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现在学习还来得及吗?”兰加冷笑,“看大学物理书、工程书?这属于哪方面的机械构件我们都不知道。”
“兰加”从小被一个犯罪集团拐带,就没认真上过学。
说是犯罪集团,但那就是个小团体,和金城黑帮那样的犯罪集团不能相提并论。她从小学习如何乞讨、偷盗、抢劫,期间认了字,但也仅仅是认字。
后来那个犯罪集团被警方捣毁,她逃了出来,靠着从小学到偷蒙拐骗本事,没饿死,还上了社区大学。不过,那是为了有个正当的身份,应付警察、邻居、打工地点的老板,方便她继续行窃。
社区大学本来就很有水分,她又不思进取,唯一懂的专业知识就是从小练习到大的撬锁和跑路了。
即使如此,兰加也知道一个专业性的问题不是外行人随便看两本基础书就能学会的。拿撬锁来举例,她就是将自己的撬锁工具全部交给洛凌,洛凌对一个结构最简单的机械锁都会束手无策,至少要鼓捣个几个小时,才能慢慢掌握窍门。
洛凌倒是很自信,“你忘了这里不是现实世界吗?”
兰加一怔。
“既然有图纸,又明显是线索,我们总有办法搞明白它是什么东西。”洛凌说道。
毕竟,这是一场“游戏”。
即使需要参与者押上性命,“游戏”就是“游戏”。
设计游戏、现在正在观看他们行动的东西应该不会喜欢看到他们不断碰壁,在死胡同撞个头破血流。
就算那东西真的如此变态,他们也能在尝试之后选择放弃。
比起漫无目的地在广袤大都市中寻找几个目标来追杀,洛凌认为,这样按照线索指引前进更为简单明了。
如果她没有料错,所有的线索指向会是个最终目的地,幸存者会在那里集合,展开最终的厮杀。
没有到达那里的会被这座城市里的各种危险杀死,到达那里的,也只有一个人可能活下来。
“找东西将这些金子都装起来吧。”洛凌已经准备干活,进行下一步了。
兰加需要用到金子的地方,就很有可能是那个目的地。
但洛凌不着急。
真要去了那个目的地,她和兰加可能就要翻脸了。
考虑到塞耶尔和多米尼克、朵儿、扎克很可能仍然在同行的状态,其他人也有可能找到了“伙伴”,洛凌还需要兰加这个“伙伴”。
脑海中将一切利弊盘算清楚,洛凌也没管沉默的兰加,在地下酒窖兜了一圈,又说道:“这里好像没有能装金子的东西。最好是有个行李箱或者推车。”
要有汽车就更好了。
“分头去找吧。”兰加突然说道。
洛凌转头看看兰加,笑了一声,“好啊。”
第一千二百六十三章 众神黄昏(44)
金城的居民社区中,林竹在缓慢行走。
他的表现游刃有余,神情也泰然自若,就好像是在自己家附近散步闲逛的老年人。
他的确是不着急,也用不着着急。
持续二十四小时的游戏没那么快结束。十四名参与者的数量也算得上是相当多。
二十四小时里面淘汰十三人,他其实不用亲自动手杀死另外十三人,完全可以任由其他人“代劳”,坐收渔翁之利。
他就这样在社区中搜寻线索。
这处拥有百户居民的社区也的确需要他搜寻很久。
排除掉其他参与者已经搜索过的一些房子,林竹在这里也找到了不少东西。
他找到了口罩,不过之后又找到了更好的防毒面具,自然是将口罩给淘汰了。
他找到了一把手枪,威力不小,看起来后坐力也不小,对于他年老体弱的身体来说好像有些负担过重。不过后来他又找到了一把女士手枪,小巧精致,最重要的是看起来没什么后坐力。当然,相对的,它的威力一定也不大。但那也没关系。对付卡卡萨就足够了。要对付其他参与者,他可能还需要找其他的武器。轻伤恐怕不能让某些参与者简单退却。
再后来,他又找到了电击枪。
这是个好东西,威力让他很满意,使用起来的效果一定也不错。
和其他参与者一样,他在某间房屋中找到了有关金城和卡卡萨的记录,也知道了金城火山爆发、全城疏散的事情。
喀啦喀啦啦啦……骨碌碌……
林竹推着老年人用的购物车,既能当拐杖,也能存放东西。
里面放了一些水、急救药物、口罩和防毒面具,还有两把没有生锈的刀。
重要的武器他当然是随身携带,其他东西放在明处,也能麻痹别人。
林竹走过了一段路,推开了路边的栅栏门,进入了新的一栋房屋内。
“唔,米兰达特尔法加女士、克劳斯特尔法加先生……”林竹拿起了门口放着的信封,一边拆开信封,一边对着空屋说道,“特尔法加夫妇,你们好啊。”
他看了眼信的内容,是两份保险单,便改了口:“哦,说错了,不是夫妇,是祖孙。唔,又错了,只有克劳斯特尔法加先生。”
因为其中一份人身保险已经到期米兰达特尔法加女士在“两个月前”,也就是1993年5月份的时候已经去世,保险公司通知她的孙子,也是她的保险受益人克劳斯特尔法加查收保险的款项。
他将保险单扔回到了桌子上,继续往屋子里面走。
这家的装潢很符合米兰达女士的年纪,看起来就很有年代感,比起林竹的年轻时期又“时髦”了不少。
林竹在客厅里找到了这家人的合照。
他拿起了其中的一张照片。
照片中的男人穿着矿工的制服,应该是那位克劳斯先生。还有许多他的照片,记录他的成长,包括他在矿场的工作照片。
“矿场啊……”林竹若有所思。
他接着往里走,到了厨房和餐厅。这里没有什么有用的东西。
上楼后,他找到了两间卧室和一间书房。
两间卧室是两种风格,显然属于米兰达和克劳斯两个人。
米兰达的房间很凌乱,主人家似乎正在收拾米兰达的东西,或者说是遗物。
林竹在床上找到了一本被倒扣着的日记本。
日记本很久,纸页发黄。
林竹拿起来的时候,有照片从里面掉下来。
好几张旧照片,属于同一个男人,就是那种过去人到照相馆专门拍摄的照片,现在看起来十分傻,也十分土气。
林竹在楼下的家庭合照并没有见过这个男人。
他将照片丢回床上,翻看那本日记。
日记被人翻过很多遍的样子,纸页边缘都起毛了。从娟秀的字迹和其中的口吻来看,日记属于米兰达。
这点其实很容易判断出来。
日记记录的跨度长达五六十年。最开始米兰达频繁地写日记,几乎一天一篇,但之后的间隔就变得长起来,接着又开始频繁记录,一段时间后,她的日记又变得间隔漫长。最近的一篇就是米兰达去世前不久,93年4月份的时候。
换作是洛凌和兰加,看一个老太太的日记本还会很吃力,毕竟文字这种东西的变化是日新月异的。就像老人家看现在的网络用语会看不懂一样。
林竹就没有这种烦恼了。
他一目十行,刷刷就翻了几页。
前几篇的日记内容其实很无聊,至少对林竹来说就是如此。
米兰达和梦想一夜暴富的丈夫来到了金城,开始了淘金之旅。
他们和大多数淘金客一样,心怀梦想,也可说是贪婪无比。他们和一般淘金客相比,也有些不同。那就是米兰达当时已经怀有身孕。
米兰达一个女人,又怀有身孕,自然不可能去挖矿。
她像大多数跟着男人到金城的女眷一样,做一些零活,算是在金城干起了给淘金客们配套的服务行业。洗衣服、打扫卫生、做饭、给矿上的男人送吃食……这些她都做过。
作为头几批的淘金客,他们夫妻二人也的确是发了财。
米兰达的丈夫在矿上认识了几个伙伴,他们结成了合作关系,一同挖矿,分享金子,同时也排挤着其他淘金客。
在获得了第一桶金后,他们商量了一番,决定在矿场旁边开设一家酒馆。
这是淘金客中很常见的举动,除了淘金客,也有外来者到了金城后,不下矿,就奔着赚淘金客的钱而来。
米兰达当时已经分娩。其他人也有拖家带口来金城的。
几个男人做了决定,就让那些老弱妇孺经营酒馆,又拉来了其他淘金客合伙。
当时金城可没有治安可言,不过,十几个身强体健的男人,足够震慑住一些宵小。
酒馆的生意做了起来,来挖金的人也越来越多。
挖金子已经不能像从前那样收获丰厚了。那几个男人开始思考转移他们营生的重点。
林竹看到此,变得饶有兴味。
因为在米兰达的日记中,另一个男人的名字开始频繁出现乔治洛夫卡拉斯特。
第一千二百六十四章 众神黄昏(45)
乔治洛夫卡拉斯特和其他淘金客格格不入,他是个学者,而且是知识面非常广博的学者。最开始到金城来,是想要研究这里的地质,顺带推销他自己制作的挖掘机。
特尔法加一起的人中有个真正的犯罪分子丹尼班德,从牢里面逃出来,东躲西藏,又到了金城,靠着蛮力和一点小聪明,在金城站稳脚跟。
金城鱼龙混杂,政府又还没在这里建立好完整体系,让许多犯罪分子有机可趁。
事实上,在那个年代,很多犯罪分子都能活得逍遥。
丹尼看中了乔治洛夫卡拉斯特的头脑,将他拉入了他们这个团伙中。丹尼的手段自然不光彩,但丰厚的报酬让卡拉斯特逐渐融入了团队中。
米兰达爱慕聪明文雅的卡拉斯特,但她有丈夫、有孩子,卡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