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对外贸易中的反倾销问题》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中国对外贸易中的反倾销问题- 第4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主持人:但是如果我们的一种商品,比如说是,鲜活的黄花鱼,送到了泰国去卖,这黄花鱼可能缺氧以后它就要死掉,也不可以低价去卖吗?按说这应该是个特例呀? 

    贾建华:这种鲜活商品一般来讲招致反倾销的案件十分罕见。 

    主持人:就是有的时候我们也会网开一面。 

    贾建华:有的时候,因为它不会对进口国的同类的行业造成伤害,因为你鲜活,一旦死了以后的话,它最多的生存时间一天两天,就臭了,到那时候你卖出去,你就得扔,所以我今天来讲,我卖的是鲜活生产,我在鱼塘里养着,你今天臭了,我明天等到你臭了,扔的时候,我再卖,你伤害不着我什么,所以这一类从我观察到的这么多年的反倾销里面,对这类商品进行报复的没有。 

    主持人:好,谢谢您,下面这位网友叫“古典流氓”,他说,我懂得保护自己的国内市场的必要性,也懂得一个地区针对另一个地区而保护本地区市场的重要性,但是我们必须知道,我们如果拦住必要的冲击,死死保护自己故步自封,特别是以反倾销为借口,阻止一个省的产品,进入另一省,这不是为地区保护主义添油加醋吗?难道我们从此再也不能以低价,超低价先抢了市场,然后再慢慢恢复正常价格了吗?在国内自己的省份之间,也不允许使用这种有效的方法了吗?对不起,我是古典流氓,总觉得古代没有那么多错误。 

    贾建华:这位网友实际上谈的是两个问题。第一个,WTO的反倾销协定,怎么来看待倾销,第二个问题,是国内市场的内贸销售活动中,省与省之间的这种跨省贸易,政府有着什么样的规定,这个后者跟我们今天所讲的WTO反倾销协议没有直接关系,我先回答第二个问题,第二个问题来讲,是我们中国政府坚决反对的,这是地方保护主义,这是地方封锁,我们现在中国政府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法律法规,都不允许搞这种地方保护,也不允许一个省为了发展本省的经济贸易,鼓励买本省的产品,限制外省的商品的进入,这个来讲的话,这是封建制度下的一种残余观念,我们今天搞社会化大生产,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了,这个是我们必须坚决打击,坚决抛弃的东西。那么世贸组织在处理这个问题上,它是鼓励正常贸易,不是一切的低价销售它都反对,我这个生产力水平达到一定的程度,我在我的出口国国内市场上卖的是一定价格,但是就像外国的轿车一样,我一辆轿车我在我的国家卖,一万美金,我在你那儿卖,一万二美金,我不倾销,那你自己的国内市场的生产力水平落后,你要卖两万美金,那肯定会造成你的伤害,在这一点意义上,世贸组织鼓励这种销售行为,而不允许进口国为了保护自己的落后,而对这种先进的生产力的商品实施限制,在这点上,恰恰又反映了世贸组织反倾销机制,它的合理性所在,它不是一味的乱反倾销,它只要对方不倾销,多低的价格进口国都得接受。 

    学生:贾老师您好,我是北科大管理学院的研究生,刚才您介绍了活跃的美国反倾销活动,美国反倾销活动是由商务部和国家贸易委员会来负责调查,而且刚才您举了一个例子,国内的有些企业是预反倾销而不得门,那么就目前来看,我国负责反倾销调查的是哪些部门,同时据中国入世谈判首席代表龙永图介绍,在1994年我国入世做过一次冲刺,但是由于政府部门之间的协调不够,而痛失良机,那么您对这些我国负责反倾销调查部门之间的协调有何建议?谢谢。 

    贾建华:我们国家现在也已经有了正式的反倾销条例,而且也明确地在政府内部做了分工,我们国家由对外经济贸易部受理申诉案件,对外经济贸易部分工负责境外倾销标准的核定,我们国家规定由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经贸委负责受理实质性损害的案件,以及对实质性损害的裁定,那么最后由外经贸部针对这两个裁定,来确定是否对其进行反倾销调查,以及最后下达反倾销报复的关税的这么一个现在有明确的分工,关键就是我们现在具体到哪个部门,我们很多的企业现在还不知道,这块来讲,虽然政府方面已经做了这方面相关的法律条例和政府方面的分工,但是宣传得不够,很多的一些企业现在还不知道,应该加强宣传,至于说1994年那时候我们没有反倾销条例,我们来讲,至于说入世冲刺没有成功,原因很多,原因很复杂。据我了解,主要还是一些国家,以中国不是发展中国家为借口,过高得抬高了我们入世的门槛,对我们实施了更多的刁难,导致我们冲刺没有成功,至于说内部部门的协调不协调问题,这是龙永图先生个人观点,我对此不加评论。 

    主持人:你看贾老师多么的狡猾, 

    学生:贾老师您好,非常感谢您的精彩的演讲,在您刚才的演讲中,讲到了反倾销的条件主要有两个方面,那么我看到现在最近出版的一些WTO方面的书籍中,它反倾销的条件还有第三点,就是说当某些行业受到了一些潜在的威胁,它把它列为第三条,在您刚才回答一位蝴蝶网友朋友的答话中,也谈到潜在威胁这个问题,那么您认为这个潜在威胁跟您刚才讲的新建行业受到的一些严重性的危害是不是一个概念,如果不是一个的话,那么我们感觉这个严重威胁,它从时间范围上应该是比较难界定的,就是这个问题我想请您给解释一下? 

    贾建华:实际上这个问题是谈了两个问题,一个是怎么来看待世贸组织《反倾销协议》里面关于倾销的条件,世贸组织规定来讲,实质性损害里面是两个内容,一个就是我已经有的企业 ,我同类产业受到了伤害, 一个是我现在没有,我准备新建的,但是因为你低价的倾销,导致我这个新建企业建不起来了,你刚才讲的潜在的威胁,指的就是后者,我这个新建企业受到你这情况,导致我受到的不是伤害,而是威胁,使我这个东西没法建了,是指的这个问题,这个跟我们刚才讲的这个问题不矛盾。 

    那么第二个问题来讲,就是这种实质性伤害怎么来界定,这个确实是一个非常难以操作的问题,现在世贸组织在解决这个问题上,也是一个非常挠头的问题,根据我们看到大量反倾销的案件来讲,实质性案件一般来讲,它考虑三个东西。第一个看你销量,看你在我们进口国卖了多大的销量;第二看你对我进口国的同类行业市场价格造成了多大的打压,你给我的价格,正常贸易情况下的正常价格,因为你的低价销售,你把我的价格拉下了多少;第三,就是看你对我进口国同类产业,各项经济指标上造成了什么样的伤害,我的利润率,我的劳动生产率,我的市场份额等等这些方面它还有个综合评定,总之,你弄的我这个行业现在生存发展比较困难的情况,我就可以认为你对我造成实质性伤害。 

    主持人:贾老师还得坐下,最后有一个问题,您只能用一句话来回答,这个问题是我们国家进行反倾销实践,一定会存在很多的问题,您最担忧的问题是什么,只能用一句话回答。 

    贾建华:我最担忧的问题是我们现在对世贸组织的《反倾销协议》了解的太少,知识掌握的太少。 

    主持人:好,谢谢现场观众,和我们一起分享了贾老师这么好的一个讲演,也谢谢贾老师,圣凯诺世纪大讲堂,下周同一时间再会。谢谢贾老师,谢谢现场观众。 

     

    来源:凤凰网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