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得到了什么?2000块钱而已;我失去的呢?我失去了一个长着“胎记”的孩子。112月的一天,我去重庆出差,把稿子写完的那个晚上,在酒店里上网,忽然收到同事郑直发来的一封信,言简意赅:“看看这个。”后面是一个链接。
点进去一看,是一篇叫《剃刀边缘的爱情》的文章,讲的是那个“要结婚的艾滋女”小琴的故事———那是我曾经采访过一个月、发了很多篇稿件的事情。
当我心不在焉地扫到这样一段文字的时候,忍不住愣了一下:“……这样的消息一经传出,小琴小明自然一夜之间要成为全国媒体追逐的焦点。大家都奇怪一个身心健康的小伙子会做出这样的决定,更对他俩在一起的生活投注了复杂的目光:好奇、钦佩、怀疑……”
都说当妈的怎么都能认出自己的孩子,我虽然没那福分,但怎么看怎么觉得这段文字像个胎记。
再往下看:“……这是一家专门为艾滋病人、感染者及其家属提供优惠治疗的医疗机构,门面不大,二楼被隔成一个个整洁而简易的病房。因时间已晚,只有小明输液的房间还亮着灯……”———读到这里,先前那种满不在乎的感觉已经一扫而光,瞪大眼睛往下读,越读越气越气越读,读到文章最后一个字,我只有一个想法:我要咬人!
因为这篇长达7000字的文章,居然有4500字出自我那篇一周前见报的稿子《吸毒是我最后悔的事》!胎记看清楚了,孩子却被“拐卖”成了别人家的,天!
打开邮箱给郑直回信,就写了两句话:“这人怎么抄我稿子?我要到网上贴他大字报去!”说他抄,真是一点都不含糊:
一是整篇文章的结构基本就是我那篇见报稿子的结构;我写的4500字几乎每一个细节每一段表述都可以在这篇文章中找到对应,只是都被蒙上了一层一戳就破的面纱。
比如我前面提到的两段文字,我的原文是这样写的:“……消息一经传出,小琴、小明一夜之间成了全国媒体追逐的焦点。大家都有些不相信一个身体健康、思维正常的小伙子会做出这样的决定,更对他俩在一起的生活投注了复杂的目光:好奇、钦佩、怀疑……”
“这是一家专门为艾滋病人、感染者及其家属提供优惠治疗的医疗机构,门脸儿很不气焰,二楼被隔成一个个简易的病房。因时间已晚,只有一个房间还亮着灯。”
此外,我那篇采访因为笔误犯了个错误,对方甚至把这个错误也“剽”了过去。
最搞笑的是一些只属于我自己的语言被改得不伦不类,比如我原文中那句“……高烧不退肺部感染?!这几个字让几年中一直在做艾滋病报道的记者忍不住道吸一口冷气……”———某同事说“倒吸一口冷气”这样的表达只可能是我这样的毛头小伙子才会用,老记者是不会那么一惊一乍的,可是在这篇文章中写的是:“……高烧不退?!肺部感染?!这一行字让1991年以来一直做有关毒品报道的记者忍不住倒吸了一口冷气……”
说实话,我之前一直气得鼓鼓的,惟独看到这一句时忍不住哈哈笑了起来,因为这人登在文章中的采访照片看上去已经40岁左右,想想这么一位看上去端庄稳重的老记者动不动就“吸气儿”,实在是有几分滑稽。
2第二天我在重庆街头报摊上见到那篇抄袭文章正在显眼位置热卖,就买了一份留做证据,想要是真的打官司也许用得上。买来就扔在箱子底,一次都没翻过,老觉得心里不舒服。
两天后我回到北京,把这事情跟新闻中心主任沈说了。她听了很惊讶,因为这个人和这家媒体实在是很出名。她把我的稿子和那人的稿子拿去,一边核对一边把抄袭部分勾出来,结果那篇文章被勾得密密麻麻。她也有些来气:“这绝对是抄袭,4500字的东西全部照搬,也太过分了!”
我们商量的意见是,先以报社名义跟这人接触一次,要是他态度好就想解决办法,要是态度不好,那就上法庭。
沈给那人的手机拨了电话。那人大概已经听到了些风声,一听她的来意,立马服软:“我借鉴了你们的稿子一下,没有跟你们打招呼,实在不好意思。”沈说:“您这说法是不是太轻描淡写了一点,7000字的稿子有4500字一样,这好像不是‘借鉴’了吧?”
那人说:“我交稿子的时间太紧……”沈说:“这好像不是理由。”
那人又说:“你们那篇稿子写得太好了……”沈说:“这好像更不是理由了吧。”
那人见躲不过去,只得没口子地道歉:“接您这个电话,我汗已经下来了。”沈笑笑:“我只是先了解一下情况,这事解决办法还要和律师以及当事记者商量一下,到时候我们会跟您联系的。”说罢就挂了电话。
沈说,那人很怕他单位知道这事,因为他已经不是我这样的小卒了,而且他态度实在很好。“你说怎么办?”沈问我。我说:“要不,放他一马?”尽管我对他这样过分的抄袭非常气愤,尽管我也的确动过打官司的念头,但是我仔细考虑过后还是决定放他一马。
当时我是这么想的,如果他是刚参加工作不久的新手,我也许打一个电话告诉他不要这么做就完了,但是他不是,所以多少得为这事付出些代价。至于多大的代价,我还没想好。就在我们商量的时候,沈的手机响了,是一同事打来的,那人拜托他说情。嘿嘿,找得真快。我暗笑。3第二天早上8点开始,我一连接到三个电话,都是不认识的人冒昧打来求情的,被我不冷不热地打发了。下午又接到一个,是京城某媒体的同行,听声音应该是个前辈,他说得更直接:“他愿意赔点钱,你提个数吧。”虽然我那时已经咨询了律师,知道用钱解决是最简单的方式,可是一听他这话我还是嫌那山芋烫手:“您让他提吧,我先要钱不就是敲诈了?”
三天后,那边又来电话:“我问过他了,你看1000块怎么样?”哼,1000块就想买我的“孩子”,边儿去!
我说:“我已经打听过,他那边的稿费是每千字150元,他抄了4500字,我们律师的意见是3000元,按稿酬的5倍索赔。”中间人马上说:“这样吧,你退一步他进一步,2000块怎么样?”
其实2000元也在我的接受范围内,更主要的是,我对这样的“讨价还价”比较厌恶,跟菜市场买菜没什么两样!所以就快刀斩乱麻地告诉他:“好吧,成交!”
两天后中间人把钱交到了我手里,然后让我写个条。我就写了一张“今收到某某代转稿费2000元”。
又跟中间人瞎聊几句,我才发现他根本不知道对方抄了什么抄了多少,大概因为我接了他20张大钞的原因,言语间还有种我能察觉的不屑,这让我非常不舒服。他说:“某某其实是个非常够哥们的人,你以后有事可以怎么怎么样。”我毫不掩饰地撇了撇嘴:“算了,有什么好怎么怎么样的,他见了我不尴尬才怪。”说完道别走人。
在回单位的路上,摸着鼓起来的钱包,心里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空荡荡的。我是没有想到“艾滋女”系列报道还会缀上这样一个摇曳多姿的尾巴———我得到了什么?2000块钱而已;我失去的呢?我失去了一个长着“胎记”的孩子。虽然愣了点,但是可以随便抱着给别人看;现在却多了一个“养父母”,用象征性的2000块钱就取得了“抱养权”。那他是不是就能理直气壮地说:这就是我的孩子?
我不知道,也不想知道。
《玄机可透露》 涉世之初我没有翅膀
在我办公桌抽屉的最底层,压着的那封两年多前老记者来的信,尽管我经常闭眼不看,但是在我心里它却时刻醒着。
只要是故事,就会有个开头因由。那天把《我被“剽”了》写完,一朋友看后就问我:“怎么你放那文抄公一马的原因一点没写?不可能没有原因的,你这样的脾气绝对不会无端地放过他!”
这话说得不错,我之所以会选择放那人一马的确是有原因的,尽管这个原因对我来说有些挥之不去的酸涩。
2000年3月,我已经在报社当了9个月的实习记者。那时我离毕业还有4个月,但是已经和报社签了协议。当时找研究生部学生处盖章,老师看了一眼有点惊讶地说:“《北京青年报》?它可是很少接受应届毕业生的,而且还是外地生源。”同学们也知道进“北青”很难,所以连实习都很少来这里,我进了“北青”让大家都很惊讶。
我虽然是个很看得开的人,但是旁人的惊讶还是让我有些沾沾自喜。那时我在以前的国内新闻部做机动记者,没有工作量的要求———这些都让我忘了一件事情:我没有翅膀,我只能站在地上。
事情就发生在那种状态之下。4月的一天,编辑布置我采访“修建人工运河使淮河入海”的新闻———其实这题是南方某报之前做过的,我看过这篇稿子。和淮河水利部门进行了简短的电话采访后,发现他们说的以及能给我提供的材料都在那篇稿子里;对方把一份传真发给我,材料也并不新鲜,稿子里也有。
于是我就拿着那篇稿子,删删改改,类似《我被“剽”了》一文中那人改我的稿子那样,要么换种说法,要么调整一下语序,写成了一篇600字的稿子(原稿500字左右),内容跟原稿差不多,唯一新鲜的东西就是水利部门确定了开工的日期。
稿子第二天就发出来了。过了三四天,总编辑秘书转给部门主任沈一封信,沈看了一言不发递给我。我拿来一看就开始冒冷汗,写那篇稿子的南方某报记者把我的稿子和他的稿子都寄了过来,重复的地方都划了线,随信寄来的还有他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