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璃忍下心头泛起的恶心,掏出她提前拟好的合约,一本正经的说道“黎总,还是请贵公司的法律团队来看一下我的合同是否有问题吧。”
“不不不,没有问题,梦梦的要求怎么可能出现问题呢。”黎总裁拿起笔刷刷刷,龙飞凤舞的签上了自己的大名。
默璃嘴角抽了抽,一个总裁这么任性,真的好吗?
若不是确信现代社会不会出现类似于易容这样的事情发生,默璃都会以为黎总裁是被调包了。
传闻中的黎总裁沉默寡言,惜字如金,那为什么她面前的却像一只恨不得时时开屏展现他漂亮尾巴的花孔雀呢。
“既然没有异议,那么我的团队将会很快到来。”默璃没有打算用朝华娱乐的人,在国外打拼的这几年,她的团队已经被打磨的很好了。
“梦梦,有时间吗?黎哥哥请你吃饭。”黎总裁挑了挑美貌,自以为风情万种,魅力无双地发出了邀请。
默璃双手抱臂,似笑非笑的看着黎总裁“黎总,你难道不知道我当年发生了什么事情吗?还有,我是真的不记得我还有您这么以为家世尊贵的哥哥。”
默璃的话,让黎骞的神色一黯。他初遇她时,她还是一名十七岁的学生,等他再遇她时,她已经是一位二十七岁的女人了。
他们之间整整隔了十年,这十年是一个大的,谁都跨不过去的沟壑。
他知道,十八岁到二十三岁,一个女人最黄金的五年,她跟在了林宸轩身旁。
每次从各种记者或偷拍和采访的照片中,她一直是笑脸洋溢。
她对林宸轩的爱,从来都不会隐瞒。一如他第一次见她时的简单,爽朗。
他一直以为,她跟林宸轩是真心相爱的。
而最初几年花名在外的林宸轩,也做到了为她守身如玉。
他想,既然那个让他见之不忘,思之如狂的女孩儿已经拥有了幸福。那么,他又何必再去打扰。
于是,心灰意冷的他按照家里的安排从军。
等他再次回到a市时,才发现,他一直以为的能给她幸福的良配已经和别的女人诞下了爱情的结晶。
而她却远走他乡,销声匿迹。
午夜梦回之际,他总是在想当小三,贱人这样的字眼被泼在她的身上时,那个渴望获得别人认同的她得有多么难过。
那个她用整个生命,整颗心来爱的男人,牵着别的女人的手出现在她面前时,她得有多么绝望。
几年来,他从来没有停止过寻找她,而她却像从这个世界蒸发一般,寻不到一点踪迹。
他爱了她十年,却从不曾入过她的眼。
“梦梦,我知道我回来迟了。但是,我保证,以后绝对不会让人再伤害你。”
黎骞举着右手,格外虔诚的发誓。
透过黎骞这简简单单的几句话,默璃脑海里已经自动的脑补了一场大戏。
看来,这是暗恋原主的人啊。
不过,她可没有利用别人的感情来达到自己目的的想法。
因为她知道,这样的先例一开,那么久而久之就会成为习惯。
她会成为自己最讨厌的那类人,会为了完成任务而不择手段。
最最重要的是,这一次原主是希望自己能够变强。
“黎总,不好意思,我想你可能认错人了。”默璃伸手轻轻的避开这个试图靠近她的黎骞。(未完待续。)
第四百一十三章我是大明星(十三)
(十三)
不管这个黎骞对原主有怎样的爱恨纠葛,那都不关她的事情。
再说了,在原主二十多年的短暂生命里,黎骞就是一个再陌生不过的人。
否则,怎么可能在剧情中都只字未提呢。
原主并没有要求寻得有情人,所以她又何必自作多情,庸人自扰呢。
感情这种东西最是累人,最是剪不断理还乱,能不碰则不碰。
这是默璃完成了这么多次任务而得出的结论。
大多数有怨恨,有未完成心愿的人,都有爱恨纠缠和爱而不得或得而不爱之人。
由爱故生忧,由爱故生怖,若离于爱者,无忧亦无怖。
黎骞的手顿了顿,眼里满是苦楚。
梦梦如今距他于千里之外,何尝不是因为当初受了太多的艰辛。
若那时,他仍在a市,一定会护她周全,不会让她被那些流言蜚语所伤。
还有,林宸轩,真是该死。
黎骞的眼睛里闪过一道寒芒,自他回到a市后没少针对林宸轩。
就算他不喜林宸轩薄情寡义的性子,也不得不承认,林宸轩真的是一个商业奇才,有慧眼识珠,化腐朽为神奇的能力。
在商场,最需要的就是对机遇的把握,对危险的规避。
无疑,林宸轩在这两方面都有极佳的敏锐度。
“梦梦,你放心,只要是你想做的,我一定会帮助你,整个朝华娱乐,不,整个黎家都会是你的后盾。”
黎骞一字一顿,掷地有声,脊背挺得笔直,终于有了一丝铁血军人的模样。
默璃不着痕迹的打量了黎骞一眼,黎家?
说实话,她还真的没有打探过朝华娱乐的背景,只知道它实力不弱。
不过,真没想到朝华娱乐的背后竟然会是黎家,那个军政两界的庞然大物。
“黎总,我想你误会什么了。我只不过是一个小小的演艺圈里的人,想做的也不过是拿下对于一个演员来说的最高荣誉。”
“前尘往事,皆如过往云烟,被我抛却脑后。”
“如今,我只想凭我自己的本事,才能,实现我自己的理想。”
“我要的,不过如此。”
默璃声音平静,面色坦然,说真的,她真心没有去报复林宸轩的心思。
原主没有要求做的事情,她一般都不会多事。
还有,她认为,爱情里并没有真正的谁欠谁,你爱一个人并不能要求对方同样爱你。
爱情,是这个世界上最蛮不讲理的东西。
在你把心交出去之前,就要做好会被伤害的准备。
毕竟这么世界这么大,人这么多,人潮拥挤,要想一次找到两情相悦之人,无异于买彩票中头奖。
“梦梦……”
“黎总,还是叫我小姜或是姜小姐吧,要不干脆称呼我的艺名dream。”
“梦梦这个称呼容易让人误会,白白为黎总添了麻烦。”
默璃打断了黎骞的话,亲,我们真的不熟,好吗?
黎骞拼命的压下心里的苦涩和纠结,面上光风霁月,洒脱大气的说道“我觉得梦梦这个称呼很好。清者自清,又何必被那些无聊人的言论所左右。”
“若是梦梦不介意的话,也可以喊我一声黎大哥,或者黎哥哥……”
黎骞的声音了满满的是期待,是紧张,也带着虔诚的不安与惶恐。
多年前,参加商业宴会,他不止一次的遇到巧笑言兮,美目盼兮的姜梦娇俏可爱的挽着林宸轩的胳膊,甜甜的喊着轩哥哥。
没有人知道,午夜梦回,夜间惊醒时,他的梦里出现了多少次的骞哥哥或是黎哥哥。
“黎总还真是客气了,你是我老板,尊重老板是每一个员工都应该遵守的原则,你说,是吗?”
默璃实在是受不了深情脉脉的气氛,只好插科打诨,蒙混过关。
哪料黎骞竟然一本正经的接过去话头“确实,尊重上司是必须的。那么上司要求你一起吃饭,难道你还要拒绝吗?”
黎骞竟然用默璃自己的话来堵上默璃拒绝的路。
默璃也没有勉强,笑意盈盈的答道“既然黎总这么客气,那么我再拒绝就显得矫情了。”
“也好,不过这次得我请黎总,以示我们今后共事愉快,您意下如何?”
默璃的笑容灿烂明媚,却也透着疏离和不近人情。
鬼斧神差般,黎骞开口了“他知道你回来了吗?”
黎骞的问话让默璃猛地一怔,说实话,刚开始她还真的没有反应过来黎骞口中的他会是指林宸轩。
“我与他已是路人,相见不相识也是最好的结果。”
“现在想来,当年的自己还真是幼稚愚蠢,还可笑。”
“孰不知,有些东西是握不住的,你握的越紧,那么失去的越快,姿态越丑陋。”
默璃似是在微叹,但其实是在暗暗告诫黎骞,莫要逼她。
以黎骞的聪明才智,闻弦音而知雅意不在话下,瞬间的功夫他便知道了默璃想要表达的意思。
“梦梦,当年你说要去遇到最好的自己。其实,你一直都是最好的,也值得更好,因噎废食不可取。”
黎骞的声音夹杂着落寞和狂热两种情绪,落寞是他自己的,而狂热则是他对姜梦整颗心热烈的爱。
其实,认真说起来,黎骞根本不知道自己究竟爱上了姜梦哪里。
以黎家的身份,见过的女人里姜梦不是最漂亮的,也不是最文雅,最多才多艺的。
当然,温柔这个词更是与她没有太大的关系。
但是就是这样一个她,却让他在第一眼看到的时候,牢牢的记在心里,十年如一日,从未忘记。
这次再见到她,却发现她的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当年那个朝气蓬勃又有些娇气的小姑娘身上竟然满是令人安心的宁静与沉稳。
与她呆在同一方时空里,时间的流速都仿佛悄悄放缓了一般,似是怕惊扰了她。
如今的她与过去的她,再难找到相似的地方,包括那美的恍若神仙妃子的容貌。
十七岁的她,是静静开放的雏菊,美的令人心生怜爱和疼惜。
二十七岁的她,是热烈张扬的盛世牡丹,美的让人心生敬畏和顺从。(未完待续。)
第四百一十四章我是大明星(十四)
(十四)
十年的时间,姜梦犹如涅槃重生的凤凰,凤鸣九天,高高在上,让人不敢有丝毫亵渎。
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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