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多性伙伴个案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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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多性伙伴个案考察- 第3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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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以后还有吗?    

    

    

    

    

  F13:没有了。    

  方:那你感觉到你的生活受影响了吗?    

  F13:没有。我还是我行我素。    

  方:班主任也没有有影响?    

  F13:班主任只是跟我说过,让我戒烟,改喝酒。就是开玩笑的跟我说你戒烟,改喝酒吧。因为我觉得我是那种只是我自己的生活,我愿意自己去控制,我又不影响别人,我觉得你们都不要来管我。    

  方:那么别的人,有跟你行为接近的吗?    

  F13:我不得不非常自负的说,我太独特了。(笑)没有。就是因为,也许会有,但是那些人不会像我一样,这么直率,这么直白,这么我行我素地说出来。    

  方:那个说你的男生是你同班?    

  F13:是我同班的。    

  方:你讲你的经历,你宿舍里的室友说什么?什么态度?    

  F13:很好奇。她们很好奇。    

  ……    

  方:那么,频繁地更换男朋友,就等于频繁地更换感情,她们有什么异议吗?    

  F13:她们觉得我就是这样的人。    

  方:你给她们的形象……    

  F13:我给她们的形象就是不断地追求新鲜和刺激。不断地追求,没有就不能生活。    

  我们在这里可以看到,同学的注目与议论,F13是清楚地感受到的,她也知道可能带来的危害,这些足以使一些人退怯。包括那两个肯定处于更严格的纪律中的军人,他们的事情败露也注定会引来太多的麻烦,但是,他们也我行我素。这时,我们只能用一个人的自我控制没有建立起来作解释了,而非正式控制在非极端专制主义的社会中,必须通过自我控制才能发挥作用。只有在极端专制主义,如中国的文化大革命时期,非正式控制的威力才会自行发挥。今天,对权力与控制的蔑视是多性伙伴行为者获得自由行为的关键原因。一句话:蔑视消解权力。而按着交换理论的理解,对权力的蔑视还根源于,当事人不需要所掌握的社会资源可以使他不必再同权力进行某些交换。    

  现在让我们回到本章开始处,福柯关于权力与控制无所不在的论述上。当福柯强调每个“狱中人”都无时无刻不担心被监视的时候,他实际上假设非正式的社会控制已经转化为狱中人的自我控制了。权力拥有者通过控制人们的思想来完成控制,权力才能真正无所不在,才能真正以最低的成本大行其盛。    

  从某种意义上讲,福柯实际上将非正式控制和自我控制合而为一了,他假设,非正式控制,甚至正式控制,已然转化为人们的自我控制了。然而,通过我们对多性伙伴行为者的分析,情况似乎并非如此。我们认为,全景敞视监狱仍然是要通过受监视者的自我认知才能起到监视和控制的作用。于是,个人的自由便还有希望。全景敞视监狱是一个公共场所,而私人行为仍然有超越的空间,那每一个小格子里的人,可以自造出一份天地,甚至破墙而出。    

  当然,这一切还都是建立在我们并非处于一个极端专制社会的设想上的。    

  也许,福柯所论述的权力时代,至少从个人性行为的视角上看,正在走向结束?


第六章 尚存的控制:并非针对性的社会交换自贬“嫖娼”经历(1)

  自贬“嫖娼”经历:来自对社会地位受贬损的担心    

  在我的10名受访男性中,明确表述和“小姐”有过性关系的,为7人。    

  M05、M06都是文化人,有过二十多个性伙伴,其中包括一二名“小姐”。访谈中,谈论其它性经历的时候,他们会很自然,而谈到找小姐的经历,都显得有些尴尬。二人都     

    

    

    

说,如果不是因为与研究者是太熟的朋友,事先承诺了对我的研究认真负责,他们不会谈和小姐的事情。“圈子里不乏人知道我有情人,我却从来没有对别人承认找过小姐。”(M05)    

  那么,是什么使他们采取了回避的态度呢?既然按照交换理论所说,人都是理性的,就一定有一个使他们做出这理性选择的因素吧。如果说警察对“嫖娼”者的打击使他们不得不对有可能“出卖”他们的人小心提防,从而维持不被罚处的交换机制的话,对于作为朋友或很疏离的研究者的我,事过很久之后的陈述显然不会对他们有任何伤害。按着交换理论来观察,他们在“交换”什么呢?    

  在后来进一步的追踪访问中,曾经很公开地携带情人出入京城文化圈的M06对此解释说:“找小姐不一样,多少有些丢身份,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    

  M05说:“找情人的事让圈子里的人知道不丢面子呀,因为大家都很开明,甚至会觉得你很浪漫,有‘名士风范’。但是找小姐则完全不同了,毕竟不光彩嘛,让人看轻。”    

  我追问:“既然是性观念很开放和开明的社交圈,为什么会觉得大家会因为你找小姐而看轻你呢?”    

  M05的解释是:“就因为找的是小姐呀!一个找小姐的男人,至少会让人们觉得没有本事吧。有本事就找情人了,怎么还会找小姐呢?”    

  会因为多性伴、婚外性而被看重(“浪漫”、“名士风范”),却会因为找小姐是没“本事”的表现而被看轻,在这里,社会的评价标准,以及自感价值的标准不是性的越轨与否,而是一个男人的“成功”(有本事)与否。如果说M05和M06会因为找小姐而感到社会压力,那么这种压力也不是针对他们的性行为的,而是针对他们可能由此而显示的个人价值的贬损。    

  有意思的是,M05一再强调找的唯一一个小姐在国外旅行的时候,好奇,想体验一下异民族的风情,而且事后便后悔了:“嫖娼只有一次,那是在国外,导游组织的,实在是出于对异国女子的好奇。但感觉极不好,那妓女面无表情,像一个塑料人一样应付着我,心情大受影响,做了一会儿就软了,后来勉强折腾完,一出门就连连感叹:‘还是找情人好!’”    

 而M06则说,第一次找小姐的时候,还幻想那个女孩子会对自己有感情呢,结果很失望地发现不是那么回事。“有过几次去歌厅、找小姐之后,很害怕,回家第一件事就是洗。”    

  在这样一个话语表述的过程中,通过将小姐和情人进行比较,完成了对自我行为的辩解,以及将小姐从可能的情爱对象中剔除的过程,找小姐便不再等同于一般的越轨行为。需要说明的是,M05和M06都是文化界人士,而且自感有一定的品位。“在我们这个圈子里,很多人承认自己有情人,却几乎没有人承认自己找过小姐。”(M05)    

  事实上,在七名找过小姐的受访者中,只有身为公司普遍职员的M03对找小姐的经历津津乐道,并且没有表现出任何对找小姐这一行为的自我贬损。事实上,如果以M05和M06的眼光来看,M03所处的环境和自身条件(不太成功)决定了找小姐注定是他获取多性伙伴的重要手段(48名异性性伙伴中40人为妓女),因此,他也就没有贬损这一行为的空间了。    

  M02(一度是文人,受访时为商人)虽然坦率地承认自己和许多小姐上过床,但他一再强调了所居住城市对找小姐的宽松环境,以及他和小姐上床是不需要付费的:“我们那里大家对男人嫖妓的态度很低调。男人嘛,就是这个样子。有句话说男人不跑皮(就是找情人或者是嫖妓)活着真没劲;女人没情夫,活着不如老母猪。女人对自己男人出去鬼混找小姐可以消极对待,她们的表态是:‘你找可以,就是别让我给抓住,否则那事就大了。’但是多数情况下是忍气吞声,闹了一阵就没事了。与我发生一夜情的有很多是小姐,我和她们上床是不用花钱的,因为她们喜欢我呀,我有才华,又帅。”    

  有趣的是,M02在这里完成了前述两位文人想达到而没有达到的境界:将小姐情人化。在这一过程中,M02和小姐上床的行为便被光彩化了,他也不会觉得是件丢面子的事了,甚至可能是更光彩的事:连“婊子无情”的小姐都喜欢我,可见我的魅力非凡了!由此,他竟然还能够“交换”到对自己魅力的认可。    

  M07、M08、M10均为商人,他们关于找小姐的表述也颇耐人寻味。    

  M10说,第一次找小姐是因为要陪客户:“我原本是不敢找小姐的,怕被公安抓住。但都是客户想要,我觉得不陪着不好,而且都是在外地,找之前当地已有朋友告诉过我们,我们住在那个政府某部门办的宾馆绝对安全,公安不可能去那里查。……这之后我又陆续和四个妓女性交,还有几次接受小姐按摩到射精,没有插入的性交。”虽然他没有对找小姐这一行为进行贬损的有述,但在整个访谈过程中一语带过,表情麻木,不愿意多谈,与谈论情人时快乐与得意的表情形成鲜明对照。


第六章 尚存的控制:并非针对性的社会交换自贬“嫖娼”经历(2)

  事实上,这七个与小姐有过性关系的男性受访者即使在他们给我逐一按时间顺序讲述自己的性对象时,涉及到小姐的时候都险些略了过去。几乎每个人都问我:“找小姐的事还要谈吗?”而即使那些最终没有接受我的访问的男人,在初始通电子信件联系的时候,大多也会问一句:“找小姐也算吗?”虽然,我发布的寻求志愿者的启示里说的很清楚:只要有过一次性交,就算。    

  于是我知道,至少在我的受访者的心目中,小姐是否能够算作“性伙伴”是件很值得怀疑的事情。如果她们连性的对象都不是,那是什么呢?    

  M08的一句话也许一语道破机关:“干小姐能算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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