉伯数字命名的文件夹排列整齐。我挪动鼠标,轻轻点开了名为“6”的那个,里面又是各种阿拉伯数字命名的文本文档。看来是个长篇的,否则不可能这么麻烦,想到这里,我面带微笑点开了其中一个。 
6月15日 
晴 
你之于我,就像是延续了几千年的一个等待,这红尘中的相遇,仅仅是在命运牵引下的按部就班而已。 
你是神带来的么? 
你是魔带来的么? 
你是兽带来的么? 
你不是。 
你沿循着前世的记忆款款而来,而我,却从未稍离。 
于是我们相遇。 
那是一种洋洋万字都难以描述的熟悉,那是一种用尽全力都无法抵挡的温柔婉转,K,你打动了叶心爱,我想我爱上你了。 
这短短几行将我震撼得说不出话来,天,这居然是我的日记!2年来,我一直努力搜寻着过往种种,可惜收效甚微,这一次,会是个转折么?怪不得常欢看得那么入神,还要挟带私逃。K是谁?是我以前的情人么?我说我爱上了他,那他爱不爱我呢? 
一连串的问题居然冲散了我探究过往的好奇,偷窥的快感让我万分兴奋,谁知道我的秘密么? 
我可以猜想。猜想出最美丽的故事,把它们写在电脑上,送给自己。   
第四章 狂想曲——初见(1)   
我打开电脑,开始我美丽的猜想,既然我无从得知自己的过往,索性编造一个磅礴的爱情故事送给自己。我为这个故事取名为《狂想曲》,男主人公毫无疑问是那个K,在故事里,我为他取了一个名字,叫“凯文”。 
猜想1 
地点:枫情万种酒吧 
我很喜欢一些热闹又不失优雅的场合,比如这个名为“一叶枫情”的派对。 
特色派对是“枫情万种”每周六的保留节目,这家以“贵”闻名的酒吧采取会员制,我是这里的常客,因为我喜欢这里的鲜榨橙汁。 
绕过镂空的红木屏风,身穿白色紧身旗袍的我步入了夜游者的世界。这里是蚕丝、葡萄和原生质汇集的世界,漂亮的男人和女人们穿着光鲜的华服,他们啜饮着琥珀色的液体,他们摇曳着柔软的或僵硬的肢体,那种彻底的颓废感让我兴奋。我可以在活着的时候感受到死亡的气息,我爱死了这种衰败的味道。 
我选择了一个安静的角落轻轻坐下,我要在这暗黄色的灯光中体验偷窥的乐趣,用这双野猫一样的眼睛。 
磅礴的《Without You》,欢爱中的男人女人。不远处的另一个角落里,穿西装的男人坐在带靠背的椅子上,穿旗袍的女人跨坐在他身上。他们在起伏,他们的欲望正在通过某种形式激烈地碰撞着,他们脸上痛苦到扭曲的表情让我目不转睛,在Mariah Carey那洪亮的高音中,女人终于瘫倒在男人胸前。 
我咬住了吸管,狠狠喝了一大口加冰的橙汁,我想我一定脸红了,我需要降温。 
“嗨,小叶子!”一个浑厚的声音从背后传来,肯定是那个壮得像头牛的Sam,他是这儿的老板,总喜欢起外号给我。 
“嗨”,我头也没回就打了招呼,对这个长得凶神恶煞,声音却有些动听的男人,我宁愿用耳朵来感受他。 
“什么时候再帮我写篇专访啊?”他转到我对面,不只是他,还有一个高个子男人。 
“没空。”我向来讨厌在私人时间讨论工作,因为那样会让我觉得自己是头永远围着磨盘转的骡子。 
“OK,小叶子总是很忙,看来凯文的传奇故事今夜没有听众了。”Sam耸了耸肩,似乎在美国混过的男人都喜欢这个动作。 
“不行,我要听!”无比的好奇心就这样轻易被勾起,我不假思索就脱口而出。随后我的目光落在了那个陌生男子的微笑着的脸庞上,只一眼,却舍不得移开了。 
他有一双东洋味十足的眼睛,那双独特的单眼皮称得上“简练”,他的鼻子高而坚挺,就像希腊人,如果非要在他脸上寻找华裔的特征,恐怕只能从眉毛上下手。他的眉毛浓密却又不失条理,轻轻地向上扬着,这就是武侠小说里美男子才会有的“剑眉”,这样的几个零件组合出一张诱人的脸,一张诱人的老男人的脸。我一定要认识他,我这样告诉自己;“我要听你的传奇故事”,我告诉他。 
“听故事之前先自我介绍一下吧。”Sam的笑声飘荡而来,我听出了一种善意的戏谑。 
“您好,我叫丁一,Call me Kevin”。男人边微笑边伸出右手,这串动作连贯优雅,丝毫不见做作,他那口海外普通话听起来很有质感,漫不经心的英文单词中夹杂着浑然天成的性感。 
“你好,我叫叶心爱,不是‘小叶子’”,我轻轻将右手递到他手边,他很自然地握住了它,我很喜欢这种干爽的触觉,就像在初秋的夜里裹着清香的空调被。 
“凯文在美国长大,是我的同学,他过来是为了找人。”Sam帮忙补充着。 
“找谁?”我的脑袋里飞快地虚拟出了无数可能,例如“海外遗腹子”,例如“私生子寻根”……也许我该当一个剧作家,因为我满脑子都是跌宕离奇的猜想。 
“找我父亲遗落在泰城的儿子,或者说是我的哥哥。”天,难道我该改行去当女巫吗?我只是随便猜测,竟然蒙了个正着! 
“遗落?为什么?他叫什么名字,住在哪里?”我竟然把记者的职业病发挥得淋漓尽致,一口气问了四句。 
“父亲说他离开泰城的时候,那个孩子刚满月,还没有取名字。” 
“那怎么找?大海捞针?”我的好奇心刹那间膨胀到了极点。 
“我想登几篇很特别的寻人启事。”他诚恳地看着我,怪不得Sam带他来找我。 
“小叶子的文笔不错”,Sam站起身来,“那边还有几个朋友,我得过去了,对了凯文,小叶子好像没男朋友,你还有机会。” 
Sam扔下一句没头没脑的话,就去了别的地方应酬熟客,凯文留在了这里,我们面面相觑,我在想他接下来会说什么。 
“你的旗袍很漂亮。” 
虽然这只是切入正题前的客套话,但用这么性感的声音朗诵出来,让我一下子就受用到了四肢百骸。 
“谢谢”,我努力让自己笑得很妩媚。 
“你的眼睛像猫,一只偷窥的猫”,他再度开口,在此之前,还没有人把“偷窥”二字与我联系起来。 
“你很有洞察力”,我笑着回答,“我曾经想过把灵魂附到一只野猫身上,再通过它的眼睛去偷窥全世界” 
“但愿你能够偷窥到我父亲的儿子生活在哪里”,他终于切入正题,“我想早日找到他,因为我的假期只有3个月。”   
第四章 狂想曲——初见(2)   
“我的眼睛恐怕还不具备那种洞察力,但或许我能帮你省点钱”,我拿出一张名片交到他手上,“其实寻人启事可以不花钱的,明天电话里说,我要回家了。” 
我早早地离开了“枫情万种”,这并不符合我的一贯风格,但我必须要在递上名片之后扭头就走,只有这样才能让那个凯文对我意犹未尽。我想我对他一见钟情了,男色,呵呵,一个30几岁老男人的男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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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上电脑,那些关于“K”的猜想也告一段落。 
我回到了现实世界中,已是中午。 
也许我该一口气看完,可是我没有。我对自己刚才那些玄妙的猜想很是满意,可是我困了。我要睡觉,因为我有一张天底下最舒服的床,也许睡醒了之后,也许就会想起些往事,或者虚构出更多情节。 
电话。 
常欢又要出差,依旧是昆明,据说案子又有了什么新的状况。我在半梦半醒之间听到了一句“回来有话跟你说”。 
我说“好的”,于是他又飞走了。 
挂断了电话,我居然困意全无,那就继续偷窥吧,顺便继续编造。 
我又一次翻开了自己的日记。 
日记2 
6月23日 
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遇见的人,千千万年之中,时间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那也没有别的话好说,惟有轻轻地问一声“哦,你也在这里。” 
——张爱玲《爱》 
他们彼此深信,是瞬间迸发的热情让他们相遇, 
这样的确定是美丽的,当变幻无常更为美丽。 
他们素未谋面,所以他们确定彼此并无任何瓜葛。 
但是自街道,楼梯,大堂传来的话语…… 
他们也许擦肩而过,一百万次了, 
我想问他们是否记得,在旋转门面对面的那一刹, 
或是在人群中难能道出的“对不起”,或是在电话另一端道出的“打错了”。 
但我早知道答案,是的,他们并不记得。 
他们会很压抑,原来缘分已经戏弄他们多年, 
时机尚未成熟,变成他们的命运。 
缘分将他们推进,却阻挡他们的去路,忍住笑声,然后闪到一旁。 
——畿米《向左走,向右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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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这篇日记只是文摘,居然没有一个字是原创。我不知道自己当时是怀揣着怎样的感动将以上的句子逐一敲打到电脑上,我只知道自己当时一定是面含微笑,那笑容一定像早春的阳光一样明媚。 
那种明媚属于恋爱中的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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