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43-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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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3-面子- 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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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用尺寸之类的物理概念来衡量,而必须用诸如角色和关系的概念来加以理解(Orum;1979),它可以说是各个位置之间所存在之客观关系的一个网络,或一个构型(Bourdieu;1977)。    
    Bourdieu(1986)将人们在场域里面所要争取的资源分为四种:经济的、社会的、文化的和象征的。场域之所以存在,是因为行动者意图获取某种特定的资源,必须承认场域内各种资源分配的合法性,他意识到的个人或群体在其心理场内所占据的社会位置,也因此而形成一种结构化的体系。在这个结构化的体系中,每一个社会位置的占有者,他们在场域中所拥有的资源、权力和机会都各不相同,他们的位置有上下之分,他们和行动者的关系也有亲疏之别。行动者为了要获取某种资源,这样的意图结构会引导他,让他在场域中做出各种不同的社会实践。    
    在传统社会中,人们在其生活世界中所经历的场域数目较为有限。在工业社会里,由于分工复杂,人们会从其生活世界中分化出各种不同的社会系统(Habermas;1978)。在每一个系统里,人们都必须运用科学家所建构出来的知识的“微世界”,来支撑其社会系统的运作,他们在系统里各自占有不同的位置,因而形成了种类极为繁多的场域。在每一个场域里,都有资源的支配者与被支配者。为了争取重要的资源,有相似习性与知识的行动者往往会聚在同一个场域里,进行争取权力和排斥他人的斗争。    
    在行动者的意识里,场域的疆界并不是固定不变的。随着争斗范围的扩大,行动者的意图结构也会跟着扩大或移转。在同一个社会中,作为社会成员之行动者,虽然各自在其生活世界中的不同场域进行不同性质的社会实践,可是,由于行动者的意图结构可以扩张和移转,不同行动者的意图结构也可能彼此重复,而形成他们之间的集体意识(Durkheim;1912/1965);各个场域内的权力结构或组织方式,也会彼此勾串,互相搭挂,造成社会中场域的同质性和同源性。    
    严格说来,由于社会分工和社会分化的结果,现代社会中的每一个场域,都会有自身的行动逻辑。然而,由于某种场域中的行动者掌握有较为丰富的资源,他们的权力运作可能造成其他场域的屈服,也可能迫使其他场域调整其运作逻辑,使其变得跟权力中枢的运作逻辑大同小异。


第三部分第24节 关系与面子的权力游戏

    三、关系与面子的权力游戏    
    以Bourdieu(1977)所说的场域,和许光的“心理社会图”互相比较,我们不仅可以看到东西文化的对比,而且可以了解华人脸面观的特色。整体而言,Bourdieu(1977)对于“场域”所作的描述可以说是西方个人主义文化的一种产品,它企图描绘在现代的“赛场”之上,为了争取个人的利益,作为“格斗者”的个人,如何和别人发生斗争。在东亚社会快速现代化的过程中,华人也建构出许多类似的“赛场”,他们也必须在“赛场”上跟“他者”互相斗争。然而,在儒家文化传统的影响之下,华人在跟他者斗争的时候,往往不是以个人的力量和对方争斗,而是群体和群体间,是有“关系”的群体互相在争斗。结果是“橘逾淮而为枳”,西方人在竞技场上的争斗,到了华人社会,往往演变成为关系与面子的“权力游戏”。    
    Bourdieu(1977)认为,我们可以将一个场域比拟为一场游戏,然而,场域和游戏又有某些不同:游戏通常有明确的规则,但场域的规则却往往不甚清楚。人们之所以在场域中参与游戏的基础,既不是彼此之间的契约,也不是他们的基础共识,而是他们的互相算计,可以作为大家彼此竞争的基础。这种说法颇像中国人所说的“人在江湖”。用“心理社会图”的概念来说,涉入面子事件的人与行动者之间的关系并不纯然是“工具性关系”,也可能包含有许多“混合性关系”,在场域中并没有明确的交易标准。在这种场合,行动者往往不能纯然用理性的思维,而必须懂得“拿捏分寸”,做出对自己最有利的决策。


第三部分第25节 面子的性质

    四、面子的性质    
    了解东亚社会现代化的特色之后,我们便可以在这个基础之上,讨论现代华人社会中跟脸面有关的许多概念,以及它们跟沟通行动之间的关联。大体而言,流传于现代华人社会中跟面子有关的词语,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用来描述脸面的性质,一类涉及人与人之间的社会互动。本文将先描述面子的性质,再进一步说明面子的互动。    
    (一)名与实    
    前文说过,面子是个人在某一情境中所觉察到的“情境自我”或自我形象。在社会互动的情境里,每一个社会互动的参与者在其心理社会图或心理场域中,都会知觉到其他参与者的面子。然而,在儒家文化传统影响之下,面子却有其特殊的意义。在西方个人主义的文化里,面子主要是指个人生物性的脸面,这样的脸面应当是可以跨越各种不同的情境而有其一致性的。东亚社会则不然。本文第一节提到:在中国北方所使用的语言(普通话)中,有脸和面子的区分。成中英(1986)指出:在华人社会中,“脸”的基本内容就是儒家所讲的五伦;“面”则比“脸”多样化,每个人都只有一张“脸”,一个人在不同的场合及位置上,却可以有许多个“面”。“脸”与“面”的关系,正如儒家所讲的“实”和“名”,从一个“实”,可以衍生出许多个“名”。    
    儒家的文化理想是“大德必得其禄,大德必得其位”,主张有德性的人应当占有较高的社会地位。在传统的儒家社会里,他的说法或许是正确的。然而,在东亚社会快速转变成为工商业社会之后,各种新生的社会系统都有自己运作的逻辑,金钱和权力则是大多数社会系统运作的主要媒介。在这种新的社会脉络里,“名”固然可以说是个人在某一社会场域里所占的位置,“实”却不一定是他因为实践“五伦”而拥有的“脸”,而很可能变成他掌控各种不同资源的权力。    
    (二)创面子和新面子    
    前文提到,Bourdieu(1986)将人们在现代场域里所要争取的资源分为四大类:经济的、社会的、文化的、象征的;Foa和Foa(1976)则是从社会心理学的角度,将人们可以拿来作为社会交换的资源分做六类:金钱、爱情、地位、信息、服务、物品。不论我们采用哪一种分类体系,在社会互动的情境里,个人掌控的资源愈多,他的“面子”愈大,他的社会影响力也愈大。    
    前文说过,东亚社会现代化的重要内涵之一,是人们会从其生活世界中分化出各种不同的社会系统,运用各种现代知识体系,在其中从事生产工作。因此,在现代华人社会里,个人往往要随其所属社会情境的转换,努力争取可能的资源,来创造自己的“面子”。当他占有某种新的社会地位,掌控某种社会普遍认可的社会资源,他就有了“新面子”。譬如:完成学位、经商致富、出任新职,任何一种社会公认的成就,都可以为个人创造出新的面子。从这个角度来看,华人的“多重面子”是动态的,而且有许多种变化的可能性。这就是华人所说的“士别三日,刮目相看”。     
    (三)多重面子    
    由于儒家“庶人伦理”强调“尊尊法则”,占有较高社会地位的人应当掌握有较大的决策权力。华人所谓“面子”的大小,通常是由个人在一特定场域中所占的位置及其所掌握的权力所决定的。在某一特定的生活场域里,个人所占的社会地位,有一大部分是由他和互动对象之间的关系所决定。而在个人生活世界的不同场域里,决定其社会地位尊卑的因素又有明显的不同:在亲密社会里,它是伦理关系;在运作社会里,它是金钱与权力。因此,对于华人而言,一个人通常并不只有一张“面子”,而是可以有“多重面子”,这种多重面子的大小,也会随着社会互动脉络的不同而发生变化。    
    当然,一个人到底有几张“面子”,是有相当大的个别差异的。有些人的生活很简单,是“朝九晚五”的上班族,在工作场所里做的是例行性的工作,他的“多重面子”其实数量相当有限。相反的,有些政治人物或工商界人士,在生活里会经常更换他的社会互动情境,在每一个情境里,他和别人之间的关系不同,他所要追求的目的不同,他所要展现出来的面子也会有所不同。对于这种人而言,他的“多重面子”不仅在数量上繁多,其性质也可能有相当大的变化。    
    (四)实面子和虚面子    
    由于面子是可以创造出来的,个人可以借由“创面子”而获得“新面子”;这样创造出来的面子也有“虚/实”之别。从资源理论的角度来看,当个人充分掌握运用某种资源的权力时,他的面子可以说是实的;相反的,如果个人并未真正掌握住运用某种资源的权力,而借由各种人际沟通的手段,刻意在他人心目中塑造出那样的形象,他的面子便可以说是虚的。在现代社会里,由于各种社会互动场域的变化极为快速,当个人想要在某一特定的场域里获取某种可能的目标,他往往会用各种不同的方法,譬如:穿着打扮、住宅轿车、名牌头衔、办公室布置等等,刻意塑造出某种“权力形象”。这样塑造出来的“权力形象”,也可以说是某一场域中的“面子”。    
    由于在现代社会里,一个人可能有“多重面子”,这些面子又可能有实有虚,尤其是现代媒体的渲染功能,可以把某个人的知名度炒得很高,让一个人“浪得虚名”,可是他又可以用这样的虚名来换取实际的权力;因此,面子的“虚/实”往往只是一种相对性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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