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个丧尸来种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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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个丧尸来种田- 第10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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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娘还没买呢?”

    “我可也得有那个时间啊。才买了羊回来,娘又没伺候过,刚上了手,你婶子就发动了,娘这就去。”

    “别,我自己去吧,娘眼光没我好。”

    万氏:“…”你眼光当然好,什么贵买什么。不过两家的交情,再贵也不算什么,便点了头:“那你去吧,还想买啥都一并买了。”

    说着要去给她拿钱。

    “娘,不用给我拿钱,我身上有。”

    万氏:“…你哥到底给你取了多少银子?”

    花云摇头:“不用我哥,跟钱庄打过招呼了,我自己去取也行。”

    万氏不说话了,示意她赶紧走。

    花云散着步往县城去,出了村,沿着路走,旁边就是自己栽下的百日红。细细的花树都已成活,长出新的枝叶。等天再热些,换上夏衫,这花就能开了。到时粉红淡紫一片,一定很美,能开三个月呢。再过几年,长成茂密一大片,再高些,便是一路怡人的荫凉。

    多好的花啊,又不吃人。

    花云心情正好,被人劫了路。

    高瘦的少年,微黑皮肤,雪白的牙。

    张来子灿烂一笑:“这可不是你家的地。”

    花云嘴角一牵,的确不是,她从不在自己地盘上杀人毁尸灭迹。

    前后左右的看,没人,真好。

    张来子见她不动声色,心里没来由的泄气。花长念家的事情都做完了,他没少扛砖铲泥的,愣是没找着跟花云接触的机会。

    花雷防着他他知道,花雨花冰见了他就磨牙,肯定是花雷嘱咐了的,他也理解。这位…

    这位愣是早出晚归,自己来时人家已经在外头看开地了,自己走时人家还没回来。他总不能不管接来的活,硬闯到外头找花云吧。不说花云,人家陈大河能高兴?自家还要在村里过日子的。

    他倒是想过走万氏的路线,讨好万氏,由万氏牵头,再求花云。

    可惜万氏说话是好说话,但一牵扯到花云,眼里顿时就警惕起来,说什么都不会再开口。

    张来子以为万氏是防着自己保护闺女。

    万氏是防着他,却是怕花云的秘密漏出去,到时吓走一众少年郎们。

    因此,张来子这么久以来,竟一句话都没得和花云说过。

    “我要跟你学打猎。”

    “我不教,你有办法逼我?”

    花云很纳闷,这孩子不是祖传猎户吗?犯得着跟别人学,自己靠的是速度和力量,真没什么好传授的。

    张来子紧紧抿着嘴。

    “我一定要学会打虎,一定要亲自打到老虎。”

    少年挺倔强嘛。

    想想道:“如果只是为了打老虎,我倒是可以告诉你一个窍门,很快很容易。”

    张来子眼睛一亮:“什么法子?放心,只要你告诉我,只要我有的都给你。”

    “我没有贪图你的,只要你不碍我的眼。”

    张来子丝毫不觉得刺耳,追问:“什么法子?”

    “你能找到老虎吧?”

    张来子挺挺胸膛自豪道:“当然。”

    “那就简单了。你找到老虎,惹怒它。”

    “啊?”

    “等它追着要吃你,你吃下事先准备好的毒药,越多越好,老虎吃了你不就死了。”

    “…”张来子涨红了脸:“你耍我!”

    花云冷笑:“你不是要打虎?怎么,这法子打不到虎?”

    “你当我傻吗?我不也没命了?”

    花云目光突然变得冰冷,羞愤的张来子被暖阳晒着本出了一身汗,却大太阳底下生生打了个寒颤。

    这目光…好吓人。

    “你强,还是老虎强?”

    “我…老虎强。”张来子很不甘心的说道。

    花云目光更冷:“没有死的觉悟,你还想干掉比你强的存在?你脑袋里装得是屎吗?”

    不管你有武器还是有异能,面对比自己强大的存在时,如果没有必死的准备,没有把生命豁出去的觉悟,活下来的那个绝对不是你。

    这就是为什么花云能在末世中摸爬滚打一路变强的原因,因为她从来都是拿命去搏,从不存在侥幸。舍生才能避死。

    在她眼里,不管是面对丧尸变异兽还是人类,她从不会认为那是食物晶核资源或是可炫耀的资本荣耀,眼里只看到一个角色,那就是要夺走自己性命的敌人。要么你死,要么我活。

    她强大的异能是手段却不是依靠,能依靠的只有自己冷硬的心。

    这个“柔弱”的普通人类呢,想着只要能学几招三脚猫功夫就能轻轻松松去打虎?他以为是去地里拔土豆吗?呵呵,要是这样老虎被他打杀了,自己都要把老虎再打活了吃了他。

    对原始兽太不尊敬了。

    花云慢慢远去,张来子盯着她的背影双眼无神,慢慢浸满泪水,猛的蹲下抱头,大颗泪滴砸在地上迅速消失,土路并没留下丝毫湿痕。

    那道永无法忘记的话语又在耳边响起:“来子,爹…不想你打猎了…去种地吧,咱家不缺钱…别进山了。。一辈子都别进山了,打猎是拿命搏啊…”

    他知道打猎是搏命,以前他总想,他太爷,爷爷,爹,都是打猎出身,打了一辈子的猎。太爷断了一只胳膊,失了一条腿,爷爷瞎了一只眼,爹更是…

    他喜欢打猎,从骨子里的喜欢。这是家传,他觉得光荣,便是父祖三代都没个完美的结局,他也觉得是猎户的宿命,悲壮而神秘。他理解也赞同的他爹的话——拿命搏。可不就是拿命搏吗?他爹没搏过去,他一定要搏过去,这是宿命。

    他以往一直这样的觉着。

    可今天,刚刚,那个少女冷冷的话语,似乎更契合他爹留下的话,他竟有种一直以来亵渎了“拿命搏”三个字的明悟。让他恍然觉得自己只是一个跳着闹着什么也不懂的小屁孩,跟站在老虎跟前浑不知危险还在大摇大摆的哈巴狗一样。

    “拿命搏,拿命搏,拿命搏…”(未完待续。)

第一百一十七章 要不要

    花云买东西自然不可能只买一样便回,家里人人人有份。多是吃的喝的用的,女的还有带的。

    花长念万氏已经习惯,万家人便感动于花云对自家人默默的照顾,这真是美好的误会。

    其实,花云一直放在心上的只有自己家人。

    送给董郎中新生女儿的,是一套小银饰,项圈长命锁手镯脚镯,皆是小巧,刻着精致的花纹,还有“平安康健”“喜乐如意”“吉祥顺心”之类的话。

    大家都觉得好。

    私下里,万姥姥对万氏道:“是不是太重了。”

    她不是对董郎中家有意见,而是苦日子过多了,节俭便刻到了骨子里。当年万氏生花雷,她只偷偷塞了一百钱,也是牙缝里省出来的。董家,还是外姓呢。

    万氏解释道:“两家的交情,这些不算什么。当初分宗出来,吃喝没有,更没个瓦片遮头,若不是他董叔收留,我们也只能去要饭,能有什么活路?他董叔还带着我们去给孩子爹看大夫,给我们抓药…”

    万姥姥看女儿一脸的理所当然,便知晓姑爷家跟董家交情确实不一般,比亲兄弟还要亲了。

    她当然不会让女儿知恩不报,只是心里可惜,要是两个儿子和女儿和和睦睦亲亲热热,该有多好。

    洗三那天,董家的亲戚朋友全被请了来,董志高董志远早回到家,时时守在摇篮旁,盯着已经长开不少的妹妹傻笑。

    万氏自然早早到场,一直陪在董娘子身旁,跟娘家人说话。

    添盆时,万氏扔了花云买来的荷花样银钱。虽然是空心的,但在里头也是最贵重的。

    再看小人儿剥光洗净后穿上新衣,脖子套着银项圈,下头缀着长命锁,手腕脚腕四个银圈圈,都是万氏送的。

    董郎中和董娘子只一脸的高兴并无吃惊和推拒,甚至董娘子非得让三天的小奶娃喊万氏“干娘”。

    众人便知道这两家不是一般的亲近,有的羡慕有的不解有的泛酸还有的后悔。

    后悔的都是本村的,怎么就没提早跟花长念家交好呢?

    逗董志远:“你爹娘有妹妹了,以后不疼你了。”

    董娘子脸色一沉。

    董志远却没觉得什么:“我早长大了,爹娘当然要好好疼妹妹,我和大哥也要好好爱护妹妹。”

    董志高微微笑:“你这样很对,男儿岂能沉溺后宅,自当奋发为爹娘为妹妹挣得前程。”

    这么文绉绉的话,也是能打脸的。

    董娘子立即欣慰。

    花雨稀罕妹妹的紧,从进屋就缠着小婴儿,抱到哪儿就跟到哪儿,这时感慨:“婶儿,我帮你养妹妹好不好?”

    董娘子笑:“你想要弟弟妹妹?”

    花雨摇头:“弟弟就算了,花冰小时候老哭,哪有妹妹可爱呀。婶儿,我抱家养好不好?要不,我搬来行不行?”

    万氏气得拍了她肩膀一下,没出息,这就被人家勾走了?这又不是翩翩少年郎。呃,也不对,便是翩翩少年郎也不能被勾走啊。

    董娘子笑得捂肚子,哎哟哎哟叫:“婶子可稀罕闺女,你今天就搬来啊。嫂子,咱换换呗,我家俩儿子,你随便挑,花雨可归我了。不然俩你都领走,花云也是我家的了。”

    众人无语,这是多不稀罕儿子啊。看向董志高董志远充满了同情,这是亲生的吗?

    万氏笑:“我拿花雷和花冰跟你换宝宝,你不亏。”

    众人更无语,这也不是亲生的。

    四个被疑不是亲生的少年站在一起,齐齐叹气,还特别把声音拉得长长的。

    众人大笑。

    说笑着,万氏接过董郎中递来的一碗鸡汤端给董娘子。董娘子怀里抱着孩子呢。

    鸡汤清凌凌的,熬了很久,董郎中还开了不少有利于产妇养身子的药材煮在里头,因此带着一股淡淡的药味儿。夫妻俩都是住在草药堆里的,早不闻得有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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