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林的阿里不哥进一步加紧了夺权活动:他一面派出数路使者,通知诸王大臣会丧和林,并举行库里台选汗大会;一面派亲信脱里赤等到燕京一带征兵征粮,企图将忽必烈的领地控制在自己手里。郝经等再次建议忽必烈及时班师,说:该进则进,该退则退,凡事应该以祖宗为念,以社稷为念,以天下苍生为念。奋发乾刚,断然班师,亟定大计,消祸于未然。如此则大宝有归,社稷安矣!当时忽必烈有10万大军屯兵鄂州城下,三面都有宋军,想做到全师而归,是相当困难的,为此,郝经为蒙军制定了周密的撤军计划。忽必烈采纳了郝经的建议,准备撤军北归。但为了迷惑敌人,却采取了声东击西的战术:他声称要发兵直趋南宋首都临安。贾似道大惧,立即派使者宋京求和。宋答应将长江以北划归蒙古,向蒙古称臣,每年纳贡20万两匹银绢。忽必烈立即把东路军兵权交给霸都鲁、兀良合台,令其率军撤回江北,自己则轻装简从,带着刘秉忠、姚枢、郝经、廉希宪、阿合马、董文忠兄弟日夜兼程,奔回北方。在北归途中,他进一步了解到阿里不哥企图夺权的迹象,立即遣急使到鄂州,命令霸都鲁、兀良合台立即撤围北归。同时采纳廉希宪的建议,派廉希宪去游说东道诸王领袖塔察儿等人。
开平称汗忽必烈北归燕京后,并没有像原来郝经建议的那样前往和林会丧、参加和林的选汗大会,而是立即解散了阿里不哥的亲信脱里赤所召集的军队。支持忽必烈的耶律铸和木哥亲王也逃离和林,来到开平,投奔忽必烈。元世祖中统元年(1260)三月一日,忽必烈率蒙古劲旅抵达开平。西道诸王合丹,东道诸王塔察儿等前来会合,忽必烈召开库里台大会。出席会议的有以木哥亲王为首的诸弟,以塔察儿、也松哥为首的东道诸王,以阿必失哈、合丹、合必赤、蒙哥都为首的西道诸王共40余人,还有以霸都鲁、兀良合台、失吉忽秃忽为首的蒙古大将,以按陈为首的几位驸马,以及刘秉忠、姚枢、郝经、王文统、廉希宪等各族谋臣,史天泽、张柔、张弘范、李璮等汉军7大万户,以及吐蕃和大理的代表等。会议共进行了24天,诸王贵族一致同意拥立忽必烈为蒙古汗国大汗,并举行了隆重的即位仪式。
建国定制郝经、王文统、刘秉忠、王鹗等成为忽必烈夺权及政权建设的主要设计者。王鹗起草了即位诏书,宣布“祖述变通,正在今日”,表示要实行一条与蒙古族祖先不同的治国路线。忽必烈一上台就依照汉族封建王朝的传统,“以即位诏天下”,不再自称“大汗”,而改称皇帝。其即位诏书开宗明义,表示要“建极体元,与民更始”。几个月后,又建元中统,改变了蒙古国不建立年号的传统。11年之后,忽必烈又正式建国号为“大元”,下诏说:“诞膺景命,奄四海以宅尊;必有美名,经百王而继统。肇从隆古,匪独我家。”“既成于大业,宜早定于鸿名”,“可建国号曰大元,盖取《易经》乾元之义”。自成吉思汗建国以来,蒙古汗国以族名为国名。忽必烈根据汉族的古文献《易经》,改国号为“大元”,进一步表明他所统治的国家,已经不再是蒙族一个民族的国家,而是中华民族多民族的统一国家了。
元朝的政治制度在元世祖忽必烈时基本上确定下来,忽必烈根据汉族谋臣的建议,采用了唐宋以来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并在原来的基础上有所改进和发展。元朝的中央机构有中书省、枢密院、御史台、宣政院等。中书省总理全国行政事务,由太子任中书令,下设右左丞相、平章政事等,下辖吏、户、礼、兵、刑、工六部。这是对金朝尚书省的沿续和改造。元初中书省、尚书省曾一度并存,尚书省专管财赋,不久并入中书省。中统四年(1263),忽必烈沿宋金旧制,设枢密院,负责全国军务。枢密院的设置,标志着元朝军事制度的逐步完善。至元五年(1268),忽必烈为了纠正“任职者多非其材,政事废弛”的现状,根据汉人张雄飞、西夏儒生高智耀的建议,仿效前代,在中央设立御史台,“为天子耳目”,负责“纠察百官善恶”、谏言“政治得失”。
元朝的地方行政机构也是对金制的继承和改造。金朝尚书省臣去地方直接统领军政,称“行尚书省事”。元朝建立后,忽必烈派中书省臣去地方执政,称为行中书省事。以后“行中书省”就变成固定的官府名称,又成为地方行政区划的名称,简称行省或省。行省制度是秦汉以来郡县制的发展,是我国政治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它奠定了明清以来直到今天省区的规模,对于我国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巩固和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元世祖忽必烈建国定制,修建大都(2)
在少数民族地区和边疆地区设有宣抚使司、宣慰使司、安抚使司或宣慰使司都元帅府,下设万户府、千户府等。吐蕃地区由中央的宣政院直接管理,宣政院还掌管全国佛教事务。同时设立了澎湖巡检司,负责管辖澎湖和台湾。吐蕃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但正式成为我国行政区划的一部分,则是从元朝开始。台湾在这时已正式列入中国的版图。
但在北方和东北地区,元朝还承认蒙古诸王的权利,中原各地的贵族食邑也可以照样世袭。蒙古原来的斡耳朵制、怯薛制和投下制在一定程度上被保留下来,只是形式和内容发生了一些变化。郭守敬像这样一来,就出现了诸王、封君和行省并立的局面。这是两种不同的政治制度的并立,它反映了蒙古统治者不得不服从中原地区的社会现实,又反映了他们对蒙古贵族不得不实行妥协。
以农为本在忽必烈刚刚当上皇帝的中统元年(1260),就设立了十路宣抚司,并命令各路宣抚司挑选通晓农事的人当劝农官。第二年又以姚枢为大司农,并在各路设立了劝农司,从中央派出8名通晓农事的官员为八路劝农使,由他们分头去考察各地的农业生产情况。接着又发布了官吏升降的条例,明确规定“户口增”、“田野辟”是考察地方官吏的主要标准。至元七年(1270),在中央正式成立司农司,“专掌农桑水利。仍颁布劝农官及知水利者,巡行郡邑,察其勤惰。所在牧民长官提点农事,岁终第其成否,转申司农司及户部,秩满之日,注于解由,户部照之,以为殿最。又使提刑按察司加体察焉”。忽必烈不仅在中央和各地设立了专门负责农业生产的机构,而且专门派出了督促农业生产的官员,责成各级官吏、各有关部门甚至包括提刑按察司都要过问农业,并把农业生产的好坏作为官吏升降的主要标准。这是一种各级官吏督促农业,全国上下大办农业的政策,这种重农政策对元初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起了一定促进作用。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元朝出现了3本有名的农书,即《农桑辑要》、《农书》和《农桑衣食撮要》。《农桑辑要》是由元朝司农司组织农业专家集体编写的,它是继北魏贾思勰《齐民要术》之后,又一部比较全面地介绍我国北方农业生产技术的专书。其中有20多种作物是《齐民要术》没有记载的,尤其是关于棉花的种植和加工技术,记载得十分具体。它在我国农业发展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由封建政府出面组织编写农书,这在我国历史上还是很少见的。
《农桑辑要》(选自《图说北京史》)
为了达到“田野辟”、“户口增”的目的,忽必烈还颁布了一系列命令,禁止蒙古军队的掠夺、屠杀及其他破坏农业生产的行为,在《元史?世祖本纪》中几乎年年都有关于这类命令的记载。1271年,忽必烈颁布了《户口条画》,对全国户口进行了一次大清查,将诸王贵族、权豪世家非法占为“驱口”的百姓追查出来,让他们编籍为民。在采取以上措施的同时,还对各地灾民实施救济。自忽必烈上台以后,各种救济也是史不绝书。甚至还采取奖励生育的措施,如中统二年(1261)九月,“河南民王四妻靳氏一产三男,命有司量给赡养”。
土地是农业生产的主要生产资料和劳动对象,农民是封建社会的主要劳动力。在生产力水平很低的封建社会里,劳动人手增加了,耕地面积扩大了,农业生产就会不断提高,国家的财政就会得到可靠保证。经过30年的努力,到了至元二十七年(1290),元朝的户口达到13196206户,58834711人。《元史?食货志》在说到户口和垦田面积的迅速增加时说:“此其敦本之明效可睹也已。”又说:“终世祖之世,家给人足。”
重商政策与理财四大臣在历代封建王朝中,惟有元朝既重农又重商,重视商业,信任商人。不仅国家直接派人经营多种官营商业,实行政府专卖,垄断专利,而且蒙古贵族也多与商人相结合从事各种商业活动或进行高利贷剥削。同时,元朝政府还任用各族商人出任中央政府的高官和各级政府的官吏。因此元朝的商业、交通和对外经济文化交流都比较发达。
万岁山(今北海白塔山)
元朝统治者所以重视商业,无非是为了解决“民生”与“国用”的问题,是为了满足统治阶级的需要,解决国家的财政问题。从成吉思汗时起,蒙古贵族为了满足自己的贪欲,在战争过程中主要进行掠夺,在平时则十分重视通商。畏兀儿及西域各国的商人对蒙古贵族的征服战争都曾经做出过很大贡献。到忽必烈掌权时,面对接连不断的战争以及迫切需要恢复的各项事业,财政问题成为新政权能否存在下去的关键。庞大的军费和财政开支只靠农业税收难于维持,因此发展商业、信用商人成为忽必烈解决财政问题的重要手段。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出身汉族的财政官员王文统、出身花剌子模的阿合马、吐蕃人桑哥以及汉族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