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觉和听觉都模糊了,嗅觉例依然敏锐。嗅闻到一股食物香味,他渴望地道:「我……我要吃……」去医院,那才是真正要命。
凭着一股不知打哪出现的意志力,他支撑着自己摇摇晃晃地爬起来,靠着桌沿坐着。
看他连坐起来吃东西都如此吃力狼狈,大熊男人忍不住红起眼眶。「我真恨你这副要死不活的模样。」
佟夏森吃力地喘着气。没反驳大熊男人的话,只接过他倒来的水,手指为了捉紧杯子,手背青筋都浮了出来。
喝下几口水后,喉咙感觉没那么痛了。但他还是没有开口说话,只低着头,狼吞虎咽的吃下大熊男人带来的食物——还冒着热烟的关东煮和卤味、汤包、锅贴和酸辣汤。
「慢点、吃慢点。」大熊男人面带焦虑地说。「你到底饿了几天?」目光寻着屋里唯一的一具电话,然后,他咆哮出来:「原来是你电话没挂好,难怪我怎么打都打不通——吃慢点,吃不够我再出去买,你别噎死,很难看。」
又气又恼的情绪让他霍地站了起来,用力把电话筒确确实实地挂好,接着下意识地抓起头发,在屋里踱步。
他的头发会愈来愈少,他想。
他恨这间屋子。这里像监狱一样,佟夏森把自己关在他的监狱里,判决自己终生监禁。
事情发生到现在已经五年了,他以为他终究会想通,时间会抚平一切,但是事实证明他没有,他非但没有想通,反而还愈来愈像个鬼,愈来愈接近地狱。
如果他本来还有三分了解他,现在他也已经不认识眼前这个苍白的鬼了。
他知道他病了。
而且情况非常糟。
「为什么不打电话给我?」
「我不喜欢电话。」
多含蓄的说法。他何只是「不喜欢」而已。他根本视电话机为一具会咬人的怪兽。他打赌他连打个电话,手都会像毒瘾发作一样抖个不停。
「那么你起码可以早一点写封电子邮件给我,我每天都会收信。」迁就佟夏森把自己关进这里的怪癖,他开始养成每天收信的习惯,生怕万一不小心lose他的求救讯号。
「太晚了,我没注意到屋里没有存粮。我最后还是打了电话给披萨店……」
彷佛这是一件很勇敢的事。
「那么一定是你没把地址讲清楚!」忍住脾气,又问:「那是几天前的事?」
「昨天,或前天……我不知道,我睡着了。」
「我看你是饿死过去了。」
「现在我又活过来了」
「如果我没有想到要过来这里,你是不是就打算给他死下去,一直到尸体发臭才让人报警处理?」
佟夏森眼神透出茫然。「很不讨喜的结局。」
「知道就好——」
「接受度高的人可能也不是很在意。」
呴!这么不想活啊。瞪大眼睛。忍住,要忍住脾气。「你要给我一把钥匙,不然你要常常找人来修理大门。」他已经可以预期未来要像今天这样破门而入的机会会愈来愈多。
佟夏森忍着胃痛喝了一口酸辣汤,皱起眉。「没有必要,我会修门。」
大熊男人讥诮地道:「看来这五年来,你无师自通学会了不少本事。」只要不必出门,他想他什么事情都会做。
佟夏森不置可否。「只需要一些工具,不是很困难。」
呴!大熊男人从鼻子喷出气来。「你给我听着,如果你不想出门,你起码要留意屋子里的存粮,不能等到没了才想办法。」
「我只是不小心忘记——」
呴!「那么有一天你就会「不小心」死掉!」
「那种机率还满低的,只要你偶尔过来帮帮我——」
「我又不是你的保母!」呴,真会给他气死。「森仔,你应该走出门去,而不是一天到晚躲在这该死的屋子里……」扫了一眼屋内的通讯配备。「只靠计算机网络跟外面的世界联系——你多久没晒过太阳了?嗯?」
「我……你知道我不能,我没有办法、没有办法面对那些陌生人。」想到一走出这扇门就会遇到很多人,不认识的、认得他的……佟夏森心里忍不住一阵寒颤。「老张,除了你以外……」
老张瞪着他视之如友、爱之如子的男人。恍如当头被浇了一桶冰水,他浑身哆嗦。「你,是什么时候……病得这么重?」
「我没有病。」他否认。
「森仔,你需要医生——」
「我不需要!」他嘶声道:「我正常得很……」
正常到连打个电话都会让恐惧淹没他?
佟夏森眼神慌乱地看着那扇无法锁紧的门,突然觉得有种莫名的恐慌从怀掉的门锁蔓延过来,缠住了他的手脚。
「老、老张……你、拜托你帮我弄一卡车食物过来,我、我现在要修理我的门。」
老张没有错看他眼底的慌乱。「森仔,让我带你去看医生。」
「你要让他们把我关进精神病院里?」
「才不,我只是想帮你——」
「那就别说了,没病的人一进去那种地方迟早也会被弄出病来。」
「森仔——」
「别说了、别说,」佟夏森闭上眼睛也关起耳朵。「如果你还当我是朋友…
…」
老张果真不再吭声了。
他以一种悲痛又怜惜的眼神看着眼前这个失去阳光的男人,并且不忍心将现在的他跟五年前意气风发的他重叠在一块。
他心知肚明。
眼前这个男人正在以一种缓慢的方式在谋杀自己。
而他丝毫没有办法阻止他。
如果地狱是存在的,那么佟夏森已在那儿逗留了很久,远超过一般人的参观停留时间。
那是个冰冷,不适合居住的世界。
第二章
猫咪不见了
车子在发出隆隆怪声后,从引擎盖冒出一阵白烟,接着她就被困在渐渐闷热起来的车厢里。
车拋锚了。
车一熄火,冷气就跟着停止运作了,车厢里的温度愈来愈高,而这条人烟稀少的郊区道路看起来不像是经常有人经过的样子。
此时此刻,看来除了自救以外,没别的法子了。
她打开车门,跨出车外,却对着过热的引擎盖一筹莫展。
她得找人来帮忙。
印象中她刚刚好似经过一个小镇的地界,入镇道路上还高悬着一块大理石尖碑,写着小颌的表名。
咬了咬唇,她抓起随身的轻便行李,带走钱包、遮阳帽,锁上车门,将大件行李留在行李箱内,徒步往小镇的方向走。
约莫走了十五分钟后,她看见那块界碑了。
上面刻写着——
欢迎光临阳光小镇
看起来充满希望的样子,亚蓓祈祷她能在小镇里找到修车厂。
接着她从随身背包里拿出一份地图,想确认自己现在的坐标,却失望地发现这恐怕又是一座小到没有被标记在地图上的「小镇」。
看来她是迷路了。
唯一能确定的是,这里应该是中台湾。
认命的,她迈开稳健的步伐往「小镇」走去。
※※※※※
亚蓓是三月份出发,三个多月来,她的足迹几乎踏遍了整个香港和北台湾。
香港是个蕞尔小岛,九七年回归后,说华语的人多了,但是当地人还是以粤语为主。加拿大有很多香港移民,亚蓓也曾经拜访了几趟唐人街。华人经营的饭馆里吆喝着的广东方言令亚蓓感觉有些熟悉。
三个月前,站在香港的街道上,她拼命地想要去捉住熟悉的感觉。
但是香港快速的现代化和高耸入云的建筑物,混淆了她对失落的那些记忆的捕捉。然而满街上黑发黑眼、同文同种的东方面孔却又让她觉得她已经找到家乡。
两种感觉混杂在一起,让她既兴奋又迷惘。
她下榻在一间小旅馆里,每天一大早就出门。从近的地方开始找,远一些的地方就搭地铁和巴士。
她走遍了每一条街道,穿越过每一条小巷。
原先她还担心不知道该从何找起,但是当她找到威尔告诉她的那条暗街时,她就知道如果她找对了地方,她的直觉会告诉她。
二十三年前,她在这里走失。
二十三年后,她回到同一个地方,试着唤起过往记忆的同时,她感觉时光好似有一部份重叠在一处了。
有好几回,她看见那只白猫穿梭在人来人往的街道上,但一眨眼,猫又不见了。
她站在那条人潮拥挤的街市里,挨家挨户去询问是否有人家在许多年前丢失了一个小女孩。
她敲门、按铃,每一张探出头的面孔都对她摇头。
她不气馁,遇到愿意交谈的人,她深切的表示感激。
离开一间有着朱红大门的楼房,除了年轻的门房外,没有人在,她打算晚一些时候再过来。接着就到香港当地的报社去。
刚到这里不久,她找了一家报社,在报上刊登寻人启事,希望能有人主动跟她联络。
她的寻人启事这样写——
寻找二十三年前在本市丢失女童的家庭,若有任何线索请与本报联络。
由于亚蓓在香港没有联络地址,对亚蓓的寻人故事很感兴趣的总编辑主动表示可以帮忙,所以报社就成了临时的联络处。
当然亚蓓会问:「这样对贵社有什么好处?」她不会天真到以为不需要付出任何代价就能得到免费的协助。
只见两鬓已经斑白的总编辑世故地笑道:
「信息社会,媒体的力量是可怕的,如果透过本报的协助可以顺利找到妳的家人,希望能借用妳的真人真事改编成故事,一定大发利市。香港人已经冷漠过了头,偶尔来点温馨小故事会感动不少人。」
「但是我不确定我能找到什么?」
亲生父母、兄弟姊妹或任何亲戚?亚蓓根本不知道她能够找到什么。说不定最后她会发现根本什么也没有。
她可能是孤儿。那么故事的结局就不精采了,报社将会失望。
总编辑说:「寻找的过程已经可以吸引读者关注。」
所以这是利益输送,他们各取所需,亚蓓同意了。
报社就开始提供版面陆续报导亚蓓的寻人故事。
二十三年前,一个小女孩在香港走失。她的养父母将她带回加拿大抚养,如今小女孩长大,想要寻找回家的路,请帮帮她。
的确,媒体的影响力是很广泛的。
系列报导再加上连续刊登的寻人启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