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时候,我相信你一定能无条件地牺牲个人的利益而服从党和国家的利益。’说实话,接到爸爸的来信,我的思想上斗争了好几天。我多么希望早日能回到生我养我的祖国,能回到父辈们抛头颅洒热血才得到的这片古老而神圣的热土呀,我知道国家花了那么多钱送我们出国留学是为的什么,但我已不是独身一人,我已有了妻子和孩子,我们夫妻感情很深,我怎么舍得离开他们?我一直动员爱人跟我到中国来,但她因不懂汉语,而且两个国家的文化传统、生活习惯和水平又有很大差别,她也曾来过中国两次,试了试,怎么也无法适应我们这里的生活。我试图动员她和我一起回来的希望破灭了。我爱我的妻子,也爱我的孩子,可我更爱我的祖国。我下决心非回来不可,而她却坚决不跟我来。这样,我们只好过起两地分居的生活,拖了几年才离了婚。我愧对她们母子呀,在我们许多人的想象中,好像苏联人结婚、离婚都很随便,其实各有各的规矩,特别是有了两个孩子的妇女再想找到理想的伴侣绝不是件轻而易举的事。我真为他们的未来担忧……” 允斌的那位苏联夫人最后一次来中国是1958年。我曾带她到外交部办过出境手续。她只会用汉语说几句简单的问候用语。她在少奇同志家只住了十几天就再也住不下去了。因为大家的工作都很紧张,而允斌又是个视工作如生命的人。所以谁也很难抽出时间来陪她。语言不通,生活又不习惯,她怎么能耐得住这样的寂寞呀。有一天,允斌不在家,少奇同志在饭厅陪她坐了一会儿,用生疏的俄语想一句说一句,同她交谈。但这无法排泄她心中的苦闷。允斌不在家,她就寸步难行。 她这次回国以后,他们两人才下了离婚的决心。当然中苏关系的恶化也对他们的离婚起了一定的促进作用。(注:见刘振德著《我为少奇当秘书》,中央文献出版社1998年出版) 其实,经受心灵折磨的并非只有刘允斌和他的苏联夫人玛拉,要孩子做出艰难选择的父亲刘少奇,他的内心首先要经历一番苦涩。特别是当他的三个孩子都存在类似的问题时,他对苦涩的咀嚼就要重复三次。
第八部分 刘少奇住得最久的寓所第51节 国家领袖的手头依然拮据
就在大哥刘允斌回国前后,刘平平、刘源、刘亭亭都上学了。他们在北京第二实验小学就读。同在一校的中南海的孩子,还有朱德的孙子朱援朝、朱和平,李先念的女儿李紫阳、儿子李平平,谭震林的儿子谭小光、谭小旭,吴振英的二儿子吴小立等。 虽说学校离家不算很远,但为了培养独立生活的能力,刘少奇要求孩子们在学校食宿。每星期六下午,一位老师傅骑着木板包厢的三轮车,把刘家的三个孩子和其他人家的孩子一起接回中南海。同车的还有中南海西门对面,住灵境胡同的陈赓大将的孩子。每星期一的早晨,还是这位老师傅,再把这一群孩子送回学校。 当刘源上三年级以后,刘少奇提出:孩子大了,应该让他们锻炼得能自己乘车上学。朱德、谭震林都认为刘少奇的提议很好,大家便决定上四年级以后的孩子不再乘三轮车,给孩子们买了月票。从此,孩子们就自己到中南海西门偏南的车站,先乘14路,然后再倒10路公共汽车上学了。 上学期间的涛涛、丁丁、平平、源源、亭亭每月的全部生活、学杂费共计100元。虽然不愁衣食,但确实不算很宽裕。当然再在孩子身上增加一点开销还是有余地的,但刘少奇夫妇希望孩子们的生活,不要和普通群众拉开太大的距离。 兄妹们每人每年只能买一双新鞋,这种平均造成了实际上的不平等。男孩子穿鞋费,规定更新的时间尚未到,鞋子已惨不忍睹,但还得凑合着穿。在刘源记忆中,彼时能让他兴奋的事之一,就是换新球鞋。 当时刘少奇夫妇的工资,加在一起总共有500多元。但家里人多,各项开支多,把必要的花销一刨除,手头不能不说是有点儿紧。 他们夫妇每月交党费25元,刘少奇买烟、茶和其他生活用品100元,全家人的伙食费150元,给保育员的工资40元,每月的房租、水电等费用起先是40多元。再除掉孩子们的生活费,住在中南海家中的外婆的零用钱,就所剩无几了。可刘少奇还要用之接济帮助有困难的亲朋好友。 关于房租和水电费,中间也有一段故事: 1960年中央办公厅发了一个文件,重新规定了干部住房收费标准。刘少奇怕管理部门有顾虑进行照顾,就让身边工作人员如实地丈量了一遍自家的面积,核对水电费数字。 重新测算后,刘家每个月要付60余元的房租水电费,比原先多了20元左右。但刘少奇表态说:“已经定了工资制度,就要彻底执行,高级干部要带好头,不能再享受供给制了。” 因为刘少奇和何葆珍的孩子,不是已经工作,就是在苏联留学,所以住在中南海家中的孩子里,王光美照拂得最尽心的,是刘少奇和王前生的女儿涛涛。好衣服给她穿,有什么要求尽量满足,自然在她身上的花销稍多些。虽然中南海里绝大多数干部家,都是老大穿新的,老二穿旧的,老三就要打补丁了。 对此,平平曾感到委屈:“我是最倒霉的了,上有姐姐哥哥,下有弟弟妹妹。姐姐想要什么,妈妈马上就给;妹妹小,妈妈也宠着。只有我夹在中间,要什么都不给。” 这一点,连刘少奇大秘书吴振英的儿子吴陕立都看出来了:“刘家真正的公主是刘涛,穿得最漂亮了,像是那个时候的‘戴安娜’。” 王光美亲生的四个孩子,刘源是惟一的男孩,但他在生活上没有丝毫的特殊。他用的铁皮铅笔盒,也是姐姐传给他的,后来连盖都盖不上了,就用一根橡皮筋勒着,继续使用。 60年代初,阿富汗国王和王后来华访问,在和刘少奇会面时,王后提出想见一见他家的孩子们。当时中央有个精神,让夫人和孩子们配合着做一点外交工作,刘少奇很爽快地答应了。 听闻此讯,老外婆发愁了,她觉得孩子们的衣服,登大雅之堂稍显逊色。特别是亭亭,所有的裤子都有补丁。最好的一条灯芯绒裤子,膝盖上还划了个三角口子。长辈们甚至想过到北京市去借几套搞外交仪式时献花儿童的服装。最后还是将就了,巧手的阿姨给三角口子上缀了一朵小花,掩盖了破绽。
第八部分 刘少奇住得最久的寓所第52节 刘少奇不要补助
堂堂的全国人大委员长,后来的国家主席,家庭财政居然如此拮据,在今天的人看来,都觉得不可想象。刘家的孩子,对此最初也只是表面的感受;是在许多年之后,他们才从父母身边的人员嘴里,听说了如下的故事: 那是1960年的春天,一位警卫员领回少奇同志的工资后,就和大家议论起少奇同志的生活问题,“别看他是国家主席,生活也够紧张的,他们两口子的工资加起来尽管有500多元,可是扣除房租、水电和保育员的工资后,剩余部分既要支出8口人(应该是9口,笔者注)的全部生活费,5个孩子的学杂费,还要支援亲友,少奇同志抽烟喝茶每月要花几十元,即便是精打细算,也难以分配。” 另一位卫士说:“所以少奇同志和光美同志处处要求节俭。” “连孩子们夏天喝点饮料也抠得很紧。有个孩子早就想买辆自行车,但光美说买不起。”保育员最清楚这些。 “最为难的是我这个厨师,逢年过节稍一改善,就说超标准了,这样下去首长的身体会受到影响的,我们应该向上级反映一下。”郝苗的话是很有分量的。 另一位同志有点不平地说:“应该给少奇同志夜餐费,我们不是都有嘛!少奇同志平时出差从来未拿过出差补助,这也是不合理的嘛,按规定该有的也应该给人家嘛!” 卫士长插话说:“你们说的这些过去都提过,可首长和光美同志不同意要。” 这时有人提议:“像这些的生活小事,为什么一定要让他们知道?我看就以夜餐费的名义给他们补助点吧。”大家一致同意这个意见,而且不要向他们汇报了。后来经与警卫局主管少奇同志行政工作的副局长商量,决定每月补助他们30元,每人每天补助5角。补助就这样开始了。 1962年夏季的一天,警卫局的一位领导对毛主席说,中央几位领导也应该有夜餐费,但他们都不要。现在有的领导同志生活比较困难,准备予以补助。毛主席说:“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办嘛,总司令和少奇同志、陈云同志,靠他们生活的小孩多,应该补助,我就不需要嘛。” 后来,毛主席出于对生活困难的同志的关心又在一次小会上提到这件事。 少奇同志回到家里就问光美同志:“是不是给过我们什么生活补助?”“我不知道。”光美同志惊讶地答道。“你去查一查看。”少奇同志又补充了一句。 光美同志立即来到卫士组问大家,卫士们以为别人已经告诉她了,瞒也瞒不住了,便照实说:“根据国家工作人员工作到夜里12点就应该给夜餐费的规定,我们认为也应该发给你们两个人夜餐费,这样就……”卫士还想讲些理由,但光美同志已经清楚了,“别说了,总而言之是补助了。”她立即把这个情况报告了少奇同志,少奇同志马上把我和卫士长叫去,严肃地批评说:“我的生活问题,为什么瞒着我,这些事过去我曾多次说过,通宵工作,是我的习惯,一个人每天就吃三顿饭嘛,白天工作、夜间工作,横竖就是三顿饭,要什么夜餐费?你们可以要,我不要。比我困难的人还很多,为什么对我额外补助?”我感到了他的气愤不平。 停了一会儿,他又追问:“这是谁的主意?”我说这是开会大家一致同意的。 少奇同志的眉头拧得更紧了,他提高嗓门又说:“开会为什么不让我参加?为什么不报告我?我的生活问题,应该让我知道。我有自己的工资,不能再要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