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衮深深的吸一口,一脸陶醉的表情,拍着乐和的肩膀说道:“乐和兄弟,这里的感觉太棒了,重金属打击乐让人迷醉,妹子们也很养眼。假如我也有你这么一副好嗓子的话,只要能让我天天来此消遣,就算是一分钱不要我也愿意。”
“得了吧,就你那公猪般的嗓子,你这诚心是砸场子来的。”欧鹏毫不留情的讽刺李衮,“对了,乐和兄弟,你在这唱一晚上,能挣多少钱?”
乐和道:“今天的出场费是2000,作为新人,这个价码已经不错了。不过,钱倒不是最重要的,关键是这里的氛围不错。我很喜欢。”
“就是就是,这里的酒不错,妞更不错,我也很喜欢呢。”李衮眼放贼光的说道:“乐和老弟,原来咱俩是同道中人啊。”
“谁跟你是同道中人!”乐和啐一声,“我说的是,这里的音箱设备真的很棒,我很喜欢。”
“切!”李衮这个粗人根本不会懂得一个音乐家对乐器的痴迷,还以为乐和装纯呢,挥挥手道:“乐和老弟,你就装吧!真要是来个姑娘,不信你不流口水。”
话音刚落,便听一个清脆的女声突然响起:“乐和,你来啦!”
好脆的声音啊。只听其声,李衮的骨头顿时就酥得九成熟了,失魂落魄的扭头望去,便见一个绝色女子如风拂杨柳一般走来,袅袅条条,风情万种。
好正点啊!那胸,就像俩大馒头似的。那脸蛋,就像是花儿一般,李衮的眼睛顿时就直了,在喧闹的音乐声中,甚至都能清楚的听见自己心猿意马的心跳。
“秋姐,我什么时候上场!”见得来人,乐和站起身来,不卑不亢的问道。同时介绍一下宋万几人:“这是我的兄弟,宋万、李衮、欧鹏,今儿个是给我捧场来了。”
秋姐伸出嫩藕也似的小手,与欧鹏等人逐一握手。
握着软绵绵的小手,李衮是真的舍不得松手,秋姐抛出一个媚眼必杀技,趁着对方神思荡漾的时候,这才抽回小手,打一个手势,便有服务员流水价的送上啤酒来。“既然是乐和的兄弟,大伙儿今天随便喝,所有费用我包了。”
李衮何曾见过这种职业妈妈桑的风情,一个个痴痴傻傻,早就忘了囊空如洗,便要逞那英雄气概,连连摆手拒绝:“秋姐不必客气,些许酒钱,咱哥们还是掏的起的。秋姐只需赔我们哥几个喝上几杯,就算是很给面子了。”
“好吧,一会儿得了功夫,一定陪大伙儿乐呵乐呵。乐和,准备上场。”秋姐也不坚持,提醒一声乐和上场,扭头离去,转身之时,满脸笑容已然化作不屑:“一群乡下土包子,也敢惦记让老娘陪酒。真是不知天高地厚。”
全场灯光越来越暗,乐和握着一只铁笛,悠然步上舞台正中。一缕金色光芒洒在他的身上,乐和的身影显得有一些萧瑟,用不着装腔作势,乐和低头凝思,沉甸甸的沧桑感,无端让人生出了凝重的感觉。
第一百二十二章 夜店之王
“声未扬,情先传。小秋,这是一个有故事的人!”一间特殊的包厢内,一个女人的眸子遽然闪亮。
秋姐低着头,毕恭毕敬的回道:“娜姐,这人的身上有一种独特的气质,嗓子不错,模仿能力还非常强。”
作为梁山的首席音乐大师,乐和对曲艺的造诣,早已达到了一个炉火纯青的地步。
不过,梁山一帮人成天打家劫舍,大块吃肉,大碗喝酒,纯粹过着原生态的生活。乐和这个小资产阶级,其实并没有太大的用武之地。无非也就是死了人了,客串客串送葬的乐倌罢了。
自打穿越以来,乐和猛然接受到全新的音乐形式,他的歌声,有人爱听。甚至得到了蓝黛终极妈妈桑秋姐的赏识。
吹奏送葬曲与吹奏自己喜欢的歌曲,对乐和来说,绝对是两种不一样的心情。
缓步踏入舞台,乐和的心情并不平静。
荒芜的梁山、草莽的生活,为了吃饱肚子,梁山众人揭竿起义,大义凛然说什么替天行道。其实,乐和自己很清楚,这些兄弟们,良莠不齐,杀人放火无恶不作,根本就没有几个好东西。不过,他也知道兄弟们的难处。摊上那么一个狗皇帝,佞臣当道再加上天灾**,如果不造反,他们也没什么活路。
上了梁山,勉强能够吃饱肚子,乐和闲暇时分也想吹奏几曲,唱上几声。但是,曲高和寡,他的音乐,对梁山这帮粗人来说,不过是对牛弹琴而已。
在那个时候,戏子伶人,是让人瞧不起的。一来而去,乐和也就失去了吹奏的兴趣。
但是,一个偶然的机会,让他穿越到现代,领略了先进的音乐,见识了现代人对音乐的痴迷。
对他来说,这是一个难得的机会,他喜欢歌唱,喜欢弹奏,喜欢以乐悦人,在内心深处,他隐隐有所彷徨。
大哥宋江在私底下不止一次的对兄弟们说过,此番穿越,不过是梦境一场,乃九天玄女娘娘布置的任务,让大伙儿在幻境中修心一场,待得梦醒了,还得继续替天行道的大业。但凡公孙胜寻得法子,大伙儿怎么来的,还得怎么回去。
乐和很迷惘,有一点分不清楚,现在的生活,究竟是不是梦中幻境。他不想回梁山,他甚至都不愿回想早前打家劫舍的生活。
穿越后,乐和相当于是两世为人。他很珍惜现在的一切。
他担心,一旦公孙胜寻得回宋的法子,他将毫无反抗的从梦中醒来。
乐和自幼曲艺精熟,是一个非常有水平的武生。再加上本身就有功夫,身手不凡,被选入蹦床与自由体操两个项目后,他轻易将曲艺的艺术美与运动的刚性美结合起来,在这两个项目大放异彩,引起了国家体操队的注意,如今已是这两个项目的不二人选。
而此刻,乐和则全情投入自己的演奏。
过一天,算一天。
过一天,少一天。
金色的光芒从头顶洒下光辉,乐和将铁笛凑到唇边,略一凝思,笛声悠然响起。
夜店中吹奏笛曲,而且没有任何伴奏,本来就是一件很另类的事情。
偏偏的,全场观众却没有任何一个人觉得有不和谐的地方。
这一缕笛声,饱含着对生活的向往,饱含着对命运不公的抗争,饱含着对亲人的眷恋,饱含着对逝者的追思,便似一颗种子,在全场观众心中生根发芽,各自演绎出自己的喜怒哀乐。
神秘包厢中,秋姐与那神秘的女贵宾,怔怔的流下了眼泪。
舞池中,正自群魔乱舞慢摇着躯体的人们,也仿佛被一种神秘的力量所左右,一个个失魂落魄,有人想起了伤心的事情,甚至蹲在地上低声抽噎起来。
就算拿不到小费,老娘也不想再忍受这头肥猪的咸猪手!公主小枚,厌恶的将顾客尚迪的手推到了一旁。
为了成名,自己究竟付出了多少宝贵的东西,值得么?娜姐泪流满面,反思自己的人生。
一支北宋小曲,时隔九百年后响起,原汁原味,满蕴着古风古情,让人深思,让人入迷。
“不过是一曲《离娘曲》罢了,瞧瞧这帮人,一个个泪流满面的,真是没有见过世面的土包子。”这首曲子,乃宋人嫁女所吹奏,欧鹏与宋万相当的熟悉。
一曲奏罢,当真是余音绕梁,乐和的吹奏技巧,直接震慑了全场。
这是一个没有重金属喧嚣的夜晚。
随后,乐和又清唱了几首北宋小调,清越的歌声,古朴的词曲,深沉的感情,让全场观众目瞪口呆。
他的歌声很干净,便仿佛一缕清风,拂去人们身上的铅华。他的歌声很忧伤,一如伶人的自怨自艾。
舞台四周,一个个公主哭得稀里哗啦,将脸上的脂粉搞得乱七八糟。
在这种地方讨生活的女子,谁没有伤心的往事,谁没有不得已的苦衷。分外觉得乐和的歌声中,那种深入骨髓的痛楚。
“乐和这小子真是可恶。”李衮没心没肺说道:“非得唱一些哀婉的小曲,把这些妞儿的妆容都毁了,真扫兴。”
“这个人,必定能够大红大紫!”娜姐的眸子中,有奇异的光芒在闪耀:“小秋,你安排一下,我要和他见一面。”
秋姐点点头:“我一会儿就把他带来。娜董,您这是看上他了?听那小子说,他是卖艺不卖身的。”
娜姐笑着捶打秋姐一拳:“小秋,你个没正经的。我的年龄,当他娘都绰绰有余了。这种小鲜肉,经不起怎么折腾的。这个乐和,我看好他!如果他愿意的话,我不但要把他打造成夜店之王,还要让他参加华人好声音,让他大红大紫,成为一颗冉冉升起的巨星。我要让所有的人知道,尽管不在台前,我娜姐要想捧红一个人,仍然是易如反掌的事情。”
乐和的歌声带着奇异的魅力,冷静中蕴含着狂热,让全场的观众痴狂,一个个花篮,流水价般送上,将舞台堆成了花的海洋,一个个浓妆艳抹的女子,满含着热泪,呼唤着乐和的名字。
第一百二十三章 血光之灾
乐和沉浸在音乐的氛围中,心中一片空灵。
在这一刻,他仿佛陷入一个奇异的境界,心中无喜无悲,甚至忘记了自身的存在,仿佛在这天地间,他就是一抹跳跃的音符,自由自在,无拘无束。
忽然间,人群中传来一阵吵嚷,乐和顿时被惊醒,再也找不到那种空灵的感觉。
乐和皱了皱眉,抬头望去,只见一个高大的男子摇摇晃晃走到近前。
吵嚷声,正是此人随从推开舞台附近围观人群引起的喧嚣。
这人身着奢华,一副轻佻的模样,拎着一瓶洋酒,酒气熏天。奇怪的是,保安瞅着此人无礼的举动,却并没有制止,反倒各自退后几步,挡住了骚乱的观众。
“小子,唱得不错。来赏你一瓶好酒。”高大男子拍了拍手中的酒瓶,“马桑德拉雪利酒,55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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