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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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末101- 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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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郎咸平谈到的“保姆弄走了主人的财产”,实际上就是我11年前提出的“掌勺者私占大饭锅”的问题,也就是我6年前提出的“看守者交易由其看守但非其所有的财产”的问题。其实,两年前中国一些学者曾批评:“崽卖爷田不心痛”也是一种不错的比喻。但问题在于:为什么会发生这种情况?这实质上就是问:为什么“主人”制约不了“保姆”?为什么做饭、吃饭者制约不了掌勺者?为什么所有者管不住“看守者”?为什么“崽”根本不把“爷”当回事?这可以说正是全部问题的核心!解决不了这个问题,哪怕你对“保姆”、“掌勺者”、“看守者”和“崽”的如此行为再骂得厉害又管什么用?

  郎咸平先生的发言作用之一,是提醒人们捍卫国有资产的紧迫性,其实何止“国有”资产?这些年来包括“集体”资产在内的各类公共资产“流失”到某些人私囊的情况还少吗?笔者1997年曾出版《江浙乡镇企业转制案例研究》一书,就系统地讨论过这一问题。年来保障私有财产入宪,这是好现象。但是正如杨支柱先生指出的:“呼吁保护私有财产,决不意味着公共财产就可以被随便侵犯”。郎咸平先生这时出来呼吁保卫国有资产,虽然不是最早,但也是可贵的。其实据我所知,西方国家宪法中的财产保障条款行文也很少专讲保障“私有”财产的。保卫私产与保卫公产,真有什么矛盾吗?这些年来,有人抱怨公共资产被盗窃,也有人批评私有财产受侵犯。其实在一个“权力捉弄财产”的社会里,无论公产私产都是权力刀俎下的鱼肉。人们常说西方国家私有财产是不可侵犯的,其实在这些国家,公共财产受到的保护也比我们这里严密得多。福利国家瑞典的公共财力堪称雄厚,自由市场美国的私人财富也很惊人,但无论瑞典还是美国,公私财富的比例也许不同,但公产私产同样是不可侵犯的。

  真正的问题是:第一,何谓保障财产权?第二,财产权为什么会受侵犯?

  先说第一。谁都知道西方国家是实行所谓私有制的,据说那里是“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但是我早就指出过,“世上只有计划经济国家禁止私有制,从来没有市场经济国家禁止‘公有制’的”。像美国这样的国家,不仅从最早的“五月花号”船民的公社生活,中经欧文、卡贝等人的世俗社会主义实验区,直到摩门教等宗教公社,只要是自愿者的结合,从来受到保护。而且美国也是世界上公益基金制度最发达的国家,每年都有数目惊人的私人财产与遗产被自愿捐献给公益基金。这些自愿性质的“化私为公”从来受到社会道义的赞扬和国家政策(如捐款免税)的支持,谁也不认为这样的“化私为公”构成“私有财产流失”或者对“私有制”的侵犯。为什么?因为所谓保护财产所有权,就是保护财产所有者的意志受到尊重,而决不是说财产不可转移。相反,财产依所有者的意愿而转移,包括自愿地转为“公有”,本是保护私有财产的题中应有之义。

  同样,所谓公产不可侵犯,就是要尊重作为公产所有者的公众之处分意志,亦即公产不能违背公意地被某些人私占私吞。因此,基于公意的公产分配与流转,经由公共选择程序的产权变更,当然不能说是“侵犯公产”,也不是什么“公有资产流失”。这正如任何保护私产的法治国家都只是禁止把私产强行充公,而不会禁止私人公益捐赠一样。在中东欧的经济转轨中,捷克是经由民主程序向全体公民免费(只交登计费)公开、公平分配国有资产的典型,而俄罗斯虽然如今许多人特别喜欢骂它的“证券私有化”,但实际上俄罗斯的私有化主要形式是“卖”不是“分”,如今不得人心的“寡头”都是直接从国家那里通过“内部交易”获得资产,而不是从据说已经分得了国有资产的民众手中收购证券来发家的。但是,俄罗斯私有化的道义合法性饱受质疑,而捷克的证券分配就连当时的反对党捷共也不持异议,以反“新自由主义”著名的马克思主义者佩里·安德森也说捷克的做法是“好的资本主义”。

  可见,如今关于“国有资产流失”的对立双方说法都很值得质疑。这次“非主流”方面把“国有资产流失”简单地看成一个“贱卖”问题,而“主流”方面则以“只卖不分就不算流失”来应对。

  事实上,如果从总量来讲,国有资产如今至少在账面上看不但未减,反而显著增加。这次争论双方都提到了这个事实。“主流”方面的赵晓说这不是好现象,“非主流”方面的杨帆同样认为这是权力作用下民间资产“流失”到国有部门的结果,他也认为这是非正义的。所以,问题不在于国资与民资之间谁消谁长,谁流向谁,而在于这种流向是否符合公义。以强权化公为私和以强权化私为公都是不公正的,而且这两种不公正其实一脉相承。对公产的侵犯与对私产的侵犯同样是“权力捉弄权利”的结果。今天有人抱怨“崽卖爷田不心痛”,其实“崽”本来就没有把“爷”当爷,而是当孙子,何时把他的意志当回事?

  我不知道“新自由主义”是不是个坏东西,也许它的确很糟糕。但我们的情况无疑并不是它弄糟的。如果“崽”的权力不受制约,总把“爷”当孙子,那么不管它搞什么“主义”,“爷”都不可能得到公正对待。如果说以强权化公为私是“新自由主义”,那么杨帆也斥责的那种不公正的“化私为公”又是什么“主义”呢?

  其实杨帆讲的这种现象我在两年前已经讲了:出现这类问题的根本原因,就在于我们缺少一个权责对应的机制,即“自由放任”与“福利国家”共同以为基础的机制。没有这样一种机制,权力太大责任太小的国家就不可避免。这样的国家可能一直“左”着,或者一直“右”着。前者如我国“文革”时,后者如苏哈托、皮诺切特时代的印尼与智利,两者都会造成积弊。

  所以我奉劝今天的“主流”派与“非主流”派:纯从理论上讲,你们的争论如同“左”与“右”、自由放任与福利国家的争论那样永远不会有个终结的。但是你们应当想想:你们是“天平”的两头呢,还是“尺蠖”的两端?让我们先设法走出“尺蠖”的轨迹,再继续争论吧。

  注1:童大焕:《郎咸平的质疑与瓜分“大饭锅”》,见网易商业报道2004-08-19

  ■学者观点 

  ■张维迎(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副院长、教授):

  这些教授打着学术自由,保护国有资产,保护少数股东权益,保护小股东权益的旗号,在不遗余力的否定过去十年国有企业改革、产权制度改革,否定我们的企业家队伍,这是非常非常值得我们注意的。

  民进国退是私人企业家和政府官员,或者国有企业领导人勾结起来侵吞国家财富吗?我们要问的是中国国有企业改革的过程中,特别是民进国退的过程,是瓜分国家财产还是创造财富的过程,我们应该看到这是创造财富的过程,而不是瓜分财富的过程。

  我们经常听到一个说法,也就是良知,谁敢骂企业家或者政府就是有良知的。我也说,一个人为了追求名声所干的事,不一定比别人追求利益干的事更高尚,在国外有人为了出名刺杀总统,在香港有明星为了出名当场脱裤子,为了出名人可能什么事都干出来,一些学者哗众取宠,为的是什么?就是最大化他的知名度,而不是为社会做贡献。

  张文魁(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所副所长):

  可以肯定,产权改革不会停止,“风向”不会变,因为国企产权改革并不是如某些学者所说,是“不做学问的人拍脑袋想出来的”,而是全国上上下下、方方面面经过二十多年的探索和实践后确定的基本方针。

  回顾一下国有企业改革的历史就不难看出,党和政府关于国企改革特别是产权改革的方针政策是系统的、连续的和严肃的,是建立在大量的调查研究和反复讨论的基础上的。

  吴敬琏(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教授):

  民营企业里面确实有一些是依靠权力等非正常手段的,这种情况的确发生了,而且不是一个两个,但是也不能一概而论,就说民营企业整体都不好。而且郎咸平教授的一个背景思想是国有企业挺好的,这个我不赞成。

  赵晓(国资委研究中心宏观战略部部长):

  中国国有企业资产不是流失了,而是相反,这么多年来,增长得太快。甚至超过了GDP的增长速度。国有资产流失在个案上成立,在总量上不成立。总量上,国有资产借许多方式将老百姓的私人资产不断地流失成国有资产,比如,股市是如此,电讯和石油的高收费亦如此,乃至税收、积极的财政政策的投资也是如此。

  国有资产流失固然存在公平性问题,但国有资产改革的滞后同样导致市场的不公平。显然,只要国有企业大量存在,所谓银行贷款的公平、证券市场的公平无从谈起,后起的民营企业进入国企的垄断领域也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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