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因为只是一名贡生,所以他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卑微之人,清代的书籍没有正面记载他的一生事迹。
雪芹长到十八岁,按规矩要到指定的地方去当差服役了。雪芹曾被派到一所雍正下令专为“教育”内务府子弟而建立不太久的一所“包衣专校”——咸安宫官学去。
雪芹在内务府做过笔帖式和堂主事。事情自然是他笔帖式的差使当得好,提升为堂主事的。
雪芹在内务府当差都是他十八岁以后的事。然而,他在内务府当差大约最多只到乾隆十三年左右。这也就是他一生为皇家“服官”(做“奴才”)的唯一一段经历。
潦倒的生活
雪芹在内务府的这几年,是他一生中生活稳定的阶段。也许是因为言行不守“正规”,惹恼了上司,“罢职丢官”了。
从此,他便转入了一个十分困难的流浪的时期——这种处境也是他后半生的基本状况。
他是一个公子哥儿出身的人,不懂得生计的事,也不会经营之门路,甚至连衣食也不能自理,是需人服侍的“废物”。这就是他自谓的“天下无能第一”了。他很快就陷入了缺衣少食,举目无告的困境。
在极端的困窘折磨着他的时候,他发出了“富贵不知乐业,贫穷难奈凄凉”的感慨。当时潦倒的雪芹所能想出来的“办法”就是求亲告友,忍辱受贬地求一个寄食借住之地,暂且勉强苟活。
大表兄平郡王府是第一处可以托身寄命的所在。姑母会疼怜他,收容他。平郡王府里多了一个半个吃闲饭的穷亲戚,原算不得一回事。有些难堪之言,遭受下边人的白眼,难听的话……这些世态炎凉的人间相,他饱谙了。
不幸的是,平郡王福彭只活到乾隆十三年(1748)便逝世了。此时雪芹年当二十五岁。
福彭一死,府中情况随之大变了,雪芹看情形无法再住下去,只好告辞姑母家,投到了雪芹的岳家。然而他在岳家的经历并不很愉快。也许就有些像小说中封肃这个人对待他的女婿甄士隐那样:
“今见女婿这等狼狈而来,心中便有些不乐……士隐乃读书之人,不惯生理稼穑等事……肃每见面时,便说些现成话;且人前人后,又怨他们不善过活,只一味好吃懒做等语。士隐知投人不着,中未免悔恨……。”
这种局面自然不能久长。雪芹又曾有过丧妻的不幸,便与岳家断绝来往了。
在无亲友可投时,雪芹不得不住在庙院里,有时还住过马棚,甚至还住过“水窝子”!此时的情况可真是“每况愈下”了。雪芹小时去过的古庙卧佛寺,如今成了贫无可归的雪芹的寄居处。
住处是勉强有了,可是三餐无计。于是雪芹就靠写小说来维持生计。可是写小说是要用纸的,而他连纸也无钱去买。他就把旧历书拆开,翻转了页子作稿纸(中国古书都是横长纸从中缝折叠成为双页的),每夜一个人挑灯写作。
比寄食生涯略为强一些的,是他后来有了在富贵人家做“西宾”的机会。由于人人都知道他才学最富,罕与之匹,于是被“明相国”府请去做了西宾。
明府的主人明亮本人是通文墨的,能作小诗句,还能画几笔墨竹。但他对雪芹这样放诞不拘的人,未必喜欢,再加上旁人的嫉妒和诬谤,给雪芹加上了一个“有文无行”的罪状。不久,就把雪芹辞掉了。
被相府辞退了的雪芹,声名大坏,别的人家大抵是不敢再请他了。雪芹在北京城内已无立足容身之地。
雪芹做西宾时继续写人人皆知的《石头记》了,不少人爱看他的书稿,及至看不到下文时,就来催促他快些接写下去。
雪芹每当此时,就对催书的人说:“你给我弄来南酒,烧鸭,我吃饱喝足,就给你续写下一回!”
此时的雪芹形貌已经变得体胖、头广、面黑了。性极诙谐,善谈,能令听者终日忘倦。他的小说里写的名王府第,都是实有的,只是掩换了名称。他也知道曹家与平郡王府是姻亲,是诸府中之一门。
雪芹在无衣无食之际,自然也曾忍耻求告过自己的骨肉同胞和至亲近戚。但是他得到的是侮谩多于帮助。这使他回想自身所受的轻贱。他在小说中特写一个村妪到荣国府去攀亲求助的经历,这位贫苦老妇人却得到了她所不敢想象的厚待。在这回书的前后,各有诗句:
“朝叩富儿门,富儿犹未足。
虽无千金酬,嗟彼胜骨肉!”
“得意浓时易接济,受恩深处胜亲朋。”
这无疑是直接间接地反映了作者在这方面的切身体会。“炎凉世态”,乃是他书中的主题之一大方面。
曹雪芹在北京城居住、游荡、播迁、流浪,所结识各样朋友中有两位宗室弟兄,是雪芹的至交。此二人名叫敦敏(1729…1796)、敦诚(1734…1791)。一次,曹雪芹因到宗学串门,结识了一些朋友,其中最重要的要数敦敏、敦诚兄弟二人。
在敦敏、敦诚和曹雪芹结识之初,首先引起他们注意的是曹雪芹的才华风度。凡是有机会和他接近的人,最容易发现的是,他善谈、会讲“故事”,只要他高兴起来,愿意给你说,那他可以说上一天,说者不知倦,也更能使聆者忘倦。
而且,他的能谈是有特色的。第一,是他那放达不拘的性格和潇洒开朗的胸襟,能使他的谈话挥挥霍霍,嘻笑怒骂,意气风生。第二,是他的素喜诙谐,信口而谈,不假思索,便能充满幽默和风趣,每设一喻,说一理,讲一事,无不使人为之捧腹绝倒,笑断肚肠。第三,是他的不同流俗,别有识见,如鲠在喉,凡是他所不能同意的,他就和你开谈设难,绝不唯唯诺诺,加以他的辩才无碍,口似悬河,对垒者无不高竖降旗,心悦诚服。第四,是他的傲骨狂形,疾俗愤世,凡是他看不入眼的人物事情,他就要加以说穿揭露,冷讽热嘲,军形尽相,使聆者为之叫绝称快!
相处熟悉了一些,慢慢地发现曹雪芹的可爱绝不止这些,他“嘴”上的妙处固然过人,“肚子”里的妙处更是不一而足,同时“手”头也不绝活。越是和他相处,越是发现这个人的更多的了不起。渐渐地他们成了“一日不见,如三秋兮”的好朋友。
爱诗的敦诚,一旦发现曹雪芹有着惊人的诗才的时候,他的惊喜佩服,使他们之间的友情越来越密切亲近,于是乎,敦诚在课余无事之时,就爱和雪芹交谈。他们每逢日里事毕,教师退憩,晚间多暇,便聚在一起,剪烛快谈。尤其当每年金风乍起,暑气日消,夕事渐长,秋灯有味,他们的夜话是多么大的享受!
这恐怕也就是少年敦诚学校生活中最大的快乐,所以他在若干年后,还总忘不了这种真正的乐趣,见于吟咏,印象永难磨灭。
在当时,小说这种文学形式还远远没有取得它在今天所享有的地位,大家不过是把它当作为“闲书”,最多也只是看了欣赏,思想上绝不以为它是可登“大雅之堂”的东西;朋友们爱重曹雪芹,也不会把他这一方面的才能摆在第一位。换言之,曹雪芹在敦氏弟兄等人心目中,首先是诗人,然后才是别的文学艺术家。
敦敏在雪芹生时的诗句说他:“寻诗人去留僧舍,卖画钱来付酒家”;在他死后的诗句说他:“逝水不留诗客杳,登空忆酒徒非”。敦诚就更强调了,他后来回忆和雪芹在宗学相会相交的原由之一就是“爱君诗笔有奇气”;雪芹卒后,敦诚有一次和人联句,追怀所有的亡友,一一加以列举,在说明“诸君皆可述,我辈漫相评;宴集思畴昔,联吟忆晦明”之后,其第一位列举的就是“诗追李昌谷”的“曹芹圃”(按即雪芹);又有一次谈到他自己写作一折《琵琶行》传奇剧本,说明:“诸君题跋不下数十家”之后,那首先列举为便的又就是曹雪芹的诗句。
为什么敦诚这样推许曹雪芹的诗呢?第一,因为敦诚本人是诗人,懂得诗,所以能赏识曹雪芹的诗;第二,因为曹雪芹的诗实在好,比敦诚自己的诗要高得多,所以不容敦诚不欢喜赞叹,佩服倾倒。正因如此,敦诚才特别赏爱、佩服曹雪芹的诗。一则雪芹的性格和他更相近,诗路也相似,所以惺惺惜惺惺。二则雪芹诗才器局,比他大得多:己之所短,人之所长,相形之下,所以愈加钦佩。
曹雪芹的诗,主要是师承他的祖父。他虽然没有赶上他爷爷的晚年,但那部丰富多彩的《楝亭遗集》他却下功夫读过。这样,不论是他主动自觉地要向祖父的诗学习,还是时常披读而熏陶浸染,他作诗颇受祖父诗格的影响是没有疑问的。
当然,这只是曹雪芹诗格所以形成的一个因素,由于环境条件,生活经历,性格才情之不可能尽同于祖父,曹雪芹自然又有他自己的风格特点:第一,他的诗绝不轻作。第二,他的诗,格意新奇,特有奇气。第三,曹雪芹的“诗胆”。雪芹的诗胆如铁一样刚硬,而且如刀一样锋利。
在北京城里只能住马厩和“水窝子”的雪芹,终于不得不离开京城,到郊外去另谋生路。香山后街的小酒馆,不过是他经历中的一个小小的插曲。他出了西城门而远至香山脚下,中间还应有很多曲折。那时候,西郊是皇帝常到的地方,有几处著名的“御园”,即畅春园,圆明园和以西的“三园”:瓮山(万寿山)的清漪园(今颐和园),玉泉山的静明园,香山的静宜园。这些宏伟巨丽的名园,庚子(1900)之变八国联军进入北京后都破坏了。围绕这些御园,各有众多的护军驻卫,还有名色繁多的为园子服役的大量内务府属下的旗人和杂役。雪芹此来,大约也还是为了投奔这些人当中的亲友和相识,为觅求一个寄身之地。西郊很多地方都有过他的足迹。最后才来到了西山的近旁。
所谓西山,广义的范围大极了,北京的西北是望不尽的层层峰峦,乃是太行山的余脉。狭义的,人们常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