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雪芹传 作者:周汝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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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雪芹传 作者:周汝昌-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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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玉在古老的中国可以称之为最珍贵的宝石了。中华民族是一个高级审美和艺术创造的民族,从远古时期就能观察到玉的多种美:本质的美,纹理的美,色泽的美,声音的美,触感的美,甚至能体会出玉具有高尚的美德,在成语中就有“玉洁冰清”这样的语汇来描述一个人的品德之高尚。因此如果一个人的身边佩带上一块玉,从某种程度上反映了这个人的风雅。
  古代有一种玉饰,形体不太大,上面镌刻着喜庆和避邪除灾的字句,也就是一种“符咒”的性质。把这样的小玉饰挂在孩子的脖项上,当然是最好的打扮与祝愿了。小雪芹自然也就有了这样的玉饰成为他心爱的小“伙伴”了。
  负责照管小雪芹的嬷嬷们经常可以看到这样的情景:小雪芹分外地喜欢这块玉佩,时常把其含在口中,带养他的嬷嬷们为了增加讲话的趣味性,就凭想象编了一个动听的“故事”,告诉小雪芹:这块玉是你一生下就从你口中带来的!它是一件奇品,也是一件神物,代表着你的好形质好品德以及好命运!你万不能丢了它,丢了就要发生不祥的事,或是灾难。这样的话讲得太多了,以至于深深地印在了小雪芹的脑海中——由此才产生了他长大后写小说时的一个奇异而美妙的神话性的开端:贾宝玉是由一块大石头变成玉而投胎入世,幻化为人的。
  让曹雪芹觉得不幸的是,小雪芹这块蕴含了丰厚意义的玉佩,终于在某一天因为事故离开了他的身边。
  这个不幸的“兆头”,无疑会使他心底里泛起更丰厚的文学联想,成为他写作小说的一个至关重要的象征和表记。
  然而,落世才一年多的小雪芹,无论如何也不会明白:他一出生,就命中注定了一个“奴籍”,因为他家世代是内务府人。他是长大以后才体会什么叫“奴才”,什么是内务府包衣的。
  因此,为了讲清楚曹雪芹的一生,必须先把内务府的来历和性质稍加说明,才能以释读者。
  照旧日的俗话来说,曹雪芹是个“旗下人”,也可以说作是“在旗的”;稍“文”一些,说作“八旗人”。这种历史名词的具体含义是什么呢?这就得对“旗”先有一个大概的了解。
  旗,来自明朝汉语,满语本是“固山”。旗,本身是旗帜的旗,可是在清代,这种作为军队分队标志的旗,已经引伸其义而变为军队编制上的一种代称了,明朝已有“总旗”、“小旗”的名目,其性质已经是一种编制等级了。满洲的固山(旗),又不仅仅是一种军队编制,而是合军政、民政、“家政”三者而为一的整体制度,极有特点。满洲的贵、贱、军、民,后来都编入“固山”,受旗制的严格约束。
  满洲旗制共分八旗,各旗身份地位不尽相同,也必须加以了解。这种身份地位的不同,是由一系列的历史根源和发展而形成的。
  最初,满人由于出猎行围(这是他们当时的主要生产和生活方式),每人出箭一支,每十人择一人为之率领,维持队次秩序,叫做“牛录额真”。到万历二十九年(1601)清太祖努尔哈赤本着旧有的习俗,分编每三百人为一“牛录”,设“牛录额真”为长官(在汉名中称为“佐领”),后来,以每五牛录为一“甲喇”,设“甲喇额真”(汉名为“参领”);每五甲喇为一“固山”,设“固山额真”(后称之为“旗”和“都统〃)。这可以称为是“旗〃的雏型和基本编制。
  又由于行围时队形本来也有组织:中间为“围底〃,犹如中军、大本营;左右分二“围肩”,犹如左右翼;两肩末端为“乌图哩”,犹如所谓前哨;四处各有旗帜:中立黄纛,两翼立红、白二纛,翼尾立蓝纛,以为标志,便于指挥。——所以到万历三十四年(1606),努尔哈赤便将军队在上述基础上正式编立了四旗制。
  到万历四十三年(1615),因人数日增(以满人为主,也包括蒙、汉、朝鲜、俄罗斯等各族人)于是又由四旗扩充为八旗,旗的旗帜颜色分别是上述四色正旗、外加以四种原色为底而围以异色镶边的镶旗。后来,又迭加增编“蒙古旗”和“汉军旗”,原来的本部遂因区别上的需要而专称“满洲旗”。实际是三类军旗各八旗,共有二十四旗。
  曹雪芹家所隶属的,是满洲正白旗。
  一般说来,非满洲血统的而又隶属于“满洲旗”而又是“正旗”的,都是资格很老的“旧人”,——这道理,从上面的描述中就可以理解,因为这种旗内都是归旗极早的人家。这种人家,由于和满洲关系密切,历年久远,其生活习俗,都“满化”得很深了,除了一两点表面标志之外,有时就难以分开了——这种从辽东入关的老汉姓旗人,如果渐渐改用汉人的习俗,会被指斥为“纵欲丧心”的。
  曹雪芹的祖上,正是这样的一户“老旧家”。
  通过上面的介绍,已经知道上三旗是“镶黄旗、正黄旗、正白旗”。八旗中的其余五旗,相对地称为“下五旗”。上三旗是由皇帝自将,下五旗为王公分领。这种区分,其历史内容说来也很话长,现在只简单地说明一点:满洲(那时国号还叫做“金”)初期,
  虽然亦有“汗”为总酋长,但全体的军、政大事,实由各旗旗主共议公决;旗主在各本旗固然是各方面的最高统治主,即在整个旗集体中,也是和“汗”平起平坐,身份不相上下的首领,因为实力(即所拥有的本旗兵丁)既然全等,所以威权自亦相当,后来随事势演变,“汗”的权力地位日益增高,统治集团内部的矛盾也随之而日益加深,于是出现贵族们自相残害、兼并的丑事;本来分领于三个旗主的三个旗,竟然为皇帝(由“汗”发展而成的)一手所集中掌握,就是这等情事的结果。因为这三旗既然已归皇帝直接管领了,所以特称为“上三旗”。
  正白旗,本来并不在上三旗之数。早期正白旗的第一位旗主本来先是努尔哈赤自己兼领,后归多铎率领;崇德四年(1639)多铎获罪,此后多尔兖逐步掌管了此旗。曹雪芹的始祖名叫曹世选(“世选”后又叫做“锡远”,又单一个“宝”字。本名是曹宝,世选是改名或表字),后来可能是居住东北铁岭卫(今辽宁铁岭县)到辽阳这一带地方,一种推断是约于万历四十七年(后金天命四年,1619)或略为先后,被满洲军队俘虏,另一推断是后来由于别的缘故成为奴隶,不久就跟了多尔兖。从此,曹家世世代代作满洲奴隶,隶属于正白旗。
  值得一提的是多尔兖(1612…1650),是努尔哈赤的第十四子,却排行在九,人称“九王”。他带领的正白旗兵,是八旗中最强大的一支大军。东征西战,多立首功,因此他深得努尔哈赤的器重,有意立为嗣子。及努尔哈赤一死,帝位却被其第八个儿子皇太极(清太宗)谋得,从此种下了许多皇室内部矛盾。到明朝农民军攻破北京城,满洲后借机进入北京的时候,第一个占据了“龙位”的满洲皇帝,名义虽然是皇太极的儿子福临(顺治帝),实际上就是这位“摄政”的九王。他才是满洲入关前后之际的大清帝国的真正“创业主”,掌握一切实权,顺治称之为“皇父”“父王”,入关后以顺治的名义第一次赏赐多尔兖的是黄金一万两、白银十万两!
  曹世选跟着这样的“主子”进了关,而他家遂由“包衣下贱”一跃而成为“从龙勋旧”。
  多尔兖的威势,以他意外的死亡(顺治七年)而宣告结束。他遗下的正白旗这一支实力,也归顺治系占有。正白旗之所以独得“拔乎”诸旗之表而与镶黄、正黄两旗(皇帝系的实力)并列,成为“上三旗”之一,原因也就在此。
  相应的曹家,自然因此也就入于“上三旗”。这就是说,他家和实际掌政的皇帝系统,始终身不由己“凑合”在一起,而且关系十分特殊地切近。
  但是,曹世选的奴隶身份却不能改变,他家世代都是“包衣”人。“包衣”是满语音译,意思是“家里的”“家下人”,就是家奴。满洲贵族把这种人是看得极为“下贱”的,但又非常需要他们。
  明朝的皇室,没有另外的家奴,只有宫廷里的特种供役人——太监。太监本是极劳苦的好人家的子弟,被残害了身体和精神而送入牢笼去受苦服劳的最为可怜的一种受压迫者,但他们往往受了帝王统治者的毒害,却变为穷凶极恶的爪牙,无恶不做:明朝的腐朽败亡,太监们特别“与有力焉”。清朝皇帝有鉴于此,所以在承袭明朝各种制度的同时,却先将太监们管事的“二十四衙门”加以撤除,而改设“内务府”,以后室家奴——上三旗的包衣人——来代替了太监的各项执事。
  内务府于是就成了管理皇家的财产、收入、饮食、器用、娱乐、各项日常生活琐事、各种有关礼仪……的管家衙门。从这一点讲,和明朝的二十四衙门以及司礼监干政和东厂掌比起来,内务府完全限于皇帝“私家”的事务,和刑、政等国家大事分清了,不能不说是一件好事,有它的改进性和可取之点,但它也还是由太监制承袭一些诸如重要税收如盐政、织造、矿等项目的税收,仍旧要由作为太监之后身的内务府人员来全部掌握或部分干预。
  由此,内务府包衣人是一种身份极为特殊的清代封建社会的畸形产物——也是满洲早期比较原始性阶段的社会的遗迹。内务府包衣,在最高统治集团之内,是被压迫、被剥削的受害者,而在那集团之“外”,却又是进行压迫、剥削的害人者;一方面,他们的身份至微极贱,而另一方面又“呼吸通帝座”,反而可以比别种人更容易地升官发财,假权作势,他们的“富贵荣华”,实际享受,比之一般大官巨商,有时并无逊色。
  曹雪芹的家世,就正是如此。
  满洲人在辽东时经济生产及社会制度比汉族的明朝要落后得多,甚至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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