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程》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路程- 第12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以科学的方法去安排生活,以艺术的眼光去观察事物,笑着活下去。    
    心里要充满爱。爱人、爱己、爱动物、爱生命、爱大自然,爱心可以使你舒展脸上的每一条皱纹。随缘。万事随缘皆有味。谋事在人,成事在天。只要你尽到了努力就已足够。    
    享受今天,拥抱明天,陶冶性情,锻炼及保持心理健康,你一定能延缓衰老,永葆青春。    
    


第三部分第21节:我的路

    三十年的时间在一个人的生命里不算短了。可是现在,当我静静地坐在桌前,回想过去走过的道路时,脑子里却是一片空白。    
    究竟是什么时候我成了“明星”?哪一天?哪一时?记不清了。我是“明星”吗?我怀疑自己。可是事实摆在面前,我有了那样多的炫目的光环,同时也有了那样多的“污泥浊水”。    
         
    很久以来,我就想有一天能够写出一个真实的我,为观众,为朋友,为一切爱我的人们,也为我自己。    
    一个人是很难准确地认识自己的,我尤其如是。    
    我总认为,艺术家要敢于面对人生,要有自己独立的个性。一个在生活中拘泥古板的人,很难设想在艺术上会有什么创新、造诣。    
    每一个艺术家都用自己独特的手段,阐述对人生的见解及看法。罗丹用线条和造型塑造《思想者》、《老娼妇》;贝多芬用音符创造第五、第九交响乐;雨果、巴尔扎克、杰克·伦敦、托尔斯泰等用文字剖析社会。他们的作品之所以有隽永的生命力,使人们历久不忘,就是因为他们把自己的个性融汇,并表露在他们的艺术之中。    
    我总是这样想,一个艺术家应要比所有的人都更能站在人的角度上观察、体验和感受人生所给子的一切。而我,虽然称不上是艺术家,却是一个最普通不过的人,一个平凡的女人。    
    做人难。做女人难。做名女人更难。做单身的名女人,难乎其难。    
    从我出生开始,就注定了我要过动荡而喧嚣的生活。我的母亲历尽艰辛之后,在她工作的学校办公室里生下了我,预示着我的生活线将大幅度地起落。随着时光的流逝,我已长大成人,一切都像事先安排好的那样,开始成为事实。我却一直在这些大起大落的生活中,力求找到心灵上的宁静与平衡,用它积累我的财富,陶冶我的性格,丰富我的艺术,在各种各样无情的敲打锤炼中,我由生铁变成了钢。    
    人活着只有一次。生命失去将永不复来。要生活得有价值,每个人都有自己不同的准绳。    
    我只要活得不虚伪。我希望一生都襟怀坦白,光明磊落。为此我曾付出许多昂贵的代价,但我从不后悔。    
    人总要有所追求,有所寄托。精神上是事业,生活上是爱情。二者都重要,二者又很难同时兼得。它们互相存在,又容易互相扼杀。    
    人生是那样光怪陆离,就像是一个万花筒,每个人在里面生活、搏斗,成为五彩缤纷的大千世界里的一个小小色素。    
    在这丰富的人生里,各人都有自己不同的选择。我对自己的选择至今不悔。在这里,我想写写它。写写我这条一步一个脚印走过来的,三十年来曲折坎坷、布满荆棘的路——    
    


第三部分第22节:“骄傲的公鸡”(1)

    我相信并承认天赋。我从来就认为演员是先天形成的。真正的演员是学不会的,技巧只是指那些人人都可以掌握的东西。    
    当我哇哇坠地的时候,嗓门儿就很大,具有歌唱家的气魄。母亲在十月怀胎及生我的时候,尝够了辛苦,注定我要过动荡及不稳定的一生。大起大落的生活在我出生以后就已经开始,而我逢凶化吉的本领在那时便已显露出来。在幼儿园的时候,新楼房倒塌,许多孩子死      
    于非命,而我因在外玩耍得以幸免。我在四川涪陵上小学走过山路,一跤跌下悬崖时,恰巧手又抓住了石头。还有一次,一只疯狗以要咬死我的气势拚命追我,当咬破了我的鞋后跟以后,又突然改变了主意。诸如此类的事,孩提时期及长大以后还有许多。    
    我出生在四川涪陵,是一个山青水秀的地方。后来移居成都,至今家还在此地。无论何时想起涪陵,总是有一种深深的眷恋之情。那是我的摇篮,也是我艺术的摇篮。    
    我幼小的时候,实实在在是一只“丑小鸭”。要形容我丑的程度,恐怕还不及我现在水平的十分之一。如果拿出我童年时候的照片,不加一番注释,谁也不会相信那就是我。也许是由于这个缘故吧,我从来不把我过去的照片给别人、哪怕是最亲近的朋友看。小时候,我又黑又瘦,头发又黄又少,每次我缠着外婆给我讲故事,外婆总是摸着我的头给我讲“黄毛女”。许多好心的阿姨总跟妈妈嘀咕:“还不给你女儿剃头啊,将来她长大了要怪你!”母亲听从同事的劝告,给我剃了好几次光头。也许是母亲真的怕我长大了会怪她,给我剃光头时从不手软,每次剃头时我都像是赴刑场,拚命地捂着脑袋,又哭又闹,任何恐吓、威胁、利诱,都无法使我屈服。直到外婆和颜悦色地说:“剃了头好,剃了头才能当花木兰!你不是说要当花木兰吗?”一提到能当花木兰,我的哭声便戛然而止,我乖乖地坐在椅子上,勇敢地挺着脖子,一直坚持到最后成了个小秃。    
    成了小秃的我并没有当上花木兰,却为此吃了不少苦。光着头丝毫没有影响我的爱好,也没有妨碍我成为幼儿园的文娱骨干。当我们给家长们演出前化妆的时候,按照不成文的规定,男孩子要抹红脸蛋,女孩子抹了红脸蛋之后,还要抹上红嘴唇。当光着头穿着裙子的我站在阿姨的面前时,阿姨感到为难。她不知道究竟应该给我抹红脸蛋还是红嘴唇,于是决定什么也不给我抹,让我保持本来面目。忿忿不平的我不服气,在演出时分外卖力。我使足了劲扯着嗓门儿在台上又唱又跳:“红太阳,从天山,慢慢地爬上,风吹,绿草,草低见牛羊。”结果是喧宾夺主,把大家的注意力都吸引到我身上,而那些看过我演出的叔叔、阿姨们都说;“就那个小秃子跳得不赖!”    
    我入学以前,早已能歌善舞,每次去亲戚家玩儿,茶余饭后,便是我的晚会开始。我一个人又踢又打,连跳带蹦,满头大汗也不罢休。以至舅舅称我是:“涪陵来的艺术家”。我喜爱戏剧、电影、歌唱、舞蹈,爱好广泛,五花八门。看完演出回家便学给父母看,并时常听见夸奖。只是一直以为舞台上、银幕上人物的死都是演员真死,崇敬的同时又感到十分悲惨壮烈。一次,看川剧《望娘滩》,戏中的儿子为了救母亲,变成了一条龙。当演儿子的演员头朝里,往台上“扑通”一死,我拚命地哇哇大哭,伤心之情,震动了整个剧场。无论是邻座投来的责备目光,还是母亲严厉的喝斥,都不管用。无可奈何,母亲只得把我抱了出去,而我则从剧场一直哭到家里。    
    从小我就十分倔强。越是禁止我做的事情我偏要试一试。母亲告诉我在床上玩玩具的时候,不要把玩具掉到地上,当母亲一转脸我便把所有的玩具往地上一〖HT5,5”〗扌〖KG2〗忽掳。父亲告诉我蓖麻籽不能吃,我却去摘了几个尝尝,结果是又吐又呕,险些中毒。我们家旁边有一个菜园,种了许多萝卜,外婆叫我不要随便到园里玩当她一背身我便走了进去,挖了好几个大萝卜,让别人像抓小偷一样的连同赃物一起送到母面前。唉!那时候的我,真不知道给父母添了多少烦恼。母亲在生气的时候都这样说:“早知道你这样淘气,真不该把你生下来!”我的父母都是教育工作者,对我管教甚严。他们望子成龙,又恨铁不成钢,加上我的倔强,不服管教,时常挨打。我真是个屡教不改的“坏孩子”。我吃软不吃硬,父母打我的时候从来不哭,疼我的外婆总是护着我,时常为此喝斥母亲。当我挨打后,一个人和外婆在一起时,我就扑在她怀里伤伤心心地哭,而每次都边哭边跟外婆说:“打倒妈妈!”    
    父母的爱,当时的我是体会不到的,反而产生一种反抗的心理。所有的课文,父母都要求我倒背如流。有一次,我背一篇课文叫《灌木》,既单调又枯燥,我站在桌子前面背呀、背呀、背呀,上下眼皮直打架,怎么也背不下来,可是母亲一点儿也不可怜我。直到半夜了,好歹总算把它背下来了,母亲才准许我去睡觉,矇眬之中我听见父母在商量,如果我不听话,用什么东西打我,既不伤皮肉又觉得疼。我气坏了,睡意全消,一翻身爬起来,抓过母亲的枕头,先在心里喊了一句“打倒妈妈!”然后狠狠地朝枕头上吐了好几下口水。    
    


第三部分第23节:“骄傲的公鸡”(2)

    我不是个听话的乖孩子,但我很聪明。入学之前,我就会背好些唐诗。我每天练习毛笔字,由母亲在写得好的字上面画圈儿。我家的隔壁是“武侯祠”,往西去是“杜甫草堂”,当冬季来临,寒梅怒放,我喜欢和大人一样背着手,在幽香静寂的园子里散步,受着酷爱中国历史和古典文学的父亲熏陶。我从小就十分好强,不甘落后,“人所具有,我都具有”——这是我小学时代的座右铭。别人会的,我都要会;别人不会的,我也要会。认定了“即使是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这个钟也要撞响”。就连体重不如别人,我也发了好几次狠,强迫自己每顿饭多吃一碗。拿我的家乡话来说,我是“吃屎都要吃尖”。    
    我酷爱读书。小学三年级我开始读长篇小说。读的第一本长篇小说是《草原烽火》,每逢寒、暑假,母亲总会抱好多书回来让我读完。而我每次都贪婪地读。喜欢的书便爱不释手,时常读到天亮。    
    由于我在入学以前就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