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上海》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上海上海- 第6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就在出门的时候,遇到了一对男女迎面进来,走在前面的方中宇很大声的叫道:“高翔?!”     
  看来这个世界还真小。       
记忆之恋 
上面介绍过了,高翔是我初中时的同桌,也算是铁哥们儿,我一直以为自已不会违反人生的信条:不跟好朋友喜欢同一个男人;不跟哥们儿发生爱情;不介入别人的感情。可我不得不承认,我喜欢上了高翔。     
  我本是一介凡夫俗子,所有人会犯的错误我也会犯,我只是不知道应该如何觉悟。高翔感受得到我们俩之情的友谊起了变化,可谁也没说破,我们俩也许是属于同类型的人,所以都选择了逃避,而且不再联系。没想到今天在这里碰到,实属我意料之外。     
  和高翔在一起的,是他的女朋友,小我们两岁,典型的南方女孩,听说和他在一个公司上班。我们站立着说了会儿话,互相介绍了一下,互留了电话,然后分手。我们都没说什么,就象是普通朋友见面,打个招呼,然后离去。     
  和我们平时的风格还真是很不相符。     
  心情忽然沉闷下来。去了“1931‘S PUB”,喝红酒。我少了言语,头脑里一直在回想当时的情形。     
  升入高中后,便和高翔不在同一所高中,偶尔在放学时公车上会碰到,他比我早上站下车。交谈不多,最多的还是写信,在信中,我们可以什么都谈,谈生活,谈学习,也谈成长中的烦恼。这样一直坚持到大学,他考到南方一所著名大学学设计,我留在东北的一所大学,离家近,因为我恋家。     
  他只能一年回家两次,寒假一次、暑假一次。我们也只能在这两个季节见面。在上大二的那年冬天,寒假很短,他回来以后我们一直也没机会见面。总算约上一次,便和我大学同学的聚会碰到一天。     
  “跟我一起去吧,我们同学都很好相处的。”站在雪地里,我和他商量,此时我已经晚了我的同学聚会。     
  “不太好吧!”他个性内向,不太喜欢和不熟的人接触。“我和他们又不熟。”     
  “去吧。”我拉着他的胳膊,求他。我不想错过和他难得的见面,也不想错过和同学的聚会。两者同样难舍,何不合二为一。     
  在我的苦苦纠缠下,他终于同意和我一同前往。聚会的地点在苏眉家,我的迟到本以惹得大家猜测,见我带着高翔一起出现,更让大家跌破眼镜。一则我从未公开过我和林枫的恋情,大家一直以为我仍然小姑独处;二则是苏眉和宝宝(大学时的好友之一)知道并见过林枫;和这次换了一个人,她们比大家的惊诧程度早出许多。好在大家都不好意思问,大概心中早已测定他是我的男友,便对他热情招待,一天过得也很快乐。     
  晚上散得很晚,宝宝没人送,不顺路的居多,喝多的也不少。我和高翔同路,也不差绕这一个小远儿,便自告奋勇当宝宝的护花使者。送完了宝宝,我们俩个站在路边商量应该如何回家。     
  “打车吧!”刚下完雪,天气很冷。他从南方回来,只穿着一件薄大衣。     
  “还早,走走吧。”他这一句,便改变了整个夜晚,如果我们俩个打车回家,便不会有以后的许多故事。直到现在我们可能还是那种可以聊天,海侃的朋友,但那晚,一切都变经了。     
  我们俩就这样,一前、一后;一左、一右,有一搭没一搭的边聊边走,直到一大块隐藏在雪下面的冰让我结结实实摔了一跤。高翔大笑起来,笑得很夸张,冬天的北方,摔一跤是再正常不过的了,好在是晚上,没人看到,就算是看到了,引人发笑,也没有象他笑成那样的。     
  “还笑,”我恼道,看我笑话如真这么好吗?“拉我起来。”     
  高翔把我从地上拉起来,替我拍身上的雪。     
  “走吧!”再次上路的时候,我才发现,我们的手还拉在一起,没有分开。在这里说点自己的小秘密吧,这种情形在我梦里出现过,还不止一次,我们认识了那么多年,真的是单纯的连一次手都没拉过,碰都没碰过。说实话,不敢。高翔在我心里跟偶像一样,是得供着的,又象是易碎品,只可远观。     
  当时,我在想,是不是我拉着他的手不松开。这让我心里很矛盾,生怕被他看不起,虽然他当做没事一样,没有说话,也没挣脱。     
  我低着头,我的脸一定很红,我不敢看他。不过在下面,轻轻打开我的手,但我的手仍在他的手里,被他紧紧握着。     
  高翔的手不同于林枫,没有粗糙的感觉,手指纤细,修长,和他牵手的那种微妙的感觉,直到今天我仍不能清晰的写在纸上。没有电流通过般的触动;没有血液上涌,心跳加速,仿佛这在我们之间是再平常不过的事情。只有温暖,从他的手指传到我的手指,再从我的手指,传入他的手指。     
  我猜想不到他的心情,他的心海太深,我看不透。也许我们俩个在那时都很矛盾,可是谁也不说,也没放开手,就这样,在一月的东北的冬天的夜晚,走了两个小时,绕着小学,走了一圈一圈又一圈。     
  我和高翔的浪漫夜晚只此一次,被我埋在心头许多年,不敢拿出来与别人共享。怕别人笑我,只是牵手,就能让我如此不能忘怀。     
  忽然发现,原来自己也很感性。     
往事不再提 
1931‘S PUB的音乐还在耳边,手里捧着的红酒还不曾下咽。只是其他的三个人都在看着我,看我神游太虚。     
  “小夏,你没事吧。”苏眉摸了摸我的头,“不烧啊?”     
  在他们面前我失态了,我坠入回忆之中而不自知。好在他们都是朋友,不会计较这些。晚上回到家,苏眉过来与我同住,久未见面,女人之间会有许多知心话要说。     
  “你刚才在想谁?林枫还是高翔?”苏眉太了解我了,什么都逃不过她的眼睛。     
  我打开窗帘,让外面的路灯的灯光泄了进来。“没什么,只是想起了好多的过往。”我们挤在一张床上,今夜注定要无眠。     
  “林枫出事了,你知道了吧?”苏眉用试探的语气和我说。     
  我麻木,我摇头。     
  “被人打伤了,住院了。”苏眉接着说下去,“前几天看见于强和小慧,听他们说的。好久以前的事情了。可能是你刚走那几天发生的吧,不太清楚。”     
  我临走的时候告诉于强,除非林枫死了,其他的事情一概不要和我说。看来,他还没死。我苦笑,泪,不挣气地流了下来。     
  “干嘛为他哭?”苏眉递过来纸巾,让我擦眼泪。不用说,也知道是怎么回事。     
  现在的我,只希望林枫可以重新开始他自己的生活。我相信他本质上不是个坏人,只是穷怕了。没有钱,等于没有了一切。毕业后本来可以分配的工作一直没有信,等到别人都安排完了才知道,想进到一个镇政府当一个小小的公务员,需要五万块。     
  一分钱难倒英雄汉,何况是五万。在很多人眼中,五万块也许只是个小数字,可在我们之间,却是遥不可及的。林枫家在农村,送他上学已属不易,每年靠土地吃饭的一家人,收入不过几千块。我一直以为我说服了他,让他可以向我一样,可以靠打工来实现自己的价值,不用铁饭碗就可以来解决温饱。     
  钱,够用就好。这是我的观点。我不需要大富在贵,也不想因他身负一官半职而感到骄傲,我只想和他过平平淡淡的生活,爱我,才是我所期盼的。可是我错了。除了铁饭碗,别的碗他根本拿不动,就算是拿上了,心里依然在想着那个铁饭碗,因为如果有了钱,那个位置就是属于他的,时间只是早晚的问题。     
  钱是个好东西,能让人过上幸福生活,能满足人的一切欲望,它可以呼风唤雨,可以翻天覆地。谁说感情无价?只是未达到你所想的底限罢了。老女人用钱换取了肉欲,林枫为钱出卖了我们七年的感情。     
  如果用五万块来计算,我们七年当中,每天的感情不过十九块五,在上海的来福士,不够吃一客快餐。反过来算,我们存五万元,在两个人都有工作而且收入稳定,物价不上扬的话,除去生活费用,日常花销,每月存五百元,要存八年零四个月,这期间还不能有孩子,这个预算还不在内。八年到了,青春也过去了。     
  这就是为什么我输给了钱。     
  我对林枫的恨已经在减少,我恨他是因为他毁了我对他的爱情。可现在,我可怜他,也是为了爱情。我想只当我把爱施舍给了一个情感穷困的人,对于和他的这段感情,我问心无愧,权当是上辈子欠下他的情债,让我这一世来还。     
  自欺欺人也是治疗伤痛的好办法。起码会让你感觉到好过一点。     
爱情是个怪东西 
又是周末,路晓到我这里来混。来我这里的好处是省钱,以前的周末她都会逛街,可是逛街就要花钱,一个月下来,几千元的工资被用光光,成了名负其实的“月光一族”。     
  苏眉被人表白了,对方是小朴。     
  我们三个女人围在一起喝茶,吃零食。茶是前几天去豫园时买的,云南普尔中的女儿环,买的时候只感觉这个名字不错,合我心意,没想到味道比名字还好,而且还有清脂作用,不用担心零食吃多了发胖。     
  “行了,别吃了,快帮我想想办法。”苏眉抢下我手里的零食。     
  “小朴人不是挺好的嘛!你就从了算了。”我不和她抢,改拿别的吃。     
  苏眉白了我一眼,“你又不是不知道我的品味,那种公子哥儿不适合我。路晓,你也帮着想办法啊。”她们俩个还挺自来熟。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