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64-迷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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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64-迷城- 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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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怪事儿天天有,今天特别多。稿子刚交上去没多久,何颖就急冲冲地从前台跑回来说:“读了读了!刘怡然的稿子被选中了,下午第一批稿子里就有!”我听了甚是诧异,想组委会那帮神仙给断了稿源不是?怎么连我那涂鸦之作都能选上去。不久以后,我确信组委会果然是被断了稿源,因为我的确在喇叭里听到了我的那篇烂文。开始的时候没仔细听,只知道是个女生在读。后来读到一半,坐在我前面的夏衍突然回过头来,一脸兴奋冲着我喊:“刘怡然,你快听!是谁在读你的文章!”    
    我愣了愣,仔细一听,登时傻了眼。“怎么?是……林小朵?”我吞吞吐吐地说。    
    “对呀!”夏衍激动地点头,“哎呀我真笨!林小朵跟我说过,她是大会的读稿员啊!”    
    过了一会儿,马大鹏来找我,说他找了个人,来给我们NORTHEA ST CORNER的成员合张影。这厮虽然平常不怎么干好事,但关键时候还是挺重兄弟感情的。想想我们四个人今后肯定也很少有机会能再聚到一起,就和大鹏一起到附近班级找来友子和阿磊,大家一块儿到南边的塑胶场地找了个安静地方。给我们拍照的同学闭上一只眼说:“准备好了啊要拍了。”然后我听到相机“咔嚓”一响,灯光在我们面前忽闪了一下。画面就这样在一瞬间——定格。    
    你瞧,多简单。都让人来不及说什么。所谓的合影其实就是一个瞬间的过程。合影的原因是大家害怕分别。然而,合影以后真的就不用分别了吗?多愚蠢的问题。    
    就好比你要离开我而我不想让你离开我而你必须离开我于是我就只好让你离开我。你说,除此之外我还有别的选择吗?    
    任何事情的结果其实都是注定的。


第三部分桦树歌(21)

    晚上放学后,在小咖啡馆门口接到林小朵。    
    这一天应该过得很快,以致于我都不知道自己今天都做过什么。有些时候忘记也是一种幸福。忘记了就不会再有烦恼。忘记了就会使自己的眼睛不断地往前看。因此懂得忘记的人一定会生活得很满足。    
    然而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活法。呵呵!没有必要去羡慕他人。    
    回家的路上,我问林小朵:“你不对啊!说,今天为什么把我的那篇稿子选上去?”    
    林小朵呵呵一笑,说:“因为你写的好呗!”    
    “撒谎!”我回头看了她一眼,“明明就是你在偏袒我,有私心!”    
    林小朵不置可否。过了一会儿,撅撅嘴说:“对!就算是我在偏袒你,就算是我有私心。可是我愿意啊。因为我喜欢所以才读。我、是、读、稿、员!”    
    林小朵一字一顿地说完最后一句话。不知为何我在听她说完话后突然走了神儿。身子一歪,差点儿撞到路旁一棵树上。    
    林小朵吓得惊叫了一声,一下搂住我。    
    我哈哈大笑。说:“我这人最经不起别人夸的。你看,你都夸得我找不着北了。快说!哪个是北!”    
    林小朵“噗嗤”一声笑了出来。打着我后背说:“你讨厌啦!”    
    穿过马路,进了千汇小区那条长长的胡同。不知为何,我感觉今天晚上并不像上一次那样紧张。胡同没有任何变化,依然被两旁的建筑映得黑漆漆的,依然被高大的香樟树包围着,依然每隔几十米有一盏昏暗的路灯,可我的心情却比昨天晚上轻松了许多。是什么不同了呢?    
    就像某些人说的,这个时候大概是心理作用在作怪吧。我想。    
    快到家的时候,林小朵突然又问了我个没头没脑的问题:“怡然,你会溜冰吗?”    
    就像突然给人打了自己头一下而在此之前还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给人打了头一下。我发现现在我就处于这样一种境地。    
    “旱冰吗?我们家楼下就有一个旱冰场,我以前常去的。你问这个干嘛?”我好奇地问。    
    林小朵低下头。我猜她是在思索什么。然后,我听见她轻声说出一句:“我,随便问问。”然后就不再说话了。    
    这真令人不解。怎么她总是把话说到一半呢?    
    千汇小区前的路灯散发着昏暗苍白的光,在细密如织的夜色里隐约而轻微的颤动。路边的丁香树开出细小而坚硬的白色花朵。风吹过高大的香樟树的叶子仿佛一位寂寞的诗人在孤独地低声吟唱,沉重的思索与叹息浸润着无边漫长的黑夜。我抬头看了看路边安静的丁香花,突然想起朴树歌里的一句歌词:它们在哪里呀/它们还在开吗/它们早已被风吹散插在了天涯。    
    下车的时候,林小朵的表情似乎有些异常。我站在昨天的那盏路灯下像《非你不可》里柯磊送苏严回家在胡同里分手一样跟她挥手道别。这一刻我再次体会到昨天的那种细微感觉,依旧是那么一瞬间的,依旧让我茫然不知所措。    
    林小朵缓缓往前走了几步。突然回过头来面向我。    
    “怡然!”她激动地看着我。“我想跟你学溜冰!”    
    我在这一刻惊讶地放下手望着她。    
    我不明白林小朵怎么会突然提出这样的请求。但我确信她把这个请求说出来花了很大的勇气。林小朵一动不动地看着我,她的眼神——那种美丽又充满期望的眼神——让我突然有一阵不自主的颤抖。    
    我愣了足足有五秒钟。这个过程看起来短暂其实漫长得像一个世纪。在这个短暂又漫长的过程里我居然一个字都说不出来。就这样我们对视着,我在心里一遍一遍地问自己怎么了我怎么了?    
    五秒钟以后,我强迫自己恢复镇静。    
    “呵呵!”我傻笑着说,“可以啊!只要你愿意就行嘛!”我想了想,“不过,你要先有准备,学溜冰要摔很多次的哦!”    
    “这么说你答应了?”林小朵兴奋地望着我。    
    我点了点头。    
    “耶!”她居然像个孩子一样兴奋得蹦了起来。你瞧,女孩子就是这么容易满足。这真让人没话说。    
    “我明天在体育馆门口等你。八点钟。不见不散!”她说完这句话后调皮地瞪了我一眼,然后一转身,快活到不行地跑掉了。    
    “哎!”我在身后喊:“那你明天不用读稿子了?”    
    “会有人替我读的!”她丢下一句,回过头来看了我一眼:    
    “再见!再见!”


第三部分桦树歌(22)

    (13)    
    从今天早上开始我的眼皮就一直在跳。人家说左眼跳喜右眼跳灾。奇怪的是我的两个眼皮居然在一块儿跳。这就很让人头痛。整个早自习我都在想妈的这到底是喜是灾,难不成还会是悲喜交加?哈哈!可笑。    
    从早饭起学校的大喇叭里就一直在播放运动会的音乐。搞不明白的是从运动会一诞生似乎就一直用这一首音乐,听得人两只耳朵都出血了,难道就不知道换一首?搞体育的果然是四肢发达头脑简单,都没这意识,这么简单的事情他们都想不到。    
    吃过早饭,大个儿依旧率先领着人到楼下站队,争取再次抢到昨天占下的那块观众场地。从昨天开始一班兄弟姐妹就对大个儿格外器重,他走的时候一班人都不约而同地给他唱起了国歌。把一大个儿感动得卧地长嚎不已,声称这次要占不到场地就不回来见江东父老。大家一听这话纷纷举手表态:再给大个儿唱一遍国歌!    
    有志者事竟成。这话早就说过,我们班这次又厚颜无耻地把位置往前偷挪了三米。大个儿也因此更加成为无数少女心目中的崇拜偶像,整天给一群女孩追屁股后面问:“大个儿哥哥怎么你这么厉害啊?”大个儿倒不谦虚,一副牛逼到不行的架势叫嚣:“世上无难事,只要肯登攀。”我靠!    
    场地安排好后,“比目鱼”重新强调了一遍今天的投稿,并无比痛心地举了昨天的例子,说我们班昨天连体育成绩带投稿总共才得了三分,这样的结果是惊人的,是令人担忧的,是与我们这个有着强大集体凝聚力的班级不相匹配的,这样下去别说是“精神文明奖”就连“坚持到底奖”主席台恐怕都不愿发给我们。这个时候下面有人小声嘀咕说老师错了,我们没让主席台发给我们“坚持到底奖”,我们是说回去给自己发个“坚持到底奖”。结果说这话的那人为自己的多嘴负出了惨重代价,“比目鱼”要求他今天写一百篇稿子投上去    
    “比目鱼”走后,何颖又找到我要求给班里写两篇稿子,我一看时间紧迫推搪说昨天那都是意外,我写的稿子根本不行的!何颖强把笔塞到我手中说:“不行也得行,快给我写!”一看这架势我登时泄了气,只好拿起笔东涂西抹了几篇交上去,然后一拍屁股仓皇逃离比赛场地。    
    这个时候,已经接近八点。    
    体育馆在学校以西,应该不算太远,我在路上一边狂奔一边思考着待会儿去了怎么跟林小朵解释,其实现在再跑多快也已经没什么意义,因为我注定还是会迟到,而只要迟到了那就无所谓时间长短,众所周知迟到一分钟跟迟到一个小时的性质是一样的。这就好比两个人同时去抢劫,一个人运气比较好抢了一百万,另一个人运气臭到不行只抢了一块钱,而最终这两个人都被警察抓住了,那对不起,我们不看抢劫数额的多少,按照法律两个人都应该受到一样的处治。你说作为第二个人这样的情况是不是很让人窝火?    
    尽管一路狂奔,到体育馆的时候我还是发现自己已经迟到了十几分钟。我站下来喘了几口气,让自己恢复平静,顺便考虑了一下待会儿跟林小朵见面时要说的台词儿,然后给自己打打气,在心里暗暗祈祷上帝保佑有苦有难的人阿门,就从外场径直走了进去。    
    穿过体育馆高大的玻璃隔墙,我第一眼就看到在体育馆入口处林小朵正坐在一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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