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四章我是大明星(十四)
(十四)
十年的时间,姜梦犹如涅槃重生的凤凰,凤鸣九天,高高在上,让人不敢有丝毫亵渎。
如今的她,是一种端庄大气,圣洁骄傲的美丽。
“姜梦,欢迎加入朝华娱乐。”黎骞在心里叹了口气,有些贪婪的看了默璃一眼,看似十分官方伸手说道。
默璃挑了挑眉梢,这是改变战略的意思吗?
“谢谢。”默璃伸手轻轻的握上黎骞的手,亲厚却也疏离的说道。
“我们先去用餐,下午一起出席发布会。”黎骞心里已经默默决定,下午的发布会一定要盛大,他要让所有人知道姜梦是王者归来。
“好。”与boss吃顿饭而已,也没什么可矫情的。
就算没有黎骞对原主的爱慕,以她如今国际超模的名声,朝华娱乐也必然会对她礼遇有加,否则也不会朝华娱乐的总裁亲自为她签约呢。
不得不说,黎骞确实是个博学多才之人,一顿饭吃的谈笑风生,宾客尽欢,气氛余悦极了。
只是这一会儿的功夫,“昔日女星姜梦与朝华娱乐总裁共进午餐,是有望合作?还是情场欢愉?”的消息就传遍了整个网络。
不少女人气的都开始在心里扎小人儿,a市最出众的两个男人,林氏企业的林宸轩,朝华娱乐的黎骞……
两个都是顶顶好的绝世好男人,为何都要与姜梦这棵歪脖树纠缠不清呢?
没错,在公众眼里,姜梦就是一颗老鼠屎,哪里能配得上林总和黎总。
默璃抬头与黎骞相视一笑,真是想看看下午她公布身份的时候,媒体记者们的表情,想来一定是有趣极了。
好吧,默璃觉得自己是越来越爱看热闹了。
朝华娱乐以九位数签下过气女星姜梦的消息不胫而走。
越来越多的人认定姜梦又一次走了狗屎运,巴上了黎骞。
当然,更多的人是叹息美色误人,就连一向英明神武的黎总裁也难过美人关。
一个过气女星,销声匿迹四年,横空出世,九位数的身价,黎骞脑子不是被门夹了就是被驴踢了。
偏偏不嫌事情大的黎骞又一次出来抓存在感了。
“梦梦值得九位数,值得最好的一切,你们拭目以待吧。”
黎骞趾高气扬,掷地有声的一句话又一次把舆论推上了高峰。
发布会还没有召开,已经吸引了所有媒体人的注意,各家媒体都磨刀霍霍,跃跃欲试的期盼着下午能够挖到大猛料。
“梦梦,你以为姜梦名字里有个梦,就是神秘莫测的dream了吗?”这是一些愤愤不平的观众的心声。
而作为黎骞四年来的老对手,林宸轩,在收到这个消息的时候,眼里闪过一丝深思。
朝华娱乐与林氏的对立已不是一日两日了,以前看不出丝毫端倪,如今看来,黎骞是冲冠一怒为红颜啊。
不过,他为什么心里觉得不是很对劲儿呢。
林宸轩有一下没一下的弯曲食指,轻轻敲击着桌面,眉头紧紧皱着。
“有dream的消息了吗?”只见林宸轩拿起电话,看都看没看,便拨了出去。
“林总,没有dream小姐的任何行踪。就连她发布消息的ip地址都显示的是一片闹市区。”
“林总,dream小姐在国外三年都有人成功的挖出她,想必她反追踪的本事一流,怕是……”
电话那头的人欲言又止,真是第一次见一个女明星玩儿神秘玩到这种地步呢。
“继续寻找。”林宸轩淡淡的吩咐道。
挂断电话之后的林宸轩失声笑道,刚才那一刻,他的心里竟然会觉得姜梦那个白痴女人会是传说中的dream。
他想,他真的是疯了才会觉得她们两个是一个人。
姜梦是个多么白痴又虚荣好面子的人,他比任何人都清楚。
所以,姜梦是绝对不可能忍受三年遮面的模特生涯。
就在这时,林宸轩的手机开始震动起来,看到显示的名字,林宸轩没有一丝表情,除了平静还是平静,就好像来电的人根本勾不起他一丝一毫的心绪和感情。
“喂,余悦,有事吗?”林宸轩有些疲惫的揉了揉鬓角,黑发微卷,有一缕落在他的额头,遮住了眼睛,多了一点颓废的美感。
看到余悦,林宸轩就想到了那个体弱多病,每天靠各种各样的药材娇养着的女儿。
当年若不是余悦胡思乱想,郁结于心,小筱何至于早产,如此的娇弱。
林宸轩或许对女人薄情寡义的可以,但是对于林小筱这个女儿确确实实疼在了骨子里,舍不得她有一丁点儿伤害。
“阿轩,听说姜姐姐回来了。”余悦的声音小心翼翼,带着些许试探。
或许刚开始余悦成功的扮演了一个温婉贤淑,不争风吃醋,进退有礼的女子。
但是,近两年愈发的急躁了。
急躁就容易出错,越是出错林宸轩就对她的厌恶与日俱增。
马上就三十岁的余悦,把林宸轩当做了最后的救命稻草,对他的可怕占有欲与当初的姜梦过之而无不及。
显然林宸轩把余悦的所作所为也看在眼里,只不过余悦有林小筱这样一个免死金牌,所以到如今还能够任外界风吹雨打,她都可以巍然不动的留在林宸轩身边。
听到余悦的话,林宸轩眼角向上一挑,嘲讽尽露。女人啊,还真是表里不一,口是心非。
这样比起来,姜梦那个没脑子的白痴女人其实也不错。最起码不需要担心她表面一套背后一套。
“余悦,我怎么不记得你还有一个姐姐?”
林宸轩的话一点儿都不客气,余悦这样善于伪装又巧舌如簧的女人,你若不一针见血的指出,那么她就能跟你扯弥天大谎。
林宸轩带着无尽冷意的声音让余悦的身子止不住的颤抖,余悦十分心虚。
这几年来,为了不让其他女人肖想林宸轩,她不知道做了多少丧尽天良的事情。
包括阿轩那个门当户对的未婚妻。
明明那个女孩儿有高贵的家世,有疼爱她的父母,什么都有了,却还要来跟她抢阿轩,所以,她活该有那样的下场。(未完待续。)
第四百一十五章我是大明星(十五)
(十五)
余悦在心里冷冷的哼道,她早就说过,林宸轩只能是她的,所有试图染指的人都不容饶恕。
“阿轩,我是在说姜梦姐姐……”
只是,还不等余悦说完,就被林宸轩冷冷的,毫不留情的打断了。
“余悦,我记得你应该比姜梦长两岁吧。”
电话那头的余悦却一下想到了四年前姜梦那毫不留情的一句话。
“余小姐,若是本小姐没有记错的话,今年你已经二十五岁了。”
四年前,四年后,多么相似的场景。
“余悦,我还有事。”
不等余悦反应过来,林宸轩就果断的挂断了电话。
或许真的是日久见人心吧,四年的时间,他跟余悦不但没能日久生情,反而磨掉了原本的美好。
越是亲近,越是了解余悦这个女人为达目的不择手段。
若是在商场,怕是又会多了一个食人花般的敌人。
没错,就是食人花。娇媚动人,在你靠近的瞬间,伸出利爪把你吸附其中。
这样的女人作为枕边人,他怕是寝食难安。
“把朝华娱乐的发布会直播现场转进来。”林宸轩对着秘书说道。
他倒想看看姜梦那个女人如何值得起九位数的价格。
他一点儿都不想承认四年未见姜梦,有些好奇当年那个矫情,莽撞的女孩子如今蜕变成了何种样子。
大屏幕亮起来的那一霎那,林宸轩的呼吸有一秒的停滞。
古典的鹅蛋脸,一双明净清澈的眼睛,让人见后如痴如醉,神魂颠倒。一袭火红的长裙,领角,裙边用素金色镶了宽宽的边儿,更衬出高贵典雅之气。
背后精美的凤凰刺绣,与那通身的大气相得益彰。
不知是这件出自名家之手的长裙成就了姜梦的盛世美颜,还是姜梦的倾城之色完成了这件长裙的使命。
那一刻,林宸轩的心里只有一个想法,美艳,尊贵,不可方物。
若不是那长脸还是他所熟悉的,他怕是都不敢相信面前这个犹如跨越时空而出现的霸气女子还是当年那个事事以他为首,时时全心爱他的傻白女人。
“姜梦。”林宸轩的嘴里轻声的呼唤着这个名字,眼里带着许久未见的光彩和趣味。
这一刻,林宸轩觉得姜梦这个女人足以与她相配,真是没有想到这个女人会成长到如此地步。
真是有趣啊。
“想必在场的诸位对我应该一点儿都不陌生,毕竟四年前,娱乐圈也算得上是腥风血雨。当然,大家印象最深是就是我的身手了。”
“在这里,我可以很负责任的告诉大家,我的身手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所以,别有的没的都往本姑娘身上泼。”
“我奉行的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虽远必诛。”
默璃的话一如四年前犀利,这么多的任务世界,经历了不同的人生,默璃深深的体会到一个道理“人善被人欺。”
世界上的人大多都是欺软怕硬,很多时候,忍让退避换来的是更大的伤害和污蔑。
黎骞犹如小迷弟一般,眼冒小星星,目不转睛的看着默璃。
怎么办,发现粗鲁霸气的梦梦更加迷人了。
而视频前的林宸轩则是皱了皱眉头,一开口的姜梦竟然多了几分痞气,而那丝痞气和野性让她不喜。
若是默璃知道林宸轩的想法,定会狠狠的啐他一脸,你不喜欢?你不喜欢关本姑娘什么事情。
本姑娘是来完成任务,是来逆袭的,可不是来伺候大爷,让你喜欢的。
利索索的滚远点儿,去跟你的黑莲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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