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帝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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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帝女- 第16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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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头两胎都是儿子,第三胎是个粉嘟嘟的小女儿。

    此事的玉簪已经不是当年那个纤细苗条的小姑娘了。连生三胎,面庞都圆润了,不过脸色红润。精气神都很不错,日子应该过得也是很滋润的。

    见了礼,宜萱便笑呵呵招手叫她在脚踏上坐了叙话,“你那个小女儿可取名了?”

    玉簪点头道:“夫君给取名叫‘粉团’。”

    “粉团?”宜萱眼睛亮亮的,“粉嘟嘟一团儿?”

    玉簪摇头,不禁抿嘴道:“原是想取名叫‘绣球’,不过‘粉团’叫着更可人些!”——粉团。便是绣球的别称。

    “的确如此。”宜萱也微微颔首,叫着也亲昵,而且这丫头取花名。也是希望长大了也能到她身边伺候吧?——宜萱身边的侍女,从来都是以花取名的,连最早的玉簪金盏都是如此,后来的薄荷紫苏都不例外。

    玉簪不禁道:“也不知道金盏姐姐怎么样了……”

    宜萱回忆着道:“当年石磐故去。他们小夫妻俩便扶棺归故里。如今人在山东,也一直没个音信。”

    玉簪忙笑着安慰道:“想必夫妻和顺,当年离京的时候,金盏姐姐便有了身孕,如今她的孩子想必也能满地乱跑了吧?”

    “是啊……”宜萱微微感慨,罢了,金盏的性情可比玉簪更能随遇而安,日子过得不会差了去。

    玉簪又仰着笑脸道:“将来有一日。或许万岁南巡,公主也能跟着去。也便能见到金盏姐姐了呢!”

    宜萱不禁摇头:“汗阿玛是不会南巡的。”——他可是天子头一号的工作狂!

    这话,玉簪没敢接下去,转移话题道:“奴才听说,公主的府邸已经差不多建好了?”

    宜萱“嗯”了一声,“待入秋回京,正好直接回公主府。至于净园……就空着吧。”——公主府在她百年之后,是要被收回去的,到时候她总得给自己儿子留个住的地方吧?将来盛煦承袭国公府,净园必然不会不舍得给熙儿。还有这个鸣鹤园,幸好是她的嫁妆,将来也不会被朝廷收回,也会归属熙儿所有。

    玉簪道:“新府,肯定比净园更气派,奴才现在就有些迫不及待想看看了呢!”

    宜萱呵呵道:“这回你就要跟我回去了,以后还怕没工夫看吗?”——这是吴嬷嬷的意思,吴嬷嬷觉得自己年纪大了,有些力不从心,便求了宜萱,想在昌平含饴弄孙,便叫自己儿媳妇接班了。

    宜萱自然很高兴,却也不免稍稍有点愧疚,“只是如此一来,你就要和自己的孩子分开了!”

    玉簪却格外看得开的样子:“又不是生离死别的!您差不多年年都来昌平避暑,一住就是三四个月呢!”——换了别的宗室府邸的奴才,哪个有她这么幸运?嫁出去之后,居然还能回主子身边伺候,而且年年都能和自己的孩儿团聚好几个月!

    “奴才早盼着这一天呢!那几个小祖宗,一个比一个淘!伺候公主,可比伺候他们轻松多了!”玉簪打趣地道。

    宜萱忍俊不禁,玉簪还是老样子,性子一点都没变,“你把调皮鬼都甩给你婆婆,也不怕她那老身子骨招架不住!”

    玉簪忙道:“有嫂子照看呢!”

    玉簪的嫂子,就是连生了四个闺女的达素家的……运气真的很糟糕啊……从概率学上来计算,连生四女的几率可是只有十二分之一啊!不得不说,她真的点背极了!因为自己没儿子,所以格外喜欢玉簪生的两个儿子吗?

    玉簪说话这句话,却突然叹息了一声:“嫂子似乎看上奴才小儿子。”

    “看上你小儿子?”宜萱一下子没反应过来,停顿了片刻才听懂了她的意思,“你嫂子想过继?!”

    玉簪点头,又忙道:“倒不是奴才不愿意,只是嫂子她才三十出头!第四个女儿和奴才的粉团一般大,以后怕是还会再生的,若是他生了儿子,奴才的小儿子可要被置于何地呢?所以奴才才想等几年再说。万一真的生不出儿子来,奴才还会眼睁睁看着大伯绝后吗?”

    玉簪口中的“大伯”可不是她伯父,而是达礼的大哥达素。这个时代,管夫君的大哥叫大伯,管夫君弟弟那就得叫叔叔了……额,宜萱也搞不懂为什么女人的辈分要低一等呢?!

    话说啊,其实她也得管子文叫三叔才对的……额……(─。─||)

    不过宜萱实在叫不出口,虽然她也有好几个小不点叔叔,也都踏踏实实叫“叔”了,可对于子文,宜萱叫不出来。从前刚认识的时候,叫他“三弟”,然后就一直叫他表字了。宜萱这是仗着身份,自然无人敢挑剔什么。

    “诶?”玉簪突然瞥见了炕几上的小果子,信手拈起一枚来,“这是从哪儿来的姑娘果?倒是稀罕东西呢!”

    宜萱随口道:“我随手在后山林里摘的。”——其实是子文摘的,宜萱没法解释,所以就毫不客气地说是自己的劳动成果了。

    可这话刚出口,玉簪脸色都煞白了:“您、您、您——从后山摘的?!!”

    “哦,怎么了?”宜萱狐疑地看着玉簪,怎么她好像一副见了鬼似的表情?

    玉簪霍然从脚踏上起来,“后山只有在北面悬崖峭壁边儿才有一小片姑娘果啊!!”

    “悬崖峭壁边儿……”宜萱喃喃重复着这几个字,人已经惊呆在了坐榻上——也就是说,那是子文从悬崖峭壁边儿摘来的?!!

    其实她从刚才就有一种疑惑了,进入后山的几个通道都有人把守,断断不会有人不通禀她就进入了后山的!!而子文……却避开了守山人……所以,唯一的可能就是,他从唯一没有人看守的北面峭壁上爬上去的!!

    玉簪已然顾不得礼数,她急忙抓着宜萱的手臂:“您怎么能去那么危险的地方呢!!一个不小心摔下去,可是会粉身碎骨的啊!!”

    宜萱只得忙道:“我以后不会去了……”——看样子,她也得跟子文好好问问这个问题了。她情愿子文是用了什么手段迷晕了守山人,偷偷溜进后山的。

    玉簪这才忙擦了擦额头上被吓出来的汗水,“不是奴才无礼,这事儿可当真不是开玩笑的!管理后厨的姜管事的小儿子,就是去后山玩丢了,过了好几天,才在悬崖下头发现尸身,那孩子手里还攥着一枚姑娘果呢!”

    宜萱此事有一种冲动,想叫人去告诉子文,明天不要去后山了!但却按捺住了,一则子文已经是成年人,应该知道轻重;二则他身手过人,想必不会出问题;三则……宜萱也不能叫人知道子文对她的情愫……否则,汗阿玛第一个就饶不了他!!

    如此,也只能等明日了。(未完待续。。)

    ps:  第二更。

一百九十四、约会梧桐下(三)

    翌日,午后。

    宜萱怀里抱着一大捧莲蓬,特意换上了平底绣鞋,急奔入后山,径直朝着那株参天的梧桐树而去。却看见了令她又惊讶又无语凝噎的场景……

    一架雨过天晴色的凉棚搭设在梧桐树旁,棚中设有八仙桌一具,交椅两条,桌子上有消暑的酸梅汤一壶,碟碗勺筷各具。凉棚旁则架设了篝火,而子文正蹲在篝火前,正在烤着野味,那肉香已经弥漫开来,格外诱人。

    “哟!来得真是时候啊!这野雉刚刚烤熟,外酥里嫩!”说着,他抓了一把不止什么调料洒在了烤野雉上头,然后笑眯眯看着宜萱:“要不要吃点?”

    宜萱:(─。─||)

    你妹的,居然是出来野营了?!过得挺惬意啊!还烤野雉!看样子她全都担心到狗身上去了!!

    子文指着八仙桌道:“莲蓬放到桌子就行了!”

    宜萱……真特么好不爽啊!却还是按他说的,将莲蓬搁下,然后一屁股坐在交椅上,她一路跑到后山,早就累得腿酸脚麻了!

    这时,子文已经拿着香气四溢的烤野雉走了过来,他笑呵呵道:“我昨晚不过随口一说,你还真给我带莲蓬来了!”

    宜萱:(─。─||)……你妹!!得了便宜还卖乖!

    “先喝碗酸梅汤吧。”说着,他搁下烤野雉,亲手倒了满满一碗,推到宜萱跟前。

    大中午的。虽然山林有阴凉也有凉风,可宜萱这会子已经满头汗水,哪里能拒绝如此冰爽诱人的冷饮?当即捧着碗。咕嘟咕嘟就喝光了。

    搁下碗,却见子文已经用一把锋利的小匕首将野雉肉片出了慢慢一碟子,又撒上一层作料,旋即他也坐了下来,递了一双筷子给宜萱,道:“吃吧,有什么话吃完再说。”

    额……怎么她成了来蹭饭的了?!

    看着眼前薄如蝉翼的肉片。宜萱忽然想到了哪一年在龙泉寺外,雪屋中的温情……那时候,子文也是做了烤肉。削成片,给她充饥。那时候肉片的味道,也是如此鲜嫩诱人……

    贝齿轻轻咀嚼着还微微发烫的肉片,口齿间尽是熟悉的味道……

    山间。凉风飒飒。吹拂着宜萱鬓角的碎发,也吹拂着梧桐叶婆娑做响。子文突然弯腰捡起掉落在地上的一枚梧桐叶,低头凝视了许久,突然递到宜萱跟前,轻声道:“这个送给你。”

    啪嗒,宜萱筷子上夹着的肉片掉回了碟子中……

    送她一片梧桐叶?!!(─。─||)……这是神马意思啊?!

    你妹的,不是应该送金送玉、送珠送宝才正常吗?最不济也得跟上回似的送个漂亮的鼻烟壶啊!你妹的从地上捡起一片梧桐叶,连泥土草屑都不掸一掸就送人!也忒没诚意了点吧?!

    子文凝望着她。柔情呢喃着道:“古代传说中,梧是雄树。桐是雌树,梧桐同长同老,同生同死。”

    宜萱不禁一愣,呆呆看着那片尖处略发红的梧桐叶……

    子文又道:“孟郊诗云:梧桐相待老,鸳鸯会双死。”

    “可是我们……”——既非鸳鸯,也非梧桐,何来同生同死相待老?

    失神间,那枚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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