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的小酒馆里,人们经常也会谈论国家政治大事,在这种谈话中,林肯总是默不作声,他只限于谈论那些他理解,又涉及到当地百姓利益的事情,比如说河流的治理和道路改善问题。而且,他总是呆在他原来呆过,或是将要进入的圈子里,仔细倾听,观察着那些听众。一次,他看到一个粗野的家伙,在大厅里揪住了他的一个朋友,便马上从讲台上跳下来,抓住那个家伙的衣领和皮带,把他扔出老远,而后转身返回讲台,整理了一下衣服,继续演讲,直至结束。其实,他这样做只是出于一种扶弱的习惯,但人们却因此对他更加敬仰。他讲的故事在那个地方起码还要流传一代人那么久。
至于他加入哪个党派,当时还不太重要。起初,他算是个民主派人士,就像父亲和表兄弟一样;但辉格党的首脑,亨利·克莱演讲时洋溢的激情,以及丹尼尔·韦伯斯特讲话中严密的逻辑深深地吸引了他。这个党的纲领别人无法正确阐述,总的说来,它倾向于接纳受过高等教育的人,他们与民主党派的区别主要是主观问题而不是客观问题。这个党派的惟一特点是:他们更加坚定地维护宪法,而这正中青年林肯的下怀。他的人生经历促使他去尊重国家的创建者和父辈们,并维护自由、平等的思想。所以自此,林肯便开始了他追求独立自由,坚决维护公民的平等地位,坚决反对以任何形式动摇这一基础的漫长奋斗历程,他的一生都在为此而奋斗。1830年,欧洲的特权思想曾一度卷土重来,但在美国,人们起码仍在反抗着奴隶制。因此,林肯一生都怀着无比敬仰的心情谈论着他们的父辈,追求着自由,维护着国家的秩序,并且英明地将无数年轻的爱国者吸引到一起来。
二十三岁的林肯以这样几句言简意赅的话结束了他生平的第一篇严谨的竞选讲稿:“我心目中的政治就像一位老者的舞蹈那样短小精悍。我主张创建州立银行,征收保护税。如果我能当选,我将衷心感谢大家;如果我未能当选,其实也不太坏。”说完这席话,他就跳下讲台,坐到了听众当中。多么令人诧异的结尾啊!它表现出了林肯性格中的第二个特点。他懂得,放弃会使他免受野心的尘染;他居安思危,知道如何客观地看待问题。他的这些优点都来自于他贫穷、艰苦的童年时代,同时也决定于他坚定不移,颇有主见的性格。
他这样结束自己的演讲并非出于一时冲动,因为听众在大厅里听到的那个结尾,也以书面形式写在了通告里。这篇讲稿是由林肯撰写的,但由于他对自己的拼写没有信心,所以他又把讲稿交给一位受过教育的朋友修改整理。在他的讲稿中,人们看到了这样一句话:“我出生成长在一个并不富裕的家庭里,我没有富有或显赫的亲戚朋友可以推荐我,自由的选民们必须不受其它因素的影响,自己做出选择。如果我当选了,我将会尽职尽责回报大家对我的厚爱。如果我亲爱的乡亲们出于更加明智的考虑选择了别人,那也没有关系,我对于失望和悲伤已习以为常了……”这里表现出来的放弃充满了讽刺意味,其中明显流露出对其卑微出身的不卑不亢。为这段话执笔的人感觉到,这个普普通通的年轻人肯定会出人头地,因此他在文章中着重强调了一切依靠自己,白手起家的贫穷奋斗者的尊严。
第二章在纽萨勒姆村(2)
当时,印第安人的首领“黑色苍鹰”跟白人发生了纠葛。他想要收回以前让白人夺去的土地,于是发动了战争,战火也蔓延到了相邻的州。这一消息引起了包括纽萨勒姆地区在内的全国上下的震惊。当时的林肯,店铺关了门,新的工作尚未找到,而竞选结果也杳无音信。他想,自己若是再这样游荡下去,到了夏天,一旦落选,便连这次战争提供的机会都错过了;况且等到竞选结果揭晓,尚需一些时日,如果外面的战斗比这里竞选早一步结束,他还可以利用自己的战绩来促进竞选。于是,他加入到了一千六百名志愿兵的行列中,并在自己的中队里被选为上尉,这是他第一次在民主选举中当选,他永远都不会忘记。军队里的装备和伙食都很差,战士们终日在泥泞的道路上徒步行走,他们 过河流,越过草原,向西行进。艰苦的条件没能把林肯压倒,只是他们很少遭遇敌人,一个月以后,中队便自行解散了。
然而在短短的一个月里,他却有了一次宝贵的经历:他生平第一次被打败了。尽管从很早他就学会了放弃,从不奢求什么,但他却自始至终都对自己的实力充满了信心。一天,一个叫汤普森的士兵在摔跤比赛里猛地一下子把他摔了出去。从这次众目睽睽之下的失败中,年轻的林肯学会了承受更大的打击。在此之后,他又向汤普森发出了挑战并两次把对手摔倒在地。但紧接着他又败在了少尉安德森的手下。三十年后这两个对手还会戏剧性地相遇。
其实,战争中他又能做什么呢?他既不喜欢跟踪,也不喜欢打斗,屠杀对他来说更是大逆不道。他之所以报名入伍,是出于一种责任感,并非是要去追求什么刺激,而且他的那种无计划性也起了一定的作用。他甚至不懂得如何下命令。一次,队伍必须穿过田野,走过一道大门,到了该下命令的时候,他先是苦苦地想了半天,而后突然冒出一句:“中队暂时解散,两分钟后在大门的那边集合!”
还有一天,军队行进至一座孤零零的军营。在那里,他看到了成堆的尸体。多年以后,他像位艺术家一样冷静而明了地描述了那幅场景:一座小山,毁掉的兵营笼罩在晨曦中。尸体冲着我们平躺在地上,每个脑袋上都有一个美元硬币大小的洞,恐怖、荒诞。“红色的晨曦给一切都涂上了一抹血色。”而后,作一停顿,“一个男人身上还穿着一条皮裤子。”这就是目光锐利的林肯的一瞥,他自小就不得不看清事物并快速做出反应,否则便会遭遇危险或是加倍地劳动。在林肯眼中,荒诞即为可怖,在他的一生中,他总能在严重的问题中发现怪异。
林肯并没有成为战斗英雄;他曾从自己人手中放走了一个印第安老人,因为士兵们想把这个已经出示了通行证的印第安老人绞死。林肯从未杀过一个敌人,他只会在朋友的屠刀下营救他们。心地善良的他在战争中只留下了这件令人难以忘怀的事迹。
最后,他们终于踏上了归途,先步行,再乘坐自制的木筏,而后再步行,既没有带回鲜花也没有带回奖章。战争期间,他的竞选对手们加大了宣传力度,从战争结束到竞选揭晓留给他的就只有两个星期的时间了,短短的两周时间使他无法进入新的党派,于是,他的第一次竞选计划就这样夭折了。但尽管如此,他自己村里的乡亲甚至是一些民主党的追随者们都投了他的票。在八月大选的日子里,纽萨勒姆地区共有二百零八人选了林肯,只有三人选了他的对手。面对这样的佳绩,林肯其实应该心满意足了。
可他必须得做点什么,于是他和另一个人合伙借了钱,买下了他当时工作过的奥弗特的店铺,写了一块招牌,开始挂牌经营。这样一来,他便成了“白瑞·林肯公司”的股东之一了。这两个人都不善于经商,而且因为白瑞是个酒鬼,所以生意的担子全压在了林肯的肩上。林肯的性格已经决定了他不可能是块做生意的料,对他来说,这副担子比满满一桶威士忌可要重得多了。在他这儿买进和卖出都可以赊账,根本没法看出生意的好坏,效益的高低。而且让林肯感兴趣的往往不是顾客的钱袋,而是他们的言谈举止,如果“真诚的亚伯拉罕”身着蓝衬衫灰上衣和一条总是显得太短的裤子站在柜台后面的话,即使你没钱付账,也甭愁得不到你所需要的东西。只可惜,这种经营法很快就使得商店不得不时常关门了。人们常常会在酒馆里看到一个店主喝得酩酊大醉,而另一个店主则骑着马在街上游荡,这时他已经成为了当地的邮政局长。
这份工作显然成了他维持生计的主要收入来源。他当了四年邮政局长,从中可谓受益匪浅。人们是出于对他的信任,当然也由于他会读书写字,才选他来干这个差使的。这样,他能够最先阅读到邮车送来的各类报纸,这是西部邮政局长的一个传统特权,因为定报人总是期待着他能够给他们简单介绍一下报刊的内容。有谁收到信都可以让林肯给读一下,即便收信人自己识字,他们也会把信的内容给林肯讲讲,因为他们信得过他。会讲故事,善于研究,头脑又很聪明的林肯很喜欢这行当,当他把信放在帽子里去给人送时,在路上他还能认识更多的人,这对他无疑是个广交朋友的好机会。
因为邮车经常要在他这里过夜,于是他在自己的店里又摆上了一个柜台,专门为长途邮差们服务。花二十五美分就能吃到一个面包,十二点五美分可以在这住一宿,给马在马厩里找个歇脚的地方,一夜也只需花上二十一美分。在他和过往客人的接触交谈中,他了解了普通老百姓们的愿望和思想。后来的几年里,他就在这个地方把耳闻目睹的事情记录了下来,他十分珍视这些记录,因为这是他即使在高等学府里也学不来的。
与此同时,他仍旧不断地阅读书籍,他读了邮局送来的所有报刊杂志,旅客们借给他的书报以及当时流行的通俗短篇小说。一个偶然事件改变了他的生活。一次,一位旅客行李太多,林肯出于好心买下了他的一个破箱子。几天以后,他打开箱子,在一堆铁皮盒子和工具当中惊喜地发现了一本残缺不全的书:那是布莱克·斯通对英国法律的评论,是当时的一本很著名的法律书。从这本书里,他汲取了很多法律知识,后来当他知道,自己能从法官和律师那儿搞到其它法律书籍时,他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