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一个从江南长大的人,长年累月地吃北方人的主食,那简直是受活罪!
如同喝药一般。
非但尝不到吃的乐趣,而且只要想起来,就止不住一阵恶心,想吐。
呕吐,是一种生不如死的滋味。
恐怕人世间还没有不曾呕吐过的人,无论男人、女人。
呕吐,难道不是人生最难忍受的痛苦之一?
他嘴里不说出来,当然不可能有谁知道他过的是什么日子。
他把挣到的钱一点点攒攒下来,寄回家用来还债。这样子家中寡母的日子就会好过一点,也不用害怕债主踏破门槛了。
蓝巧巧听见这种声音,不由喜动颜色。眼珠子左右一转,说道:“哟,吃不下了,扔了算了!”
说着,一手扣牢餐盒,装作往四方盘里扔去。
餐盒被一只手按住。
是约翰的手!他拉长脸,也不看她。
“请别造孽,我吃!”
巧巧一喜,她等的就是这句话,果然等到了。
她又赢了,好不得意,立刻笑眯眯地问:“那我呢?”
温约翰脸一红,嘎声道:“你不扔了?那你吃吧!你是金枝玉叶,别饿着!”
巧巧一笑,也不多想,只柔声作答:“多谢,我吃!”
不知怎的,她的回答竟有点颤抖。
突然,她又噗哧一笑。
她笑什么?
没有人知道。
女孩子的笑十之八九是没有原因也不讲原因的。
如果非要问清楚,那这人一定是半个二百五。
温约翰在她眼里,已然不是一个爱八哥儿了。
她凝注着温约翰。
那温约翰生得头大如斗,饱满的额头,又油光满面,一对阔肩膀;脖子硬挺的时候,看起来分外英武、魁伟。
他实在是个英俊男子。
他眉头微皱,深邃的眼眸中,只见一股正气幽幽地游走其间。
他实在是个可以令任何女子放心的男人。
只是他一双手生得与众不同。
这一双手生得格外修长。十指也细长、滑腻。
他双臂已被紫红的长袖裹住,袖头纽扣扣得一丝不苟,仿佛绝不轻易示人。
这是怎么回事?
岂非是他自己不满意自己的手?
别个男子,在这种热天,多着时兴的短袖子。粗壮的手腕坦露起来,悠然自得。
唯有他穿得特别。
他如此漠然于世外,如此一来,他岂非要比别人活得更热?更难受?
幸亏还不是炎炎暑日,因此看去并不特别刺眼。
不知怎的,她竟有股斗胆去握一握他手腕的冲动。
更奇的是:约翰这细长的十指竟使她怦然心动。
她的脸红了红。
脸红又心跳。
她心里竟愈来愈甜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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