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 目录页 下一页
南方周末 2004…09…09 14:41:28
□秦晖
编者按:香港经济学家郎咸平对几家国内著名企业的质疑近期已演变成一场对国企产权改革的全社会反思。在经济学家们激烈的争辩中,清华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院教授秦晖的名字被屡屡提及,因为早在十几年前,这位从研究农民史转而研究经济史的学者就已在呼吁人们警惕国企产权改革中的不公正性。在我们的约请下,尚在美国的秦晖撰成此文,细述其对多年来国企产权改革路径的理解和思考。
“郎咸平旋风”:由“案例”而“问题”而“主义”
在短短一个月时间里,郎咸平旋风已从对具体企业家的针砭刮到了对国企产权改革的否定,也由此引发主流或非主流的经济学家纷纷参与讨论或贬或挺。
8月以来,香港经济学家郎咸平教授连连在媒体上发出“重磅炮弹”,指名道姓地痛斥许多中国企业领导人借国企改革之机大肆化公为私,侵吞国有资产。这些被指责的企业几乎都是过去被树为改革成功典型的“明星企业”,包括TCL、海尔、格林柯尔、科龙等。
郎咸平的炮轰果然引起强烈反应:平面媒体与互联网上出现一面倒的声援之声,而被批评的企业则纷纷叫屈,格林柯尔老板顾雏军甚至在香港把郎咸平告上了法庭。这反而更增添了事件的轰动性。郎咸平回应时表示:他并非与顾雏军个人过不去,实在是针对国有资产流失的严重事态而言。这样,郎咸平就由“案例”进入了“问题”。在此前后他对中国经济转轨中的不少方面提出了尖锐批评。他批评“做大做强”,否定MBO(“管理者收购”),抨击“保姆变主人”,直至提出“国有胜于民营”,完全否认国有企业产权改革之必要。
对于郎咸平的“发难”,中国“主流经济学”界保持了几天的沉默,媒体谓之“集体失语”。郎咸平则对此表示不满,对他为捍卫国有资产而斗争却得不到同行的响应而成为“孤军奋战”大表感叹。但很快,行内出现两极化的回应:一方面,自许为“非主流”的一些经济学家,如左大培、杨帆、韩德强等高调声援郎咸平,有的甚至采取了发表“声明”这种学界少见的形式。另一方面,被称为“主流经济学”家中的不少人,如赵晓、张文魁、张维迎、张军等陆续出来反驳郎咸平。8月28日这一天,中国南北方出现了两种声音的激烈碰撞:北京在当天举行了“国有资产流失和国有经济发展研讨会”,受邀的“主流经济学家”大都在南方开会而没来,只有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所副所长张文魁一人应战,而“非主流”方面的左大培、杨帆、韩德强、杨斌等人均到会发言“挺郎”,加上郎咸平本人的出色发言,会场几乎成了声讨“主流经济学”以及据说是这种经济学主导下的国企改革的场所。就在这个发言中,郎咸平明确把国企改革中的一切问题归咎于“新自由主义”,并自称要用“大政府主义和中央集权”来纠正之。这与他几个月前还著文欢呼“民营企业的春天”形成了鲜明对比,也与他这次炮轰之初谈“问题”时的说法“政府退出可以,但国企不能退出”有了很大的不同。
郎咸平这样表态的确好像也是大势所趋,就在28日同一天“中国企业家论坛深圳年会”在南方开会,有人评论曰“说是中国企业家论坛,实际上是国内(主流)经济学家集体回应郎咸平”。在前几天赵晓、张文魁等发言的基础上,张维迎对郎咸平提出了不点名但却相当系统的反驳。张维迎与此前回应的张文魁除了说他们的道理之外,都特意点出了自己主张的背景:张文魁多次强调郎咸平痛斥的国企改革并非只是经济学家“拍脑瓜”的结果,而是“党和政府”的战略决策,张维迎则批评郎咸平以“骂政府,骂富人”为能事。
“民主分地”的启示
当初改革在更“传统”的农村能够势如破竹,在新文化、外来文化影响无疑更大的都市国企中却寸步难行,原因难道不正是“民主分地,起点平等”的公正性得到农民的广泛认同,而国企改革却缺少这种公正性吗?过去的平均主义会损害效率,但是起点平等的公正分地却是效率的保证。
讨论中不少人如赵晓、童大焕等都提到了笔者过去对这类问题的关注:“这场瓜分国家财产的盛宴早已开始,而且质疑者也不乏其人。据我所知,清华大学教授秦晖早就谈过‘从打破大锅饭到瓜分大饭锅’的问题”(注1)。我并不关心这个问题的“发现权”属谁———这很无聊。但这次挺郎的“非主流”人士纷纷回顾自己过去也批评过,看这些回顾,起码与他们相比我还真是最早的。于是觉得有必要谈一下我对这个问题的认识过程。这并非是要争什么发现权,而是觉得整理这段心路也许对认识那时以来的中国经济转轨历史不无裨益。
早在1980年代后期,官商官倒现象、价格“双轨制”下的以权谋私和承包制下的“公产私用”已经引起社会不满,政府也从只提所谓“不正之风”到开始承认有“腐败”问题。但是那时也兴起了“原始积累时期不公难免”的论调。尤其是1988年前后,与“新权威主义”的同时兴起了“官僚资本是到商品经济(那时还不说市场经济)的第一级火箭”之说,公然为那时还只是初露端倪的“以权占产”张目。
这一切使我产生了改革可能遭扭曲的忧虑。当时研究农民史的我,从农村改革之初小岗村“18个红手印”式的“民主分地”得到农民支持,想到这样一个问题:如果农村改革不是以“民主分地,起点平等”的方式脱离人民公社,而是把公社变成干部的私人庄园、把农民赶走或变成庄园苦力,农民还能支持改革吗?
我们知道,当初分地在很多地方是在形成政策之前由农民自己协商进行的。由于缺少政府的干预,农民的“公平”方式有时在学者看来极为粗糙原始,好地坏地水地旱地远地近地一律切块抓阄平分家家有份的结果,使得农地的细碎化在许多地方达到历史上前所未有的程度,往往一家的份地多到十余块。当时不少人(包括我)认为如此“放任”将损害耕作效率。但实际上农民自有乡土智慧,几年后通过民间的自行调整掉换,细碎化的问题逐步缓和。看来只要初始配置具有公信力,后来的调整并不难。过去的平均主义会损害效率,但是起点平等的公正分地却是效率的保证。用农民的话说:“假如分配不公,架有的打哩”。
我还看到,历史上有不少“同居共财”的宗法大家族到了晚期都会因面临“分家”而产生矛盾。但是矛盾的尖锐化往往不是因为“要不要分家”的争论——尽管这种争论似乎具有“理论上的重要性”,而是由于“如何分家”的争执。而“分家”是否公平往往对家族此后的历史产生重大影响:公平的分家可以在“亲兄弟,明算账”的和谐中达成个体自由与家族凝聚力的统一,使“分家”后的家族继续保持活力。而分家不公却不仅当时会造成打官司、动武乃至出命案,而且此后的家族认同也就完了。
我进而想到,人类社会史上过去两次“摆脱共同体束缚而争取个性自由”的过程:摆脱原始氏族共同体走向古典自由民社会、摆脱封建宗法共同体走向近代市民社会,都曾经面对类似问题:在走出氏族共同体时,有“雅典道路”与“马其顿道路”之分,“雅典道路”意味着变“氏族族长制”为“民主制”,通过平民运动(包括经济上通过梭伦、李锡尼法案式的改革形成平民私有财产)建立民主雅典与共和罗马式的古典公民社会。而“马其顿道路”则是变“氏族族长制”为“强权通吃”,化“父权”为皇权(包括经济上形成托勒密式的权贵大私有制)以建立“家天下”的古典帝国。同样,在走出封建宗法共同体时,也有所谓“美国式道路”与“普鲁士道路”之分,列宁曾经这样归纳这两种对旧体制的“破坏方式”:从农村公社分解为独立农庄是两者的共同趋势,问题在于这一过程是使农民得利而“特鲁茨柯伊老爷”受损呢,还是使农民破产而特鲁茨柯伊老爷得利?
实际上,没有什么人是天生的“分家派”或天生的“护家派”,同一个人按有利于己的方式他可能支持分家,而在相反的方式下他可能坚决反对分家,个人如此,阶层亦然。在古希腊罗马,贵族与平民都是氏族传统的背叛者。在近代法国,王党与雅各宾党都在破坏农村公社。当代的“大锅饭共同体”同样是在上下的双向作用下解构的。重要的问题在于在“如何分家”之争中找到一种尽可能有利于、而不是有损于大多数人的方式。这不仅是基于道德上的正义,在操作层次上也是使进步过程能够实现的重要条件。1980年代有些人过分强调所谓“文化”的决定性,但实际上,当初改革在更“传统”的农村能够势如破竹,在新文化、外来文化影响无疑更大的都市国企中却寸步难行,原因难道不正是“民主分地,起点平等”的公正性得到农民的广泛认同,而国企改革却缺少这种公正性吗?
历史上,1905年以前俄国农民“脱离村社的个人主义倾向”曾使沙皇维护村社的国策难以为继,更使民粹派的“村社社会主义”宣传惨遭碰壁。但是1907年以后专制的斯托雷平改革以“权贵私有化”使大多数农民深受其害,导致他们“突然变成”强烈的村社传统支持者并在1917年清算了这场不公正的改革。相反,同样是专制的资本主义改革,伊朗巴列维的“白色革命”因其腐败不公在都市中引起伊斯兰传统的强烈反弹,甚至不少高度“西化”的都市中产阶级也卷入了那场推翻巴列维的“伊斯兰革命”。然而恰恰是最不“西化”的伊朗穆斯林农民,成了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