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商之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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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商之魂- 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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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不背信弃义靠坑蒙拐骗赚昧心钱
  ——可以将如何赚钱放在日常所有事务之首,但该散则行善,掷金买乐时也决不吝啬,决不做守财奴
  除此之外,做生意时还应注意以下几点:
  ——先调货后收款的生意不能做或少做。应该是一手交钱,一手提货,钱货两清
  ——预付货的生意不能做或少做。但可与其签订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有货调时方付款
  ——三、四手货的生意不能做或少做。应采用第一、二手货,有一定价值才能做
  ——“隔山买牛”生意不能做。应该是见货买货,当面看清,调多少货付多少款
  ——手续不完备的生意不能做
  ——有社会“经纪人”从事渔利的生意不能做
  ——借钱让别人经营,盈利双方分成的生意不能做。这样做,别人保险,自己冒险
  ——不了解市场行情的生意不能做或少做。掌握市场行情,根据需求进货,如无市场把握,可做少量进货试销
  ——不懂、不熟悉的生意不能做。不掌握商品产地,不熟悉规格、价格、不懂用途,不会辨别商品真伪的生意不要做
  ——“曲线”结算货款的生意不能做或少做。


重合作轻利润之义(1)


  在乔致庸一生的经商生涯中,非常看重“合作”二字。无论是与竞争对手合作,还是与商业同行或者政府官员的合作,他都信守一条准则——先义后利,重合作而轻利润。
  当他意外得到一张《大清皇舆一览图》后,萌生了冒着生命危险、南下疏通茶路、解救茶农的念头。但由于财力所限,自己不能独立完成这项工作。这时候,乔致庸首先想到了合作。这种合作,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并不是非常“平等”的合作,因为合作的前提是:做完生意后,如果合作方愿意要银子,乔致庸就连本带利还给他们;如果合作方愿意要茶叶,乔致庸就将银子作价给他们茶叶;万一生意失败,则将乔家的全部生意抵押给合作方。这种“只赚不赔”的合作方式,当然有人愿意投资了。
  乔致庸历尽艰险,终于贩回茶叶,并且北上恰克图,将茶叶卖给俄罗斯商人,结果众人分利,皆大欢喜。经过这次合作,乔致庸不仅赚取了大量银子,更重要的是给商业同行留下“义大于利”的良好形象。
  乔致庸决心进入票号业的时候,曾经对广晋源大掌柜成青崖说过这样的话:“……广晋源首创票号业,第一次让商人们利用自己的信用而不是现银,使走遍天下做生意成了一种可能……如果把这件事办大办强,让更多的商家进入票号业,在全天下由众多的票商织成一个广大无边的信用之网,让大中小商家皆能以这个网为依托,凭信用做生意,就能实现晋商前辈一直梦寐以求的货通天下的理想,做成天下从来没有过的大生意……”
  乔致庸一心进入票号业,看中的并不是其中的利润,而是希望振兴大清朝的商业。但要想真正做到汇通天下,一己之力显然不够,因此他反对广晋源一家画地为牢,希望天下的生意由天下的商人一起来做,这其中也包括那些资金比较少的商人。
  正因为乔致庸具有“轻利润,重合作”的经营思想,又为商界树立了诚信的榜样,因此每次做那些心有余而力不足的生意时,总会找到合适的合作伙伴,从未陷入过单枪匹马、孤军作战的困境,而是创造了一次又一次的惊人业绩。
  见利忘义者是成不了企业家的,一个真正的企业家必须是利物、利他、利人的,把消费者的利益放在首位,这样的企业家才是一个名副其实的企业家。当义与利发生矛盾时,义先于利;既要反对重义轻利,也要反对利先于义。这是对义利关系的正确处理。健康完整的经济人格是“义利并重”,讲究“义利合一”。《周易》就强调“义利的合一”,即按照阴阳互补的原理,使“利”和“义”这两个对立的东西和谐统一起来。
  见利忘义是小智慧,这样的商人永远是一个小商人,因为他失去了义;舍利取义是大智慧,这样的商人有大气,因为他得到了义,即得到了人心。得人心者得天下。
  蔡继有是香港新华集团董事会主席,是香港有名的海产大王。蔡氏家族主要经营出口急冻海产、冰厂,此外还有粮油、地产、贸易等业务。新华集团20世纪80年代后成为大型跨国企业,蔡氏家族资产估值已超过30亿港元。奠定集团贸易坚实基础的是与日本人的海产生意,蔡继有为建立与生意伙伴的友情,牺牲了不少利益。
  蔡继有原籍广东中山县,1929年生。蔡氏的祖先世代务农,家里一直比较穷。
  从1950年开始,21岁的蔡继有做起了海产生意。他先向乡亲们赊购海产品,运到澳门出售之后再结账,从中赚取差价。
  1954年蔡继有到澳门做生意,次年他的妻儿获准到澳门与他团聚。一家人从澳门贩些鱼类、海产到香港去卖。1957年他在香港西环的贝介栏市场开了“华记栏”,做起了渔栏的批发生意。到了60年代,他的生意做得不错,但还只是小富而已。
  蔡继有真正大富起来,是在和日本人做海产生意之后。从他的经商之道来看,也是靠诚心赢得贵人支持的。
  1965年,蔡氏在田湾租用一个4000多英尺的加工场,把贝壳类的海产急冻,再售给贸易商运销日本。两年后,为了扩大经营,蔡氏购入“华记冻房”,建立起海产急冻业的“桥头堡”。
  为了避免中间商从中渔利,蔡继有决定自己直接和日本人做生意。但蔡继有没和日本人打过交道,能否成功也没有底。他是那种敢想敢干的人,打定主意后他拿了一袋冻虾样品,径直来到日本一家株式会社驻香港办事处,拜会办事处负责人。日本这家公司知道蔡继有的来意后,并没有立即表态。
  蔡继有耐心地解释为何要不经过中介商而直接与日本人做生意,日本人也知道其中的道理,因为这对双方都有利。但老练的日本商人立即问道:“你能给我们什么优惠条件?”
  “如果贵公司有意合作的话,我们可以先收八折货价,等你们收到我们发出的货,验收满意后,再交余款。”
  在当时,只付80%的货款是很优惠了,而且剩下20%蔡继有让对方感到满意后再付,更是心诚之表现。日本商人很高兴地握着蔡继有的手说:“你的条件确实比一般人优惠,看得出来,你是诚心诚意要和我们做生意。既然对我们双方都有好处,我们决定和你做生意!”
  在生意上,蔡继有常常考虑对方的利益,日本这家株式会社的人对蔡继有非常信任,日本人觉得蔡继有讲信誉、重友情,就与他做生意。他们之间的生意越做越大。这样,蔡继有成功地打开了直接运销海产品到日本的渠道,生意越做越红火。蔡氏家族的生意上了正轨,此后才真正大富起来。
  一个巴掌拍不响,万人鼓掌声震天。生活中是这样,商场中也是这样。当今,商界战场上硝烟四起,竞争异常激烈,想在这场你死我活的竞争中获胜,仅仅依靠自己的力量,恐怕谁都没有这个能力,即使有,亦难成大气候。所以在经商时,聪明的人会选择合作者。所谓合作者,就是你们既要能“合”,同时更要能“作”。也就是说,你和你的合伙人或者说合作者之间一定要精诚团结,彼此之间不能各存异心,各人打各人的小算盘;而在另一方面,合作双方要有实际的办事能力,能够克服在创业过程中所遇到的各种困难,假如办事情只是落在了你一个人身上,而且他还要从中作梗,那么你与别人的合作就没有多大的意义了,还不如你一个人独立创业。
  人与人之间的合作是一门大学问,它比婚姻更复杂,婚姻还可以凑合,但事业却千万凑合不得。好的合作是成功的起点,是成功的基础,不好的合作则会两败俱伤。


重合作轻利润之义(2)


  那么,具体到实际的创业过程中,到底应该选择怎样的合作者,或者说,选择合作者的原则有哪些呢?
  ——合作者要重诺守信
  孔老夫子早在两千多年以前就说过:“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这意思是说,如果一个人不守信,不计信用,是根本不可以的。
  在合作的事业中,重承诺,守信用,是对合作者最起码的道德要求,也是最为基本的要求。如果你的合作者连这一点最起码的商业道德和做人道德都不讲,那么,你们合作的事业就离失败不远了。所以说,在现代社会里,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信用、信誉是商人价值连城的无形资产。
  为什么这个因素如此重要呢?“堡垒最容易从内部攻破”,合作者了解你们企业的内部所有情况,包括技术秘密、经营网络、人员档案,再加上他作为你的合作者所拥有的权利,一旦他居心不良、另有所图或者对外不守承诺,你们合作的危机就已经到来了。另一方面,你们在合作的过程中,他是怎样一个人,你总有看清的一天,如果他是一个不守信用、不讲信誉的人,甚至是一个品质有问题的人,你肯定不想和他再合作下去,你们只能通过解除你们之间的合作关系才能达到你的目的。这样,你的资金、人员、关系、精力等等都要遭受不必要的损失,甚至会元气大伤,你要想重新开始都十分困难。
  ——你和合作者之间一定要志同道合
  “道不同,不相为谋”。合作者在一起合作最直接的认同就是志同道合。所谓“志同”是指你们创业的目标、动机以及创业者确定的企业目标、企业规划、人生目标等等许多问题,这些可以是赚钱,可以是出名,也可以是实现你们的人生理想。而所谓的“道合”,就是指实现你们“志”的方法、手段,具体到创业的过程中,就是指你们的经营思路和经营策略。著名的企业家艾柯卡选择人才的首要标准就是一定要志同道合,要让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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