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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消失的年代》代序
文/那多
1999年的时候我开始在网络上看小说,辗转在各个BBS间,阅读不知名的作者每天上传的一篇篇文字。他们的想象力肆意地发挥着,这样的小说被称为玄幻文学。
这些年来,写作者的思路越来越天马行空,题材和元素日趋多样化,旧有的分类,已经远远不能满足,所以新的通俗小说种类不断地被创造出来。今天,已经没有什么“玄幻小说BBS”了,我看了一下著名的起点中文网的分类:玄幻、游戏、异世大陆、古典仙侠、架空历史、西方魔法、转世重生……难以分类的小说时常出现,一段时间之后,新的类别也随之产生。
我用三个多小时看完了吕晶的新作《消失的年代》,发现这又是一部难以分类的小说。
在网络小说中,难以分类几乎就意味着有新的元素,而新的元素往往会带来成功。尽管在网下的评判标准不像网络上这么单调,但新元素依然是吸牢眼球的利器。
吕晶自己说,这部小说里有科幻、历史、冒险、人文、灵异、爱情、悬念七种元素,所以他本人也不知道写出的这十多万字该算是什么小说。
我会把它归入“幻想小说”,这是个我自己发明的万用帽子。不过归类显然不重要,拧进了七股线的新绳子能不能把读者套住才是最重要的。
其实这七种元素,任何一种运用好,都足以让一部小说成功,如今在吕晶的笔下“你方唱罢我登场”,让我想起飞快转动的万花筒,眼花缭乱,五彩纷呈。
有趣的创意在小说里接二连三,并不是用“冒险”或“灵异”几个字就能概括的,卡片系统让我想起多年前看过的电影《勇敢者的游戏》,每走一步棋都会有不可测的危险发生,而在吕晶搭建的地下迷宫里,每一张卡片都会带来新的希望。
我注意到在这场声势浩大的爱情轮回背后还有一些留白,并不是所有的伏笔在最后都有了交待,或许作者如同好莱坞大片的导演一样,留好接口以待续集。如果真有那一天,我会很高兴地看到另一场大片再度上演。
那多,当红青年作家,著有《那多三国事件簿》、《当摩羯遇见处女》、《凶心人》、《坏种子》、《幽灵旗》等。
时光是一本流水帐
序言《消失的年代》自序1
我是个写小说的。确切地说,我是个写爱情小说的。
在许多场合,我都习惯这样介绍自己。
今年二月底,我坐1325次列车回重庆上学,对铺是一个西南政法大学的兄弟,他是刑侦系的,一路上讲了许多悬疑离奇的故事给我听。
听完了那些故事,我当即头脑发热信誓旦旦地表示,回到重庆以后,要写一部连自己都不敢看的小说。因此,我对《消失的年代》最初的构想和期望,是一部恐怖小说。
让一个写惯了爱情小说的人去写恐怖小说,这本身就是一件比恐怖小说更恐怖的事情。
三月和四月,我以日均千字的缓慢速度,断断续续写了前六万字,但此时,《消失的年代》在我心中的定位,已经发生了很大的改变。
它不再是一个恐怖小说,或者说,我并没有坚持自己的初衷,把这个小说往恐怖的角度去写。扬长避短,总是要比“扬短避长”来得明智一些。我总是自嘲地解释,受爱情小说毒害太深,就算真要写恐怖小说,写着写着,也变成“人鬼情未了”了。
恐怖不恐怖并不是什么问题,好看与否才是关键。这个道理,地球人都知道。
五一节给自己放了假,去了贵阳的黄果树。旅游真的是激发灵感的一帖良方,正好回来后又接到了不少杂志的约稿,于是五月和六月都在写短篇,源源不断,乐此不疲,顺便赚点碎银子改善生活。
那段时间,长篇的创作遭遇瓶颈,在许多逻辑问题上都难以理顺。直到流火七月,我躲在家中的空调房里,面对这写了一半的故事,依旧不知道该把它往哪个方向导引。
整个七月过得浑浑噩噩,要是不算那些短篇,三十一天才写了四千五百字,这确实有点说不过去。别的不说,我甚至感觉自己对不起电表上每晚飞增的数字。
然而如你所知,要是一篇小说连方向感都没有的话,就别提什么好看不好看了,我不想勉强自己去写些勉强的文字,于是和女友到千岛湖去散心。八月中旬我们回来,台风刚过,天气格外凉爽。回来的车上,与一家报社的记者偶遇,他随便问了几个无关痛痒的问题,我则轻描淡写地答着。但是临分别时,他的一个问题令我陷入沉思。
“你为什么会选择写长篇?你创作时最大的动力是什么?”
记得八月初,到浙江电台做节目时,那个漂亮的主持人也问过同样的问题。由于考虑到是现场直播,我回答得特人模狗样,大致是说现实的学习与生活中压力太大,需要发泄,每个人都有不同的方式,而写长篇正是比较适合我的一种发泄手段云云。
这话乍一听蛮有道理,但是仔细想想,其实我什么都没说。
人毕竟不能在同一个问题上扯淡。所以这一次,当那个记者就同样的问题问我的时候,我决定对他说说实话。这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反正我本来就是个俗人。
我为什么会选择写长篇,是因为我想让越来越多的人都能看到我用心写出来的故事。我曾不止一次地预见,当读者看到故事最后悬念被层层揭开,他们脸上一定会流露出难以置信的表情。这样的想象令我无比兴奋,这也就是我创作时最大的动力。
我所在乎的,是我的文字能够被更多的读者所看到,所接受,所喜欢。
这是一个递进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每前进一步,哪怕是一小步,我都会感到快乐。
巧的是,几天后的《都市快报》上,刊登了一位前辈的文字,大抵是说如今人人都写博客这一现象的。里面有一段文字,读后深有同感。
“博客基本上行使的就是日记的作用。其实写日记,完全可以先写下来以后再贴,可是不。没有读者,我不习惯!我们已经不习惯写没有读者的字了。只有一个人看的日记,写来干嘛?能用来换稿费的,无谓浪费在口舌之间,换不了稿费的,至少也换个点击率吧……”
坦白地说,这几句话,说出了我内心最真实的想法。
不想要读者的作者不是好作者。我觉得这句话和拿破仑的那句名言一样,都是真理。
序言《消失的年代》自序2
但是没有作品就没有读者,这个道理也很浅显易懂,正如在旱泥地里无法养鱼一样。
于是在八月底,在暑假就要结束的时候,我重新开始整理前半篇文字。
很早以前我就说过,要我修改自己的文字,倒不如让我重新写一篇。直到现在我依然这样认为,给自己的作品动手术是件很痛苦的事。套用当前新闻里常能听到的官腔来大致描述一下:我耗费了整整一周的时间,对整体结构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同时纠正了好几处历史上的遗留问题,并且为未来的可持续发展拓宽了思路。
那几天之于《消失的年代》,就好比遵义会议之于中国共产党。
由于改革得力,长篇进展得很快,一切都照着计划进行,仿佛回到了计划经济时代。整个九月都在写作,除了在中秋节前后陪一个远道而来的朋友玩了几天,其余时间除了吃饭睡觉,几乎都是在电脑前度过的。由于不会抽烟,所以咖啡就成了夜间提神的必备品,最多时曾经一晚五杯。印象中,我还从没有如此发奋过。发奋到近乎拼命。
九月底,临近收尾的时候,一位编辑在电话里问:“听说你的长篇快完成了,这次写的是什么题材啊?”我哑了半晌,竟没法回答如此简单的一个问题。说了恐怕也没人信,写了那么久,我居然不知道我的小说应被归入哪种类别。
言情小说?玄幻小说?武侠小说?古典小说?看起来似乎都有点涉及,但却都不是。
这样的苦恼始终包围着我,睡觉也不太塌实,总觉得心里有个结无法解开。
如果我的话令你感到困惑而不能理解,那么我不妨给你打个很烂的比方。假设你和你的女友苦苦相恋八年,终于决定步入婚姻的殿堂,在教堂里交换戒指的那一刻,你却忽然想起你还不知道她叫什么名字,这时的你,会有一种怎样的感觉?
你一定会不屑地撇撇嘴,胡扯,这怎么可能!
但是无论你是否相信,当时的我,不啻是在面对如此尴尬的场面。
在国庆长假里我终于完成了长篇的最后一个段落,在博客上,我如释重负地写下了这几个字:“科幻、历史、冒险、人文、灵异、爱情、悬念。这七样东西,在这部长篇小说中都能看到……我已经不再满足于打造一部纯粹的青春小说了。”
我总是爱记些流水帐式的文字,来试图说明我一段时间内的生活状况和处世态度,顺便让关心我的朋友们知道,这部长篇是在怎样一个背景下诞生的。虽然对于这部作品来说,这并没有多大的意义,因为只要是用心写就的文字,无论如何,都应当得到尊重。
从二月底的初步设想,到十月初的长篇稿成,前后历时七月有余。总的来说,这部长篇所展现出来的结构与情节让我感到满意,里面所建构的逻辑体系与悬念设置也足以令人充满期待。如果让我再写一次,我未必能写出这样环环相扣的故事来。
为了火车上的一句戏言,而完成了一部十几万字的长篇,这无疑是一件疯狂的事。窃以为,就单纯的创作而言,除了良知和技巧,重要的不外乎两点,一是冲动,二是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